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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时间:2022-10-08 01:51:40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1.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又称“三房”轮候家庭。

  [办理机构: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2. 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办理机构: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3. 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办理机构: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4. 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

  所需材料

  1.“三房”轮候家庭申请公租房所需材料

  2.符合其他条件家庭申请公租房所需材料

  北京公租房入住备案流程:

  1.办理入住手续前30日,产权单位通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承租家庭基本情况。

  2.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拟入住家庭名单进行复核。

  3.同意入住。

  4.产权单位与承租家庭签订租房合同。

  5.产权单位建立入住家庭档案,完善入住家庭成员基本信息管理台帐,并进行动态更新。

  6.签订合同10日内产权单位报送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办理流程:

  1.承租家庭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各项费用,收齐材料,报送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对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

  3.产权单位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4.家庭不再符合配租条件,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保障资格,15日内告知产权单位。

  调整(调换)配租住房办理流程:

  承租家庭因人口变化需调整配租住房,或因家庭自身原因申请在同套型内与其他承租家庭调换配租住房的,承租家庭可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提出申请,经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后,产权单位予以调整或调换。具体申请程序和办理时限按第十二条相关规定执行。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承租家庭调换登记轮候册。承租家庭住房调换后应与产权单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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