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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建设情况汇报

时间:2017-11-19 15:38:38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保障房建设情况汇报

  保障房建设情况汇报【1】

  宜都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汇报

  宜都市上锁巴楚山地,下引江汉平原,长江清江环抱,巴楚文化交融,素有“楚蜀咽喉”、“三峡门城”、“鄂西门户”美誉,其历史名人陆逊、杨守敬等驰名遐迩、声播海内外,是一座历经2100多年沧桑的历史名城和文化古都。

  现辖7镇2乡1街道、2管委会,总人口39.4万,国土面积135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2万亩。

  宜都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工业立市、项目强市不动摇,锲而不舍抓招商引资,县域经济走上快速发展的轨道。

  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考评前三位;

  县域经济综合实力2010年位居全国第142位,在中部百强中居第16位;

  2011年完成生产总值274亿元,财政总收入完成19.3亿元,一般预算收入突破14.3亿元,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85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57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74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151元。

  县域经济实现了在更高平台上的新跨越。

  先后被授予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国家园林城市、中国十大县级活力城市、中国全面小康十大示范县市等称号。

  20**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喜迎十八大、再创新业绩、奋力冲百强”,力争全市生产总值突破340亿元,规模工业总产值、增加值分别突破700亿元、210亿元,一般预算收入突破2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259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6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20%以上,为2013年挺进“全国百强”打下坚实基础。

  市委、市政府在很抓经济发展的同时,十分注重改善以住房为主的民生问题,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保障性住房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连续三年被表彰为“宜昌市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并荣获宜昌市“十一五”住房保障先进单位称号。

  一、近几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近三年来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共投资建设资金约2.7亿元, 通过收购、改建、新建等方式共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5730套。

  一是新增廉租住房2534套(其中新建设1699套,改造新增835套);

  二是新增公共租赁房740套;

  三是新增经济适用房216套;

  四是城市棚户区改造1221套;

  五是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003套;

  六是林业棚改16套。

  共解决了5000多户1.3万人的住房困难问题。

  (二)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

  今年省、宜昌市政府下达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为3052套(户),其中实物配租2752套。

  一是完成新增廉租住房672套;

  二是新建400套公共租赁住房;

  三是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00套;

  四是城市棚户区改造300户;

  五是松宜矿区实施棚户区改造730户;

  六是限价商品房150套;

  七是租金补贴新增300户。

  围绕这些数字,我们做了四件事:一是分解了任务。

  将目标任务上了政府工作报告,分别落实了到乡镇、办事处、松宜矿区及相关部门,签了责任书,市政府明确领导包办,纳入了年度考核和平时机关效能考核结账。

  二是申报储备了项目,2012年又向上申报并获批复300套廉租住房建设计划。

  三是落实了资金。

  今年完成这些任务需要2.5亿元的资金,目前已到位8000万元。

  四是加快建设。

  目前已累计落实实物建房2886套,超计划134套,已开工2453套,开工率89%,已建成1346套。

  (其中廉租房已落实676套,开工建设676套,建成540套;

  公租房落实417套,开工建设266套,建成266套;

  经适房落实576套,开工576套;

  城市棚改房落实336套,开工244套;

  工矿棚改房落实730套,开工540套,建成540套;

  限价商品房落实151套,开工151套)。

  新增租赁补贴完成170户,占计划57%。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为了确保年度各项住房保障工作任务的完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一)坚持高位推动。

  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任务纳入市委、市政府“实事工程”和“一把手工程”,由市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充实领导小组力量,落实部门的职责,对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进行全程跟踪,由纪检监察和政务督察部门负责督办检查,纳入机关效能考核结硬帐。

  (二)坚持多方筹资。

  保障性住房建设最大的保证是资金。

  根据宜都社会经济、城市建设和居民住房状况,市委政府确定“应保尽保”的原则,将凡是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为确保资金到位,市政府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补贴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采取四个一点办法努力筹措资金:一是利用项目对上争取一点。

  二是地方债券解决一点。

  三是财政预算安排一点。

  四是利用社会及银行贷款资金补充一点。

  (三)坚持各方联动。

  一是落实专班。

  市政府进一步调整充实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机构的力量,在编制非常紧的情况下,去年优先组织招收2名大学生、今年又招3名大学生,以解决住房保障机构人员不足的问题,确保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资金筹措、政策宣传、项目招投标、施工现场管理等工作有序运行、正常开展、规范操作。

  二是部门协调。

  对保障性住房实行“绿色通道制”,优先供地、优先安排资金、优先快速办理土地、规划、施工等各项审批手续,按规定减免各项税费。

  (四)坚持严格监管。

  在资金管理上实行“三专”,即“专户、专账、专人”管理。

  在项目管理上实行“四制”, 即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工程施工合同制,实现了“质量、工期、投资”三大目标控制。

  在工程质量监管上严把“五关”:一是严把施工人员准入关,严格审查施工企业“五大员”资格及到岗到位情况;

  二是严把施工方案审查关,确保每个建设项目施工方案与工期、质量要求相符;

  三是严把原材料质量关,主要原材料分批次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四是严把工序规范关,督促监理人员实行旁站式监理,规范每一个施工工序;

  五是严把分步验收关,每一步施工工序经验收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步施工。

  通过严格监督管理,确保保障性住房工程成为老百姓放心房、安心房。

  (五)坚持“公开透明”。

  在保障性住房分配和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上,实行“三公开”,即政策公开、保障房源公开、审核结果公开;

  “三审核”, 即初审在社区(初审结果公示),复核在民政局和办事处(复审结果公示),审批权在社区、民政局、办事处、房产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小组(审批结果公示)。

  公证部门、电视、网络全程跟踪,确保程序到位,对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结果全面公开,阳光操作。

  对已享受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和保障面积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审核,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状况,若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根据规定将其收回或按市场标准或政府定价标准收取租金。

  今年,已采取提高租金标准退出20户65人,通过查处转租行为退出7户,15人,租金补贴户已清理退出68多户。

  (六)坚持建管并重。

  解决中低收入困难家庭不单单是解决其住房问题,如何让这一低收入群体更好的安居乐业也是政府需要解决的重中之重。

  对中低收入困难家庭状况由房管部门和社区共同建立基础档案,将其家庭人员的基础资料、社会关系、就业状况、住房情况等以社区为单位上网,并划分若干个小区网格,实行电子档案管理。

  为了使保障性住房小区综合服务到位,各社区在小区业主中优先选聘社区工作“三员”,即“社区治安协管员”、“物业管理员”、“社会网格管理员”,确保小区事务有人管,社区问题有人解。

  同时,探索“社会托管”模式,房管部门与各社区紧密配合,将物业管理委托物业公司,小区物业管理费补助由财政纳入预算。

  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环境卫生和再就业帮扶等多项工作实行以社区管理为主,并利用社会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和财政每年对社区核定的专项经费,由市房管部门年终根据各社区在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上投入的工作量予以评分,再划拨经费,平均每年划拔到社区的管理经费为7万元,保障了廉租房、公租房建成后的有序管理,确保居住者安居乐业。

  三、有关问题及建议

  (一)保障性住房上级补助标准偏低。

  现在国家补助每平方仅为400元,而实际建设成本已达1600元左右。

  虽然我市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由于地方财力有限,在国家保障性住房资金专项补贴的基础上,地方建设资金缺口仍然太大。

  建议保障性住房的补助标准国家提到800-1000元左右。

  (二)廉租住房套型限制面积偏低。

  目前我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已达到40平方米,但保障性住房按照全国人均15平方米的标准配置,群众普遍反映保障性住房面积偏低。

  建议放宽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廉租住房面积限制标准。

  (三)保障房的进出机制不够建全。

  目前已入住到廉租房的最低收入家庭,今后的收入准线难以划分,监督难度较大,退出廉租住房的困难很大。

  由于目前没有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和个人收入申报机制,居民的“隐形”收入没有办法统计,无法划分居民收入准线,导致监督居民的实际收入变得异常困难,使得一但入住廉租房就演变为终身享受国家福利,如果把房子卖给他又暂不符合国家廉租房政策,上调房租收效甚微,房子还是收不回来。

  建议全面推行租售并举,完善退出机制。

  (四)保障性住房分类太细实际分配管理难操作。

  现在保障性住房分了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限价商品房、城市棚改、工矿棚改、林业棚改、租金补贴等七八种,分的太细,有的有补助,有的没补助,有的明确限了对象,有的没明确限对象,有的只能租,有的可租可买,在实际建设分配中很难把握,容易引起新的矛盾和不平衡。

  建议将公租房、廉租房、棚改房等合一,打通使用,放开对象限制,全面推行租售并举。

  (五)年度目标任务太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

  我市从2002开始在全省率先启动廉租房建设,目前符合廉租房对象的约2000户基本全部解决,其他对象又不能随便安排入住,导致其他对象采取上访闹等不正当行为想方设法挤,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

  建议因地制宜,结合各地实际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政府重点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对于其他对象采取市场办法解决。

  城东廉租房小区项目简介

  陆城城东廉租房小区项目建设是宜都市委政府落实“十一五”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举措。

  该项目属20**年度中央扩内需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该项目实际用地面积为10555.9平方米(合15.8亩),总建筑面积为18488.86平方米,容积率1.70,建筑密度28.7%,绿地率48.2%,建筑物共11栋,每栋6层,共建成326套。

  累计完成投资2520.8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补助523万元,地方配套1997.88万元。

  该项目于20**年3月正式开工,20**年10月全面竣工,由宜都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建设,秉承对老百姓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精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进度,按照“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美、造价不高品质优”的原则进行建设和管理。

  城东廉租房小区的建成可解决了我市中低收入326户家庭的住房困难,目前已全部分配完毕,已入住70%。

  滨江路(水泵厂)廉租房小区项目简介

  陆城滨江路(水泵厂)廉租房小区项目是市委政府为解决城镇住房困难户和低收入无房户的民心工程。

  该小区项目位于宜都市陆城街道办事处滨江大道,属20**年度中央扩内需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该项目用地面积为12280平方米(合18.40亩),总建筑面积为18354平方米,其中新建住宅建筑面积为9560平方米,容积率1.50,建筑密度25.7%,绿地面积3080平方米,绿地率25%,建筑物共7栋,每栋6层,共166套。

  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271.7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补助267万元,地方配套1004.74万元。

  水泵厂廉租房小区于20**年6正式开工, 20**年1月全面竣工,由宜都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按照“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美、造价不高品质优”的原则进行建设。

  解决了我市中低收入166户家庭的住房困难,目前该小区166套廉租住房已经全部分配并入住。

  保障房建设情况汇报【2】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保障房建设情况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14日在人民大会堂主持召开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十次委员长会议。

  会议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0月24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

  根据委员长会议建议的议程,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将继续审议兵役法修正案草案、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首次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清洁生产促进法修正案草案、精神卫生法草案、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

  委员长会议建议的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议程还有:审议国务院提请审议的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审议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司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委员长会议还建议,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审议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审议吴邦国委员长访问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和哈萨克斯坦四国情况的书面报告;

  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审议有关任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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