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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山区教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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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山区教师补助
在永嘉山区碧莲中学任教了13年的潘长有老师,今年被评为温州市第二届中小学教坛新秀。
9月10日,在该县庆祝第24个教师节暨教育工作会议上,他胸戴大红花,登上县人民大会堂的领奖台,从领导手中接过了6000元的永嘉县优秀教师岗位津贴。
今年的教师节对永嘉县7600多名教师来说是值得庆贺的,因为他们收到一份厚重的“礼物”: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教育优先发展的决定》,提出不断改善广大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逐步提高教师的年收入。
从2008年起,启动实施中小学骨干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学年度工作考核奖制度,试行中小学校长工作目标考核奖制度,落实农村教师生活补助金及任教津贴制度。
县政府每年安排100万元设立专项奖励资金,用于培育和奖励名师名校长和优秀教师,并为工作突出、生活困难的教师排忧解难,为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真正体现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
该县教育局为管好用好县政府每年安排设立的专项奖励资金,制定了专门的优秀教师培育奖励方案,从今年开始对优秀教师和山区优秀班主任实行年度岗位津贴制度。
凡获得县级以上的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学科带头人和省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通过年度考核实行岗位津贴。
具体标准是:县级600元,市级3000元,省级6000元,特级教师和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10000元。
永嘉现有教师7600多人,省市县“三坛”教师和学科带头人700多人,分别通过绩效考核发给岗位津贴。
奖励山区优秀班主任508人,每人1000元。
为稳定山区教师队伍,鼓励优秀教师安心在山区任教,对坚持在山区教学第一线的优秀老师津贴加倍发放,并对山区学校优秀的班主任设立“红蜻蜓”班主任津贴,每年1000元。
岗位津贴每学年考核一次,每三年为一届。
与此同时,动员社会各界、企业能人在县人民教育基金会设立专项奖教助教基金,目前已募集400多万元,进一步加大了对名师名校长和优秀教师的奖励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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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教育局关于考核发放
2015年度县名优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通知
各学区、中小学(幼儿园),县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永嘉县名优教师学年履职考核奖励办法》(永教政〔2009〕64号)、《永嘉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试行)》(永教发〔2009〕211号)和《永嘉县教育局印发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及激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永教政〔2013〕94号)精神,现将2015年度全县名优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1.在本校2015年度绩效考核中综合排名前50%并在县名优教师年度绩效考核中获得合格以上的市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学科带头人、首席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特级教师、教授级高级教师。
2.2015年度绩效考核中综合排名在本校前20%的教师。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发放名优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
1.在教育教学中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上的误导,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组织分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后进生,造成不良后果的。
4.发生教育“三乱”现象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5.脱离一线教学的。
6.不担任本专业课程或兼任本专业学科课时不足二分之一的。
7.规模小于36个班级的学校,正校级领导教学工作量少于普通教师任课量四分之一的;副校级领导教学工作量少于普通教师任课量三分之一的;中层管理人员教学工作量少于普通任课教师二分之一的。
8.名优教师教学质量处于全校(规模小的学校以学区为单位)年级段后三分之一的。
9.本年度累计继续教育不满72学分的。
10.本年度有旷工现象或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三、补充说明
1.名优教师绩效考核奖励资金,从县教育局提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统筹经费中列支。
2.名优教师绩效考核以学校(中心校)为单位进行,具有多项荣誉的教师,只能享受最高级别荣誉称号的奖励。
3.县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学区级“三坛”、教学能手、优质课(论文)获奖者不列入考核对象。
4.“三坛”教师有严格的年龄限制,不符合年龄规定的“三坛”教师不享受考核奖励。
5.山区名优教师绩效考核奖金加倍发放。
6.县考核组抽查各学区、直属学校20%的对象进行复评审核。
若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追究学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并取消该教师所在学校的名优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
本次考核时间紧、任务重,各学区、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实事求是做好考核工作。
名优教师参照《永嘉县名优教师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标准》(附件1)进行量化评分。
《永嘉县名优教师年度绩效考核评价表》(附件2)及有关附件留学区、直属学校备查。
《永嘉县名优教师年度绩效考核汇总表》(附件4)由学区、直属学校汇总于2016年1月28日前上交教育局政工科,并将excel电子文稿发到邮箱:jyj67222051@163.com。
联系人:李小芬,联系电话:67222051。
附件:1.永嘉县名优教师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标准
2.永嘉县名优教师年度绩效考核评价表
3.永嘉县名优教师年度绩效考核奖励标准
4.永嘉县名优教师年度绩效考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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