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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社保积分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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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学条件只限东莞社保 家长争入公办学校
绝大部分家长都认为公办学校的教育资源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因此,东莞家长会竭尽全力地把孩子送入公办学校。
由于公办学位有限,东莞采用积分入学政策,使得进入公办学校的门槛提高了,这样一来家长产生了很多质疑。
比如积分入学条件中要求购买东莞社保,家长会问:“为什么积分入学却只能是东莞社保啊?积分入户可以用省内社保,为什么积分入学却只能是东莞社保啊,我交了十几年的省内社保都不能用于积分入学?”
对此,东莞市教育局认为,在制定积分入学政策中,明确要求“申请人父或母须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请您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申请。
另外如您符合积分入户条件,也可提出入户申请,如您小孩户籍迁入我市,可以在其户籍所属镇街就近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话:0769-23126112,欢迎东莞家长咨询。
另外,家长对于积分入学,还有很多很多的疑虑,类似:
1.在莞居住时间: 居住证公安局都是一年满了再去换新的,那等申请的时候如果只看居住证日期,不是只有在莞居住一年的时间,其实是很多年了,只是每年换证。
2.在东莞市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计生办申报计生信息的,加5分。
如果父母双方的居住证地点不一样,但是都是在常平,母亲有申报计生信息,如果积分的时候用父亲的,这个分能加吗?还是说父亲那边也要去申报
3.个人所得税,是指发工资时扣的税吗,那这些凭证要到哪里打印呢,我们个人的又没有国税的营业执照这些。
4.有关积档案激活:这个只是当年申请的时候激活,还是说后续有这个申请需求,可以提前几年激活,如果当年激活,会影响年限和积分吗。
2016年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材料一览表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具体操作 | ||||
(一) 在莞 服务 年限 | 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的时间 | 1.工作累计1-2年的,每满1年1分; 2.工作累计3-5年的,每满1年2分; 3.工作累计6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3分。 | 以下三种积分方式三选一: 1.选择以在东莞市缴纳社会保险年限计分的,提供积分方身份证号码,由社保部门选择五险种中缴费年限最长的险种进行核实计分; 2.选择以劳动合同计分的,提供积分方历年劳动合同(2008年前的劳动合同须办理鉴证)。 3.选择以在我市经商营业年限计分的,提供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由工商部门核实计分。 计算“在莞服务年限”的截止时间为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资料当日。 | ||||
(二) 在莞居住年限 | 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居住的时间 | 1.居住累计1-2年的,每满1年1分; 2.居住累计3-5年的,每满1年2分; 3.居住累计6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3分。 | 以下三种积分方式三选一: 1.选择以居(暂)住证核定的,提供积分方居(暂)住证,由公安部门核实计分; 2.选择以在莞服务年限核定的,按在莞服务年限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并由相应部门核实计分; 3.选择以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的拥有时间核定的,提供积分方(或配偶或申请人本人)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由房管部门核实计分。 计算“在莞居住年限”的截止时间为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资料当日。 | ||||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具体操作 | ||||
(三) 在莞参保年限 | 在东莞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包括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 每缴纳1个险种每满1年1.5分。 | 提供积分方的姓名和身份证。 计算“参保年限”的截止时间为社保部门审核申请人资料当日。 | ||||
(四) 在莞纳税情况 | 在东莞市内纳税情况(该项可合计国税、地税税款的分值,此项最高不超过100分) | 1.个人所得税 | (1)近3个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3000元的,10分;满4000元的20分;满5000元及以上的30分。 | 1.由本人填报《纳税情况登记表》; 2.近3个年度是从2013年1月1日统计至2015年12月31日。 | |||
(2)近3个年度除工资薪金外的其他个人所得税:每满1000元积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 |||||||
2.个体工商户纳税 |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近3个年度缴纳的税额,每满1000元积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 1.由本人填报《纳税情况登记表》。 2.国税:持有国税税务登记证的,提交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不需提交完税凭证。 地税:提交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不需提交完税凭证。 3.近3个年度是从2013年1月1日统计至2015年12月31日。 | 说明: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可进行积分的税项包括(国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附加。 | ||||
3.企业纳税 |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认缴资本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近3个年度缴纳的税额每满3万元积10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 ||||||
4.房屋契税 | 近5个年度(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我市购买住房所缴纳的房屋契税,每满1000元积1分,多套房屋契税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 1.由本人填报《纳税情况登记表》,提交契税完税凭证; 2.房产的主体可包括积分方本人及其配偶或申请人(学生本人),多套房屋契税可累计; 3.“房屋”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住宅,不包括土地、车位、商铺、写字楼等。 | |||||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具体操作 | ||||
(五)在莞接受教育 |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 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 | 1年 | 3分 | 提供幼儿园的就读证明(证明中要列明学生的姓名、学籍号、就读的具体时间、幼儿园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及幼儿园盖公章)。 | ||
2年 | 6分 | ||||||
3年 | 10分 | ||||||
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和初中学校 | 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教育并有学籍的 | 1年 | 2分 | 提供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时间证明(见参考样板),在市外就读的申请人还需提供申请人的《学籍基本信息表》。 | |||
2年 | 4分 | ||||||
3年 | 8分 | ||||||
4年 | 12分 | ||||||
5年 | 16分 | ||||||
6年 | 20分 | ||||||
7年 | 24分 | ||||||
(六) 加分 | 1.文化程度 | 高中(中技或中职)学历, 5分; | 1.提供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申请人父母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必须是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如在教育部学信网或广东省人力资源部门技工教育网站上能查询到个人学历信息的,可不用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但必须在递交申请当日向受理点提交以上网站有效的验证查询码,查询码可写在毕业证复印件的右上角”。 3.办理认证报告所需的材料可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或到指定的鉴定中心咨询。 | ||||
大专或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10分; | |||||||
本科或技师院毕业生或以上学历,20分。 | |||||||
2.居所方面 | 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已办理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 5年以内的(含5年),15分;5年以上的,30分。 | 1.提供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如有多处房产的,以一处房产进行加分。 3.时间计算:购买一手房产的,以购房合同备案的办结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购买二手房产的,以产权转移办结后,新房产证的出证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 | |||||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具体操作 | ||||
(六) 加分 | 3.科技方面 |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或优秀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多项不累加),20分。 | 提供发明专利证书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优秀科技成果相关证书。 | ||||
4.技能竞赛方面(多项不累加;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选取最高一个层次加分): | 近5年参加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原劳动部门)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10分; | 提供相关职业技能竞赛奖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人力资源部门推荐参加的获奖证书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由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获奖证书由教育部门审核)。 “近5年”是从2011年6月1日统计至2016年5月31日。 | |||||
近5年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原劳动部门)或东莞市教育局推荐参加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15分; | |||||||
近5年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推荐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20分。 | |||||||
5.在莞参加社会服务 | 近5年在莞参加义务献血,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提供东莞市中心血站发出的《无偿献血证》。 “近5年”是从2011年5月1日统计至2016年5月31日。 | |||||
近5年在莞参加市志愿者联合会及其会员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每满50小时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填写《东莞市积分制入学志愿服务情况申报表》,并由相应部门为申请人出具服务时数证明。 “近5年”是从2011年5月1日统计至2016年5月31日。 | ||||||
申请人(学生本人)近5年在莞参加市志愿者联合会及其会员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每满50小时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
6.计划生育方面 | 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20分; | 提交《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夫妻双方不在同一个乡镇的,需分别办理证明并提交) | 提交《东莞市人才入户、积分制入学计划生育情况申报表》 | ||||
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5分; | 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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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莞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方案出炉 呈现七大变化
10个积分项目整合优化为6个积分项目
4月1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简称《2016积分方案》),近日将正式颁布实施。
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日程安排、申办指引和申请表格等,请有意申请积分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密切留意“东莞教育网”和“东莞慧教育”公众号的信息公布,按照有关日程安排申请积分入学。
在总结去年积分制入学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的积分方案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行了修订。
与《2015年积分方案》相比,今年的积分方案有七方面的调整:
变化1:将“新莞人子女”的称呼统一修改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和工作会议精神,将“新莞人子女”的称呼统一修改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变化2:整合优化积分项目体系
将原积分方案中的10个积分项目整合优化为6个积分项目,分别为:“在莞服务年限”、“在莞居住年限”、“在莞缴纳社保年限”、“在莞纳税情况”、“在莞接受教育情况”和“加分”项目。
其中,“加分”项目包括“文化程度”、“居所方面”、“科技方面”、“技能竞赛方面”、“在莞参加社会服务”和“计划生育”等6个小项加分。
变化3:删除原积分方案积分项目
回应群众往年反映的“材料多”、“不全面”、“难审核”等热点难点问题,删除了原方案中“高中(中技或中职)及以下学历”、“违法犯罪”等积分项目。
变化4:新增民办学校提供积分入学学位
今年,我市全面实施向民办学校购买积分入学学位政策,部分镇街将按照要求选定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提供一定的民办学位,增加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供给。
变化5:明确积分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增加了“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通过抽签、电脑派位或其他形式进行录取”的内容,进一步明确积分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变化6:调整志愿填报的时间和方式
为了能让申请人更合理地填报志愿学校,今年将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在申请人积分和排名公布之后,并由入围的申请人自行登录指定的网站填报志愿。
变化7:进一步修改和补充相应提交的积分材料
对应积分项目修改情况,对附件《2016年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材料一览表》中有关项目的“具体操作”进行对应的修改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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