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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保障房申请资格

时间:2022-10-08 09:49:36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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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保障房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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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保障房意向登记申请有哪些要求和规定呢?(1)

  申请人除了需要满足第一批的户籍及住房标准外,申请家庭(或单身居民)还应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一、保障性住房以租赁房为主

  家庭收入方面的要求:1人户年收入标准小于等于5万元,2人-3人户的年收入标准为小于等于8万元;4人户以上含4人的家庭收入小于等于11万元。

  二、家庭资产执行标准

  1人户按照小于(含)20万元、2-3人户小于(含)32万元、4人及以上户小于(含)44万元的标准执行。

  三、申请对象是单身居民

  要求年满30周岁并在本市工作和生活,并且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四、按批次申请保障房

  每一批次开通申请之前,厦门市住房保障部门都会根据房源需求情况,发布每一批次的轮候分配方案,方案里提供该批次供应的房源情况、申请对象、受理范围等,有意向并满足申请条件的市民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提出意向登记申请。

  意向登记结束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将组织公开摇号,申请人可以通过公开发布的消息确认自己是否已经入围。

  入围申请家庭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提出正式的申请。

  最终确认符合轮候资格的市民,就可以选择保障房。

  五、改变房屋用途会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针对每个申请家庭将建立诚信档案制度。

  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活动、积极参与邻里纠纷调解,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和物业对社会保障性住房住户使用情况监管工作且表现突出的申请家庭,会被记入良好信用记录,住房保障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与物质奖励。

  反之,对于改变房屋用途,擅自装修、损毁、破坏和改变房屋结构等12种不良行为,只要满足其中一项,根据情节轻重,申请家庭将会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此不良信用记录情况可以纳入到社会信用体系。

  此外,根据申请家庭不同收入的情况,政府将给予4档家庭租金补助,最多可获百分之时就的补助,即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申请家庭的,按社会保障性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百分之九十予以补助

  2016厦门保障房申请条件及流程(2)

  厦门保障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购买厦门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户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2、在本市无住房。

  符合上述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可以个人的名义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厦门保障性商品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的

  3、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年的

  4、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未退还的。

  三、申请厦门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

  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单身兄弟姐妹以及其他具有抚养或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的,也可共同申请。

  现役军人符合转业进厦安置条件,且其家庭符合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

  户籍因就学迁入本市的,就学期间不计入取得户籍时间。

  因就学(不含出国留学人员)、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的,仍可参与共同申请。

  厦门保障房申请流程:

  1、申请登记:

  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或持证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乡)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保障性住房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审核公示:

  (1)各镇(乡)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房地产管理部门。

  (2)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自收到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民政局。

  (3)区民政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4)经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核,对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公开登记结果并报区建设局备案。

  3、审批执行:

  (1)街道组织在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2)区县复审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3)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4)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5)摇中,进行配租保障性住房,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发放租金补贴,对承租国家直管公有住房的由区房产管理部门给与租金减免;对符合要求配租住房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按登记顺序安排配租住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厦门部分申请户保障房可以续租未续租取消资格(3)

  厦门市建设局日前公布了保障性租赁房2016年续租第二批的续租合同签订工作安排的情况。

  根据审核,符合承租条件的2016年续租第二批共有3704户承租家庭。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定于12月1日-2日、12月5日-7日、12月9日、12月12日-13日办理2016年续租第二批3704户的续租合同签订工作。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介绍,申请家庭申请人(承租人)或共同申请人(共同承租人)即日起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小区物业公司领取《保障性租赁房续租合同签订通知单》。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续租合同签订手续,将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取消承租资格。

  其中,轮候号后标注“暂缓”的承租家庭,待其所欠租金全部交清或整改认定后再办理续租合同签订手续。

  具体的时间安排表,申请人可登录市建设局官方的网站查询。

  厦门保障性住房政策具有哪些具体内容?(4)

  1、厦门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主要面对哪些群体?

  厦门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保障政策。

  即:向有经济能力的中低收入家庭以及特定对象中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向既不属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又无经济能力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

  2、厦门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有没有时间限制?

  新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不再是每年申请一次,而是可以常年申请,并作为政府的一项长期工作,市委、市政府将持之以恒、一以贯之地做好此项工作。

  目前市委、市政府已做好了近五年的建设规划,以保证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3、厦门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实行“四统一”新机制的内容是什么?

  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实行“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统一运作”的新机制。

  市建设与管理局负责组织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回购工作;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负责组织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分配、管理、回收工作。

  4、社会保障性住房坚持哪些原则?

  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严格控制户型面积标准,坚持小户型、经济实用、节能省地的原则。

  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5、社会保障性住房配售方面有何规定?

  社会保障性住房分配实行申请、审核和公示制度。

  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或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实行就近、轮候的配售、配租制度。

  在同等条件下,孤寡、残疾等特殊困难的家庭享有优先分配权。

  6、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

  ②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结婚证;配偶已去世的应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子女抚养权证明;因服兵役和到外地就学等原因户籍未在本市的应提供派出所证明。

  ③所在单位开具的收入和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④拥有的房产及现居住住房的权属、合同等证明材料。

  ⑤拥有汽车的,应提供汽车行驶证等证明材料。

  ⑥投资办企业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股东证明材料。

  ⑦属于残疾、优抚对象、军烈属、低保家庭的,应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应证明材料。

  ⑧其它相关材料。

  厦门市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内容具体全面,既具有一般性,也具有自己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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