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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租房申请流程

时间:2021-01-17 11:34:49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郑州市公租房申请流程

  郑州市公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以下YJBYS小编为大家准备好了相关的内容以及流程,供大家参考!

郑州市公租房申请流程

  郑州市公租房申请流程(1)

  申请条件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

  2.家庭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二)新就业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人社部门规范的合同文本);

  3.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来郑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1.持有郑州市居住证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人社部门规范的合同文本);

  3.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和公有住房且未租住单位住房。

  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年满法定结婚年龄。

  申请人与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来郑务工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需持有郑州市市区居住证明。

  郑州公租房轮候方式

  申请材料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供的材料

  1.《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和印证收入的相关资料;

  4.婚姻状况证明;

  5.市房产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6.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1.《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和配偶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居住证;

  3.申请人和配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社部门规范的合同文本);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及印证收入的相关资料;

  5.婚姻状况证明;

  6.市房产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7.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应提供的资料

  1.《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依法批准成立的文件;

  3.《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人员情况表》。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收入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或等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到2倍(含2 倍)之间的,需提供《郑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到2.5倍(含2.5倍)之间的,经民政部门认定后,仅限于申请保障性住房救助,民政部门不再向申请家庭发放任何证明。

  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要签署承诺书,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按照规定使用和退出、配合监督检查、家庭情况发生变化及时申报等事项作出书面承诺;单位对其出具的证明负法律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的,被批准的人员应由申请单位编制组合租赁方案,不再享受租赁补贴。

  申请流程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认定程序

  在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即社区受理(10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初审(10日)→公示(10日)→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复核(20 日)→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核准(10日)→公示(10日)→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核发《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按《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顺序号轮候。

  (二)新就业职工、来郑务工人员个人申请认定程序

  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用人单位审核→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受理(5日)→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核准(10日)→公示(10日)→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核发《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按《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顺序号轮候。

  (三)单位申请认定程序

  单位提出申请→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受理(5日)→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核准(10日)→公示(10日)→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核发《郑州市保障性住房租赁资格证》→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按《郑州市保障性住房租赁资格证》顺序号轮候。

  新就业职工、来郑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的,应在单位提出申请、个人名义提出申请中选择一种方式进行。

  以个人名义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申请的,应提供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用人单位对其出具的证明负法律责任。

  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个人可在用人单位或户籍(居住证)所在区(管委)住房保障部门申请。

  申请地点

  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

  地址:建设路与百花路交叉口房地产大厦3楼

  电话:67883316

  申请时限及费用

  免费申请

  (二)新就业职工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供的资料

  1.《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本人和配偶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

  3.本人和配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人社部门规范的合同文本);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和印证收入的相关资料;

  5.婚姻状况证明;

  6. 市房产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7.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来郑务工人员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供的资料

  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2) 

 根据去年8月份公布的《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

  2.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记者注:今后,房管部门将逐步放开申请者收入标准限制,逐步变为低保标准的6倍、7倍、8倍。郑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每月340元,5倍就是1700元,8倍就是2720元。)

  单身人员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年龄应满28周岁。

  新就业职工: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本人及父母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记者注:今后,申请公租房将只考察个人在市区范围内有无自有住房及未租住公有住房。)

  来郑务工人员:

  1.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3年以上。

  (记者注:这项规定将改为提供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

  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5.非本市的户籍证明。

  郑州市将启动公共租赁住房政策适时调整机制,今后在郑打工者可以个人提出申请,同时申请者的收入门槛将从目前的低保收入的5倍适时调整到6~8倍。

  这意味着,今后更多的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在郑申请公租房,申请条件也更为方便。

  公租房申请标准降低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处处长冯荣智介绍,根据动态监测中出现的.新情况,这次的政策调整分为三个方面:一是申请方式的变化,之前规定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的资格申请须由“单位集中申请”,现在调整为“单位集中申请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符合条件而单位又没有集中申请计划的居民可以自行提出申请。

  同时,原来需提供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改为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并且允许申请人在实际居住地申请。

  二是申请者收入门槛的降低。

  把公租房申请者的收入条件由原来规定的月工资低于郑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根据公租房房源供应情况和申请情况,调整为低保标准的6 倍、7倍、8倍。

  冯荣智说,如果按照8倍,就相当于2010年郑州全市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了,“我们的目标是让最困难的人先进来,然后逐步放开”。

  三是对申请者的住房条件也相应作出了调整。

  现在的标准是新就业职工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新标准调整为只考察本人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及未租住公有住房。

  公租房申请也采取轮候制度

  和经适房分配方式类似,郑州公租房分配过程中,也采取轮候制度。

  也就是说,申请者申请公租房后,由各个区住房保障部门依据房源情况,按照“资格证”顺序号依次排序轮候。

  提醒广大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尽早提出申请。

  2016年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新政策(3)

  记者从郑州市政府了解到,根据《关于停止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通知》,所有新组织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一律停止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根据通知,对于已取得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出具的土地出让前置条件,但市土地储备部门尚未向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转卷,及国有土地出让方案已报市政府但尚未批准的宗地,不再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河南省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刘社说,“通知”比较拗口,简言之,就是郑州不再配建公租房了。

  同时,如果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开发商也不用缴纳易地移建款了。

  换言之,开发商拿地后,不用费心建公租房,也不用掏一笔钱,让政府专门用来建保障房。

  记者从郑州市政府了解到,对于郑州市政府已批准国有土地出让方案并向社会公告,现正在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挂牌的宗地,仍按原相关政策执行。

  此外,对于已经挂牌成交的宗地,仍按已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

  据悉,这个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往本市有关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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