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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保障房申请

时间:2021-01-19 08:31:08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南京市保障房申请

  大家了解南京市保障房政策吗?如果要申请保障房的朋友一定要先了解相关政策!以下是应届毕业生为大家整理的南京市保障房申请条件,欢迎阅读!

  南京市保障房申请条件【1】

  壹 · 哪些人能申请?保障性住房主要针对收入低,住房条件也比较差的群体,南京保障房申请条件如下:

  ☑ 申请人必须得有南京市5年以上的常住户口;

  ☑ 申请之前必有是由当地的民政部门批准的低收入家庭以及说是最低收入家庭;

  ☑ 申请人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在15平方米或者是15平方米以下,总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方可申请;

  ☑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是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是抚养关系,并且是要在共同环境下生活的;

  ☑ 申请人以及家庭成员需要有当地的房管部门进行确认在当地之外是否有别的住房,若有没有资格进行申请。

  贰 ·如何申请?

       ☑ 第一步:申请登记

  在申请南京保障房的时候需要申请人在地方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是街道办事处提供保障性住房的书面申请,然后再提供相关资料。

  ☑ 第二步:审核公示

  办事机构需要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以及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核,并且提出审核意见并且公示,若是在公示期间没有人提出异议那么审核通过并将材料送至地区房地产管理部门 。接下来就由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区民政局→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公示。

  ☑第三步:审批执行

  首先由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以及工作单位进行初审公示然后再提出初审意见以及配售方案,接着区县进行复审再配售方案,然后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备案,符合申请条件就要进行摇号进行配租配售,摇中,进行配租保障性住房。

  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发放租金补贴,对承租国家直管公有住房的由区房产管理部门给与租金减免;对符合要求配租住房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按登记顺序安排配租住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保障性限价住房申购流程【2】

  一、政策依据

  《南京市保障性限价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宁政规字〔2012〕30号)

  二、申购人群

  下列对象可以申请购买一套保障性限价住房:

  (一)符合承租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二)具有本市户籍,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的无房家庭(含离异单亲家庭及已满35周岁的未婚个人);具有本市户籍,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签订劳务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两年(含两年)以上的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三)经相关部门认定符合承租政府投资建设的定向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人才。

  三、需提供的材料

  1、保障性限价住房申购表;

  2、申购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未婚提供单身证明);

  4、申购家庭成员的住房状况证明;

  5、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收入及财产情况证明、劳务合同、缴纳社保证明等)。

  四、申购程序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购保障性限价住房:

  1、符合《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宁政发〔2011〕209号文)、《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南京市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3〕91号文)规定的申购公共租赁住房要求的本市申购家庭,可向所在区属的街道领取申请表、提交申请材料。

  2、街道、区民政局对申购家庭的收入及家庭财产情况进行审核,区住房保障办公室与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以下简称“住保办”)对申购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审核。

  3、市住保办将通过审核的家庭名单予以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发放选房通知书。

  4、各申购家庭参加选房。

  (二)其他两类对象申购保障性限价住房:

  1、申请家庭携带相关申购材料至市住保办提出申请。

  2、市住保办集中审核,将通过审核的家庭名单予以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发放选房通知书。

  3、各申购家庭凭选房通知书参加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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