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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积分入户

时间:2022-10-08 22:33:33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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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积分入户

  今天范文小编给大家带来了佛山市积分入户的相关信息和新闻,供大家参考!

  佛山积分入户政策出台 佛山积分入户条件(1)

  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城镇新政出炉佛山市逾六成异地务工人员想入户佛山从今天起,凡非佛山市户籍的务工人员,无论是农村户籍还是城镇户籍都可申请积分入户佛山。

  昨日,佛山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市人社局培训就业科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10年起,佛山市已有2.8万异地务工人员凭积分成为“新佛山人”。

  此次出台的《意见》与我市原来实施的《印发佛山市推进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佛府办〔2010〕156号)相比,主要从适用对象范围、积分指标和分值、配套政策和办理流程四方面对积分入户政策进行优化。

  其中,《意见》所指异地务工人员,是指外市来佛山市务工的农村户籍人员和城镇户籍人员。

  即凡非本市户籍的务工人员,无论是农村户籍还是城镇户籍都可申请积分入户佛山。

  异地务工人员原则上积满60分且积分排名达到迁入地所在区人民政府当年入户规划名额之内的可入居住地或就业地。

  在积分指标和分值优化上,提高了就业指标分值,对在申请入户地参加社会保险及在同一单位稳定就业三年以上的异地务工人员给予加分,鼓励技能型异地务工人员入户,提高国家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指标的积分比重,鼓励获得表彰奖励和积极参加社会服务的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入户城镇。

  在配套政策方面,积极扶持面向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的民办学校。

  推行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制度。

  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镇居住的异地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并提供落户便利等。

  此外,在办理流程上,将涉及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城镇的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建设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

  在8月份《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大谷打工网对我市110名异地务工人员进行调查,其中62%的受访者想入户佛山。

  调查还显示,这些想入户佛山的异地务工人员有近7成人在佛山生活超过3年,他们认为积分入户应偏重考察在佛山的工作时间和对佛山的社会贡献等方面。

  “今年是我在佛山工作的第9年,在工厂做过一线普工、仓管,开过小店,现在又出来跑业务。

  我希望积分入户能对我这9年的努力有所体现。”参与调查的异地务工人员、在南海大沥一公司跑业务的李世文说,虽然自己是广西南宁人,但他已决定扎根佛山,好好干下去。

  积分入户细则(2)

  一、积分指标

  异地务工人员原则上积满60分且积分排名达到迁入地所在区人民政府当年入户规划名额之内的可入户居住地或就业地。

  二、办理条件

  已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等,经资格联审符合纳入积分登记管理条件,且已由区人社部门签发《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卡》的,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迁。

  1、在我市常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入户

  2、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

  3、引进人才入户

  三、办理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收原件)

  2、本市签发或签注的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

  (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手续完备的《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卡》。

  (收原件)

  4、申请人、随迁人的《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

  (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

  《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夫妻)关系证明》。

  (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

  (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6、迁入自有产权房屋或单位分配、安排居住房屋的,提供个人《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

  (分配、安排居住证明收原件,《房产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迁入政府公共租赁房屋的,提交房管部门发出的非临时租赁、租约持续有效的房屋租赁登记簿。

  (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迁入集体户的,提交该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

  (接收入户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迁入亲戚朋友家庭户(不含政府公共租赁房家庭户)的,提交该家庭户的《房产证》、《户口簿》、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户主同意迁入声明(户主在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中写明同意拟迁入人迁入,并在受理民警见证下签名,视为“同意迁入声明”。

  (户主同意迁入声明收原件,《房产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新立户的,提供个人《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单位确实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可由用地批文或合法报建手续替代)和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

  (分配、安排居住证明和关系证明收原件,《房产证》和批文、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7、申请人为18周岁以上未婚人员的,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民政或计生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未婚证明、证件。

  (证明收原件,证件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申请人或随迁人为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人员的,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收原件)

  四、积分入户口办理程序

  ①申请、受理。

  申请积分制入户的异地务工人员应提供完备的资料(具体资料见指标及分值表)向迁入地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每年9月1日后提出申请的进入下一年度入户管理。

  ②审核、打分。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保基金、公安、计生、税务、工商、卫生、国土、住建、民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部门组成联合核查组于每年9月 1日至11月底前对提交了积分制入户城镇申请的异地务工人员进行积分并联审核。

  联合核查组成员单位同时在积分制入户管理系统中按职能范围对所提交资料的真 实性进行审核,并对核查的积分指标进行打分。

  ③排名、公示。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积分制入户管理系统对申请人所得积分按得分高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处理。

  ④发放入户卡。

  获得入户资格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发入户卡(申请人领取入户卡的具体地点由各区确定),入户卡有效期为1年。

  持卡人凭入户卡 在有效期内到居住地或就业地的区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不愿意交出所承包的土地、林地的异地务工人员,可按省指导意见实行城市居民居住证制度。

  持 卡人凭入户卡在有效期内到村(居)流管服务站或镇(街道)流管办申请在佛山市流管综合信息系统中作相应的标识,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从发入户卡之日算起)。

  五、入户流程及办理时限

  (一)户口迁入流程1、由迁入地公安分局(公安局)户籍前台受理申请。

  2、受理地公安分局(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

  因条件不符、材料不齐等原因暂不批准或退件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迁入地公安分局(公安局)治安大队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二)办理时限

  在我市常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入户办理时限:37个工作日审批,办理迁入手续时当场办结

  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审批,办理迁入手续时当场办结

  引进人才入户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审批,办理迁入手续时当场办结

  六、积分入户办理地址及时间

  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口管理科 电话:83329376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12345

  南海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6297604

  顺德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22835307

  三水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7783735

  高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8620880

  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

  七、办理费用

  1、办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20元;

  2、补身份证,收取工本费40元;

  3、办理临时身份证,收取工本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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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入户政策再松绑:积分降至30分 取消计生审批

  :5月6日,佛山十四届8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放出重磅惠民政策--佛山户籍新政落地!新办法对积分门槛、办事流程等各方面都进行了调整,大大方便了新市民。

  按照新办法,新市民几乎人人都有资格申请积分入户佛山。

  记者了解到,当天的会议原则通过《佛山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等一批文件。

  会议指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举措。

  《佛山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在佛山2004年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加大了改革力度。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佛山原有的户口迁移政策进行调整,进一步降低市外户口准入条件;二是创新人口管理,继续健全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加强人口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和人口信息管理应用;三是完善农村产权制度,积极推动城乡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同时,《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也进一步降低积分入户门槛,鼓励新市民通过积分入户。

  例如,把原来的“在我市连续办理1年以上(含1年)《广东省居住证》的新市民”修订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且在本市已办理居住证满半年(含半年)以上”,扩大了新市民积分制服务范围。

  积分入户新政解读

  一、积分由60分降至30分

  调整前:“积分累计达到60分的新市民,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我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申请积分入户排名”。

  调整后: “积分累计达到30分的新市民,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我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在其产权房所在地、居住地或就业地申请积分入户排名”。

  二、文化程度得分调整

  调整前:“初中学历到博士研究生学历得分标准由20分到120分层次递增”。

  个人投资方面“累计积分(无封顶)”。

  调整后:“初中学历40分到本科以上学历80分依次递增”。

  个人投资方面则改为“在我市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积3分,在我市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积6分,在我市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的积10分”。

  三、证明改为签承诺书

  调整前:“申请人回原籍地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

  调整后:只需“签署承诺书”。

  四、计生方面放宽要求

  调整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含收养)子女的新市民,违法生育行为接受处理未满5年,或在申请积分时申请人未处理完毕的,不能申请积分入户”; “新市民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一经发现,扣减相应分数;取得入户、入学资格的,取消其资格,所得积分清零;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申请积分”;“未能提供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的新市民,其随迁子女按政策外生育子女对待”。

  调整后:删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含收养)子女的新市民,违法生育行为接受处理未满5年,或在申请积分时申请人未处理完毕的,不能申请积分入户”这一项; “新市民有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等不诚信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户、入学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2年内不得申请积分”;“未能提供《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的新市民,其随迁子女不能享受政策性生育子女加分(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积分30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处理完毕积分10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未接受处理不能得分)”。

  五、居住证年限取消上限

  调整前:“办理居住证年限积分最高不超过50分的上限标准”。

  调整后:取消上限标准,改为“居住证连续办理年限越长,积分越多,比如满12年可积60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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