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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保障房中心

时间:2022-10-09 00:58:15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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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保障房中心

  如果要申请南宁市保障房的朋友们,大家可以进入南宁市保障房中心了解相关政策哦!以下是范文网小编提供的南宁市保障房中心入口,请使用!

  南宁市保障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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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保障房申请条件【1】

        1.南宁市城镇居民

  (一)具有南宁市城区范围内城镇居民户口,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

  (二)在南宁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三)单身家庭除符合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年满25周岁。

  2.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一)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并取得居住证明;

  (二)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不满5年;

  (三)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灵活就业的,应当在本市缴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累计达到1年以上;

  (四)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五)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3.外来务工家庭

  (一)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3年以上;

  (二)家庭成员之一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累计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2年以上;灵活就业的,应当在本市缴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累计达到3年以上;

  (三)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以上3类人群还需符合以下要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等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之和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倍。

  单身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需其父母在南宁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南宁不再大规模集中建设保障房,逐步以“使用权保障+货币保障”为主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部门获悉,《南宁市“十三五”住房保障规划(2016—2020)》已基本完成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据介绍,“十三五”期间,南宁市将探索和建立、完善集中建设(少量)、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相互转换、租售并举、以购代建等多渠道、多层次的保障性住房房源供应体系。

  拟规划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4.53万套,其中新建0.85万套,续建3.68万套;通过棚户区改造后建设住房5.67万套,解决10万户以上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力争“十三五”末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常住人口覆盖率达到并超过23%。

  与“十二五”相比,“十三五”期间南宁保障性住房建设在供应模式、保障模式以及后续管理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供应模式

  不再大规模集中建设保障房【2】

  “十三五”期间,全市主要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完成“十二五”期间的续建项目和完成已开展前期工作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为主,基本上不再新增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

  具体而言,保障性住房(公租房、经适房)除新增4个项目外,其他约36000多套住房全部为续建项目,将在规划期内建成并交付使用。

  棚户区改造项目共56000多套,遍布全市各县(区)、开发区。

  保障模式

  逐步以“使用权保障+货币保障”为主

  结合南宁市实际,“十三五”期间,南宁将逐步停建缓建经适房、公租房、限价房项目,保障性住房供应模式将从“产权保障+货币保障”为主,逐步过渡到以“使用权保障+货币保障”为主的主要保障形式。

  为实现这种转变,全市将研究建立健全梯级住房租金补贴制度,即实物租赁住房保障,除政府保有一定量的调控房源外,主要通过市场筹措租赁型房源,根据保障对象不同情形适用住房租金补贴标准,直接向保障对象支付差异性货币补贴或租房补贴券。

  保障机制

  探索“三房”并轨房源只租不售

  “十三五”期间,全市将构建“三房”并轨保障机制,只租不售,逐步提高货币配租比例。

  当前,直管公房在南宁市还占有一定的比例,“十三五”时期,将构建以公租房(含廉租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逐步将直管公房纳入公租房,形成廉租房、公租房、直管公房“三房”的并轨管理,只租不售。

  在房源方面,鼓励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建设小户型商品住房,政府通过租赁、协议回收、配建等形式纳入城市保障性住房供给范围。

  后续管理

  政府建设小区逐步推行智能化管理

  “十三五”期间,智能化管理模式将逐步覆盖财政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含智能监控、三级门禁、多卡合一、信息互通等功能在内的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后期物业管理水平。

  此外,南宁市还提出“互联网+物业”的发展思路,拟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物业管理项目的服务等级评定、物业服务项目的创优考评,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管理等工作;推行社区OTO电子商务平台,用于业主缴纳物业费、停车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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