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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租房条件

时间:2021-01-24 12:51:33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济南市公租房条件

  济南市公租房条件是什么?相关的资料是什么?由于2017年济南市公租房条件政策还未出台,小编就由2015-2016年来给大家参考

济南市公租房条件

  济南市公租房条件(1)

  1、收入标准方面: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万元(含)。

  2、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含)以下;年满40周岁的单身住房困难标准为无房。

  3、本市市内六区和高新区常住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成员在市级(含)以下单位就业或自主择业(含无业)的家庭,单身的需年满40周岁。

  4、(对于家庭现有住房,本次也作出了具体的说明,共包括了五种情况。

  这五种住房情况包括:私有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单独居住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住房(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有住房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未满五年的、无法证明不属于申请家庭的现住房。

  )同时,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享受43平方米拆迁保障及已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不予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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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

  (2)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3)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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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3、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2010年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

  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

  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5、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济南公租房申请所需资料(2)

  有工作单位的申请家庭或个人准备的材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无工作单位的申请家庭或个人准备的材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持有《低保证》、残疾证、重大疾病证明、市级以上(含)劳模证明、见义勇为证书、革命残疾军人证、归侨侨眷证明等证件的,和上述材料一同提交。

  三、2016济南公租房申请流程 1.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的家庭和单身人员到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外来务工家庭和外来单身职工向工作单位提交申请,由工作单位汇总后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报送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济南公租房最新政策解读(3)

  没有户籍限制

  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简称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以下的家庭和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市内六区及济南高新区无住房的单身人员。

  在市内六区有工作单位(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已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截至申请之日仍有未执行合同期一年以上)、持有《济南市居住证》且在市内六区及济南高新区无住房的外来务工家庭或外来单身职工。

  选房摇号:

  三种情况优先

  根据并轨后的政策,济南公租房在分配上分五种情况,分组摇号。

  五种情况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符合济南市2012年度确定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的家庭和单身人员、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60%(含)的家庭和单身人员、上年度摇号未中号的轮候家庭和单身人员、本年度新申请家庭和单身人员。

  据介绍,前三类情况将优先摇号。

  房租标准:

  租金共分四类

  一类标准为符合原廉租房条件及六区户籍最低收入家庭,其租金和物业费标准执行原廉租住房保障标准。

  二、三类标准分别为六区户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济南市上年度城市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0%的,以及低于60%的,其租金标准分别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和50%,物业费分别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70%和80%缴纳。

  四类标准为其他申请人,其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70%,物业费标准按物业服务合同执行。

  租房补贴:

  增加两档补贴

  “公廉并轨”后,济南市住房保障品种主要有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住房补贴两种。

  新政策同步对原租赁住房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是降低了准入门槛,增加两个档次的补贴标准。

  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高于16642元低于济南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0%(含)的,租赁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8元;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高于济南市上年度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0%低于60%(含)的,租赁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7元。

  延伸阅读:去年公租房申请人执行新规 原廉租房住户不受影响

  在“公廉并轨”后的新老政策衔接方面,济南市明确,为最大限度照顾原保障家庭,仍符合原廉租住房条件的廉租住户待遇不变;去年公租房申请人的租金标准和物业费将按今年的规定执行(今年比去年优惠)。

  对已入住和待入住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户,其租金标准和物业服务费仍按照原规定执行;对符合原廉租房保障条件的新申请户来说,仍然可以在租金标准、物业服务费和分配中继续享受优惠优先的政策。

  依据相关通知,已入住和确定房源待入住的廉租住房户,经审核不再符合济南市2012年度确定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的,可选择以下方式:1,申请转为公共租赁住房,其租金标准和物业服务费按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执行;2,腾退住房,腾退后符合租赁住房补贴条件的,可申请租赁住房补贴保障;3,原住房转为公共租赁住房后,保障家庭和单身人员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可在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供的可调房源内申请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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