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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保障房复核
海淀区所有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审核获得经适房、限价房购买资格且尚未配售的家庭均须参加资格复核。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海淀区保障房申请的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北京3人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须不超45,300元,同时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以下。
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
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购标准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
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27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4万元及以下
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6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7万元及以下
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45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6万元及以下
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529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5万元及以下
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00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8万元及以下
三、办理部门:
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公示;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四、北京限价房申请流程
1、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领取《北京市家庭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核定表》,一式三份。
2、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
3、受理申请后,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
4、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复审。
5、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纳入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册。
五、所需资料:
1 按要求填写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一式两份)
2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3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4 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暂住证明
5 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6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包括申请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迁入本地原地址及他处住房等
7 夫妇双方一方户口不在申请所在地的,需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证明
8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有关凭证,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
9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存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凭证,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或《参保职工四险缴费情况表》等
10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息》,或受托银行经办网点为缴存人打印并加盖“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住房公积金对帐簿”
11 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包括完税证、缴款书、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2 申请人与本市工作单位签订的含申请时点的劳动(聘用)合同、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证明
13 本市工作单位提供的加盖公章的就业单位资料复印件
14 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15 申请家庭成员有重残人员的,需提供本市区(县)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16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本市区(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证明
17 劳模家庭需提供市总工会出具的省部级劳动模范证明
18 成年孤儿提供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成年孤儿安置证明
19申请廉租补贴资格的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低收入证明,无民政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的,由低收入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收入证明。
20 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扩展阅读
北京海淀区文龙家园公租房配租方案通知
一、房源情况
文龙家园公租房项目,位于海淀区清河小营西小口文龙家园一里。
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59套,其中,大套型6套(建筑面积约59.86㎡-61.32㎡),中套型53套(建筑面积约50.09㎡-52.08㎡)。
租金标准为47元/建筑平方米·月。
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
以上各项目租金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二、配租对象及原则
(一)配租对象
2016年7月30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户籍备案家庭。
(二)配租原则
一个家庭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且选定后不能更改。
在此次意向登记过程中如果发现申请家庭同时登记多个套型,该家庭登记结果自动作废,并取消其登记资格。
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申请家庭应按照公租房备案通知单中规定的套型标准进行意向登记。
(三)特殊说明
当项目分套型登记人数达到公布房源相应套型数量的2倍时该项目该套型将不接受登记。
三、配租程序
(一)意向登记
1.登记时间:
2016年8月16日上午11:00-下午5:00。
2016年8月17日-2016年8月18日上午9:00-下午5:00。
2.登记方式:本次意向登记采取现场登记,先到先得的方式。
此次意向登记仅针对文龙家园公租房项目,登记顺序号作为所选项目的选房顺序依据。
3.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公租房备案通知单(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如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登记的,需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申请人的公租房备案通知单(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文龙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登记地址:海淀区西小口地铁东侧文龙家园一里2号楼1单元105室
地址提示:海淀区清河小营西小口(地铁8号线西小口站B口)
咨询电话: 62914383
5.意向登记结果公示:意向登记家庭名单于2016年8月23日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二)资格复核
登记家庭名单由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复核。
复核结果拟于2016年10月底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
对公示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自行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
(三)选房入住
拟于2016年11月,由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依次组织选房入住。
四、其他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本次配租组织工作的指导监督,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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