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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保障房房源
北京海淀区的保障房房源都有哪些?怎么申请?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北京海淀区保障房房源申请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北京海淀区保障房申请公告
根据该办法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社会单位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注意: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
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符合以上第一项条件的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算。
符合以上规定第二项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符合以上规定第三项条件的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审核按照本市现行的保障性住房“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执行。
申请家庭住房、收入等情况的审核按照本市现行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执行。
审核及公示时限按现行廉租住房审核及公示时限执行。
文龙家园公租房项目是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持有运营的公租房房源,按照本市公租房分配管理规定组织公开配租后,尚余部分房源。
为提高公租房分配效率,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4〕21号)文件精神,现将剩余房源面向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采取“先到先得”方式进行配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文龙家园公租房项目,位于海淀区清河小营西小口文龙家园一里。
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59套,其中,大套型6套(建筑面积约59.86㎡-61.32㎡),中套型53套(建筑面积约50.09㎡-52.08㎡)。
租金标准为47元/建筑平方米·月。
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
以上各项目租金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二、配租对象及原则
(一)配租对象
2016年7月30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户籍备案家庭。
(二)配租原则
一个家庭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且选定后不能更改。
在此次意向登记过程中如果发现申请家庭同时登记多个套型,该家庭登记结果自动作废,并取消其登记资格。
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申请家庭应按照公租房备案通知单中规定的套型标准进行意向登记。
(三)特殊说明
当项目分套型登记人数达到公布房源相应套型数量的2倍时该项目该套型将不接受登记。
三、配租程序
(一)意向登记
1.登记时间:
2016年8月16日上午11:00-下午5:00。
2016年8月17日-2016年8月18日上午9:00-下午5:00。
2.登记方式:本次意向登记采取现场登记,先到先得的方式。
此次意向登记仅针对文龙家园公租房项目,登记顺序号作为所选项目的选房顺序依据。
3.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公租房备案通知单(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如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登记的,需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申请人的公租房备案通知单(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文龙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登记地址:海淀区西小口地铁东侧文龙家园一里2号楼1单元105室
地址提示:海淀区清河小营西小口(地铁8号线西小口站B口)
咨询电话: 62914383
5.意向登记结果公示:意向登记家庭名单于2016年8月23日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二)资格复核
登记家庭名单由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复核。
复核结果拟于2016年10月底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
对公示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自行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
(三)选房入住
拟于2016年11月,由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依次组织选房入住。
四、其他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本次配租组织工作的指导监督,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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