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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深圳保障房

时间:2022-10-07 08:07:30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申请深圳保障房

  深圳保障房申请是在深圳生活的人比较关注的,“十三五”期间深圳将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40万套、供应35万套。那么深圳保障房怎么申请呢?下面一起来看看2017年深圳保障房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申请网站。

  面对高房价的压力,深圳市政府提出,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十三五”期间,深圳新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40万套。

  安居房是深圳提出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类型,采用诚信申报和轮候规则。根据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购条件,申请人只要具有深圳户籍、缴纳社保达到一定年限,在深圳市未享受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论其资产状况或收入水平如何,均可申请参加轮候并购买一套安居型商品房。

  公租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公共租赁房有规划合理、配套完善等优点,但在实际使用中也存在户籍、租金等问题。

  下面一起来看看2017年深圳保障房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申请网站。

  2017年深圳保障房申请网站:http://www.szjs.gov.cn/

  深圳安居房

  2017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

  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注:1)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

  深圳安居房申请材料

  区受理窗口负责受理、审核、扫描并保存申请人的所有材料。

  (一)基本材料

  (二)区受理窗口受理及初审:

  1.受理并审核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交材料的,补交后初审。

  2.比对申请人所录入的信息与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信息是否一致。

  3.结合系统端口所反馈的社保、拥有房产、转让房产等信息,进一步审核并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三)初审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市主管部门终审。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包括婚姻、户籍、住房及宅基地、购房补贴、区级政策房等。

  (五)终审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六)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

  深圳公租房

  2017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年满23周岁;

  (二)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在2011年6月1日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0年1月30日之后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安居型商品房)》(须在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后从系统打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未成年子女可只提交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映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之间亲属关系的,应出具其它可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等。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已婚的,提交结婚证;未婚的,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异的,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交丧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补充材料

  1.收养过子女的,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5年以下的,且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提交学历、学位、职称证明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明文件。

  3.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须提交相应的残疾、优抚证明材料。

  4.配偶属现役军人的,提交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

  5.未成年子女因服兵役或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须提交市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6. 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超生政策的,申请时不需提交计划生育证明,但在认购时须提交;已违反超生政策的,申请时应当提交自接受处理之日起已满15年的计划生育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复印件,同时应将原件交受理窗口核验,复印件需使用A4型纸。

  深圳安居房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系统的提示,预约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时间。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在本市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正在本市领取低保廉租货币补贴、低收入或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在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应当立即停发租房货币补贴;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2、面向人才群体的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在扩大试点企业工作,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或是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且符合以下年龄条件:

  1、正高级职称且未满46周岁,副高级职称且未满41周岁;

  2、国内外全日制高校毕业,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

  1、2款所列年龄条件,以2013年1月1日为审查、判断时点。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0年1月30日之后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在本市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正在本市领取低保廉租货币补贴、低收入或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在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应当立即停发租房货币补贴;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2017深圳公租房申请流程

  1、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portal.szjs.gov.cn:8888)、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szjs.gov.cn/ )、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zzulin.cn/)如实填报《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申请信息核实无误后,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表》。

  2、网上预约受理时间

  申请家庭网上提交申请信息以后,须通过系统网上预约书面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并在线打印《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预约单》,申请人可以预约到就近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3、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根据预约的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凭在线打印的《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预约单》和申请人身份证到预约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提交申请材料。

  (1)基本材料

  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公共租赁住房)(须在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后从系统打印)。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未成年子女可只提交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之间亲属关系的,应出具其它可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等。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具有本市户籍的,可另行提交本市有效居住证。

  3、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它共同申请人已婚的,提交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异的,提交离婚证明(包括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交丧偶的相关证明材料。

  (2)补充材料

  1、收养过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失独家庭须提交独生子女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3年以下的,需提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认证文件。

  3、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须提交相应的残疾、优抚证明材料。

  4、配偶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

  5、子女因服兵役或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需提交市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成年子女就学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6、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申请时不需提交计划生育证明,但在认租时须提交;已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申请时应当提交自接受处理之日起已满5年的计划生育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复印件,同时应将原件交受理窗口核验,复印件需使用A4型纸。

  4、当场领取受理备案回执

  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工作人员根据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材料齐备且符合规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备案,并向申请人出具《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日常轮候申请受理备案回执》。备案回执是申请家庭认租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重要凭证,请申请家庭务必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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