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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积分入学标准

时间:2021-02-04 19:52:50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宝安积分入学标准

  宝安积分入学标准是什么,宝安区积分入学标准则以深圳积分入学政策出发,以下是宝安积分入学标准相关文章,一起来了解下吧。

  宝安积分入学标准【1】

  积分办法(积分办法分两种,分别为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

  1.深圳户籍学生:按照在学区居住时间积分

  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来积分,居住每满1个月积1分。

  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合法产权证明材料的,以发证日期为准;提交租赁凭证证明材料的,以办理租赁凭证时登记备案的落款日期为准;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以社区或所在单位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显示的入住日期为准。

  计算居住时间的截止日期是:学位申请开始当月最后一天(3月31日,下同)。

  积分不封顶。

  2.非深圳户籍学生:按照社保或经营时间及计生情况积分

  非深圳户籍学生的积分包括社保或经营时间积分与计生积分两项,两项积分之和为其有效积分。

  (1)社保或经营时间积分: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有缴纳社保的,按父或母在本市缴纳工伤险的累计时间计算积分;属于经商办企业未缴纳社保的,按照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入股或企业设立时间计算积分(孩子的父或母需为股东、合伙人、投资人,不能仅仅是法定代表人);如果父母有一方及以上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

  每满一个月积1分,时间计算到学位申请开始当月最后一天。

  积分不封顶。

  (2)计生情况积分:独生子女积60分,其他政策内子女积30分,政策外子女本项目不积分。

  宝安积分入学标准【2】

  记者近日从宝安区教育局获悉,2014年的方案将在学位类型划分、排序等方面做出调整,并在部分学区试行学位房制度,以减少跨区域租房择校行为。

  据宝安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区今年将学位类型由6类变为8类,即把2013年第三、四类租房类别按“有房租房”与“无房租房”区分开,将购有商品房而又不在购房学区申请学位,却在其他学区通过租房申请学位的,单列出来作为一类,排序往后放,即新增第5、7类。

  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不能提交无房证明)为第5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不能提交无房证明)为第7类。

  原来的第6类依顺序调整为第8类。

  修订后的学位类型划分和排序,有助于控制通过租房进行择校的行为。

  坚持“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宝安按照从第1类到第8类依次录取,同一类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未录取到公办学校的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由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选择到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享受政府发放的学位补贴。

  民办学校优先满足资格审核合格的学生就读。

  宝安区从今年开始在部分学位特别紧张的.公办学校实行学位房制度。

  学位房实行“一房一户”制度,即学区内一套房屋只能供一户家庭(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

  从2014年开始,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小一和初一新生使用过的房屋信息将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内、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公办学位。

  学生毕业或中途转学离开的,该房屋解除锁定。

  锁定的房屋信息每年9月开学后更新一次。

  房屋信息是否已经被锁定,可查询相关学校网站信息。

  涉嫌住址或证明资料造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核实,则不予确认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业主协助造假的,纳入征信黑名单,3年内不予确认该处房屋申请公办学位资格。

  秋季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学位预警和温馨提示【3】

  为了方便广大家长为孩子做好申请201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准备,现将有关信息提示如下:

  一、学位预警

  多年来,宝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不断增加学位供给。

  2015年秋季,全区公、民办学位总数能够满足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简称“1+5”文件)规定条件的儿童入学需要,部分区域公办学位比较紧张。

  预计小一学位比较紧张的学校有:建安小学、天骄小学、弘雅小学、上合小学、宝安外国语学校公办班、宝安实验学校、安乐小学、翻身小学、滨海小学、宝安小学、坪洲小学、径贝小学、西湾小学、西乡小学、流塘小学、凤岗小学、清华实验学校公办部、固戍小学、黄田小学、塘尾万里学校、凤凰学校、蚝业小学、壆岗小学、万丰小学、新桥小学、黄埔小学、燕山学校、松岗第二小学、东方小学、沙溪小学、石岩公学公办部、官田学校、石岩小学、上屋小学、罗租小学。

  预计初一学位比较紧张的学校有:宝安中学、文汇学校(暂定名,原文汇中学)、海湾中学、西乡中学、清华实验学校公办部、福永中学、塘尾万里学校、沙井中学、上寮学校、松岗中学、石岩公学公办部、官田学校。

  建议第5、6、7类儿童尽量到购房学区或户籍所在区申请公办学位,以增加录取公办学位的机率。

  请学位类型和积分较低的儿童做好就读民办学校的准备,凡符合“1+5”文件规定条件的儿童入读民办学校享受政府学位补贴。

  二、温馨提示

  1.关于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接受申请学位类型

  请登陆招生网站http://bajjk.baoan.edu.cn/查看。

  2.关于计划生育信息核验

  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工作的通知》(深卫计计管〔2015〕2号),2015年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3月31日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以便顺利通过信息系统进行计划生育信息核验。

  根据《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深宝教〔2014〕75号)计算计生情况积分:独生子女积60分,其他政策内子女积30分,政策外子女本项目不积分。

  3.关于学位房制度

  根据《宝安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房制度试行办法》(深宝教〔2014〕76号),学区内一套房屋只能供一户家庭(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

  从2014年开始,宝安中学、新安中学、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宝城小学、弘雅小学、天骄小学、滨海小学、宝安小学等8所学校实行学位房制度,这些学校2014年秋季小一和初一新生使用过的房屋信息已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公办学位。

  如有家长在这些学校招生范围内新购房或租房用于申请学位,请提前查询房屋信息是否已被锁定(可登陆招生网站查询)。

  2015年新增实施学位房制度的学校有:宝安实验学校、文汇学校(暂定名,原文汇中学)初中部、建安小学、清华实验学校公办部、福永小学、上寮学校、沙溪小学、上屋小学,这些学校今年使用过的学位房信息将在9月份后被锁定并公告。

  4.关于报名情况动态信息

  为方便家长每天了解申请学校的新生报名情况,区教育局将每天在招生网站公布所有公办学校的报名动态即各学位类型报名人数(未经相关部门审核),供家长参考。

  小一报名截止时间是:4月15日下午5时整,初一报名截止时间是:5月5日下午5时整,超过该时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新增或更改报名信息,请家长务必在此时间之前完成所有网上报名程序。

  5.不得留级降级申请学位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留级或降级。

  全国学籍系统已经联网,已在内地或深圳市就读小一、初一的学生,不允许再次申请小一、初一学位。

  凡已经入读高年级的学生,在全国范围内均不得留级降级申请低年级的学位,否则无法取得学籍和毕业证书,无法参加升学考试。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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