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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病假规定

时间:2022-10-05 18:28:58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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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病假规定2017年

  北京病假规定2017年,关于病假有什么规定呢?一起看看吧!

  北京病假规定2017年【1】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扣除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北京病假工资怎么算?

  提问:

  北京病假工资怎么计算?员工请假1天该如何计算?请假1个月又该如何计算?举例:某员工A的工资为5000元/月。

  解答:

  病假日工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21.75×80%=63.3元

  病假月工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80%=1376元

  病假工资在遵循:日工资不低于63.3元,月工资不低于1376元 的原则下,可以按照各公司的具体规定执行。

  员工泡长期病假,应该怎么解决

  通常来说,员工是否恶意泡病假,企业一般都能区分。

  关键在于企业怎么应对员工恶意泡病假?

  1、完善公司的病假管理制度。

  例如应该规定履行病假手续时应该提交疾病诊断书、病假单、医药费发票等医院出具的证明。

  2、如果病假手续齐全,企业有权利去医院核实病假证明是否真实。

  3、从实务中来看,员工要求开具病假单,医生对病人情况的人性化考虑一般都会开具病假单,然而有的慢性病并非必然需要长时间休息。

  如果事先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企业有权要求派员工陪同去指定医院进行诊断。

  北京病假规定2017年【2】

  2017年新劳动法关于病假工资规定

  【法律依据】:劳动法、工资支付条例、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相关规定:

  1、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4、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6、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7、企业富余职工、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借人员和带薪上学人员,其社会保险费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缴纳保险费期间计算为缴费年限。

  病假期间工资如何计算?

  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必须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为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根据本地政策执行;

  2、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按照医疗期来计算: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劳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3)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4)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3、病假工资计算公式:

  (1)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X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2)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除以单月计薪日X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4、不同城市对于病假工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规定不同,具体依据本地政策执行。

  例如深圳市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假期间工资。

  5、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0.9天和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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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参考(上海)

  1、病假工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3、病假工资计算公式:(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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