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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产权或退出历史舞台
70年产权或退出历史舞台这一说法有根据吗,以下带来70年产权或退出历史舞台相关文章,欢迎阅读。
70年产权或退出历史舞台【1】
记者从深圳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处获悉,因房产税存在较大争议,中央已确定停止房产税扩围,转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届时,包括重庆、上海在内的已试点房产税的城市,将全部按照新法实施。
上述深圳市地税局负责人还透露,未来除了房地产税纳入地方税种外,土地出让金仍属地方收入,因此地方的财政实力会增强。
房产税停止扩容背后
去年3月的“国五条”提出要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去年下半年,媒体报道杭州、广州、深圳等地制订的试点方案已经成形,第二批试点即将推出,但最后扩围计划却杳无音信。
“房产税不会再扩大试点了,因为新的房地产税会在几年后出来,现在再扩大试点已经没有必要。”上述深圳市地税局负责人称。
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是1986年由国务院发布的,该条例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但2011年,上海和重庆出于调控楼市等原因,开始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
在深圳房地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李宇嘉看来,各界对房产税的争议主要在于法理上不正当。重庆和上海出台房产税是因调控倒逼,而现在房地产税是属于税制改革的一环。今年从放弃房产税的试点,到启动房地产税立法工作,也说明了此前两地的试点失败了。
“上海和重庆在试点房产税过程中有很多问题,在抑制房价及增加地方税收方面的作用不大,因此无法在全国推广。”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说。
根据上海公布的2014年预算草案,今年上海预计征收房产税27.6亿元,同比增长2.6%。而2014年上海土地出让金收入预计超过1700亿元,相比之下,房产税对财政的贡献仅是九牛一毛。
事实上,房产税和房地产税只差一个字,外界对此却多有混淆。
顾云昌告诉记者,有关房地产的税收都算房地产税,包括开发、流通、保有环节,前两个环节的税费包括房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等,而房产税仅仅指向保有环节。目前,房地产开发和流通环节均征税,且税负过高,但保有环节则缺失。
顾云昌认为,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须理顺整个税收环节,该调整的调整,该取消的取消,做到不重复征税。
上述深圳市地税局负责人表示,房地产税是要把土地使用的税收合并进来,主要是针对存量房。有了房地产税后,包括住宅、写字楼、商铺等都要缴税。
在房地产税尚未立法之前,广东省近日提出将使房地产税成为县(市)级主体税种,引发广泛关注。
“这不矛盾,因为现在基本可以明确的是,房地产税属于地方税种,而广东省只是先将其纳入到地方税种体系。”上述深圳地税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房地产税的具体立法过程、时间,均需要通过全国人大才能实行。由于房地产税涉及到整个税制改革,取决于中央推动改革的决心和力度。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日前公开表示,房地产税的基调是加快立法。从具体时间表来看,2015年房地产税应该进入立法程序,如果2016年能够完成立法,2017年将正式依法全面实施。
“当时我与贾康在一起开会,他说的2017年只是个目标,房地产税的立法需要征求各方意见,还有个过程,但两三年时间也差不多了。”顾云昌对记者说。
湖南省住建厅负责人称,今年房地产市场调整的力度较大,在楼市企稳之前,政府应该不会急于推进房地产税。
“现在已经明确房地产税由中央统一部署,我们一切都需听中央的,因此地方不存在做什么准备工作。”上述深圳地税局负责人表示,房地产税作为今后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与调控房价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上述湖南省住建厅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房地产税尚未摆上议事议程,该省地方政府也从来没有研究过,开不开征按照中央的要求来。
李宇嘉告诉记者,从政府职能转变和整个财税体制改革的角度看,房地产税制的设计是一项系统工程,既包括制度性框架的搭建,也包括现有房地产行业税收制度的完善,要比简单的房产税试点复杂得多,时间上更长。
李宇嘉称,在制度上,包括现有房地产税制(如土地融资模式、房地产相关税费)的作用绩效和风险评价,过渡期的财政风险(如财政收入空窗)评估,以及向以房产税为主的财产税制转变的预案设计,如缩短出让年期、完全的产权出让探索,即不再规定70年或40、50年的产权,而是拥有永久性产权。
现行土地使用权期限的划定,实行的是1990年拟定的暂行条例,并没有形成土地管理法案,当前,年限的设定已然形成推行房地产税的阻力,新法案取代《暂行条例》的时机已成熟。
此外,对现行税制,李宇嘉认为,包括房地产行业综合税负评价,各环节税种的梳理和减并,降低交易环节税负,持有环节税收种类的合并和综合税率制定,土地增值税的改革和完善等都需要重新考量。
“当时我与贾康在一起开会,他说的2017年只是个目标,房地产税的立法需要征求各方意见,还有个过程,但两三年时间也差不多了。”顾云昌对记者说。
湖南省住建厅负责人称,今年房地产市场调整的力度较大,在楼市企稳之前,政府应该不会急于推进房地产税。
“现在已经明确房地产税由中央统一部署,我们一切都需听中央的,因此地方不存在做什么准备工作。”上述深圳地税局负责人表示,房地产税作为今后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与调控房价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上述湖南省住建厅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房地产税尚未摆上议事议程,该省地方政府也从来没有研究过,开不开征按照中央的要求来。
李宇嘉告诉记者,从政府职能转变和整个财税体制改革的角度看,房地产税制的设计是一项系统工程,既包括制度性框架的搭建,也包括现有房地产行业税收制度的完善,要比简单的房产税试点复杂得多,时间上更长。
李宇嘉称,在制度上,包括现有房地产税制(如土地融资模式、房地产相关税费)的作用绩效和风险评价,过渡期的财政风险(如财政收入空窗)评估,以及向以房产税为主的财产税制转变的预案设计,如缩短出让年期、完全的产权出让探索,即不再规定70年或40、50年的产权,而是拥有永久性产权。
现行土地使用权期限的划定,实行的是1990年拟定的暂行条例,并没有形成土地管理法案,当前,年限的设定已然形成推行房地产税的阻力,新法案取代《暂行条例》的时机已成熟。
此外,对现行税制,李宇嘉认为,包括房地产行业综合税负评价,各环节税种的梳理和减并,降低交易环节税负,持有环节税收种类的合并和综合税率制定,土地增值税的改革和完善等都需要重新考量。
70年产权或退出历史舞台【2】
2日,环球网发布一篇《70年产权或退出历史舞台,所有房产规定为产权》的报道,瞬间引发网络热议。
文中的两个核心问题一是停止房产税扩围,转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二是所有房产不再设40/50/70年大限,规定为性产权。但是,3日《深圳晚报》的报道中,官方回应这“只是专家的一家之言”。
环球网的消息来源是援引深圳房地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李宇嘉的意见,称广东省出台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里,将把房地产税等财产行为税列为县(市)级主体税种。
据称,这一方案,包括现有房地产税制的作用绩效和风险评价,过渡期的财政风险评估,以及向以房产税为主的财产税制转变的预案设计,如缩短出让年期、完全的产权出让探索,即不再规定70年或40、50年的产权,而是拥有性产权。
房产产权问题是购房者最为关心的话题:70年“大限”来临时,自己这套房屋的命运到底会怎样?70年后难道还让自己的后代再缴纳一笔价格不菲的土地出让金?如果70年后还要再交钱,自己是否等于是长期的租房,当了这么多年的“房奴”是否值得?
从目前来看,无论是从购房者财产权利的保护角度出发,还是为了未来保持社会的稳定,“70年”产权问题终将有科学的解决方案代替,以适当方案赋予私人房产以法律上的性,落实宪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
但是,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如果未来购房者拥有产权,那之前已经成交的土地怎么办?是否需要补缴相关费用?土地价格是否会随之上涨?产权是否意味着房屋产权人也要缴纳土地使用的相关税费?这些问题也是制约性产权真正落地执行的实际问题。
在一些专家看来,无论70年房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是否续费,公共财政的公平、公开,以及藏富于民的根本不能变。与国外体制不同,我们国家所有购房者所拥有的土地是国家的,在其土地上所建立的房屋产权,70年后房屋产权如何处理一直是社会关注焦点。
也有观点认为,70年使用期其实也就是个伪命题。按照目前的建筑安全标准,70年后房屋肯定已经是属于被拆迁的危房了。如今,有许多大城市房屋住宅面临着规划和拆迁问题,快到期的老房子反而很“卖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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