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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积分入户流程

时间:2022-10-05 19:21:28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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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莞积分入户流程

  2017年东莞积分入户流程,申请积分入户需要一定的流程,那么具体是怎么样子,下面带来2017年东莞积分入户流程相关文章,欢迎阅读参考。

  2017年东莞积分入户流程【1】

  1、【申请受理】

  申请人可通过受理窗口和网站两种方式申请(网上申请需到现场确认),申请人原则上向自有居所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无自有居所的,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经审核,确认申请人具备基本条件的,接受申请,并出具受理回执。

  2、【资料移交】

  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于2个工作日内将资料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3、【资料初审】

  各相关审核职能部门收到需审核的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登录积分制入户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评分。

  4、【资料复审】

  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确定入户候选人员名单(积分达到100),提交辖区计生部门、公安部门核查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核查工作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5、【分数查询】

  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资料10个工作日之后,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网查询复审结果和最终积分。

  6、【名单公示】

  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资料初审、复审的审核情况,将符合入户条件申请人列为入户候选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网动态实时公示7天。

  7、【发入户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受理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于当天发放《东莞市人才入户卡》。

  8、【户口迁移】

  申请人可在6个月内,持《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和入户材料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公安部门自受理户籍迁入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户口准迁证明;属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的,公安部门在1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申请人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

  逾期未办理入户手续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2017年东莞积分入户流程【2】

  1、取表格,有两种方式,一是:上东莞教育网下载三份基本的表格,二是:去镇政府或管理区的新莞人中心取相关的表格。(三份表格小编已经上传到附件处)

  2、回户口所在地,这个过程相当麻烦,但是很重要,可以为你增至少100分,若上环了再加10分,若是结扎再加20分。

  在三份表格中的《户籍地计划生充证明》要盖两个公章,一章:要在户籍村委会写上:(同意办理,没超生)签名并盖章,若只是盖章没写意见也是不行的;二章:户籍地乡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意见,盖章。

  (你若超生的话,这里的100分你就没了,也不用回去办理了。)也是在户籍所在地,和上面的一起办了:去派出所出一份近五年内的无犯罪证明,你带上身份证他们就自然出打印给你。记住是镇派出所盖的公章。要是有犯罪的要倒扣100分了。

  3、表格二《东莞市人才入户、积分制入学计划生育情况申报表》要在人口计生卫生局——这个地方一般在你交积分资料的镇政府里面,不是计生所,别误会了,要在计生局里盖公章。

  4、表格三:《2017年东莞市XX镇(街道)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表》填写,连同以上的两份表格,并将你能积分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起递交上去便OK了。

  2017年东莞积分入户流程【3】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2017年积分制入户采取“条件准入”与“积分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积分管理:申请人得分达到2017年积分制入户分数线130分,经公示无异议者,获得入户资格。

  点击查看 :(意见稿)2017年东莞市积分制入户计分标准 》》 积分管理积分制入户申请流程》》

  条件准入:符合以下三类条件之一,经审核属实且经公示无异议的,可直接在申请镇街获得入户资格,并依照积分制入户申请流程管理。条件准入:东莞积分入户条件准入三类条件》》

  2017年东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积分管理类) 2017年东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条件准入类)

  申请资料

  必备资料(申请时必须提供的材料,格式以职能部门指引要求为准: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证明;

  (5)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在莞经商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若在省内其他城市参加社保的需提供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加分资料:按《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暂行办法》或当年的积分制入户计分标准提供相关资料,不能提供有效的相应资料者不得分。

  通过积分制入户申请人办理入户手续须提供如下证件、证明材料、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1、申请时间:积分制入户实行常年接受申请报名(节假日除外),当年12月31日前受理入户申请的,纳入该年度积分制入户管理。

  2、申请方式:申请人原则上向自有居所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无自有居所的,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

  申请人可到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受理窗口申请或登录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流程),按规定填报相关表格;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到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确认报名。窗口申请或确认报名须提供相关申请资料。

  3、成功申请: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负责接收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资料,经确认原件与复印件信息一致后,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录入积分制入户信息管理系统或确认其通过网络填报的信息,建立积分档案,并出具受理回执

  资料审核

  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按照所涉及的部门进行分类整理,每10个工作日将资料移交相关职能部门或机构审核。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在收到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移交的资料后,安排专人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登录积分制入户信息管理系统对审查资料所涉及的指标内容进行评分

  积分及公示

  1、积分查询:申请人在成功提交申请资料30个工作日后,可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陆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网站查询个人积分情况。

  2、名单公示: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应每月确定入户候选人员名单(积分高于规定分值的以及符合《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三类人员均为入户候选人员),并提交辖区计生部门、公安部门分别核查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在近5年内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核查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计生、公安部门核查工作结束后,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应在3个工作日内,在入户候选人员中确定拟入户人员名单报本镇街党委政府审核,镇街党委政府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拟入户人员名单,由各镇街通过网络、报纸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放《东莞市积分制入户卡》。申请人可在6个月内,持入户卡到申请地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入户手续的,视为放弃积分制入户资格

  积分变动

  申请积分入户不同区域加分标准:

  大城区(莞城、南城、东城、万江):加10分(原30分);

  乙类镇街(石龙、石碣、寮步、大岭山、大朗、黄江、樟木头、清溪、凤岗、桥头):加25分(原15分);

  丙类镇街(中堂、望牛墩、麻涌、高埗、道滘、洪梅、沙田、谢岗、横沥、东坑、企石、石排、茶山):加40分(原30分)。

  今年将有可能增加“企业引导”加分项:即“在莞中国驰名商标企业,2007年至2011年度获得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的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纳税各前10名(多项不累加)”的员工申请入户可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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