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乡镇工作补贴
四川省乡镇工作补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乡镇工作补贴的水平不低于人均200元,补贴标准可根据乡镇情况和在乡镇工作时间等因素适当区别,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三、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五、各地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各省级政府按本通知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对工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乡镇是否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由省级政府确定。
六、乡镇工作补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七、本通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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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川:乡镇干部告别“跑县要钱”
“‘年初跑预算、年中跑追加、年终跑决算’的日子算是结束了。”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永进乡党委书记邓异霞近日对记者说,以往临近年终,乡镇党委书记们基本都要守候在县财政局“要”钱。
“为了争取点钱不知道受了多少憋屈。”
自2014年开始,达川区对54个乡镇的财政预算按照人口总数、距离远近、贫困程度、上年实际财力等8项因素,对下一年项目资金统一预算,形成倾斜基层、按因素保障分配的财政资金分配模式,即“财政因素分配法”。
按照“财政因素分配法”,对全区15个距离城区超过60公里的.偏远乡镇给予10万元的财力补助;按照总人口在2万以下、2万-3万、3万-4万、4万以上四个等级的乡镇,分别给予50万-80万的补助经费;按农业人口、面积、道路和水利设施情况等因素划分村等级,给予不同额度的经费补助;增加乡镇人员公用经费,在人头预算费方面,乡镇第一次实现比区级部门标准高……
永进乡佛尔岩村距离镇中心13公里,由于是山区村,交通常年不便。
“赶个集就要走三四个小时,修路的钱迟迟争取不到。区里搞了‘财政因素分配法’后,我们村这条路被纳入区重点项目,有了专项修路资金。”村支书潘政说,现在区里每年给村预算2万元经费,还另外补助6万元公共服务支出费用。
“有了这些钱,村里办事有底气。”
周武元在瓦石坪村当了22年村干部,修路资金只来过一笔,还是跑了几年才拿到的,中间“花费”不少。
如今村里不仅有钱修路,还专门设了奖励机制,对养了30只以上土鸡或者10头以上生猪的进行奖励,对栽种果树上规模的也以奖代补。
“最大的感受是不求人。”邓异霞介绍,基层干部有了尊严,乡镇“走读”现象减少。
永进乡距离城区70多公里,进出城来回至少一天,以前因为财力不足,成天耗在城里找“钱”,很少有时间下乡。
“现在,我们不再为干事经费发愁,可以腾出更多时间走村入户。办公经费增加后,食堂建了起来,值班干部不再为吃饭发愁,有效解决了乡镇‘走读’现象。”
达川区纪委副书记宁小礼当过四年乡镇党委书记,深知要钱的辛酸和廉政风险。
“区委从实际出发,敢于打破既有体制,既是给基层干部‘松绑’,也是顺应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抓住廉政风险点,进行有效监管。以往以汇报工作名义要钱,少不了请客吃饭、送礼,这些都是滋生贪腐的温床。”
达川区委书记许国斌表示,“财政因素分配法”让涉及民生、农林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不缺钱”。
同时,随着财力下沉乡镇,有效缓解了遗留的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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