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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

时间:2022-10-05 19:08:47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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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

  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吗?交通事故医疗费怎样赔偿,交通事故垫付的医疗费怎么算?请看下面:

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

  交通事故医疗费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当事人医疗费用的损害赔偿标准,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需的费用计算,凭证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须”的费用给付。

  一般来说,当事人的治疗费用是否必须有负责赔偿的当事人支付,应由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审查确定。

  但若当事人不经事故处理机关同意,擅自住院、转院、自购药品或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所发生的费用,负责赔偿的交通事故责任人不负损害赔偿责任,应由伤残者自行承担。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伤、残者在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现象。

  例如:肢干骨严重骨折,经过固定复位手术后,还需要进行第二次手术摘取固定钢板。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既不影响当事人的治疗又能尽快结案,可以在结案时,把结案后继续治疗所必须的费用提前给付当事人。

  交通事故垫付的医疗费怎么算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当然,交通事故垫付的医疗费只是垫付,当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以后,事故当事人要根据各自的责任承担赔偿。

  按该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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