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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积分入户流程

时间:2021-02-09 19:34:50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天津市积分入户流程

  在天津如何办理积分入户?天津市积分入户的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天津市积分入户流程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天津积分落户办理流程

  一、办理程序

  1、申请申报。由居住证持有人自愿申请,经居住证持有人所在单位集中向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市人力社保局窗口申办积分手续。

  2、受理申请。积分入户申办窗口接到申请后,将相关信息进行实时比对,核对无误后予以受理,并向用人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核打分。积分入户申办窗口受理申请后,用人单位将需要提交的材料分送至负责积分审核的各相关部门服务窗口。

  4、汇总排名。用人单位将各部门出具的审核证明材料,提交积分入户申办窗口进行汇总。

  5、积分公布。市人力社保局将积分情况以《入户积分通知单》的形式反馈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由用人单位领取。

  6、公布入户名单。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年度积分入户指标和入户申请人积分排名,于每年6月、12月公布积分入户人员名单,并出具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的证明。

  7、办理入户。列入积分入户人员名单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的申请。用人单位持市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的证明,在6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入户手续。

  8、亲属随迁。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后,其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本市亲属投靠落户政策规定的,可向公安机关另行申请办理投靠亲属落户。投靠落户的随迁子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市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

  二、积分落户

  落户天津有两种主流途径,一是积分落户,二是人才引进。2016年积分落户政策收紧:须在津连续顺缴一年社保才可申报。如果您是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可办理人才引进落户天津。

  Ø 基本分:包括年龄、受教育程度、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社保、住房等5项指标,体现了鼓励年轻适用、稳定就业、稳定居所、较高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水平的外来人员落户的原则。

  ①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20分);36至45周岁(10分)。

  ② 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40分);大专学历(30分)。

  ③ 专业技能及职业技能:可加5-50分不等。

  ④ 社保公积金:参加社会保险按险种计分,每年最高积12分;参加住房公积金的每年积2分。

  Ø 导向分:包括职业(工种)、落户地区2项指标,主要目的是鼓励紧缺职业人员落户,发挥在中心城区周边地区落户的导向作用。

  ① 住房:在天津市有本人产权住房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产权住房(40分)。包括: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协议,并已缴纳契税取得契税完税证明;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② 职业(工种):非常紧缺职业(30分);紧缺职业(20分); 一般紧缺职业(10分)。

  ③ 落户地区:房产在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蓟县(10分);房产在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5分)。

  注:集体土地上的住房以及在查封、异议登记、限制转让期间等限制产权的住房不能积分。

  Ø 附加分:包括纳税、婚姻状况、奖项和荣誉称号、工作年限、退役军人等5项指标,主要目的是对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获得国家级奖项和荣誉称号,为天津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设置一定的附加分值。

  Ø 负积分: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减30分;5年内有提供虚假信息申办积分入户记录的(包括虚假户籍、学历、专业、就业、住房、投资、纳税证明等),每条减30分;5年内有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减100分;有信用不良记录的减30分。

  三、政策依据及办理条件

  2016年1月1日同期发布《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对天津积分落户细则做了调整,办理条件如下:

  ① 在我国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② 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③ 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④ 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

  ⑤ 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

 

  天津居住证积分落户申报流程、注意事项

  一、 用户注册:

  1. 每个单位只可注册一个用户名;

  2. 用户名找回、密码重置、经办人变更可网上办理;

  3. 经办人每期只可变更一次,请慎重选择经办人。

  二、 网上预约:

  1. 自2016年第一期开始,预约系统将会限制每位申请人在每期的测评及预约次数,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珍惜预约机会;

  2. 预约新增积分自测模块,自测超过140分才可以预约;

  3. 每期每人可预约两次,每次预约可测评两次,即每人每期最多测评四次;若申请人测评完毕后,发现个人信息填写错误需修改,当修改到涉及积分项的个人信息(如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落户地、退役军人等)时则需要重新测评,系统将会记录已使用一次测评机会;如果使用两次测评机会后,系统将会记录已使用一次预约机会;预约成功后个人信息将不可修改;

  4. 预约成功后,如因故不能在预约日期当日交件办理,应在预约日期前24小时取消本次预约,并可以在当期截止预约时间前二次预约,但只有这一次机会了;若因故未能在预约日期当天成功交件办理,并且未在预约日期前24小时取消本次预约,则当期不能再二次预约。

  三、 申报资格:

  1. 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

  (公安局窗口审核);

  2. 申请人在本单位(申报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不含补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满1年”是指为申报月份的前一个月为截止时间向前推12个月,且这12个月缴费的时间、险种符合相关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审核);

  3. 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请人网站自测分需超过140分。

  四、 窗口受理:

  1. 单位申请人请先到积分受理点公安部门窗口对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的户籍身份、落户地点等申请条件进行前置审核;

  2. 公安部门前置审核后,到人力社保窗口递交材料;

  3. 人力社保窗口受理后,经办人再将有关材料分送至积分审核的各相关部门服务窗口;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提前告知受理窗口并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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