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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积分入户

时间:2021-02-09 19:50:02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珠海积分入户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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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珠海积分入户新政策【1】

  这些调整需要注意了这些政策调整了

  1广东农业户籍不再列入积分指标

  2明确了“落户自有住房”范围:

  “自有住房”是指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拥有完全房产产权的成套住宅,不包括父母和成年子女的房产,不包括商铺、厂房、仓库及其他非居住用途的房产。在办理入户时,属购买二手房的,原户主将户口迁出后,申请人才能将户口迁入。根据规定,申请人落户自有住房可积10分。

  3计生相关内容有调整:

  一是将本市现居住地打印的电子婚育证明纳入流动人口计生证明范围;二是对“按照本市政策要求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不论检查次数,统一给予3分分值。

  这些材料简化了

  1 申请人无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往年居住证明,仅需提供《广东省居住证》或《暂住证》。

  2申请人无需提供无婚姻记录证明。申请人只需出具本人无婚姻记录承诺书。由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结合市计划生育部门盖章的《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登记的婚姻状况(未婚)给予积分。

  珠海积分入户最全指南

  这些人可以来申请

  申请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

  (一)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

  (二)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满 1年,且处于就业状态;

  (三)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就业登记单位与参保单位一致,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其中申请积分制入户之日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的,须在本市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

  (四)持有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居住证》;

  (五)无严重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记录(含无违法收养子女,下同);

  (六)积分制入户基准分值达到80分。

  申请时间

  申请积分制入户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如何提出申请1 申请人可填写积分制入户申请表,连同相关辅证材料向市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经办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受理范围

  市人才资源与就业中心

  香洲办事处香洲柠溪双竹街70号2289013市属企业

  (香洲片区)

  市人才资源与就业中心

  拱北办事处拱北窗口南屏镇坪岚路3号3楼

  (暂与南湾窗口合署办公)8670877市属企业

  (拱北片区)

  市人才资源与就业中心拱北办事处南湾窗口南屏镇坪岚路3号3楼8828783

  8828781市属企业

  (南湾片区)

  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香洲区兴华路5号(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2227199香洲区属企业

  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

  477号(人才劳务市场)5102093斗门区属企业

  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湾区行政服务中心7260121金湾区属企业

  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香洲区梅华东路301号2单元东光大厦一楼政务服务中心2170112万山区属企业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金鼎金峰中路199号2楼劳动保障窗口3389039高新区属企业

  高栏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道2073号新源大厦3楼行政服务中心7716605

  7716830高栏港区属

  企业

  珠海保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保税区国际贸易展示中心1楼服务大厅劳动服务窗口8686186保税区属企业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

  横琴新区横琴镇德政街38号1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8841168

  8841660横琴新区

  区属企业

  2

  申请人也可以先通过市人社网站(www.zhrsj.gov.cn)进行网上申请,在网上填写相关内容后打印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辅证材料交至市或区经办机构,申请时间以经办机构打印受理回执时间为准。

  查询积分排名

  8月31日后,申请人登录市人社局网站查询全市积分制入户人员分值排名公示名单;公示期内有异议的,于公示期间向经办机构提出。

  查看入户名单

  待积分入户指标确定后,登录市人社局网站查看全市积分制入户人员名单。

  领取入户指标卡

  申请人应当自市人社局公布积分制入户人员名单之日起,30天内凭受理回执和本人身份证到经办机构领取《珠海市入户指标卡》。

  办理落户

  申请人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持《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及相关入户材料到本市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入户所需材料以迁入地派出所要求为准)。

  珠海市异地务工积分制入户评分表【2】

  (2016年最新版)

  一级

  指标二级

  指标三级指标分值说明

  基

  本

  要

  求

  (基本要求各项二级指标每项必须有积分,否则不能对后续指标进行积分)年龄情况

  (年龄计算至申请入户之日)

  18-30周岁8分(

  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者,需同时具备在本市累计缴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以上的条件,才可积分)

  31-39周岁5分

  40周岁及以上3分

  身体状况身体健康5分由本人提供本市三甲医院招工体检证明

  劳动合同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年限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每满一年积2分;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三年以上,每满一年加1分。总分值最高不超过45分。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记录为准

  参保情况社会保险缴费

  年限在本省其他地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缴费满一年积1分,分值不超过20分;在本市参加上述险种的,每个险种每缴费满一年积2分,分值最高不超过70分。总分值最高不超过70分。由本人提供社保经办机构或地税部门出具的证明(重复参

  保的,不累积计分)

  计划生育未违反国家和户籍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生育政策10分由本人提供本市现居住地街道(镇)计生部门审核通过的《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居住情况持有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居住证》或《暂住证》5分,在本市居住每连续满一年的加1分。总分值最高不超过10分。由本人提供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居住证》或《暂住证》

  守法情况无严重犯罪记录2分由本人如实申报,本市公安部门核查。

  个人素质

  文化程度初中5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加分,由本人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此项不积分。

  高中(中专、中技

  或中职)20分

  大专40分

  本科及以上60分

  职业资格

  或专业技

  术职称初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五级10分,属于本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的初级工加10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分,不累计加分。由本人提供最高级别的技能等级或技术职称证书。

  中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30分,属于本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的中级工加20分

  高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初级职称50分,属于本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的高级工加30分

  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二级、中级职称及以上60分,属于本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的技师以上加40分

  技能竞赛(近五年内有效,从申请入户之日计算前五年)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或其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只要获奖1次一等奖或第一名即积20分;获得1次二等奖或第二名积15分;获得1次三等奖或第三名积10分。不累积计分。由本人提供

  荣誉证书

  表彰荣誉(近五年内有效,从申请入户之日计算前五年)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或广东省委省政府、珠海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或广东省委省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积50分;获得珠海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积40分;获得珠海市委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加10分。不累积计分。同时获得不同等级或同一等级获得多次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分,不累积计分。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

  获得本省其他地级以上市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10分。不累积计分。由本人提供

  荣誉证书

  奖励加分个人基本

  情况婚姻未婚者积6分由本人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承诺书》

  落户自有住房拥有全部产权积10分由本人提供房产证

  落户用人单位

  集体户口8分由本人提供用人单位在入户申请表上加具的意见

  社会服务

  (近五年内有效,从申请入户之日计算前五年)参加献血每次积2分,分值不超过10分;参加本市献血的,每次加2分,加分不超过10分。总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由本人提供

  捐献证明

  参加义工、青年

  志愿者服务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分值不超过10分;参加本市服务每满50小时,加1分,加分不超过3分。总分值最高不超过13分。由本人提供各区团委或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慈善捐赠,接受捐赠的单位必须是政府认定的慈善组织每千元积2分,分值不超过10分;在本市捐赠每千元加1分,加分不超过3分。总分值最高不超过13分。由本人提供

  捐赠证明

  卫生防疫按岗位要求办理

  从业健康证的2分由本人提供本市卫生部门出具的防疫证明

  子女自觉参加

  计划免疫的1分

  自觉参加妇幼保健(具体项目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实施)1分由本人提供本市卫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婚前按有关规定参加婚检的1分

  计划生育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办理了户籍地颁发的流动人口计生证明(含本市现居住地打印的电子婚育证明),如实向现居住地卫计部门或居(村)委会提供相关信息并接受其登记和管理的2分由本人提供本市现居住地街道(镇)计生部门审核通过的《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按照本省节育政策自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上环、结扎)的3分

  按照本市政策要求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3分

  减分指

  标违法犯罪

  (近五年内,从申请入户之日计算前五年)曾受过劳动教养扣50分由本人如实申报,本市公安部门核查。

  曾受过刑事处罚扣100分

  在本市曾受过

  治安处罚扣30分

  办事指南

  一、对象和条件

  申请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

  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

  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满1年,且处于就业状态;(三)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就业登记单位与参保单位一致,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其中申请积分制入户之日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的,须在本市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

  (四)持有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居住证》;

  (五)无严重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记录(含无违法收养子女,下同);

  (六)积分制入户基准分值达到80分。

  二、办理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达到积分入户基准分值80分的,可于2016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后,打印申请表(详见网上申报流程图)。申请人携带《申请表》及所需材料向用人单位所属的市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现场提出申请。凡积分入户指标项中涉及时间计算的,均以打印受理回执时间作为计算截止点。

  查询积分排名8月31日后,申请人登录市人社局网站查询全市积分制入户人员分值排名公示名单;公示期内有异议的,于公示期间向经办机构提出。

  查看入户名单待积分入户指标确定后,登录市人社局网站查看全市积分制入户人员名单。

  领取入户指标卡申请人应当自市人社局公布积分制入户人员名单之日起,30天内凭受理回执和本人身份证到经办机构领取《珠海市入户指标卡》。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入户指标;由此产生空缺,将按积分排名名单顺序依次递补。

  (五)办理落户

  申请人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持《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及相关入户材料到本市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入户所需材料以迁入地派出所要求为准)。申请人不符合入户条件或因逾期未领取《珠海市入户指标卡》而自动放弃入户指标的,应当自公布积分入户人员名单之日起60天内,凭受理回执到经办机构取回申请材料。

  三、所需材料

  (一)基本要求材料

  《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申请表》(简称《申请表》,下同)原件;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户口簿复印首页及个人页);

  3.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以往年度居住信息由经办机构向公安部门核查);

  4.本市现居住地街道(镇)计生部门审核通过的《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原件(《审核表》可在各镇(街)、村(居)办事窗口领取,或登录香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下载:http://wjj.zhxz.cn/ →网上办事→表格下载);

  5.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离婚者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未婚者无需提供);

  6.珠海市三甲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即招工体检,在申请年度内有效;本市三甲医院有: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中大五院、遵义医学院);

  7.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符合随迁条件的,提供随迁人员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2)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在广东省其他地市参保的,提供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地税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帐/单原件(帐单落款日期在申请年度内有效);已转移入珠海社保的险种无需提供相关证明,需在申请表“参保情况”栏注明原转出地及转入险种、年限。

  (二)辅证材料

  1.个人素质项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的,须同时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学历的在线验证码或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属国(境)外学历的,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家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技能水平证书

  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核查国家、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有效证书;如网站无法核查,须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验证证明原件);

  ②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同时提供《评审表》或《报名发证登记卡》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仅提供复印件的,需由其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③获得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或广东省、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或其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荣誉证书(近5年内有效,从申请之日计算前5年)原件及复印件;

  ④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或广东省委省政府、本省各地级市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的荣誉证书(近5年内有效,从申请之日计算前5年)原件及复印件。

  2.奖励加分项

  (1)未婚者提交《无婚姻登记记录承诺书》(承诺书模版可登录市人社局网站下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结合《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进行核查。

  (2)落户材料:

  ①申报落户自有住房的,须提供个人或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申报落户用人单位集体户的,须用人单位在《申请表》用人单位意见栏加具“同意落户单位集体户口”意见并加盖公章;

  ③申报落户亲友户口的,须提供亲友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的原件及复印件,户主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户主签名同意申请人落户的《确认书》原件(确认书模版可登录市人社局网站下载);

  ④申报落户父母或成年子女房产的,按落户亲友户口方式申报,提供父母或成年子女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原申报落户自有房产或用人单位集体户,因各种原因无法按原申报方式落户的,须扣减相应项指标所得分值,扣减后其积分排名仍在入户指标范围内的,可继续办理落户手续。

  (3)社会服务方面材料(近5年内有效,从申请之日计算前5年):

  ①参加献血的,提供本人捐献证明原件;

  ②参加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的,提供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团委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内容需包含“志愿时”系统个人服务时数截图,证明材料模版可登录志愿时网站下载:http://125cn.net/→切换城市/珠海→通知公告);

  ③慈善捐赠的,提供捐赠证明原件(接收捐赠单位须为政府认定的慈善组织)。

  (4)卫生防疫方面材料:

  ①按岗位要求办理从业健康合格证的,提供本市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子女参加计划免疫的,提供本市预防接种单位出具的防疫证明原件;

  ③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自觉参加妇幼保健项目的,提供《珠海市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健手册》及《珠海市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④婚前按有关规定参加婚检,提供本市婚检单位加盖公章及医生手写签名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文件依据

  (一)关于印发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0〕248号);

  (二)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和融入城镇工作的意见(珠人社〔2012〕50号);

  (三)关于积分制入户申请人申请落户亲友户口提供相关材料的通知(珠人社〔2012〕100号)。

  (四)关于调整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积分指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办理时限:3月1日至5月31日受理,8月31日前确定积分分值排名名单

  六、收费说明:不收费

  七、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和服务热线

  网址:http://www.zhrsj.gov.cn/或http://www.zhrcjy.gov.cn/ 服务热线:12345

  珠海市积分制入户受理审核经办机构名单

  经办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受理范围

  市人才资源与就业中心

  香洲办事处香洲柠溪双竹街70号2289013市属企业

  (香洲片区)

  市人才资源与就业中心

  拱北办事处拱北窗口南屏镇坪岚路3号3楼

  (暂与南湾窗口合署办公)8670877市属企业

  (拱北片区)

  市人才资源与就业中心拱北办事处南湾窗口南屏镇坪岚路3号3楼8828783

  8828781市属企业

  (南湾片区)

  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香洲区兴华路5号(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2227199香洲区属企业

  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

  477号(人才劳务市场)5102093斗门区属企业

  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湾区行政服务中心7260121金湾区属企业

  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香洲区梅华东路301号2单元东光大厦一楼政务服务中心2170112万山区属企业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金鼎金峰中路199号2楼劳动保障窗口3389039高新区属企业

  高栏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道2073号新源大厦3楼行政服务中心7716605

  7716830高栏港区属

  企业

  珠海保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保税区国际贸易展示中心1楼服务大厅劳动服务窗口8686186保税区属企业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

  横琴新区横琴镇德政街38号1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8841168

  8841660横琴新区

  区属

  2017年珠海户口新政策和珠海落户入户条件【3】

  户籍制度是政府部门为了管制人民,控制人口增长,方便人口普查的重要手段。除了统计城乡人口以外,还可以有效控制人口的流动和迁移。但那已经是计划经济的遗留产物了,现在户籍制度明显已经跟不上时代了。

  而2017年珠海户口新政策也无法在原始户籍制度下发挥更好的作用,明显已经不能控制人口的流动,也无法给人口普查带来准确性的判断。

  2017年珠海户口新政策已无法控制流动人口

  在我国的八十九十年代,因为人民的经济收入比较固定也比较低廉,所以人口流动不大。当然,当时人民对生活的要求也很低。所以,当时人们普遍都是一个地方能呆上一辈子,甚至带上一家老小在一个地方生活一辈子,不过当时城乡差距,还不是很大。

  但时至今日,到了二十一世纪,城下差距慢慢拉大,城市民生基础设施不断地完善与更新,再加上工作机会多如繁星,工资给的也丰厚,更多的外来人员往城市聚集,甚至常驻于城市。他们热衷于享受城市基础建设的完善与网络带来的便捷,更喜欢都市快餐式的生活。

  他们可以甩开户籍制度,就算是2017年珠海户口新政策也无法阻止他们的迁移决心,因为他们已经不在意户籍制度的诸多限制,所以先进户籍制度已经无法控制流动人口。

  2017年珠海户口新政策无法有效调查城乡人口分布

  在户籍制度下的人口普查,在统计人口数量方面确实很准确也很高效。而对于调查所需要的城乡人口分布数据,就没有多大效用了,这时2017年珠海户口新政策就派不上用场了。因为在城市居住的人们都是暂住的,这一调查项目会与乡村的户口重叠,效果必然大打折扣,所以往往统计很难进行。

  珠海积分入户怎么申请办理

  一、珠海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的基本条件:

  (一)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或《暂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身体健康、无严重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含无违法收养子女,下同)记录的外来务工人员,均为积分制入户实施办法的适用对象。

  (二)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基准分值满80分可申请入户本市(其中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者,必须同时具备在本市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以上的条件,年龄计算至申请入户之日),其结婚满五年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随迁人员必须无严重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记录。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当年入户计划指标和实际需要,调整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基准分值,并向社会公布。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珠海市的计划指标数,由市发改局根据省当年下达本市计划指标情况,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布。

  二、珠海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须提供的材料

  (一)、(二)项必须全部提供,(三)、(四)项根据个人情况提供,对相关辅证材料有异议的,经办机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单位验证证明:

  (一)《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申请表》原件(申请落户用人单位集体户口的,在用人单位意见处写明“同意落户单位集体户口”,并加盖公章);

  (二)珠海申请积分入户人员的个人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符合随迁条件且已办理身份证的提供随迁人员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2、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居住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及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复印首页及个人页,符合随迁条件的提供随迁人员户口薄首页及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①已复审的《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原件 (《审核表》可在镇(街)、村(居)办事窗口免费索取,或上珠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众网站:http://www.zhfpc.gov.cn→网上办事指南→表格下载);

  ②已婚者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未成年子女的,提供符合随迁条件的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无严重犯罪记录,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近五年内,从申请入户之日计算前五年)证明材料:

  ①本人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和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无严重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符合随迁条件的人员提供随迁人员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严重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②本人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和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其中需证明是否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

  ③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有无受过治安处罚的证明原件;

  ④随迁的未成年子女(只限于14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不含14周岁)无须提供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⑤申请人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无严重犯罪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落款日期,在当年申请积分入户年度内为有效证明;

  6、在本省其他地市参保的人员,提供本人本省其他地市社保经办机构或地税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帐、单原件(重复参保的,不累积计分);

  7、珠海市三甲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招工体检,体检有效时间计算至申请之日前六个月);

  (三)个人素质方面提供的辅证(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分,不累计加分):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无需提供。审核机构对毕业证书有异议的,另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学历情况的在线验证码或权威验证机构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外毕业证书另需补充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使领馆出具的“留学人员回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另需提供档案里的“认定申报表”、“评审表”或“考试报名表”并由原发证机关加盖公章确定;

  3、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或广东省、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或其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近五年内有效,从申请入户之日计算前五年)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或广东省省委省政府、本省其他地级以上市市委市政府、珠海市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的荣誉证书(近五年内有效,从申请入户之日计算前五年)原件及复印件;

  (四)珠海积分入户奖励加分方面提供的辅证:

  1、未婚者提供原户籍地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原件;

  2、申请人落户自有房产的提供个人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落户亲友户口的,提供亲友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户主签名同意申请人落户证明的确认书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原申报落户本市自有住房户口、用人单位集体户口,因各种原因不能按原申报落户的,相应项指标所得分值扣减后,其积分排名仍在入户指标范围的,方可继续办理积分入户手续;

  3、社会服务方面(近五年内有效,从申请入户之日计算前五年):

  ①参加献血的提供本人捐献证明原件;

  ②参加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的提供志愿者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③慈善捐赠的提供捐赠证明原件,接收捐赠的单位必须是政府认定的慈善组织;

  4、卫生防疫方面:

  ①按岗位要求办理从业健康合格证的,提供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子女自觉参加计划免疫的,提供本市卫生部门出具的防疫证明原件;

  ③自觉参加妇幼保健(具体项目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实施)的,提供《珠海市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健手册》及《珠海市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若手册丢失的,前往初次建卡的医院,通过回查分娩病历及“珠海市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监测电子信息系统”,找到原始资料后由该医院出具相应证明;

  ④婚前按有关规定参加婚检的,提供由婚检单位加盖公章及医生手写签名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证明遗失的,前往原婚检的医院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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