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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辞职、辞退、自动离职的区别是什么

时间:2021-05-29 16:35:49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离职、辞职、辞退、自动离职的区别是什么

  开除、除名、辞退、辞职、自动离职有什么区别【1】

离职、辞职、辞退、自动离职的区别是什么

  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被判刑并入狱服刑的;

  (2)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

  (3)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

  (4)严重犯有《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第11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

  开除处分的处理时限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除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

  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间,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

  除名的条件是:

  (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

  (2)经批评教育无效;

  (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在计算连续旷工时间时,可以把旷工期间的节假日、休息日的天数扣除后计算。

  在累计旷工时间时,应按自然年度进行计算。

  除名没有处理时限规定。

  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

  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

  辞退不是行政处分,是一种行政处理,没有处理时限的规定。

  违纪辞退的条件是:

  (1)职工犯有规定的违纪或错误行为;

  (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

  (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

  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例如按照《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就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

  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

  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自动离职是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

  自动离职的职工需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擅自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有关停薪留职的文件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用人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

  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

  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用人单位应依据《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

  为此,因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

  开除、除名、辞退、辞职、自动离职、解除(终止)合同概念【2】

  一、开除

  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

  它适用于如下情况:(1)被判刑并入狱服刑的;(2)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3)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4)严重犯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1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

  开除处分的处理时限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二、除名

  除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

  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间,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

  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在计算连续旷工时间时,可以把旷工期间的节假日、休息日的天数扣除后计算。

  在累计旷工时间时,应按自然年度进行计算。

  除名没有处理时限规定。

  三、辞退

  它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

  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

  辞退不是行政处分,是一种行政处理,没有处理时限的规定。

  违纪辞退的条件是:(1)职工犯有规定的违纪或错误行为;(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

  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例如按照《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就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

  四、辞职

  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

  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

  自动离职的职工需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擅自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有关停薪留职的文件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用人单位应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

  为此,因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

  六、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法定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是依据《劳动法》第24至32条的规定去做,又可以分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和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依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该条件出现时,双方即可依据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七、终止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第23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分两类,一是合同期满,二是当事人约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规定:"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避免出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现象。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条件,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中约定。

  约定的内容是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当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时,本合同即应终止";"当劳动合同当事人有一方消失,合同应即终止"等等。

  离职、辞职、辞退、自动离职的区别是什么【3】

  劳动法的无知其实也代表这大部分职场人,许多人并不清楚辞职、自动离职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区别:

  一般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是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主动辞职是职工主动提前告知辞职的公司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只有在公司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的即时辞职是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自动离职是职工不辞而别的一种行为,用人单位对"自动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这样根据法律要求,职工不但不能获得任何赔偿,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甚至还要赔偿公司损失。

  有点绕?这个嘛……其实很好理解。

  离职,就是说你离开了这家公司了,就是离职,就好像你哥们和你说"我分手了"一个道理,但是谁先提的分手?怎么分的手?没有细节,离职就是这样的一个说法。

  辞职,就好像你哥们和你说"我和刘亦菲提出分手了",也就是说辞职是员工和公司提出离职,这个叫辞职。

  辞退,就好像你哥们和你说"刘亦菲把我甩了",也就是说辞退是公司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这个叫辞退。

  自动离职,就好像你哥们和你说"好久没和刘亦菲联系了,你说我们是不是分手了",你觉得,有这种可能性吗?所以,自动离职,就不存在这种说法。

  离职,要么是员工不想干了,老子走了,辞职了;要么是公司觉得员工不给力,不想要了,辞退了。

  有人可能觉得劳动合同到期,员工就走了,是自动离职,这个……如果非要这么说也可以,但是其实,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和员工续约,还是要给补偿金的,而员工不和公司续约,确实就可以挥手拜拜不带走一丝云彩了。

  对个人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辞职,员工辞职对公司肯定是一种损失,因为之前对员工投入的培养,都白费了,新来一个接替的人,又要重新熟悉公司熟悉部门熟悉岗位职责,可能还需要专业技能的补强,这会给公司造成人力成本的增加。

  而对个人,辞职就要换一个新的环境,跳槽是否可以找到一份更好的工作?另外,新的环境也需要时间去适应,其实对员工来说就是跳出舒适区,谋求更大的发展,可能是职位上的,或者物质条件上的,或者对公司或工作环境实在不满意。

  建议跳槽,从工作内容上,最好可以承担更大的责任,只是成长方面,从薪资,最好可以有130%的增长。

  辞退,对公司来讲,是用错人,不能达到要求,一般会尽量在试用期做出判断,如果转正,签署了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就涉及要给补偿金了。

  对于员工来说,这当然是一个职业上的打击,一方面,知道维护自己的权益,签署劳动合同的辞退,需要补偿,不足半年给半个月工资,一年给一个月,以此类推。

  另一方面,抓紧寻找其他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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