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买卖
现在越来越多人买房了,那么卖房的房主和买房的房客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呢?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购房者买二手房担心的问题就是出现纠纷,尤其是房子的产权问题,这一点对购房者的利益影响重大。
了解清楚房屋产权的问题,是买房的关键。
只有产权清晰的房产才能正常的上市交易,否则可能会遇到意想不到的麻烦。
购房者需要有一双火眼金睛,才能准确判断房屋值不值得买。
那么哪些产权的房屋不能购买呢?
一、没有房产证的房子
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是房屋所有权人享有房屋所有权的凭证。
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也不可以办理过户。
即便签订了购房合同,也会为卖房人“一房二卖”留下漏洞可钻,另外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卖房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
二、违规搭建的房屋
违章建筑是指未经许可擅自动工新建的各种建筑物,购买此类房屋无法过户,购房者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障。
即便买方已经购买,如果发现建筑违章,也会面临强制拆除风险。
三、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产证。
购买小产权房面临着多重风险:首先小产权房只允许集体内部流转,外部人员购买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无法完成过户。
其次,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很难保证。
四、抵押房、查封房
一套房屋抵押给银行或者其它机构,说明它们和房东共同拥有房屋的权利。
而房地产交易核心不能接受存在抵押状况的房屋(即一套有着“他项权利”存在的房屋)进行交易过户的。
因此只有房屋产权完全属于卖家才可以进行交易。
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很多房东会要求利用买方的首付款进行房屋解压,获得完整产权再过户,但这样买家面临着较大的经济风险。
购买被法院查封的二手房同样风险较大,一旦操作不当,极易引发纠纷。
回避风险的'关键有两点:一是确保房东所获房款足以清偿债务并及时清偿债务,以便法院解除查封,二是在查封措施解除后应立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以避免房屋因其他债务被再次查封或被房东抵押给他人。
五、特殊类型房屋
有一些房屋的交易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
例如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未满3年的动迁房不能买卖,即便签订合同交易也是无效的。
六、未经所有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房屋
房屋产权没有问题,购房者也不能高枕无忧,还有一种情况也值得警惕,那就是存在共有人的房屋。
共有人之一想卖掉房子必须征得其它所有共有人同意的,否则合同无效。
购房者通过初步判断选择了可以购买的房屋,如果仍旧对房屋产权问题存在疑虑,可以在签合同中对违约责任做详细约定,
如果因为卖家故意隐瞒等原因造销售易失败,卖家要退还全部房款并赔偿损失。
襄阳二手房买卖简化程序 试行一窗式证件办理
交易手续繁琐,记者昨从市不动产登记局了解到,二手房买卖只需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即可,不需再多跑路,多次提交资料了。
市民郝先生是幸运的,因为他最近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不动产证时正好遇到一项新政策出台。
这就是市区房管、税务、土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正在试行的“一窗式”办证服务。
虽然目前不动产抵押实行了先登记后房屋交易备案,但存量房的交易程序依然复杂,一般需要先跑房管部门做身份面签、房查、房屋交易备案,
再到税务部门纳税,涉及划拨土地性质的交易还需到土地分局缴纳土地出让金,最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登记,导致买卖双方跑四个部门、进行四次面签、提供四套资料。
对此,群众很有怨言。
为化解此问题,在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今年3月初,市行政审批局组织房管、国土、税务等部门到外地考察学习,确定了存量房交易纳税登记“一窗式”办理工作方案。
按照新的方案,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一窗式”办证试运行岗位,由登记机构统一受理登记和纳税资料,进行一次身份验证面签,
房管同时收交易合同进行备案,然后由登记机构将纳税资料信息通过前置机网上传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同步计税,纳税人纳税结果从网上回传登记机构,最后由登记机构登记登簿发证。
待系统调试完善后,新的方案将全面推行。
市不动产登记局副主任朱丹说,过去是“四个四”,即房屋买卖双方业主跑四次,四个窗口受理,提供四次资料,进行四次面签;现在是“四个一”,
即业主只需跑一次,一次面签,一次性提供资料,四个窗口一次受理。
实现信息多跑路,业主只跑一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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