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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论文字体格式要求

时间:2020-12-02 12:20:49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本科论文字体格式要求

  又是一年毕业季!你们知道本科论文字体格式要求吗?下面小编准备了本科论文字体格式要求以及范文,仅供欣赏!

本科论文字体格式要求

  本科论文字体格式要求一

  一、封面

  题目: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

  各项内容:四号宋体居中。

  二、目录

  目录:二号黑体加粗居中。

  章节条目:五号宋体。

  行距:单倍行距。

  三、论文题目: 小一号黑体加粗居中。

  四、中文摘要

  1、摘要: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

  2、摘要内容字体:小四号宋体。

  3、字数:300字左右。

  4、行距:20磅

  5、关键词: 四号宋体,加粗。 词3-5个,每个词间空一格。

  五、英文摘要

  1、ABSTRACT:小二号 Times New Roman.

  2、内容字体:小四号 Times New Roman.

  3、单倍行距。

  4、Keywords: 四号 加粗。 词3-5个,小四号 Times New Roman. 词间空一格。

  六、绪论 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内容500字左右,小四号宋体,行距:20磅

  七、正文

  (一)正文用小四号宋体

  (二)安保、管理类毕业论文各章节按照一、二、三、四、五级标题序号字体格式

  章:标题 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

  节:标题 小三号黑体,加粗,居中。

  一级标题序号 如:一、二、三、 标题四号黑体,加粗,顶格。

  二级标题序号 如:(一)(二)(三) 标题小四号宋体,不加粗,顶格。

  三级标题序号 如:1.2.3. 标题小四号宋体,不加粗,缩进二个字。

  四级标题序号 如:(1)(2)(3) 标题小四号宋体,不加粗,缩进二个字。

  五级标题序号 如:①②③ 标题小四号宋体,不加粗,缩进二个字。

  医学、体育类毕业论文各章序号用阿拉伯数字编码,层次格式为:1××××(小2号黑体,居中)××××××××××××××(内容用4号宋体)。1.1××××(3号黑体,居左)×××××××××××××(内容用4号宋体)。1.1.1××××(小3号黑体,居左)××××××××××××××××××××(内容用4号宋体)。①××××(用与内容同样大小的宋体)a.××××(用与内容同样大小的宋体)

  (三)表格

  每个表格应有自己的表序和表题,表序和表题应写在表格上方正中。表序后空一格书写表题。表格允许下页接续写,表题可省略,表头应重复写,并在右上方写“续表××”。

  (四)插图

  每幅图应有图序和图题,图序和图题应放在图位下方居中处。图应在描图纸或在洁白纸上用墨线绘成,也可以用计算机绘图。

  (五)论文中的图、表、公式、算式等,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分别依序连编编排序号。序号分章依序编码,其标注形式应便于互相区别,可分别为:图2.1、表3.2、公式(3.5)等。

  文中的阿拉伯数字一律用半角标示。

  八、结束语 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内容300字左右,小四号宋体,行距:20磅。

  九、致谢 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内容小四号宋体,行距:20磅

  十、参考文献

  (一)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内容8—10篇, 五号宋体, 行距:20磅。参考文献以文献在整个论文中出现的次序用[1]、[2]、[3]……形式统一排序、依次列出。

  (二)参考文献的格式:

  著作:[序号]作者.译者.书名.版本.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时间.引用部分起止页

  期刊:[序号]作者.译者.文章题目.期刊名.年份.卷号(期数). 引用部分起止页

  会议论文集:[序号]作者.译者.文章名.文集名 .会址.开会年.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时间.引用部分起止页

  十一、附录(可略去)

  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 英文内容小四号 Times New Roman. 单倍行距。翻译成中文字数不少于500字 内容五号宋体,行距:20磅。

  十二、提示

  论文用A4纸纵向单面打印。页边距设置:上2.5cm,下2.5cm,左3.0cm,右2.0cm。

  本科论文范本二

  摘要:音乐电视节目侵权行为成为今年来的热点案件,认定是否构成侵权,侵犯何种权利,首先要区分音乐电视节目属于作品还是制品,作品和制品有着不同的著作权主体,权利内容也不尽相同。

  其次要明确侵权责任,使赔偿数额的确定有法可依。

  最后,着力于构建一个互助互利、可持续的良性循环合作机制,激发著作权市场活跃。

  关键词:音乐电视著作权;侵权责任;著作权;集体管理

  近年来,音乐作品的词曲作者、音乐电视作品制作者起诉KTV经营者侵犯其著作权的一类案件批量涌现。

  这类案件通常有着共同的特点,往往是著作权人委托特定的组织或机构对某一个地方的KTV或与KTV类似的提供点场服务的娱乐场所进行规模化的“地毯式”公证取证。

  2012年3月6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

  滚石公司同意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复制权(前述二者仅限卡拉OK经营场所)、广播权信托中音协管理。

  2015年中音协将昆明欢歌傲城餐饮娱乐有限公司,2016年将昆山宏泰文化娱乐有限公司等机构纷纷告上法庭,要求这些KTV①、卡拉OK场所停止侵害其音乐电视作品的放映权并赔偿损失。

  这类案件事实较单一,KTV播放的音乐电视节目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可能构成侵权,但对于侵犯了原告何种权利,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全国法院判决也不尽相同。

  一、音乐电视节目是作品还是制品

  音乐电视即MusicTelevision,是随着电视的普及而发展起来的。

  原本音乐只是单纯用耳朵听的一种艺术形态,到了80年代,美国出现了一个新节目CNNMTV,为了使音乐更具有电视观赏性,给每一首歌曲都配上了优美恰当的画面,使歌手的音乐由听觉的单一艺术形式,变为到听觉、视觉相统一的新的形式。

  音乐电视节目在我国的审判实践中,多被区分为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和录音录像制品两类。

  如何区分音乐电视节目是属于作品一类还是制品一类,区分的关键在于该音乐电视节目是否具有一定的独创性。

  独创性也称原创性或初创性,是指一部作品经独立创作产生而具有的非模仿性和差异性。

  如在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昆山宏泰文化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判决书中,法院认为这个案件中的《在我生命中的每一天》、《真心英雄》等多部音乐电视节目通过表演、构思等方式,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创造力,具有独创性,所以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

  一般而言,法院在认定作品还是制品时,主要考虑的就是智力创作活动。

  作品与录音录像制品相比,作品中蕴含的智力创作更加复杂,而不是机械、忠实地对现存的表演进行录像录制。

  二、音乐电视节目的权利主体

  区分音乐电视节目属于作品还是制品,有助于明确权利人的权利包含哪些,以及如何行使这些权利。

  如果认定音乐电视节目是作品,那么就属于著作权的保护对象。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修改权、复制权、放映权、等十多种人身权和财产权。

  反之,则属于邻接权的保护对象,录音录像制作者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出租、发行、传播等有限权利。

  可见,著作权权利与邻接权权利相比,范围更广,保护也更全面。

  《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以及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来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是编剧、摄影、导演、作词以及作曲等作者拥有署名权及按照合同获得报酬的权利。

  电影作品以及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里面的音乐、剧本等能够单独使用的,作者有权利单独行使自己的著作权。

  音乐电视节目如果是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来创作的作品,那么就是由制片者享有著作权,包括修改权、发表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署名权、发行权、复制权、出租权、表演权、展览权、广播权、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摄制权、汇编权、翻译权等。

  编剧、摄影、导演、作词以及作曲等作者拥有署名权及按照合同获得报酬的权利。

  若KTV经营者未经许可使用音乐电视节目,那么就侵犯了由制片者所享有的著作权中的放映权,制片者有权向KTV经营者主张权利。

  而对于仅仅构成录像制品的音乐电视节目,其制作者享有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而音乐作品的词曲作者仍享有相应著作权人的权利。

  也就是说这种音乐电视节目在KTV使用过程中,其权利主体有两类,一类是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人即词曲作者,其可向KTV经营者主张复制、表演等权利,另一类是录像制品的制作者,其仅享有允许他人复制、发行、出租、信息网络传播等邻接权,而KTV经营者使用音乐电视并未侵犯其上述权利,故其无法向KTV经营者主张著作权。

  三、音乐电视节目的侵权责任

  在一系列KTV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播放音乐电视节目的案件涌现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音乐电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音乐电视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

  没有经过制片者许可,发行、复制、放映了音乐电视节目的,没有经过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就摄制音乐电视节目或发行、复制、放映了音乐电视节目的,以及没有经过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营利性放映音乐电视,侵犯了音乐作品的著作权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际审理中,当事人双方往往对损失的赔偿金额多少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昆明欢歌傲城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认为一审法院未对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予以明确区分,所判赔的金额较低,不足以支付其维权的成本以及实现惩治侵权行为的目的。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孙冬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一案中,被告孙东不服提起上诉,其中一点理由也在于赔偿金额,他认为一审判决确定的赔偿数额过高,未考虑其经营状况且原告证据存在瑕疵。

  按照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赔偿有几个步骤。

  首先,确定侵权人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能够确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其次,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参考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进行赔偿。

  前两种的情况中,赔偿金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了制止侵权支付的合理的开支。

  最后,如果实际损失和违法所得都没有办法确定,裁量权则交给了法院,法院根据侵权的状况,可以判决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而在在处理实际问题时,因难以提供证据证明侵权所受损失或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前两种方法往往不能适用,裁量权交给了法院,法院往往要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规模和方式、场所位置、作品流行程度、当地文化市场行情、侵权人过错及其已支付相关权利人费用情况等,并参照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收取同类型音乐作品表演权的收费标准,从而得到赔偿数额。

  ②各地法院、各个案件情节并不相一致,所以许多大致相似的案件,可能就会因为某一情节的不同而造成的赔偿数额的大相径庭,引起当事人的不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