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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后能否起诉

时间:2022-09-30 14:05:02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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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后能否起诉

  劳动仲裁后具有法律效益,但是如果不服劳动仲裁想法院提起诉讼是否可以?下面这些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劳动仲裁后能否起诉的内容会告诉你怎么做才符合法律法规,合理维护法律自身权益。

  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后,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贿赂、徇私、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后能否起诉【2】

  关于已按撤诉处理和申请人申请撤诉的劳动争议案件是否可以再次立案的问题,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经研究并于最高人民法院协商一致,曾作出如下答复: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5项关于“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的规定,

  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规定,据上述规定精神,

  当事人撤诉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车速之日起重新计算。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38条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因此,自2009年1月1日起,按照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对于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期间申请撤诉后,当事人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问题,我们认为是不可以的。

  因为申请撤诉和按照撤诉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并没有作出实质性的处理,即视为没有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告知当事人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或者仲裁委员会的.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仲裁后能否起诉【3】

  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一规定确立了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原则。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前提是有当事人的起诉,当事人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起诉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其起诉,其他人未经委托无权起诉。

  2.必须是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而向法院起诉,不能未经仲裁程序直接向法院起诉。

  根据劳动法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最高法院作出了有关的司法解释,对仲裁机关不予受理的,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不得将仲裁委员会作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4.起诉不得超过诉讼时效,即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对于经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不得再起诉,法院也不受理。

  5.起诉必须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一般应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对起诉书经审查,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各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即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首先由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要求重新审理判决。

  上一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的,当事人不能再上诉。

  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均按普通程序进行,即进行通知当事人有关情况、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调查取证,开庭。

  开庭时宣布审判人员名单及法庭纪律,询问是否请求回避。

  然后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判决。

  判决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

  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当事人对一审或二审生效的判决及调解协议,均可申请再审,是否再审由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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