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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2017年普高最低分数线
根据阜阳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网上填报志愿与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全市各高中学校建档线将在中考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布;录取时,将实行应、历届分开录取,录取分四个批次进行。下面和小编一起来阅读吧!
阜阳市2017年普高最低分数线【1】
01
招生计划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依据我市年度教育现状和初中毕业人数,按照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在充分考虑初中升学率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的基础上,另行制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02
分数线划定
阜城三区(含市直学校)建档线划定工作由市教育局基教科协调三区统一划定,五县市建档线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划定后报市局基教科备案。
各地各校不得另行划定预估分数线。
建档线在公布中考成绩前向社会公布。
03
网上填报志愿
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1.统招生和定向生实行同一志愿,即考生在第一、第二批次中所填报的省市示范高中志愿,包括统招志愿和定向生志愿,两项志愿合并填报。
2.网上志愿填报事关考生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
各地各校务必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加强软、硬件建设,落实好场地和设备以及志愿填报期间的电力保障,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和对考生的宣传、服务等工作,确保志愿信息网上填报工作平稳、有序、顺利。
3.学生本人持家长(监护人)签字同意的志愿预填表,到县级教育局指定的确认点现场填报志愿、现场打印、现场确认,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4.各地要加强校内志愿填报的现场管理,杜绝代填志愿现象。
校内志愿信息填报与确认过程中要进行全程监控,各志愿确认点须加强对志愿填报现场的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填报现场。
加强对考生的教育宣传,严禁学校、考生之间的代为填报。
5.严禁任何高中招生学校或委托社会机构设置志愿填报点。
6.网上填报志愿的具体事宜另文下发。
04
网上录取
2017年普通高中实行局域网录取。
(一)招生对象。
参加省、市和学校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其结果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求的初中毕业生。
(二)录取原则和标准。
1.普通高中招生坚持 “以生为本、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是中考总成绩、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生的所填志愿。
普通高中学校在达到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在省、市示范高中录取时,若考生的中考总分相同,则看考生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若考生该三科成绩仍然相同,则看考生语数两科成绩之和;若考生该两科成绩再相同,则看考生的语文单科成绩;若继续相同,则看外语单科成绩。
3.为了深入推进初中学校素质教育,继续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运用优先原则。
即省级示范高中在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不能出现D等级;市级示范中学在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不能超过1个D等级。
当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规定之后,再看考生的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继续实行应历届考生分开录取。
除阜南实验中学、临泉实验中学、界首中学外,其他13所省级示范高中今年仍不招收历届生。
对不再招收历届生的13所省级示范高中,将在录取程序上设置前推3年的自动检索设限功能。
余下的3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在录取新生时,历届生的录取分数线应提高不低于中考总分10%的比例。
(三)录取批次。
1.录取批次依次为:提前批次为省级示范高中“国际班”、“珍珠班”、特色班、特长生招生,占该校招生总计划;第一批次为省级示范高中,第二批次为市示范高中,第三批次为一般高中和民办高中招生。
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定向生。
统招生与定向生合并在一个栏目内,合并设置A、B、C、D 4个平行志愿,依次检索,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待统招生录取结束后,即行录取定向生。
2.在录取过程中,若相关学校计划未完成,则分批次网上征集志愿,直到录满为止。
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提前公布。
3.凡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而不按时报到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2017年普通高中入学资格。
(四)录取范围。
市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区属高中可跨区域招生,其他县市学校原则上在本行政区内招生。
(五)定向生指标分配和录取原则。
2017年阜城三区的定向生指标由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两部分组成,比例为6:4。
其中基础性指标分配依据为2017年该校参加中考的实际人数,发展性指标依据2016年该校参加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及格率(总分的60%)。
设置发展性指标的目的是为了强化各初中学校牢固树立质量至上的发展理念,促进全市初中教育更加注重品质内涵和办学水平的提升。
今后将逐步降低发展性指标的占比,直至取消发展性指标。
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六)特长生招生。
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由各校按照《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阜教基〔2017〕11号)要求,对拟招收的特长生进行专项加试,按照特长生招生规定,作为提前批次录取。
特长生的中考成绩达到当地普通高中建档分数线的学生,方有资格参加特长生的排序和录取。
(七)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后,各地要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要控制好招生数量。
学校不得不顾自身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无节制的擅自扩大招生规模。
各地公民办学校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建档线以下的学生。
不得以本校名义为不具备招生条件的任何学校招收挂靠生,亦不得将他校招收的学生私自放在本校内上课就读。
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违规招生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违规招生学校或直接责任人承担。
2.全市普通高中新生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统一招生录取结果建立学籍,在新生入籍时与提前导入的招生录取信息进行比对,凡违背上述规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更不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学校或有关人员责任。
3.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跨市招生。
对违反此项规定的省级示范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2年内不予恢复。
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并报省厅备案。
4.今年仍不允许招收择校生,并严禁同城范围(含县域内)内借读,任何学校不得违背。
阜阳市2017年普高最低分数线【2】
(一)招生对象。
参加省、市和学校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其结果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求的初中毕业生。
(二)录取原则和标准。
1.普通高中招生坚持 “以生为本、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是中考总成绩、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生的所填志愿。
普通高中学校在达到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在省、市示范高中录取时,若考生的中考总分相同,则看考生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若考生该三科成绩仍然相同,则看考生语数两科成绩之和;若考生该两科成绩再相同,则看考生的语文单科成绩;若继续相同,则看外语单科成绩。
3.为了深入推进初中学校素质教育,继续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运用优先原则。
即省级示范高中在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不能出现D等级;市级示范中学在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不能超过1个D等级。
当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规定之后,再看考生的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继续实行应历届考生分开录取。
除阜南实验中学、临泉实验中学、界首中学外,其他13所省级示范高中今年仍不招收历届生。
对不再招收历届生的13所省级示范高中,将在录取程序上设置前推3年的自动检索设限功能。
余下的3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在录取新生时,历届生的录取分数线应提高不低于中考总分10%的比例。
(三)录取批次。
1.录取批次依次为:提前批次为省级示范高中“国际班”、“珍珠班”、特色班、特长生招生,占该校招生总计划;第一批次为省级示范高中,第二批次为市示范高中,第三批次为一般高中和民办高中招生。
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定向生。
统招生与定向生合并在一个栏目内,合并设置A、B、C、D 4个平行志愿,依次检索,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待统招生录取结束后,即行录取定向生。
2.在录取过程中,若相关学校计划未完成,则分批次网上征集志愿,直到录满为止。
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提前公布。
3.凡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而不按时报到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2017年普通高中入学资格。
(四)录取范围。
市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区属高中可跨区域招生,其他县市学校原则上在本行政区内招生。
(五)定向生指标分配和录取原则。
1. 2017年阜城三区的定向生指标由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两部分组成,比例为6:4。
其中基础性指标分配依据为2017年该校参加中考的实际人数,发展性指标依据2016年该校参加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及格率(总分的60%)。
设置发展性指标的目的是为了强化各初中学校牢固树立质量至上的发展理念,促进全市初中教育更加注重品质内涵和办学水平的提升。
今后将逐步降低发展性指标的占比,直至取消发展性指标。
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2.今年实行省示范高中80%的指标定向分解到所在县市区的所有普通初中的办法,实行从高分到低分的分校录取,以促进薄弱学校的均衡发展。
定向生指标不得集中分配到少数学校,要定向分解到全部初中。
3.从明年开始,将对2017年因规范办学行为、中考中招行为、初一新生招生考试测试等违规行为被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通报的初中学校,调减或取消定向分配指标。
4.在各地的建档线之上,定向招生指标不设最低控制线。
为充分保证定向生权益,与统招生合并设置A、B、C、D 4个平行定向生志愿,在定向生指标中按照考生分数和志愿进行录取。
5.各地要认真宣传定向招生的惠民政策,让真正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到定向招生的优惠政策。
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宣传定向生优惠政策、截留定向生源、徇私的,除按违规违纪招生进行严肃查处、并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6.对偏僻、落后的农村薄弱初中、行蓄洪区,可适当提高定向生比例,以体现倾斜政策。
7.定向生条件:学区内三年在籍在校不间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8.对享受80%的定向分解到普通初中优惠政策的考生,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要严把资格审查关。
定向生名单必须由考生所在毕业学校、县市区教育局在资格审核无误后,分别同时在各自的网站上和校园内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
凡不进行规范公示的,高中学校可拒绝录取。
9.定向生实行在毕业学校内网上填报志愿。
在志愿填报前,各学校、县市区教育局严格按照定向生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经审核、公示无异后,向市教育局上报不符合条件的定向生名单。
录取时将对网填志愿和盘报志愿进行比对,凡不符合定向生条件的不予录取。
10.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市外父母务工所在地参加中考而要求回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录取的学生、随迁子女在本市流入地居住学区入学和参加中考的学生,以及异地扶贫搬迁、农业转移人口等,由县市区教育局根
据省厅皖教基﹝2017﹞7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在保证他们享受与户籍所在地考生同等政策待遇的情况下,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实施。
此类情况由县级教育局单独做成电子数据志愿盘,报市教育局一体录取。
11.市直高中的定向生指标由市教育局征求各县市区意见后下达,直接分解到全市的相关初中学校,县市区属高中的定向生指标由辖区教育局分别分解到各初中学校。
(六)特长生招生。
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由各校按照《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阜教基〔2017〕11号)要求,对拟招收的特长生进行专项加试,按照特长生招生规定,作为提前批次录取。
特长生的中考成绩达到当地普通高中建档分数线的学生,方有资格参加特长生的排序和录取。
(七)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后,各地要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要控制好招生数量。
学校不得不顾自身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无节制的擅自扩大招生规模。
各地公民办学校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建档线以下的学生。
不得以本校名义为不具备招生条件的任何学校招收挂靠生,亦不得将他校招收的学生私自放在本校内上课就读。
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违规招生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违规招生学校或直接责任人承担。
2.全市普通高中新生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统一招生录取结果建立学籍,在新生入籍时与提前导入的招生录取信息进行比对,凡违背上述规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更不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学校或有关人员责任。
3.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跨市招生。
对违反此项规定的省级示范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2年内不予恢复。
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并报省厅备案。
4.今年仍不允许招收择校生,并严禁同城范围(含县域内)内借读,任何学校不得违背。
(八)进一步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1.民办高中招生纳入当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一管理。
民办高中不得擅自录取无档案、无分数的考生。
民办学校跨行政区招生的学生成绩不得低于生源地普通高中建档线。
招生简章须符合省市招生政策,其招生简章、广告、方案须先报辖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无普通高中招生资格的学校不得招收普通高中学生。
2.民办高中不得委托他校代为招生或以他校名义招生,不准空挂学籍,严禁买卖学籍。
3.严禁为不具备普通高中招生条件的职业类学校招收挂靠生或注册双学籍。
4.当民办学校生源不足时,可在当地普通高中建档线基础上下降20分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以跨市招生,但应经学校所在市和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备案。
(九)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区域内的高中实行联合招生、划片招生、派位录取,各校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逐步形成示范高中的公平竞争机制,以逐步构
架起公平竞争的良性格局,有效解决部分学校在招生上的恶性竞争。
(十)严格执行中考加分政策。
按照《阜阳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有关事项的通知》(阜教基〔2017〕14号)执行。
(十一)市教育局的集中录取结果,是各地各校招生的唯一结果,也是高中学生入籍的唯一凭证。
今年实行一次集中录取,录取名单即是入籍名单,录取结果不予调整。
阜阳市2017年普高最低分数线【3】
一、报名
(一)报名。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完成中考报名手续。
(二)报名条件。
参加中考的考生应为应、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具同等学力者。
实行应历届分开报名的方式。
应届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根据电子学籍数据库学籍数统一报名,在市外就读欲回原籍
报名的凭就读地学校出具的电子学籍表和就读地学籍主管部门签字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各县市区设立报名点,方便回原籍者、历届生和同等学力者报名。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本人意愿,既可在流入地学校报名,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具体事宜按《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阜教考﹝2017﹞2号)执行。
二、考试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采用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县级组织报名和考试,市级组织分县分科阅卷。
(一)命题。
2017年中考命题兼顾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选拔性要求,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在全面检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视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
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反映课程标准中坚持立德树人目标的根本要求。
各学科命题的具体原则和要求见《2017年安徽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纲要》。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由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
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
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生物和地理学科学业结业考试由县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在八年级下学期课程结束时举行,具体考试内容、分值、命题方式和考试办法由各地依据《2017年安徽省初中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纲要》等有关要求确定。
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中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之一。
认真做好初中毕业体育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
体育考试分值55分,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分值15分,计入中考总分,并用于高中录取。
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具体考试内容和办法根据《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阜教体艺〔2017〕3号)和《阜阳市教育局关于2017
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阜教办〔2017〕4号)有关要求确定。
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推行信息技术学科上机操作考查。
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均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
听力免试后英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英语考试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英语总分值与笔试项目分值的比值,2017年免试听力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
具体申请程序和要求另行发文。
(三)时间。
2017年全省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时间是:6月14日至6月16日。
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6月14日上午8:30-11:00 语文
下午3:00-5:00 物理和化学
6月15日上午8:30-10:30 数学
下午3:00-5:00 思想品德和历史
6月16日上午8:30-10:30 英语
三、阅卷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网上阅卷。
因实行网上阅卷,各学校要提前做好学生培训工作,确保学生熟知考试有关要求。
各地要加强对本地中考网上阅卷工作的总结和试卷分析,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市教科所提交阅卷工作总结和试卷分析报告。
四、成绩公布
各考区要将体育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DBF格式,包含字段:姓名xm、学籍号xjh、体育成绩tycj、理化实验成绩lhsycj)刻盘密封盖章签字后于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考试管理中心。
盘面上要注明**县(区、市)**学科成绩,有关人员签名、写明日期。
成绩汇总后,将向社会公布,考生届时可登录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日期内向学校提出书面复查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查询学科及成绩(申请多科复查的,请考生按差异大小排好复查顺序),由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分
别审核签字确认,学校汇总,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市区教育局。
区县教育局汇总形成统计表并加盖公章,连同考生书面申请、统计表电子版于规定时间内报市教科所。
市教育局将成立专门小组进行复查,只复核成绩合成情况,不组织重新阅卷。
经复查确实有误的,予以更正,并通知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由学校通知考生。
各县市区组织的体育、理化实验操作等成绩,有疑问的,直接由各考区负责复查。
五、初中综合素质评价
坚持综合评价的原则,切实改变将分数简单相加的方式,综合考虑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积极实行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来呈现结果。
认真做好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分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所占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数的30%。
要切实加强对评价工作的监管,健全工作组织,完善公示制度,确保评价过程规范,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限定性条件。
评价的具体操作方式仍按照《关于印发2011年阜阳市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阜教基〔2011〕9号)执行。
六、积极推进高中招生改革
(一)制定科学的招生计划。
各地要根据市教育局2017年高中阶段招生年度目标,按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统一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地公民办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分校招生计划。
(二)积极推进普通高中网上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三)继续实行省、市级示范高中8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的招生惠民政策,实行统一管理,分校录取。
回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初中升学考试的学生享受定向招生的具体政策,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制定,报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保证他们与本地初中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四)鼓励和支持辖区内示范高中联合招生、划片招生,各校按成绩平行分配生源,调动各示范高中的办学积极性,激发内部活力,逐步形成示范高中良性、公平竞争机制。
(五)严控中考加分政策。
中考政策性加分标准、对象、申报方式将另文下达。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规范过程管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基础,涉及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建立健全中考宣传机制,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争取多方理解和支持。
各市要建立统一规范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要求认真执行信息系统采集标准,保证信息采集真实完整。
明确责任,严格程序,严密组织,认真做好考试保密、学生交通及饮食卫生安全等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考务管理,规范考试秩序。
要建立健全中考组织管理制度,规范考试组织程序,狠抓考风考纪,坚决杜绝任何舞弊行为。
对于语文考试按照规定可以带入考场的正版学生字典,监考人员要逐一检查,严防以此为名夹带其他资料的严重舞弊行为发生。
中考考点和考场的设置要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县(市、区)教育局具体落实。
(三)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级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不得组织毕业年级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乱编滥印各种形式的复习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
要做好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学生的后期学习安排,不得让其提前毕业离校。
各地教育局及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绩给地区、学校、教师和学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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