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

社区财务收支审计报告(2)

时间:2017-06-08 16:53:56 审计报告 我要投稿

社区财务收支审计报告范文

  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

  目前,大部分问题得到整改,相关部门也正在拟定方案,开展检查工作。

  (二)社会保障资金专项审计

  按照审计署开展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的统一部署, 2012年2-4月,区审计局协同上级审计机关对全区2005年至20**年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三大类18项社会保障资金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

  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 的方针,逐步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全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20**年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全区90%,新农保制度覆盖全区100%的乡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全区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农村五保供养、自然灾害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各管理部门信息系统滞后,部门信息未做到共享,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分散、统筹层次不高、互济能力不强,金融机构未按国家优惠利率计息等问题。

  审计后,针对存在的问题责令相关部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程序,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加强账户核算。

  并提出审计建议4 条。

  相关部门根据审计建议,正在积极整改。

  (三)扶贫专项资金审计

  为促进扶贫专项资金投入、管理和使用的规范化和效益发挥的最大化,按照市审计局的统一安排,20**年7-8月,对20**年扶贫专项资金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中梁、藉口、天水、华岐、关子、太京6乡镇9村61户财政扶贫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农村低保资金的发放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年扶贫项目的立项、批复、实施符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管理制度健全,资金管理、使用比较规范,完成了建设任务,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互助金未及时使用,违规出借异地扶贫搬迁项目结余30万元等问题。

  审计后,责令被审计单位对互助金尽快安排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对出借项目结余资金尽快上缴区财政。

  并提出审计建议2条。

  被审单位已将出借的30万元上缴区财政。

  (四)农村低保资金审计调查

  20**年9月,对20**年农村低保资金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抽查了6乡镇12村105户。

  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自2007年开展以来,较好地落实了国家政策,资金管理和发放运行比较规范。

  20**年底,全区共有农村低保户11017户35884人,占农村总人口的8.2%,20**年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3811.68万元。

  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个别乡镇对农村低保信息档案管理不规范,低保对象纳入及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审计后,责成被审计单位尽快完善相关信息档案,建立合理的纳入和退出机制。

  并提出审计建议3 条。

  被审单位已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五)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专项审计调查

  20**年7月,对20**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发放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18所学校。

  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建立了贫困寄宿生评定、资金发放、签领和监督工作制度,资金管理及使用基本规范;按照规定落实了用途,公开、公平、公正发放补助资金。

  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资金拨付不及时,华岐中学、天水中学等6所学校补助提标部分发放不规范,存在代签代领的问题。

  审计后,责令被审计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对未及时拨付资金要求尽快拨付,对学生提标部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个人。

  在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的同时,对农村党员远程教育运行维护费,娘娘坝抗洪救灾补助中央预算内资金,秦岭、齐寿乡邮政所建设资金,两万亩大樱桃优质无公害丰产技术集成示范推广项目资金等4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对银达养殖厂债权债务进行了专项审计,对资产进行了评估。

  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能够执行财务制度,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对专项资金能够专款专用,会计核算较为规范。

  审计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严格执行《天水市秦州区项目资金审计监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和重大建设项目必审制和跟踪审计制,加大对灾后恢复重建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和资金的全程跟踪审计力度。

  在继续开展工程投资竣工决算审计的同时,有效开展对工程监理的审计,重点对监理现场旁站、监理档案、尤其是隐蔽工程的日志记录、影像资料等加强审计监督。

  对委托参与审计的中介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履行效果不好、工作不力的中介机构不在签订合作协议,今年已退出一家。

  促进了项目建设单位的管理水平,保证了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自20**年7月以来,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149项,审计资金总额1.92亿元, 共核减工程价款1229.74万元,核减率6.4%,查出项目结余资金748.36万元,超计划投资892.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能够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和管理,工程进展总体顺利。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工程资料不完整、多计工程价款、招投标、材料采购不规范,工程变更未经审批及主管部门对变更把关不严等。

  审计后,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被审单位积极整改,主管部门加大了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区政府出台了关于严格项目管理和招投标管理的相关办法,有力促进了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

  四、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为规范单位财务管理,促进被审计单位依法行政、厉行节约、增收节支,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年7-9月,对伏羲中学、平南中心小学、平南中学、建三小学、区森林病虫害防治站、种子管理站、秦岭乡卫生院、平南镇卫生院8个单位20**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同年10月,对天水镇政府、天水中学、天水镇中心小学、天水镇卫生院,天水镇财政所及齐寿乡政府、齐寿中学、齐寿中心小学、齐寿卫生院、齐寿乡财政所共10各单位20**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2012年3月,对区政府办、区国投公司20**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显示,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合法,财经纪律执行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共涉及资金663.87万元。

  主要是:天水中学、天水学区、齐寿学区、齐寿中学、伏羲中学、平南中心小学、平南中学、建三小学收费未纳入财务统一管理96.34 万元,天水中学、齐寿中学、伏羲中学、平南中心小学、建三小学、平南中学违规收费19.93 万元,天水镇政府、种子管理站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87.47万元,天水学区、建三小学、天水镇卫生院、齐寿乡政府、齐寿财政所、齐寿中心小学、齐寿卫生院、齐寿学区未计固定资产64.99万元,齐寿卫生院、天水镇卫生院、齐寿中学未进行政府采购购买固定资产5.76万元,齐寿乡政府、平南中心小学、平南卫生院、秦岭卫生院、平南中学大额支付现金213.84万元,齐寿中学、齐寿学区、建三小学、伏羲中学滞留专项资金20.5万元,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挪用专项资金0.73万元,齐寿卫生院、齐寿学区应缴未缴财政资金2.14万元,种子管理站报废资产未及时清理6.15万元,秦岭卫生院、平南卫生院坐支现金59.07万元,区国投公司固定资产多提折旧、少计成本费用40.87万元等。

  审计后,责令被审计单位健全内控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清理往来款项,补记固定资产,滞留专项资金按资金性质收缴区财政。

  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了31条审计建议。

  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决定和建议,制定了整改方案,加强财务力量,建章立制,纠正违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

  五、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了审计监督。

  受组织部门委托,从20**年9月至2012年5月,共对33名党政领导干部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离任审计29人,任中审计4人。

  审计结果表明,进行审计的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能够遵守各项财经法规,规范理财,正确决策。

  但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反映在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部分商品未实行政府采购、超限额支取现金、滞留专项等管理不规范资金722.38万元。

  提出了64条审计建议。

  审计后,责令各相关单位进行纠正,各单位及时落实了审计整改决定,采纳了审计建议。

  通过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其在任职期间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作出客观的评价,为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履职、尽责,提高依法行政和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为组织部门考核、奖惩、任用干部提供了可靠依据。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收入征管。

  财税部门要在充分运用财税政策和资金支持经济发展,培植财源的同时,进一步依法强化税费征管,建立以税源办抓总,财政、税务等部门相互配合协调的联动机制,实施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收稽查等多项措施,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要关注重点企业尤其是招商引资企业纳税情况,确保应收尽收。

  对财政、审计部门查出的部门单位应缴未缴税费应及时组织缴库,对已征税费要及时足额解缴,把经济发展的成果反映到财政增收上来。

  要强化收入征管责任,完善考核奖惩机制,规范征收行为,大力清缴欠税,坚决制止有税不征、缓征等行为,严肃查处“偷、逃、抗、骗”税行为。

  (二)强化财政的监督管理。

  要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及时解决资金使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把有限的资金使用,发挥其作用。

  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租、配售、义务教育经费、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核定、发放等专项资金的跟踪监督,有效防止部门单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区财政、发改、监察、审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财政专项资金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充分利用金融办、投融资中心、投资担保机构等平台,多方筹集资金,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和监督。

  要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完善相关制度,督促各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工程变更审核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

  要加强部门配合,前移监督关口,对天河注水广场、中国二十四节气公园、山水新城大桥、村村通水泥路、保障性住房等重大投资项目及时介入、跟踪审计。

  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加强工程招投标、采购后续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转分包行为。

  继续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工程监理审计,对项目投资建设、资金管理、投资绩效等进行监督。

  杜绝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促进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优化政府投资环境。

  (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预算管理;深入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大资金运行的监管力度。

  继续清理各类银行账户,严肃查处“小金库”,切实完善“乡财区管、村财乡管”体制,促进预算管理上一个新台阶。

  不断加大对财政财务往来资金的清理,化解长期挂账。

  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要形成联动机制,督促单位建立内部财务控制机制,开展对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

  要不断对全区财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财务从业水平,坚决杜绝做假、报假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