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

门牌号申请书

时间:2020-12-24 09:29:20 申请书 我要投稿

门牌号申请书模板

  门牌号码申请书【1】

门牌号申请书模板

  一、申请:至高新区派出所服务大厅窗口递交书面申请意见。书面申请内容为:

  (1)、企业申请门牌号码报告一份,加盖企业单位公章。(报告内注明,企业目前发展状况,企业所在道路位置。)

  (2)、附企业“建设规划平面图”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单位公章。(“建设规划平面图”复印件内需要有“南京市规划局(高新)审核专用章”印纹)

  二、审核:联系分管片区警察,进行现场区域查看、核实。(可向派出所田所长咨询分管片警)

  三、缴费:审核完毕10个工作日后,联系派出所服务大厅窗口经办警察或分管片区警察,确认审批结果,缴纳门牌号码制作工本费100元。(可与经办警察或分管片警确认申请门牌号码牌号。)

  四、制作:门牌号码制作由派出所统一委托到市区进行制作,时间约为2个月左右。

  五、取门牌:待派出所通知到派出所取门牌号码安装。

  门牌号码申请【2】

  一、项目名称:

  门牌号码申请

  二、政策依据:

  1. 公安部《办理公民户口和居民身份证件工作中住址项目填写规范》;

  2. 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规范;

  3. 佛山市公安局(佛公通[20**]162号)文件规定。

  三、受理条件:

  凡合法新建、改建的房屋,必须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编制或改编门牌号码手续。

  四、申请材料:

  对象一:新建的房屋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填写《申领门牌、房号、入户审批表》,收原件(2份);

  2. 开发商的书面申请报告,收原件(1份);

  3.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能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国土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或房房部门核发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收复印件(1份);

  4. 总平面图复印件、房屋各层平面图复印件(需加具规划部门公章),收复印件(1份);

  5. 房屋四置图(需加盖单位公章),收原件(1份);

  6. 使用标准地名许可证或建筑物命名的批复,建筑物位于新路、街、巷的同时提供民政部门地名办有关道路、街、巷的命名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收复印件(1份);

  7. 属拆迁的提供拆迁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收复印件(1份)。

  对象二:居民房屋申请或变更门牌号码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填写《申领门牌、房号、入户审批表》,收原件(2份);

  2. 属农村宅基地建设的'房屋,提供《宅基地证》;或《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确实无法提供上述证件的,需提供有效的《建房用地许可审批表》,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 属居委会居民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 权属人的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 房屋所在位置四置图,收原件(1份);

  6. 村(居)委会核实地址的证明,收原件(1份)。

  五、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申请;

  2. 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受理,出具回执;将材料转交区公安局;

  3. 区公安局审核;将审核结果转交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4. 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申领门牌、房号、入户审批表》。

  六、办理部门: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七、受理地址:

  1.入户地(或户籍地)在祖庙、张槎、石湾街道区域,受理地点为:禅城区魁奇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三楼。

  2.入户地(或户籍地)在南庄镇区域,受理地点: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岛湖办证大厅。

  八、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九、咨询查询:

  12345政府热线

  十、收费标准:

  无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特别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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