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张晓风经典散文集

时间:2022-10-05 21:09:27 随笔 我要投稿

张晓风经典散文集

  张晓风,中国台湾著名散文家,下面为大家带来的张晓风经典散文,欢迎阅读。

张晓风经典散文集

  我喜欢

  我喜欢活着,生命是如此地充满了愉悦。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草毒像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的张结着。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中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它好像准备着要奉献什么,要展示什么。那柔弱而又生意盎然的风度,常在无言中教导我一些最美丽的真理。

  我喜欢看一块平平整整、油油亮亮的秧田。那细小的禾苗密密地排在一起,好像一张多绒的毯子,是集许多翠禽的羽毛织成的,它总是激发我想在上面躺一躺的欲望。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我喜欢观赏这样的布景,我喜欢坐在那舒服的包厢里。

  我喜欢看满山芦苇,在秋风里凄然地白着。在山坡上,在水边上,美得那样凄凉。那次,刘告诉我他在梦里得了一句诗:“雾树芦花连江白。”意境是美极了,平仄却很拗口。想凑成一首绝句,却又不忍心改它。想联成古风,又苦再也吟不出相当的句子。至今那还只是一句诗,一种美而孤立的意境。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能跃过山丘和小河。我总是梦见奇异的色彩和悦人的形象。我梦见棕色的骏马,发亮的鬣毛在风中飞扬。我梦见成群的野雁,在河滩的丛草中歇宿。我梦见荷花海,完全没有边际,远远在炫耀着模糊的香红-一这些,都是我平日不曾见过的。最不能忘记那次梦见在一座紫色的山峦前看日出——它原来必定不是紫色的,只是翠岚映着初升的红日,遂在梦中幻出那样奇特的山景。

  我当然同样在现实生活里喜欢山,我办公室的长窗便是面山而开的。每次当窗而坐,总沉得满几尽绿,一种说不出的柔如。较远的地方,教堂尖顶的白色十字架在透明的阳光里巍立着,把蓝天撑得高高地。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以及幽闲的素馨。我也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十字形的、斛形的、星形的、球形的。我十分相信上帝在造万花的时候,赋给它们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笑颊上的。当寒冷早晨我在巷子里,对门那位清癯的太太笑着说:“早!”我就忽然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我缩在皮手套里的指头不再感觉发僵,空气里充满了和善。

  当我到了车站开始等车的时候,我喜欢看见短发齐耳的中学生,那样精神奕奕的,像小雀儿一样快活的中学生。我喜欢她们美好宽阔而又明净的额头,以及活泼清澈的眼神。每次看着他们老让我想起自己,总觉得似乎我仍是他们中间的一个。仍然单纯地充满了幻想,仍然那样容易受感动。

  当我坐下来,在办公室的写字台前,我喜欢有人为我送来当天的信件。我喜欢读朋友们的信,没有信的日子是不可想象的。我喜欢读弟弟妹妹的信,那些幼稚纯朴的句子,总是使我在泪光中重新看见南方那座燃遍凤凰花的小城。最不能忘记那年夏天,德从最高的山上为我寄来一片蕨类植物的叶子。在那样酷暑的气候中,我忽然感到甜蜜而又沁人的清凉。

  我特别喜爱读者的信件,虽然我不一定有时间回复。每次捧读这些信件,总让我觉得一种特殊的激动。在这世上,也许有人已透过我看见一些东西。这不就够了吗?我不需要永远存在,我希望我所认定的真理永远存在。

  我把信件分放在许多小盒子里,那些关切和怀谊都被妥善的保存着。

  除了信,我还喜欢看一点书,特别是在夜晚,在一灯茕茕之下。我不是一个十分用功的人,我只喜欢看词曲方面的书。有时候也涉及一些古拙的散文,偶然我也勉强自己看一些浅近的英文书,我喜欢他们文字变化的活泼。

  夜读之余,我喜欢拉开窗帘看看天空,看看灿如满园春花的繁星。我更喜欢看远处山拗里微微摇晃的灯光。那样模糊,那样幽柔,是不是那里面也有一个夜读的人呢?

  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那些泛黄的线装书,握着它就觉得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那涩黯的纸面蕴含着一种古典的美。我很自然地想到,有几个人执过它,有几个人读过它。他们也许都过去了。历史的兴亡、人物的迭代本是这样虚幻,唯有书中的智慧永远长存。

  我喜欢坐在汪教授家中的客厅里,在落地灯的柔辉中捧一本线装的昆曲谱子。当他把旧发亮的褐色笛管举到唇边的时候,我就开始轻轻地按着板眼唱起来,那柔美幽咽的水磨调在室中低回着,寂寞而空荡,像江南一池微谅的春水。我的心遂在那古老的音乐中体味到一种无可奈何的轻愁。

  我就是这样喜欢着许多旧东西,那块小毛巾,是小学四年级参加儿童周刊父亲节征文比赛得来的。那一角花岗石,是小学毕业时和小曼敲破了各执一半的。那具布娃娃是我儿时最忠实的伴侣。那本毛笔日记,是七岁时被老师逼着写成的。那两只蜡烛,是我过二十岁生日的时候,同学们为我插在蛋糕上的……我喜欢这些财富,以致每每整个晚上都在痴坐着,沉浸在许多快乐的回忆里。

  我喜欢翻旧相片,喜欢看那个大眼睛长辫子的小女孩。我特别喜欢坐在摇篮里的那张,那么甜美无忧的时代!我常常想起母亲对我说:“不管你们将来遭遇什么,总是回忆起来,人们还有一段快活的日子。”是的,我骄傲,我有一段快活的日子——不只是一段,我相信那是一生悠长的的岁月。

  我喜欢把旧作品一一检视,如果我看出已往作品缺点,我就高兴得不能自抑——我在进步!我不是在停顿!这是我最快乐的事了,我喜欢进步!

  我喜欢美丽的小装饰品,像耳环、项链、和胸针。那样晶晶闪闪的的、细细微微的、奇奇巧巧的。它们都躺在一个漂亮的小盆子里,炫耀着不同的美丽,我喜欢不时看看它们,把它们佩在我的身上。

  我就是喜欢这们松散而闲适的生活,我不喜欢精密的分配的时间,不喜欢紧张的安排节目。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我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

  我喜欢晴朗的礼拜天清晨,当低沉的圣乐冲击着教堂的四壁,我就忽然升入另一个境界,没有纷扰,没有战争,没有嫉恨与恼怒。人类的前途有了新光芒,那种确切的信仰把我带入更高的人生境界。

  我喜欢在黄昏时来到小溪旁。四顾没有人,我便伸足如水——那被夕阳照得极艳丽的溪水,细沙从我趾间流过,某种白花的瓣儿随波飘去,一会儿就幻灭了——这才发现那实在不是什么白花瓣儿,只是一些被石块激起来的浪花罢了。坐着,坐着,好像天地间流动着和暖的细流。低头沉吟,满溪红霞照得人眼花,一时简直觉得双足是浸在一钵花汁里呢!

  我更喜欢没有水的河滩,长满了高及人肩的蔓草。日落时一眼望去,白石不尽,有着苍莽凄凉的意味。石块垒垒,把人心里慷慨的意绪也堆叠起来了。我喜欢那种情怀,好像在峡谷里听人喊秦脏,苍凉的余韵回转不绝。

  我喜欢别人不注意的东西,像草坪上那株没有理会的扁柏,那株瑟缩在高大龙柏之下的扁柏。每次我走过它的时候总要停下来,嗅一嗅那股儿清香,看一看他谦逊的神气。有时候我又怀疑它是不是谦逊,因为也许它根本不觉得龙柏的存在。又或许他虽知道有龙柏存在,也不认为伟大与平凡有什么两样——事实上伟大与平凡的确也没有什么两样。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尤其喜欢在雨天去叩湿湿的大门,在落雨的窗前话旧真是多么美,记得那次到中部去拜访芷的山居,我永不能忘记她看见我时的惊呼。当她连跑带跳地来迎接我,山上阳光就似乎忽然炽燃起来了。我们走在向日葵的荫下,慢慢地倾谈着。那迷人的下午像一阕轻快的曲子,一会儿就奏完了。

  我极喜欢,而又带着几分崇敬去喜欢的,便是海了。那辽阔,那淡远,都令我心折。而那雄壮的气象,那平稳的风范,以及那不可测的深沉,一直向人类作着无言的挑战。

  我喜欢家,我从来还不知道自己会这样喜欢家。每当我从外面回来,一眼看到那窄窄的红门,我就觉得快乐而自豪,我有一个家多么奇妙!

  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来。虽然过往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分辨他的足音。那是很容易的,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中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英文名字。

  我喜欢晚饭后坐在客厅里的时分。灯光如纱,轻轻地撒开。我喜欢听一些协奏曲,一面捧着细瓷的小茶壶暖手。当此之时,我就恍惚能够想象一些田园生活的悠闲。

  我也喜欢户外的生活,我喜欢和他并排骑着自行车。当礼拜天早晨我们一起赴教堂的时候,两辆车子便并弛在黎明的道上,朝阳的金波向两旁溅开,我遂觉得那不是一辆脚踏车,而是一艘乘风破浪的飞艇,在无声的欢唱中滑行。我好像忽然又回到刚学会骑车的那个年龄,那样兴奋,那样快活,那样唯我独尊——我喜欢这样的时光。

  我喜欢多雨的日子。我喜欢对着一盏昏灯听檐雨的奏鸣。细雨如丝,如一天轻柔的叮咛。这时候我喜欢和他共撑一柄旧伞去散步。伞际垂下晶莹成串的水珠——一幅美丽的珍珠帘子。于是伞下开始有我们宁静隔绝的世界,伞下缭绕着我们成串的往事。

  我喜欢在读完一章书后仰起脸来和他说话,我喜欢假想许多事情,

  “如果我先死了,”我平静地说着,心底却泛起无端的哀愁,“你要怎么样呢?”

  “别说傻话,你这憨孩子。”

  “我喜欢知道,你一定要告诉我,如果我先死了,你要怎么办?”

  他望着我,神色愀然。

  “我要离开这里,到很远的地方去,去做什么,我也不知道,总之,是很遥远的很蛮荒的地方。”

  “你要离开这屋子吗?”我急切地问,环视着被布置得像一片紫色梦谷的小屋。我的心在想象中感到一种剧烈的痛楚。

  “不,我要拼着命去赚很多钱,买下这栋房子。”他慢慢地说,声音忽然变得凄怆而低沉:

  “让每一样东西像原来那样被保持着。哦,不,我们还是别说这些傻话吧!”

  我忍不住澈泪泫然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喜欢问这样的问题。

  “哦,不要痴了,”他安慰着我,“我们会一起死去的。想想,多美,我们要相偕着去参加天国的盛会呢!”

  我喜欢相信他的话,我喜欢想象和他一同跨入永恒。

  我也喜欢独自想象老去的日子,那时候必是很美的。就好像夕晖满天的景象一样。那时再没有什么可争夺的,可留连的。一切都淡了,都远了,都漠然无介于心了。那时候智慧深邃明彻,爱情渐渐醇化,生命也开始慢慢蜕变,好进入另一个安静美丽的世界。啊,那时候,那时候,当我抬头看到精金的大道,碧玉的城门,以及千万只迎我的号角,我必定是很激励而又很满足的。

  我喜欢,我喜欢,这一切我都深深地喜欢!我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遇

  遇者,不期而会也

  ——《论语义疏》

  1

  生命是一场大的遇合。

  一个民歌手,在洲渚的丰草间遇见关关和鸣的睢鸠,——于是有了诗。

  黄帝遇见磁石,蒙恬初识羊毛,立刻有了对物的惊叹和对物的深情。

  牛郎遇见织女,留下的是一场恻恻然的爱情,以及年年夏夜,在星空里再版又再版的永不褪色的神话。

  夫子遇见泰山,李白遇见黄河,陈子昂遇见幽州台,米开朗基罗在浑炖未凿的大理石中预先遇见了少年大卫,生命的情境从此就不一样了。

  就不一样了,我渴望生命里的种种遇合,某本书里有一句话,等我去读、去拍案。田间的野花,等我去了解、去惊识。山风与发,冷泉与舌,流云与眼,松涛与耳,他们等着,在神秘的时间的两端等着,等着相遇的一刹——一旦相遇,就不一样了,永远不一样了。

  我因而渴望遇合,不管是怎样的情节,我一直在等待着种种发生。

  人生的栈道上,我是个赶路人,却总是忍不住贪看山色。生命里既有这么多值得伫足的事,相形之下,会不会误了宿头,也就不是那样重要的事了。

  2

  匆匆告别主人,我们搭夜间飞机前往维吉尼亚,残雪未消,我手中犹自抱着主人坚持要我带上飞机的一袋苹果和一袋蛋糕。

  那是80年代的有一年,华盛顿大雪,据说五十年来最盛的一次。我们赶去上一个电视节目,人累得像泥,却分明知道心里有组纲架,横横直直的把自己硬撑起来。

  我快步走着,忽然,听到有人在背后喊了一声音调奇怪的中国话。

  “你好吗?”

  我跟丈夫匆匆回头,只见三个东方面孔的年轻男孩微笑的望着我们。

  “你好,你们从哪里来的?”

  “我们不会说中文。”脸色特别红润的那一个用英文回答。

  “你刚才不是说了吗?”我们也改用英文问他。

  “我只会说那一句,别人教我的。”

  “你们是ABC(华裔美人)?”

  “不是。”

  “日本人?”

  “不是,你再猜。”

  夜间的机场人少显得特别空阔宽大,风雪是关在外面了,我望着三张无邪的脸,只觉一阵暖意。

  “泰国人?”

  “不是。”

  不是。

  “菲律宾人?”

  “不是。”

  不是。

  愈猜不到,他们孩子式的脸就愈得意。离飞机起飞时间已经不多,我不明白自己怎么会站在那里傻傻的跟他们玩猜谜游戏。

  “你怎么老猜不到,”他们也被我一阵乱猜弄急了,忍不住大声提醒我,“我们是你们最好最好的朋友啊!”

  “韩国人!”我跟丈夫同时叫了起来。

  “对啦!对啦!”他们三个也同时叫了起来。

  时间真的不多了,可是,为什么,我们仍站在那里,彼此用破碎的英文续继说着……

  “你们入了美国籍吗?你们要在这里住下去吗?”

  “不要,不要。”我们说。

  “观光?”

  “不观光,我们要去维吉尼亚上电视,告诉他们中国是个好地方,我们要让他们知道中国人是值得尊敬的。”

  “有一天,我们也要去看看。”

  “你们叫什么名字?”

  他们把歪歪倒倒的中文名字写在装苹果的纸袋上,三个人里面有两个是兄弟,大家都姓李。我也把我的名字告诉他们。播音器一阵催促,我们握了手没命的往出口奔去。

  那么陌生,那么行色匆匆,那么辞不达意,却又能那么掏心扒肺,剖肝沥胆。

  不是一对中国夫妇在和三个韩国男孩说话,而是万千东方苦难的灵魂与灵魂相遇。使我们相通相接的不是我们说出来的那一番话,而是我们没有说出来的那一番话,是民族史上长期受外敌欺凌血枯泪尽说不完的委屈——所有的受苦民族是血脉相连的兄弟,因为他们曾同哺于咸苦酸痛的祖国乳汁。

  我已经忘了他们的名字,想必他们也忘了我们的,但我会一直记得那高大空旷的夜间机场里,那一小堆东方人在一个小角落上不期然的相遇。

  3

  菲律宾机场意外的热,虽然,据说七月并不是他们最热的月份。房顶又低得像要压到人的头上来,海关的手续毫无头绪,已经一个钟头过去了。

  小女儿吵着要喝水,我心里焦烦得要命,明明没几个旅客,怎么就是搞不完,我牵着她四处走动,走到一个关卡,我不知道能不能贸然过去,只呆呆的站着。

  忽然,有一个皮肤黝黑,身穿镂花白衬衫的男人,提着个007的皮包穿过关卡,颈上一串茉莉花环。看他样子不像是中国人。

  茉莉花是菲律宾的国花,串成儿臂粗的花环白盈盈的一大嘟噜,让人分不出来是由于花太白,白出香味来,还是香太浓,浓得凝结成白色了。

  而作为一个中国人,无论如何总霸道的觉得茉莉花是中国的,生长在一切前庭后院,插在母亲鬓边,别在外婆衣襟上,唱在儿歌里的:

  “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

  我搀着小女儿的手,痴望着那花串,一时也忘了溜出来是干什么的。机场不见了,人不见了,天地间只剩那一大串花,清凉的茉莉花。

  “好漂亮的花!”

  我不自觉的脱口而出,用的是中文,反正四面都是菲律宾人,没有人会听懂我在喃喃些什么。

  但是,那戴花环的男人忽然停住脚,回头看我,他显然是听懂了。他走到我面前,放下皮包,取下花环,说:

  “送给你吧!”

  我愕然,他说中国话,他竟是中国人,我正惊诧不知所措的时候,花环已经套到我的颈上来了。

  我来不及的道了一声谢,正惊疑间,那人已经走远了,小女儿兴奋地乱叫:

  “妈妈,那个人怎么那么好,他怎么会送你花的呀?”

  更兴奋的当然是我,由于被一堆光璨晶射的白花围住,我忽然自觉尊贵起来,自觉华美起来。

  我飞快的跑回同伴那里去,手续仍然没办好,我急着要告诉别人,愈急愈说不清楚,大家都半信半疑以为我开玩笑。

  “妈妈,那个人怎么那么好,他怎么会送你的呀?”小女儿仍然誓不甘休的问道。

  我不知道,只知道颈间胸前确实有一片高密度的花丛,那人究竟是感动于乍听到的久违的乡音?还是简单的想“宝剑赠英雄”,把花环送给赏花人?还是在我们母女携手处看到某种曾经熟悉的眼神?我不知道,他已经匆匆走远了,我甚至不记得他的面目,只记得他温和的笑容,以及非常白非常白的白衫。

  今年夏天,当我在南部小城母亲的花圃里摘弄成把的茉莉,我会想起去夏我曾偶遇到一个人,一串花,以及魂梦里那圈不凋的芳香。

  4

  那种树我不知道是黄槐还是铁刀木。

  铁刀木的黄花平常老是簇成一团,密不通风,有点滞人,但那种树开的花却松疏有致,成串的垂挂下来,是阳光中薄金的风铃。

  那棵树被圈在青苔的石墙里,石墙在青岛西路上。这件事我已经注意很久了。我真的不能相信在车尘弥天的青岛西路上会有一棵那么古典的树,可是,它又分明在那里,它不合逻辑,但你无奈,因为它是事实。

  终于有一年,七月,我决定要犯一点小小的法,我要走进那个不常设防的柴门,我要走到树下去看那枝错柯美得逼人的花。一点没有困难,只几步之间,我已来到树下。

  不可置信的,不过几步之隔,市声已不能扰我,脚下的草地有如魔毯,一旦踏上,只觉身子腾空而起,霎时间已来到群山清风间。

  这一树黄花在这里进行说法究竟有多少夏天了?冥顽如我,直到此刻直橛橛的站在树下仰天,才觉万道花光如当头棒喝,夹脑而下,直打得满心满腔一片空茫。花的美,可以美到今人恢复无知,恢复无识,美到令人一无依恃,而光裸如赤子。我敬畏地望着那花,哈,好个对手,总算让我遇上了,我服了。

  那一树黄花,在那里说法究竟有多少夏天了?

  我把脸贴近树干。忽然,我惊得几乎跳起来,我看见蝉壳了;土色的背上一道裂痕,眼睛部分晶凸出来,那样宗教意味的蝉的遗壳。

  蝉壳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但它是我三十年前孩提时候最爱拣拾的宝物,乍然相逢,几乎觉得是神明意外的恩宠。他轻轻一拔,像拔动一座走得太快的钟,时间于是又回到浑沌的子时,三十年的人世沧桑忽焉消失,我再度恢复为一个一无所知的小女孩,沿着清晨的露水,一路去剥下昨夜众蝉新褪的薄壳。

  蝉壳很快就盈握了,我把它放在地下,再去更高的枝头剥取。

  小小的蝉壳里,怎么会容得下那长夏不歇的鸣声呢?那鸣声是渴望?是欲求?是无奈的独白?

  是我看蝉壳,看得风多露重,岁月忽已晚呢?还是蝉壳看我,看得花落人亡,地老天荒呢?

  我继续剥更高的蝉壳,准备带给孩子当不花钱的玩具。地上已经积了一堆,我把它痛上裂痕贴近耳朵,一一于未成音处听长鸣。

  而不知什么时候,有人红着眼睛从甬道走过。奇怪,这是一个什么地方?青苔厚石墙,黄花串珠的树,树下来来往往悲泣的眼睛?

  我探头往高窗望去,香姻缭绕而出,一对素烛在正午看来特别黯淡的室内跃起火头。我忽然警悟,有人死了!然后,似乎忽然间我想起,这里大概就是台大医院的太平间了。

  流泪的人进进出出,我呆立在一堆蝉壳旁,一阵当头笼罩的黄花下,忽然觉得分不清这三件事物,死,蝉壳以及正午阳光下亮着人眼眩的半透明的黄花。真的分不清,蝉是花?花是死?死是蝉?我痴立着,不知自己遇见了什么?

  我仍然日日经过青岛西路,石墙仍在,我每注视那棵树,总是疑真疑幻。我曾有所遇吗?我一无所遇吗?当树开花时,花在吗?当树不开花时,花不在吗?当蝉鸣时,鸣在吗?当鸣声消歇,鸣不在吗?我用手指摸索着那粗砸的石墙,一面问着自己,一面并不要求回答。

  然后,我越过它走远了。

  然后,我知道那种树的名字了,叫阿勃拉,是从梵文译过来的,英文是goldenshower,怎么翻叱?翻成金雨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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