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读书的优美文章

时间:2022-10-05 21:38:58 随笔 我要投稿

关于读书的优美文章

  读书并享受读书是生活上的一种雅事,下面一起来阅读哦!

关于读书的优美文章

  散文里的我

  读而思

  最近两年拉拉杂杂地看了些闲书,就是被致力于功业的人斥之为无用的书,传记小说一大堆,最多的是散文。

  散文适合在一天的任何一个时间拿起来读,饥饿时可以当干粮,口渴时可以是茶,最闲散时它可以是零食。

  对我来说,散文多数是茶。

  繁琐的世事中积聚了很多尘埃,时间久了积成了丘,无以翻晒,无奈时就拿本散文 ,找房间里最舒适的角落,向着阳光,面对庭树,就像身体饥渴时,需要一杯香茶作伴。

  伴着丝丝缕缕的茶香,任时间在指尖流淌,一页页地细嗅文字里可溶坚冰的春风,看他人如何涉水过河,断崖求生,如何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吮吸他人的人生智慧。

  有时也不一定有智慧,只是一些个人趣味透过纸背,在空间里徜徉,或者偶尔看到了人家屏风后的故事,也未可知。

  喝茶不象吃补药或者喝保健品,目的性那么强,它随性随意随时,只是为生活增加一点趣味。

  读散文也是这样,不准备用它写学术文章评职称,也不准备用它搏名位,完全自主,全为自我,这样在趣味上就自由。

  只自由一样,其实已经给它添了无穷趣味。

  散文本身就和“我”距离最近。

  五四时期提倡白话文时的口号是“我手写我口”,意思是怎么想就怎么说,怎么说就怎么写,它的主语是“我”,所以散文是个以“我”为主的写作,到处是“我”的影子,“我”的所思所感所受所行,不假虚饰,这个大大的我,最接近我的本真。

  不象小说,说来说去都是那个人“他”。

  因为是那个人,中间就留着许多想象的空间,可以让那个人生也可以让那个人死,赴汤蹈火也罢,花前月下也罢,说来说去,都是他人的酒杯里盛着他人的酒。

  不可太认真,谁认真谁完蛋。

  如果因为黛玉焚稿你就去大闹贾宝玉和薛宝钗的洞房,甚至要灭了贾宝玉,人们会说你是精神病。

  一个是本真的我,一个是虚构的他。

  有时在虚构的他里惹了许多闲愁,只好到散文里去找解药。

  在这个意义上,散文是生活的郎中。

  1、散文读读多了,会读出许多不同的“我”。

  散文读多了,会读出许多不同的“我”。

  前些日子去了趟孔子的故里曲阜,心中存了几多困惑,于是想找本书看看,希望从他人那里找到把钥匙。

  因为曾经读过梁衡的散文《把栏杆拍遍 》,觉得他的文化散文写的好,有见识,于是就找来读。

  但他没有对孔子的解读,倒是有大量山水和别处人文景观的解读。

  按他的说法,散文要有事有情有理才是好文章,而且以写大事大情大理为追求,所以我们看到了他写的《觅渡,觅渡,渡何处?》《大无大有周恩来》《假如毛泽东去骑马》等名篇,看到了作者对政治人物的文化思索。

  读梁衡的散文,你面对的是一个沉思的“我”,对美丽的山水,他善感有取舍,对人文,他庞博有只眼,那些历经风雨的山水,和千秋功过的人物,都经过了他的眼他的心灵。

  他能在一个静止的石塑前带我们走进阔大的历史风云,也能为错综复杂的历史寻到一条通往当今的小径,所以喜欢读他的文章,连着读了两本《觅渡》和《千秋人物》。

  大概是.长期在党报工作的经历,熔炼出他沉稳理性善思明辨的品格。

  2、我喜欢看文人们是怎么进入历史,和历史对话的

  我喜欢看文人们是怎么进入历史,和历史对话的,看他们是径直地从大门登堂入室,还是顶风冒雪独辟蹊径小扣柴扉。

  重新翻阅《文化苦旅》时,好像阅读心态发生了改变。

  记得当年读这本书时,被余秋雨解读文化的激情所吸引,对他佩服的很。

  现在复读,对于那个血脉喷张声嘶力竭,在文字里钻进钻出的姿态不怎么认同了。

  看他的文章,看出了他的精明。

  作为一个文化史的研究者,对各个历史文化集聚地的史料无疑掌握的比一般人多,这也成就了他的文章中最出彩的部分,用情景再现的方式把史料重构再情节化,外加作者充沛的文化激情,的确在初读的时候很感染人,但是仔细读来,竟然有注水的感觉,因为你不知他所勾勒的场景所从何来,文中没有交代,或者来自历史或者随意想象,也未可知,对文化的品评深思都被他的感性情绪笼照着。

  如写《沙原隐泉》的鸣沙山,“还是转过头来看看自己已经走过的路罢。

  我竟然走了那么长,爬了那么高。

  脚印已像一条长不可及的绸带,平静而飘逸地划下了一条波动的曲线,曲线一端,紧系脚下。

  完全是大手笔,不禁钦佩起自己来了。

  不为那山顶,只为这已经划下的曲线,爬。

  不管能抵达哪儿,只为已耗下的生命,爬。

  无论怎么说,我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

  永久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

  沙山的顶端是次要的。

  爬,只管爬。”

  读他的文章,你得接受他不停地卖关子抖包袱的写法,否则,你会有这人怎么这么不老实的感觉。

  如《风雨天一阁》,写作者怎样去参观天一阁,及天一阁藏书楼传承的艰辛和荣耀,文章的起始是说作者怎么冒雨前往,接着要写天一阁了,先来一句“不错,它只是一个藏书楼,但它实际上已成为一种极端艰难,有极端悲怆的文化奇迹。”这样感悟和解读本没有对错,因为天一阁藏书楼的确几经风雨和浩劫才传承至今,是个文化奇迹,但作者接着又发议论“中华民族作为世界上最早进入文明的人种之一,让人惊叹地创造了独特而美丽的象形文字,创造简帛,然后又顺理成章地创造了纸和印刷术。

  这一切,本该迅速地催发出一个书籍海洋,把壮阔的华夏文明播扬翻腾。

  但是,野蛮的战火几乎不间断地在焚烧着脆薄的纸页,无边的愚昧更是在时时吞食着易碎的智慧。

  一个为写书、印书创造好了一切条件的民族竟不能堂而皇之地拥有和保存很多书,书籍在这块土地上始终是一种珍罕而又陌生的怪物,于是,这个民族的精神天地长期处于散乱状态和自发状态,它常常不知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自己究竟是谁,要干什么。

  “他的这一番议论,让人不知所自何来,”野蛮的战火几乎不间断地在焚烧着脆薄的纸页,无边的愚昧更是在时时吞食着易碎的智慧“让人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历史文化研究者发出的喟叹,论断何其狭隘。”这个民族的精神天地长期处于散乱状态和自发状态,它常常不知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自己究竟是谁,要干什么。”这样议论就更显得随意,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的民族,那样厚重的历史,竟然结论是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要干什么,这看起来有点像老子训儿子时的激愤之语,可这是一个著名的文化学者的感慨,不知这样的感慨有否意义,感觉像是风中的一声喷嚏。

  像这样的抒发在书中很多,大概也正是这样的不负责的轻断惹起了人们的非议吧,至今仍有关于作者的各种评说。

  3、看张爱玲的《流言》是在当年大学读书的时候,在八十年代末。

  看张爱玲的《流言》是在当年大学读书的时候,在八十年代末。

  当时国内正流行重写文学史,研究者夏志清重新发现了张爱玲,于是她的作品从禁闭中流行起来,大家都以读张爱玲的书为品位。

  读了她的小说《第一炉香》《金锁记》《倾城之恋》后,感觉她的文字在影像之后总带有厚厚的烟尘,浓浓的阴影,重重复重重,说不尽,描不尽,欲语还休,携带着民国时代与众不同的意味。

  她总能在阴郁潮暗的角落里开出花来,而且文字里那种尖锐阴冷和漠然确是尊崇温良敦厚冲淡平和的中国美学传统里少有的。

  当她的散文集出版时我自然也成了她的追随者。

  看她的散文,才确切地知道了天才的出处,就好像寻到了孵出小鸡的蛋壳,切实了很多。

  她的散文比小说有人气,她写她的家庭,母亲父亲姑姑弟弟,终于看到了一个孤傲的天才的养成。

  她在散文里常常自我解嘲,细碎地呈现自己的愚笨。

  如《天才梦》中她说“我发现我不会削苹果。

  经过艰苦的努力我才学会补袜子。

  我怕上理发店,怕见客,怕给裁缝试衣裳。

  许多人尝试教我织绒线,可是没有一个成功。

  在一间房里住了两年,问我电铃在那儿我还茫然。

  我天天乘黄包车上医院去打针,接连三个月,仍然不认识那条路。

  总而言之,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

  ”可是她越这样自薄,我们越能体会她的孤高,就像癞子头怕说点灯一样,满头秀发的人是不在意指给人看发上的.几点头屑的,她有足够的资本自嘲,越是指给人们看那些坑洼之处,人们越知道她站在高处, 踮着脚说话的都是矮子。

  果不其然,文章的结尾一句“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就流传至今,成为体味人生凉薄的名言。

  她的聪明是在那绵密的脉络里处处装糊涂,然后一个亮相,惊着了你,转身就走。

  4、读董桥的散文是最随心的了。

  读董桥的散文是最随心的了。

  常想起第一次读他的《四时月色》,做家务的间隙里,一手拿着家什,一手拿着董桥,盖上锅盖等开锅的时刻,什么也干不了,就倚着灶台看董桥。

  或者看着看着书想起来某件衣服没洗,就携书进了洗衣间,把书往洗衣机上一扣,开始洗衣。

  洗完衣服,又被其他的事情夺了时间。

  等再闲下来想起董桥,就满屋子里找,终于瞥见了在洗衣机身上静静的董桥,就又看。

  一直在烟火日子里读的董桥,其实一点没有烟火气,他就像一个避居深山的隐士,你能感受到来自他那里的阵阵微风,微醺欲醉,看得到蜂拥而上去膜拜他的人群,可是,在人间,你看不到他。

  他住在诸位大师的墨宝字画里,岁月沉沉的玉器珍玩里,或者民国旧人的文章里。

  在他的文字里,随着董桥一起去拜读于右任的家书,了解大师的书法之境及家国情怀,或者一起沉迷“张秀那一手闺秀小楷”,陪张中行先生追寻小楷里的明清闺秀韵味。

  有时也随着董桥一起观赏大师书画,“黑影森森,白光茫茫,灰意苍苍,在淡淡碎色的点洒之下,漫漫漶漶地浮起无尽的水气“这是在写吴冠中的风景画,说他笔到意到,迢迢万里外的感应都在眼前,悠悠千年里的体悟一招即来。

  随着董桥还认识许多民国的旧人,如”忽然又怀念徐吁先生“”草莓香气里的孟小冬“”苏雪林是谁“”永远的林海音先生“等等,许多名士都在他的笔下络绎而出,用董桥先生那种洗却尘埃,历经岁月的笔娓娓道来,活脱脱又是一个文气纵横的民国。

  所以,我读董桥,几乎把他所有的作品都找来读,《绝色》《白描》《橄榄香》《这一代的事》《今朝风日好》《一纸平安》《记忆的注脚》等等,我把他当写意画来读,时时处处,都可能有会心会意的一得。

  读书读多了,慢慢地陶冶出了自己的趣味,也就慢慢地找到了一个清晰的我。

  《遥远的莲》有感

  一夜

  多年前,当我还单着的时候,经常在夜色阑珊时,在废弃的纸上反复写这样一句话:

  风的夜,思绪总是很烦很乱。

  当年思绪,当真很烦很乱,已从无从记起,妄自猜想,大约有几种可能:一是孤寂时漫无目的信手涂鸦,二是年少轻狂时故作深沉的爱上层楼,三是沉浸在某本书或者某个故事中的心绪不宁,还有就是中了某个女子的毒,她的一句冷言,一次回眸,一次微笑让我毒性发作,引发思绪起伏。

  莫笑,少年情怀,当是如此。

  近来,常于午夜时分,翻看案头的那本《遥远的莲》,家人已睡,唯有孤灯相伴,酽茶相陪,闻墨香阵阵,听纸页沙沙,不仅自问,有多久没有这样读书了?抬头凝视窗外,月朗星稀,树影婆娑,鲜有行人走动,这样的夜,读这样的书,竟是绝配。

  神游书中,不由得想起了当年,想起了那句写烂了的话:

  起风的夜,思绪总是很烦很乱。

  是夜,无风,然心未静,风自起。

  那些岁月,那些迷人的夜呀,我用来虚长年轮,而才女刘欢心思缜密,蕙质兰心,却把这些凌乱思绪,烟花易冷,诉诸于笔端,点化成凄美故事,装饰着自己的星空,待到《遥远的莲》出版,便觉光芒四射,光彩耀人。

  二莲

  对于莲,我是敬而远之的。

  一则,过于高洁,人间六月,碧荷万顷,独此粉白娇嫩,亭亭玉立,大有不食人间烟火之意;二则,当年看电视剧《红楼梦》时,面对一池残荷,遥想众芳香消玉殒,远嫁他乡,不仅黯然神伤,这种物是人非,生死离别让我印象深刻。

  据此,我以为,爱莲,写莲,绕不过周敦义的《爱莲说》,绕不过繁华落尽,余恨绵绵的落寞。

  刘欢对莲有着近乎偏执的爱,平日挂在嘴边,落在纸上,文集中有《遥远的莲》,有《雪中莲》、有《白莲》,但她却选择了《遥远的莲》作为文集的名字。

  如她所言,散文《遥远的莲》并不是这部集子中最优秀的作品,但是,毋庸置疑,这一定是作者最喜欢的文字。

  在《遥远的莲》中,她说,寻莲,是寻梦,寻一颗如莲的心。

  这朵莲,纤尘不染,七窍玲珑,是信仰,又是追求,既摆明了个人在品行方面的渴望达到的高度,又暗藏着她在文学领域不忘初心永不满足,这朵莲是灯塔,永远照亮着她的人生航道,是警钟,令她在前行的路上不 敢有丝毫懈怠。

  如此,那朵莲,还遥远吗?

  原来,莲还可以这样爱,原来,莲还可以这样写。

  佛云:一念心清静,处处莲花开。

  我说,执此一念,方得始终。

  三文

  喜欢写字的人,大多有颗敏感而脆弱的心,他蜷缩在自己的城池里,却用心编织着城外的故事,有才的女子更是如此。

  敏感且脆弱的心,使得他们在现实生活中需要化解比一般人更多的忧伤,因此,他们喜欢在黑夜里,把生活中感悟编织在文字中,借以舔舐伤口,借以慰藉不安的心。

  我喜欢有诗意的文字,有温度的文字。

  用诗般的语言写出的散文,其意境之美,除了让读者心情愉悦外,更能激发读者想象力,让思绪沉浮,让阅读充满张力。

  在这本散文集中,刘欢用诗意的语言编排了一个又一个残缺的爱情故事和许多长安故地耳熟能详的传说,缅怀了自己曾经拥有的田园生活,勾勒了生于斯长生斯的长安山水及各色人等。

  这种写作手法,让故事充满了画面感,让人物更加立体饱满,达到了小说的表现效果。

  作为才女,刘欢兴趣广泛,写作只是最突出的特长。

  于是,在这本集子中,她用最擅长的写作方式记录了自己对笛、萧、古筝等诸般乐器以及梅兰等各色花草的喜爱,让这些本身就具有诗意并在中国古典诗词中担当永恒主角的器物充满了魔力,这无疑会搅动读者的思绪,会让读者走心,会让读者产生拥有一件同类器物的强烈愿望。

  除此之外,她的散文,行文天马行空,意境空灵优美,字里行间渗透着真挚浓情,不仅极少有女子作文呢喃之语,词藻堆砌,无病呻吟,拿捏做作,而且还隐隐透出几分男子才有的担当和仗剑天涯的侠义肝胆,这在《私奔》和《白莲》两篇文章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证。

  刘欢的这朵“莲”,充满了想象与诗意之美,合十祝福她!

  与读书有关的日子

  读书写作,像一朵并蒂莲,开在我的后花园里。

  惠风和畅,听花开的声音,奏响久违了的旋律。

  和着明媚阳光,开启新的远航。

  闲来无事,整理整理伴我已久的书柜。

  将书一一翻开,看去,里面是数不尽的回忆。

  爸爸说,既然已经用不到了,就都拿出来吧。

  我稍作简单的挑选,竟是拿出来一大摞。

  一本本抚摸着,我心里满满的舍不得。

  与这些书,浅浅相遇,却深深欢喜。

  她们无言的陪伴,却给了我最幸福的流年——我贪恋!如果说世间万物皆有灵魂,那么她们也有,而且是圣洁的灵魂。

  如此,便让时光再安排一次缘分的桥段吧,我当是希望,捧走这些书的人,是深深喜欢她们的,代替我继续爱着她们。

  若爱,便深爱,不喜欢把书弄得皱皱巴巴,亦不喜欢在书上乱写乱画。

  没有或工工整整,亦或笔劲十足的字,是不敢在书上留下痕迹的。

  但是偶尔,我会在某篇文章的边白处,写几句感概或心得。

  触动了心的文字,像一双纤细的玉手,可以拨动内心深处的那根柔软的弦,从弦上泄出的曲子,定是把整个人的灵魂包起来了。

  只是留有三言两语的书,也是不愿拿与人看的。

  见解浅薄,还是怕被人耻笑了去呢,便自己宝贝着了,窃喜。

  心血来潮时,又将这些文字扩展开来,写自己的文字,又不失为一种雅趣。

  与书为友的日子,是简单而又丰盈的。

  书香弥漫在空气中,使大脑皮层放松,再伴随一首优雅的歌曲,简直比吃大餐还痛快。

  还曾痴痴地想,以后只守着一间小书店,不需要奢华,不需要气派,简简单单却温馨淡雅,则足矣。

  每天都微笑着看人来人往,悄悄记下他们与书相遇时脸上浮现的笑意,发自内心的欢喜。

  人生若梦,浮欢几何?不想被此起彼伏的嘈杂声掩盖了内心的纯粹。

  不想说话的时候,就把所思所想都变成了文字。

  写文章不是想着要有多少人来欣赏,亦不是想得多少人的夸赞,是一种随了心的快乐,用一种自己喜欢并且愿意去做的方式,记录好每一个感动的瞬间,每一种幸福,每一分开心,让未来的自己不缺失曾经的自己,也不会因为自己的失忆,忘却了过往。

  不喜争,不喜辩解,在心里种下超然脱俗的淡然,让一切不欢愉都随风而散。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孤独的旅行,为什么不把喜欢的事情嵌在生命里呢?时时刻刻都感受着他的存在,让每一天都欢欢喜喜地过,这意义的重要程度怕是要爆表了吧?我不知道以后会不会遇到志同道合兴趣相投的人,不知道以后能不能碰到一起奋斗携手与共的人,但是只要心中坚守的眷恋的梦想不被磨灭,我就坚持不懈毫不退缩的走下去。

  在生活里游荡了这么久,自然清楚,理想太丰满,现实很骨感。

  但是,对梦想的追求,只遵循一个法则:既然我选择了远方,便风雨兼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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