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张爱玲散文摘抄

时间:2020-12-04 16:13:21 随笔 我要投稿

张爱玲散文精选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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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散文精选摘抄

  霸王别姬【1】

  夜风丝溜溜地吹过,把帐篷顶上的帅字旗吹得豁喇喇乱卷。

  在帐篷里,一支红蜡烛,烛油淋淋漓漓地淌下来,淌满了古铜高柄烛台的浮雕的碟子。

  在淡青色的火焰中,一股一股乳白色的含着稀薄的呛人的臭味的烟袅袅上升。

  项羽,那驰名天下的江东叛军领袖,巍然地跽在虎皮毯上,腰略向前俯,用左肘撑着膝盖,右手握着一块蘸了漆的木片,在一方素帛上沙沙地画着。

  他有一张粗线条的脸庞,皮肤微黑,阔大,坚毅的方下巴。

  那高傲的薄薄的嘴唇紧紧抿着,从嘴角的微涡起,两条疲倦的皱纹深深地切过两腮,一直延长到下颔。

  他那黝黑的眼睛,虽然轻轻蒙上了一层忧郁的纱,但当他抬起脸来的时候,那乌黑的大眼睛里却跳出了只有孩子的天真的眼睛里才有的焰焰的火花。

  “米九石,玉蜀黍八袋,杂粮十袋。

  虞姬!”他转过脸向那静静地立在帷帐前拭抹着佩剑上的血渍的虞姬,他眼睛里爆裂的火花照亮了她的正在帐帷的阴影中的脸。

  “是的,我们还能够支持两天。

  我们那些江东子弟兵是顶聪明的。

  虽然垓下这贫瘠的小土堆没有丰富的食料可寻,他们会网麻雀,也会掘起地下的蚯蚓。

  让我看——从垓下到渭州大约要一天,从渭州到颍城,如果换一匹新马的话,一天半也许可以赶到了。

  两天半……虞姬,三天之后,我们江东的屯兵会来解围的。”

  “一定,一定会来解围的。”虞姬用团扇轻轻赶散了蜡烛上的青烟。

  “大王,我们只有一千人,他们却有十万……”

  “啊,他们号称十万,然而今天经我们痛痛快快一阵大杀,据我估计,决不会超过七万五的数目了。”他伸了个懒腰。

  “今天这一阵厮杀,无论如何,总挫了他们一点锐气。

  我猜他们这两天不敢冲上来挑战了。

  ——哦,想起来了,你吩咐过军曹预备滚木和擂石了没有?”

  “大王倦了,先休息一会吧,一切已经照您所嘱咐的做去了。”她依照着每晚固定的工作做去。

  侍候他睡了之后,就披上一件斗篷,一只手拿了烛台,另一只手护住了烛光,悄悄地出了帐篷。

  夜是静静的,在迷□的薄雾中,小小的淡白色的篷帐缀遍了这土坡,在帐子缝里漏出一点一点的火光,正像夏夜里遍山开满的红心白瓣的野豆花一般。

  战马呜呜悲啸的声音卷在风里远远传过来,守夜人一下一下敲着更,绕着营盘用单调的步伐走着。

  虞姬裹紧了斗篷,把宽大的袖口遮住了那一点烛光,防它被风吹灭了。

  在黑暗中,守兵的长矛闪闪地发出微光。

  马粪的气味,血腥,干草香,静静地在清澄的夜的空气中飘荡。

  她停在一座营帐前,细听里面的声音。

  两个兵士赌骰子,用他们明天的军粮打赌,一个梦呓的老军呢喃地描画他家乡的香稻米的滋味。

  虞姬轻轻地离开了他们。

  她第二次停住的地方是在前线的木栅栏前面。

  杂乱地,斜坡上堆满了砍下来的树根,木椿,沙袋,石块,粘土。

  哨兵擎着蛇矛来往踱着,红灯笼在残破的雉堞的缺口里摇晃着,把半边天都染上一层淡淡的红光。

  她小心地吹熄了蜡烛,把手弯支在木栅栏上,向山下望过去;那一点一点密密猛猛的火光,闪闪烁烁,多得如同夏天草窝里的萤火虫——那就是汉王与他所招集的四方诸侯的十万雄兵云屯雨集的大营。

  虞姬托着腮凝想着。

  冷冷的风迎面吹来,把她肩上的飘带吹得瑟瑟乱颤。

  她突然觉得冷,又觉得空虚,正像每一次她离开了项王的感觉一样。

  如果他是那炽热的,充满了烨烨的光彩,喷出耀眼欲花的ambition的火焰的太阳,她便是那承受着,反射着他的光和力的月亮。

  她像影子一般地跟随他,经过漆黑的暴风雨之夜,经过战场上非人的恐怖,也经过饥饿,疲劳,颠沛,永远的。

  当那叛军的领袖骑着天下闻名的乌骓马一阵暴风似地驰过的时候,江东的八千子弟总能够看到后面跟随着虞姬,那苍白,微笑的女人,紧紧控着马缰绳,淡绯色的织锦斗篷在风中鼓荡。

  十余年来,她以他的壮志为她的壮志,她以他的胜利为她的胜利,他的痛苦为她的痛苦。

  然而,每逢他睡了,她独自掌了蜡烛出来巡营的时候,她开始想起她个人的事来了。

  她怀疑她这样生存在世界上的目标究竟是什么。

  他活着,为了他的壮志而活着。

  他知道怎样运用他的佩刀,他的长矛,和他的江东子弟去获得他的皇冕。

  然而她呢?她仅仅是他的高吭的英雄的呼啸的一个微弱的回声,渐渐轻下去,轻下去,终于死寂了。

  如果他的壮志成功的话——

  远远地,在山下汉军的营盘里一个哨兵低低地吹起画角来,那幽幽的,凄楚的角声,单调、笨拙,然而却充满了沙场上的哀愁的角声,在澄静的夜空底下回荡着。

  天上的一颗大星渐渐地暗了下去。

  她觉得一颗滚热的泪珠落在她自己的手背上。

  ——啊,假如他成功了的话,她得到些什么呢?她将得到一个“贵人”的封号,她将得到一个终身监禁的处分。

  她将穿上宫妆,整日关在昭华殿的阴沉古黯的房子里,领略窗子外面的月色,花香,和窗子里面的寂寞。

  她要老了,于是他厌倦了她,于是其他的数不清的灿烂的流星飞进他和她享有的天宇,隔绝了她十余年来沐浴着的阳光。

  她不再反射他照在她身上的光辉,她成了一个被蚀的明月,阴暗、忧愁、郁结,发狂。

  当她结束了她这为了他而活着。

  红玫瑰与白玫瑰【2】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

  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

  他是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他是正途出身,出洋得了学位,并在工厂实习过,非但是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打下来的天下。

  他在一家老牌子的外商染织公司做到很高的位置。

  他太太是大学毕业的,身家清白,面目姣好,性格温和,从不出来交际。

  一个女儿才九岁,大学的教育费已经给筹备下了。

  侍奉母亲,谁都没有他那么周到;提拔兄弟,谁都没有他那么经心;办公,谁都没有他那么火爆认真;待朋友,谁都没有他那么热心,那么义气,克己。

  他做人做得十分兴头;他是不相信有来生的,不然他化了名也要重新来一趟。

  ——一般富贵闲人的文艺青年前进青年虽然笑他俗,却都不嫌他,因为他的俗气是外国式的俗气。

  他个子不高,但是身手矫捷。

  晦暗的酱黄脸,戴着黑边眼镜,眉目五官的详情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但那模样是屹然;说话,如果不是笑话的时候,也是断然。

  爽快到极点,仿佛他这人完全可以一目了然的,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

  振保出身寒微,如果不是他自己争取自由,怕就要去学生意,做店伙一辈子生死在一个愚昧无知的小圈子里。

  照现在,他从外国回来做事的时候是站在世界之窗的窗口,实在很难得的'一个自由的人,不论在环境上,思想上,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就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为一枝桃花。

  振保的扇子却还是空白,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等他落笔。

  那空白上也有淡淡的人影子打了底子的,像有一种精致的仿古信笺,白纸上印出微凹的粉紫古装人像。

  ——在妻子与情妇之前还有两个不要紧的女人。

  第一个是巴黎的一个歌女。

  振保学的是纺织工程,在爱丁堡进学校。

  苦学生在外国是看不到什么的,振保回忆中的英国只限于地底电车,白煮卷心菜,空白的雾,饿,馋。

  像歌剧那样的东西,他还是回国之后才见识了上海的俄国歌剧团。

  只有某一年的暑假里,他多下几个钱,匀出点时间来到欧洲大陆旅行了一次。

  道经巴黎,他未尝不想看看巴黎的人有多坏,可是没有内幕的朋友领导——这样的朋友他结交不起,也不愿意结交——自己闯了去呢,又怕被人欺负,花钱超过预算之外。

  在巴黎这一天的傍晚,他没事可做,提早吃了晚饭,他的寓所在一条僻静的街上,他步行回家,心里想着:“人家都当我到过巴黎了。”未免有些怅然。

  街灯已经亮了,可是太阳还在头上,一点一点往下掉,掉到那方形的水门汀建筑的房顶上,再往下掉,往下掉,房顶上仿佛雪白地蚀去了一块。

  振保一路行来,只觉荒凉。

  不知谁家宅第家里有人用一只手指在那里弹钢琴,一个字一个字揿下去,迟慢地,弹出圣诞节赞美诗的调子,弹了一支又一支。

  圣诞夜的圣诞诗自有它的欢愉气氛,可是在这暑天的下午,在静静晒满了太阳的长街上,太不是时候了,就象是乱梦颠倒,无聊可笑。

  振保不知道为什么,竟不能忍耐这一只指头弹出的钢琴。

  他加紧了步伐往前走,裤袋里的一只手,手心在出汗。

  他走得快了,前面的一个黑衣妇人倒把脚步放慢了,略略偏过头来瞟了他一眼。

  她在黑累丝纱底下穿着红衬裙。

  他喜欢红色的内衣。

  没想到这种地方也有这等女人,也有小旅馆。

  多年后,振保向朋友们追述到这一档子事,总带着点愉快的哀感打趣自己,说:“到巴黎之前还是个童男子呢!该去凭吊一番。”回想起来应当是很浪漫的事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浪漫的一部份他倒记不清了,单拣那恼人的部份来记得。

  外国人身上往往比中国人多着点气味,这女人老是不放心,他看见她有意无意抬起手臂来,偏过头去闻一闻。

  衣服上,胳肢窝里喷了香水,贱价的香水与狐臭与汗酸气混合了,是使人不能忘记的异味。

  然而他最讨厌的还是她的不放心。

  脱了衣服,单穿件衬裙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她把一只手高高撑在门上,歪着头向他笑,他知道她又下意识地闻了闻自己

  这样的一个女人。

  就连这样的一个女人,他在她身上花了钱,也还做不了她的主人。

  和她在一起的三十分钟是最羞耻的经验。

  还有一点细节是他不能忘记的。

  她重新穿上衣服的时候,从头上套下去,套了一半,衣裳散乱地堆在两肩,仿佛想起了什么似的,她稍微停了一停。

  这一刹那之间他在镜子里看到她。

  她有很多的蓬松的黄头发,头发紧紧绷在衣裳里面,单露出一张瘦长的脸,眼睛是蓝的罢,但那点蓝都蓝到眼下的青晕里去了,眼珠子本身变了透明的玻璃球。

  相见欢【3】

  “表姐。”

  “嗳,表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