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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的法律小故事

时间:2020-12-04 16:23:36 随笔 我要投稿

孩子们的法律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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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的法律小故事

  故事【1】

  丽丽的父母都是做小生意的,家境贫困,父母平时忙着挣钱养家,根本没空管教女儿。

  在家里被忽视,丽丽就到外面寻找补偿,16岁的阿祥成了丽丽寻找温暖的港湾。

  阿祥的家境和丽丽差不多,他因为成绩不好辍学后就在学校周边纠集了一帮小青年,成立了一个“龙腾帮”,阿祥自封“老大”,“龙腾帮”的经费来源主要靠抢在校学生的钱。

  威风八面的阿祥赢得了丽丽的好感,正在读初二的丽丽很快就成了阿祥的女朋友。

  他们仿照电影里的情节,称丽丽为“压寨夫人”。

  丽丽这个“压寨夫人”并非浪得虚名,她心甘情愿地帮阿祥经营起了“龙腾帮”。

  为了扩大势力,还在学校读书的丽丽经常游说同学加入“龙腾帮”。

  一般的学生都不愿意交这笔保护费。

  见软的不行,丽丽就伙同阿祥等人来硬的——他们在学校外面堵着,对不交保护费的同学拳脚相加,直到他们乖乖交上保护费。

  和阿祥交往的日子,丽丽经常很晚才回家,有时甚至夜不归宿,可是她的.父母却置若罔闻。

  直到阿祥因为伙同他人犯抢劫罪被越秀区法院判了6年徒刑,法官找丽丽的父母做思想工作时,丽丽的父母才如梦初醒。

  因为丽丽事发时还不到受刑事处分的年龄,而且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法院没有追究丽丽的刑事责任,经过批评教育后,丽丽重新回学校读书。

  儿子的姓名谁做主【3】

  张二狗与老婆李佳20**年判决离婚后,张二狗的儿子张伟一直由李佳抚养,张二狗每月支付抚养费350元。

  由于张二狗长年在外打工,张伟长期与母亲一起生活很少来往,渐渐地张伟与张二狗疏远起来。

  李家也只有李佳这一个独生女儿。

  因此,一家人就商量让张伟改姓李,张伟也同意了。

  一年后,张二狗才得知儿子改名为李伟。

  他非常气愤,认为“儿子不姓张,就不是自己的儿子”并不再支付抚养费。

  李佳多次找张二狗要钱,也没有结果。

  眼看张伟上高中了,花费越来越大,没有办法的李佳打算到法院起诉。

  儿子可以随母姓?张二狗找到张三,张三和他一起来到了派出所户籍科,想问一问。

  从婚姻法看,离婚后抚养方改变子女的姓氏,一般应先征得非抚养方的同意。

  但是未经非抚养方同意单方面改变子女姓氏,在法律上也是允许的。

  首先,女方有权让子女随母姓。

  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不是子女一定要随父姓或者是随母姓。

  母亲有权让子女随母姓。

  其次,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基于子女关系上的法定义务。

  父母子女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是基于子女出现这一事实而产生的身份关系。

  这一身份关系,不因婚姻关系解除而消灭,也不因姓氏改变而改变。

  只要父母子女这一身份关系存在,父母对子女就必须承担抚养义务。

  由此可见,在没有对子女的姓氏进行约定或判决的情形下,李佳是有权改变张伟的姓氏的,张二狗是不能以孩子不随自己姓就不是自己的孩子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看来张二狗还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张二狗又想了一会儿,心里还是不痛快。

  “姓我的姓不行,姓你的姓怎么可以!能不能谁的姓都不姓呢?子女可不可以使用父母之外的姓氏呢?”

  张三听到这儿,还真想起了自己看到的一个案例:张某和李某婚后生育一女,两个人协商给女儿取名为白雪,随后去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派出所民警拒绝登记。

  理由是: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孩子的姓氏应在父母之中选择,法律没规定可以使用第三姓。

  这位民警的说法对不对?

  张二狗一听马上答道:“当然民警说得对,民警还能有错?”

  小学生我身边的法律小故事【3】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都得用上法律,法律就像一位善良,聪明的小天使,一直陪伴在我们身边,当遇到困难时,通过求助它就能帮助我们解决很多事情。

  特别是当人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的国家制定了很多法律,比如:宪法,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国一切法律、法规的母法;环境保护法,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而制定的;公务员法,是为了实现对国家公务员的科学管理,保障国家公务员的优化、廉洁,提高行政效能而制定的;知识产权法,是为了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科学技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保障技术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技术市场秩序而制定的;物权法、税法、劳动法……还有很多法律,都是为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我们不仅要学法、知法,还要用法。

  在我身边就发生过一件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事情!

  有一天,我的邻居从某某商场里买了一大堆东西,商场就送了一大瓶牛奶,邻居阿姨忘了看牛奶的生产日期便把牛奶带了回家。

  她快喝完的时候,才发现牛奶的生产日期已经过期半年了。

  过了些时候,她感觉肚子隐隐约约有些不舒服。

  这时候,我赶了过来,邻居惊慌失措地告诉我事情的原委,当知道事情的真相,脑海里浮现了爸爸妈妈语重心长交我学习的法律知识,我想:这会可得用上了!我告诉她不要慌张,然后劝她去医院检查身体,告诉她要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邻居听了我的话,于是通过消委会与商场协调。

  商场很快赔偿了邻居损失。

  这一件事同时也告诫我们,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同时也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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