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人之一生但夕祸福

时间:2023-04-01 07:48:15 随笔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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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一生但夕祸福

  人的一生会遇到各种事情,但夕祸福此起彼伏,那么我们该怎么对待但夕祸福呢?作者会告诉你对人的一生但夕祸福的态度,请看下面:

  人之一生,但夕祸福,最终还不是归于一堆黄土吗?也许你做不了官,但你肯定会做人;也许你缺少钱,但你肯定很富足。

  人之命运,命里一尺,难求一丈,中国的老俗话颇有道理,没有必要做无谓的抗争,老天爷早为你安排好了一切,该啥样就啥样了。

  人之婚姻,破锅自有破锅盖,啥人自有啥人爱,当初坚定的要嫁他(娶她),就一定有嫁他(娶她)的理由。

  现在嘛,闭一只眼,对他(她)的不能容忍也要视而不见,睁一只眼,看看他(她)身上的闪光点,人无完人嘛。

  人之家庭,几个不和谐的音符被巧妙的凑到一块,没准能奏出异常优美的乐章,那看你怎么欣赏了,反正演奏者是乐在其中。

  人之朋友,想离开你的,不必强求,求回来的也许是一个小人,真正交心的,也不用天天打电话联系,只要对方有事,一声招呼随叫随到,两肋插刀就OK了。

  人之幸福,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来。

  后来才发现,那些拥抱过的人,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泪、爱过的人、所谓的曾经,就是幸福。

  在无数的夜里,说过的话、打过的电话,看过的电影、流过的眼泪……看见的或看不见的感动,我们都曾经有过,然后在时间的穿梭中,一切成为了永恒!

  人之金钱,身外之物,撑不着饿不死就得,大不了他吃好的,我吃咸菜,一样管饱,无非是他穿好的,我穿差的,照样暖和。

  人之地位,那东西跟我根本扯不上,他作他的达官贵人,我作我的贫民百姓,像小品里说的:最终的归宿不都是那个小匣子吗。

  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只要合法,能干什么就干什么,口袋没钱不丢人,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事千万别干。

  人之孩子,是上帝赐给你的一张存单,当然不是你的帐户,密码也未知,你就只管往里存,什么时候可以取出来享受,那得看它的主人了,别指望,就当奉献了。

  人之父母,他们是为我立账户的人,虽然他们没想要收回成本,但现在也该是我们加倍奉还的时候了,也许直到他们离我远去,都还是还不清呀。

  人之世事,但也觉得轻松了,豁达了,开朗了,如果事事和人争,天天和人比,那不是纯粹和自己过不去,折磨自己吗?

  人之自我,周围的人也就都心平气和了。

  回头看看我开车还有骑车的哪,我骑车还有走路的哪,我走路还有拄拐的哪,我拄拐还有没腿的哪,我没腿还有没命的哪……。

  人之心境,也体味全然不同的人生。

  同样的境遇,有的人仿佛置身天堂,有的人感觉如处地狱。

  人生犹如一丛玫瑰,没有绝对的美丑,鲜花与芒刺,就看我们关注的是什么。

  心中充满感恩,温暖时时相伴,念念宽恕别人,和气自然相随。

  人之相遇,假如人生不曾相遇,我还是那个我,偶尔做做梦,然后,开始日复一日的奔波,淹没在这喧嚣的城市里。

  我不会了解,这个世界还有这样的一个你,让人回味,令我心醉。

  假如人生不曾相遇,我不会相信,有一种人一认识就觉得温馨,有一种人可以百看不厌。

  人之努力,不要抱怨你没有一个好爸爸,不要抱怨你的工作差,不要抱怨怀才不遇无人赏识。

  现实有太多的不如意,就算生活给你的是垃圾,你同样能把垃圾踩在脚底下登上世界之巅。

  这个世界只在乎你是否在到达了一定的高度,而不在乎你是踩在巨人的肩膀上上去的,还是踩在垃圾上上去的。

  一点感叹[2]

  好久没写点东西了,越不写越觉得沒法写,越觉得不想写,也越觉得无话可说。

  真是一种怪现象啊,有些东西越攒越没有了,经常使唤着,却能生机焕发,一旦蹇涩,便觉无味,也懒得动脑更懒得动手。

  对以前的所做也有了一股涩涩的酸味,一种莫可名状的思绪便填满心头,让人久久难以拂去。

  下坡路好走,走着走着就堕落了;退堂鼓好敲,放任了自己就响叫了。

  走正道好难,对一个人来说,正路好象只有一条,而旁门左道、歪门邪道却很多。

  稍不谨慎便误入歧途,不能自拔。

  要改邪归正,拔乱反正却不容易,如吸烟上瘾、玩麻将贪迷。

  “慎于始”,需不时地检点自己,一旦有了苗头,就要严肃对待,及早调整,否则养小错成大过,积小恶成大恶,成几何倍数的增长,到后来便无可救药,滑入万丈深渊,就是神仙再来也无济于事啊!

  坚持是一种品质,是生命里最可贵的元素。

  无论小成绩还是大成功都是坚持结的硕果,不是一时冲动和偶然的脑热。

  聪明人不坚持,至多出出金点子,于自己毫无裨益;而愚笨人一直努力,不能说就能惊天动地,但一定能有所成就。

  这些话有些大,却是事实,任何事都这样。

  比如锻炼身体,三个月一小成三年一大成,是一种积累、一种潜移默化、一种在不知不觉中获得的成功。

  在我们生活的世界里,坚持是最美丽最实在的字眼。

  一句“学贵有恒”,一句“贵在坚持”,老是让我悔恨过去的放荡,忏悔白白流逝的岁月;让我从放弃了的东西又坚持了起来。

  虽然还是断断续续,进进退退……

  一路走来,霜露满肩,疲惫满怀。

  明明白白的一条路,却走的弊屈与窝囊;而歪歪邪邪的岔路,却不知不觉地滑入,醉生夢死。

  虽然也曾挣扎,可信心与动力的风帆总不能鼓滿,一度茫然,又一度寂寥,说白了就是放荡后的空虚与无聊。

  人活着就需要一种充实,一种完成一件事后的满足感。

  除此而外任何的欢娱甚至狂欢都是短暂的麻醉,每当夜深人静时,面对自己赤裸裸的灵魂,只有沮丧的愧疚……

  我最钦佩的是生活中的充实者。

  或者是搞研究,进行探索发明,孜孜不倦;或者是凭兴趣干某一件亊,名利不沾,乐此不疲;甚至是打工,劳累后一觉酣眠,心无所系,简单快乐……好高鹜远却不能脚踏实地,于上“钻”不进去,于下“立”不起来;想要远足,却不想一步一步走……成了一个“四不象”,整日得过且过,无所事事,这样的人何其少啊……

  想要清风出袖,明月入怀,就要学会豁达;想要闲云野鹤,梅妻鹤子,就要学会放下;想要放情山水,驰骋天下,就要学会看破;想要老有所成,不结空茧子,就要毕生坚持……

  坚持是生命的助力器;坚持也是生命的有机肥;坚持更是生命存在的最高咏叹!

  愿你坚持每一天,让生命在实实在在中度过。

  幸福,溢满了眼[3]

  你知道幸福的感觉吗?

  那并不是单纯的快乐,快乐的时候嘴巴会哈哈大笑,但幸福的时候绽放的是心房,是由心底油然而生的暖意,就像屋檐下燕子的小声呢喃,就像水底鱼儿吐起的泡泡。

  所有的快乐都得到了最好的升华,整个人都感觉到了空气流动的速度,身体与灵魂轻轻地离开地面漂浮起来。

  (一)

  我第一次有这样感受的时候距离如今已经很晚了。

  那个时候我才初一,那是我生平第一个晚自习,晚上十点还在漆黑的路上慢慢地走着。

  多希望能看见一点光,哪怕是微弱的也好,可偏偏连月亮都藏了起来。

  很晚了,我想爸爸妈妈一定都睡了,只有我还没回家吧。

  快到家的时候,我们家里明晃晃的灯光让我的眼睛很不适应,有一种鹤立鸡群的孤独感,因为整片楼只有我们家亮着。

  心被那突然闯进我世界的光暖化着,一下子就恢复了回家的兴奋。

  进了家门,爸爸躺在一张椅子上呼呼大睡,身上没有任何遮凉的东西,我就摇醒了他。

  我问他,你怎么睡这儿啊。

  他说,这不是等你吗,这边路黑,要是你找不到路怎么办呢。

  顿时心中思绪万千,一波一波的感动涌上心头。

  在这之前,我只知道爸爸妈妈对我很好,可那是我第一次从灵魂深处体会到那种具体细微的爱。

  每天都是那亮着的灯,让我记得回家的路,光明,也让我心安。

  可是,我又怎么会忘记回家的路呢。

  (二)

  16岁的时候,喜欢上了班上的一个男生,但他并不喜欢我,他身后的女生都能组成一个旅游团了,所以,对我的这份单相思也自然不抱多大的希望,害怕成为奢望,那个时候,都还很青涩,觉得只要能远远地看着就行。

  我从小就黑,有点不像本土人,这好山好水却没能改变我黑的本质。

  很巧,星期五的下午,我和他,还有他的几个朋友一起走在楼梯上,我的心怦怦地直跳,毕竟很少有这样的机会跟心目中的男神说上话。

  他的朋友对我说,我那天在公园看见你了,你旁边的是你爸爸吧?我点点头,他又接着说,哈哈哈,难怪,我一直以为你的黑是世界未解之谜呢,原来……现在我知道了,基因啊。

  我当时有点懵住了,这个人怎么这样说话呢。

  十六岁的年纪,还不如现在这样放得开,尤其又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自然觉得极不自在,那时候,又把黑当成了我的缺陷。

  正当我觉得尴尬之极的时候,他突然停了下来,用了拍了那个人的脑袋,他凶巴巴地吼道,你怎么说话呢,她哪里黑了,我觉得白得刚刚好,挺好看的!然后他又看向我,你别听他胡说,他嘴里从来没有吐出过象牙来。

  我看着他们,他认真的样子,他的朋友一副吃了屎般的表情,竟然让我开怀大笑了,我告诉他,我怎么会介意呢,我没那么小气的。

  其实不过是所有的介意在他的袒护面前都烟消云散了,我知道,我喜欢的人值得我痴迷。

  因为,他给了我最大的尊重,哪怕我并不会真的生气,他也在别人调侃我的时候挺身而出,保护了我幼小的心灵。

  那是我很少有过的感动,因为我的性格很软,特别容易被人调侃甚至取笑,而我自己,基本都没怎么当回事,而那一天,突然有个人跳了出来,他不允许别人那样说我。

  心中那股油然而生的幸福感溢了出来。

  就算是作为朋友,被一个人这样在乎,也是很好的。

  (三)

  有些时候,我是个很小气的人。

  至少那一次是这样。

  我在广场卖一些小东西,我的好朋友小程突然跑过来看我,但那几天我正生着她的气。

  于是,我就埋头做自己的事,对她也爱理不理的,她一直在跟我说话,问我最近的情况,而我一直都装作看不见她的样子,忙着自己的事。

  其实那时候我的心里很蚂蚁爬似得,也是很难受的,毕竟是我的好朋友,这么久没见了,自然想亲近亲近,却被我可怜的骄傲打败了。

  我看得出来,她的眼里也有一丝愧疚与不安。

  不一会,她就走了。

  我独自坐在地上生着闷气,心想着,这什么朋友啊,来了就走了,一点诚意都没有。

  天,渐渐黑了。

  夜色完全笼罩了整个广场,我无精打采地坐在地上,肚子开始淘气地小叫,晚饭还没吃呢。

  远远地,只见一个很熟悉的身影走过来了,手中提着一盒东西,可我一下就闻出了,是米线的味道。

  她递给我,还没吃饭吧,快吃了。

  就在她开口的那一秒中,我所有的怒气都化为了云烟。

  友情,真的可以让人这样忍让吗。

  我知道自己有多过分了,但她还是从不责怪我,只是担心我饿不饿,渴不渴。

  有这样的朋友,我还要耿耿于怀吗?我看了她一眼,饱含歉意地说了个嗯字。

  情,就是这样。

  能融化很多消极的东西,成为我们心中至圣,至诚,至纯的依恋与回忆。

  我爱着幸福的感觉,生活里所有感动人心的小细节,这些并不是用文字,用语言可以表达出来的震撼。

  后来,渐渐地才发现,有些东西,平凡的才是好的。

  就像翻看以前的日记,那些记录地最纯真的才让我最怀念,反而那些词藻华丽的,却也没那心思看第二眼。

  毕竟生活跟艺术还不是完全一样。

  溢满幸福的眼睛,才是最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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