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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随笔

时间:2022-07-15 12:23:45 随笔 我要投稿

生活随笔600字范文(精选22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听说过随笔吧?有的可能还经常写随笔?随笔可以观景抒情,可以睹物谈看法,可以读书谈感想,可以一事一议。那么,怎样才能写好随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活随笔,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生活随笔600字范文(精选22篇)

  生活随笔 篇1

  我偶然在妈妈的柜子里,发现了一本相册,打开一看,看到了年轻时的妈妈一头乌黑披肩的长发,苗条,高挑的身材,穿着亮丽的衣裳,脸上总挂着甜美的笑容,周围围着许多朋友,她们在为妈妈庆祝生日,她们经常一起游玩。

  年轻时的妈妈多美呀!她简直与现在判若两人:现在的妈妈已不再那么年轻,头上夹杂些许白发,脸上也有了皱纹,身材也不再高挑和苗条,甚至有些发胖。

  想到这里,我不禁惋惜、感慨:岁月无情,青春总会逝去。

  美,是不能永久保留的!

  我轻轻地合上相册,走到客厅,看到妈妈在拖地。

  妈妈再也没有空与她的朋友们游山玩水了。

  因为她是妈妈,妈妈的朋友也都成了别人的妈妈,她们都要承担起做母亲的责任。

  即使在大街上遇见了,也只是匆匆闲聊几句便忙各自的了;要是想与朋友们谈会儿话,也只是在电话里头聊,很少有坐下来,两个人面对面闲谈了。

  我看着妈妈,她始终在认真地拖地,任凭汗珠布满她的前额,汗水渗透了她的衣衫。

  看着妈妈的背影,鼻子总有酸酸的感觉。

  几乎再没有人帮妈妈庆祝生日了,妈妈的生日也几乎不告诉我们。

  我像是为了弥补,走上前去对妈妈说:妈妈,我来帮你拖地吧。

  不用了,你忙你的吧。

  妈妈说这话时,几乎是不假思索。

  同时,我发现,妈妈与年轻时的她相比都变了,但只有一样没变她的脸上始终挂着笑容,而且比年轻时的`更美。

  刹那间,我明白了妈妈之所以会变了,不仅是岁月的无情,更是她对这个家的责任改变了她,她因承担而快乐!的确,外貌上的美无法永久地保留,但心灵的美却可以,且可以更美。

  在每个准妈妈即将成为妈妈的时候,她就已经做好了改变的准备,虽然已不再年轻,已不再美貌,但她们因心灵而更美!

  在母亲的生活里,我发现了母亲们在生活中的美!

  生活随笔 篇2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这就是我的写作之道,读书和写作相辅相承,缺一不可。”

  书读的广泛,读的透彻,知识面才宽,作文才能写得生动、感人。

  为了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我阅读了大量的书。

  记得小时候,我仅能读得几部小人书,虽读得滚瓜烂熟,但仍爱不释手,梦想有一天,自己也能写出这么感人的好文章,那该多好呀!于是,在学校每次作文我都认真去写,但事与愿违,尽管看书多,可作文仍没有长进,总是枯燥无味,连自己也不愿去看。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老师在作文讲评课上帮我查找原因,老师拿我的作文与好同学的一篇作文比较,才发现我的文章的不足之处是语言表达能力差,词语贫乏,此后,我读书不再追求故事情节,而注意摘抄优美的词句,写作时就尽量运用其中,希望能够提高写作水平,但奇怪的是:我自认为优秀的佳作仍令老师不满意,我大惑不解,便又去问妈妈,她听了我的.苦衷,便意味深长地说:"读书不能囫囵吞枣,贪多求快,不能见木不见林!"我听后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读书方法不对,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从那以后我就改变了读书方法,重点抓住文章中心,深入理解,并学习文章结构顺序,使自己的文章有条理、有层次,不空洞,同时注意语言的精练,感情要真挚,要有真情实感。

  果然在一次学校举办的作文大赛中,博得了师生的好评,取得了大赛第一名的好成绩。

  从此,我对写作更感兴趣了,也更投入了。

  当然,以后还要不断的练笔,但我深感:"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打开写作之门的一把必不可少的金钥匙,也是我写作的成功之道!!

  生活随笔 篇3

  每当我迈着轻盈的步伐来到楚水中学时,我不由自主地感觉到欢乐、兴奋,感到完美。仿佛有一种神奇的力量推着我前进再前进,我加快脚步到教室里去认识更多朋友,学习更多知识。这使我爱上了这个美丽的学校,融入新的团体,新的学习生活。

  虽然我们起得十分早,差不多比鸡还早;睡得又十分晚,有时背书差不多十点多才睡;每一天上的课十分多,中午晚上放学都很晚,每一次也都很饿,上课还想睡觉。可是,习惯就好,时间一长,也不会觉得累了,反而会觉得欢乐、完美。有那么多活泼可爱的同学陪着我,有那么多和蔼可亲的教师找我谈心,都我们更多丰富趣味的知识。

  当自我花费了许多精力和时间独立完成一道题目,心里会是多么开心。因为自我努力了,思考了,提高了。好想大声地告诉大家:“我解出来了!”

  从一幢教学楼里传来阵阵清翠悦耳的读书声,这声音就像一首美丽的曲子。放学时,教室里传出甜美的笑声,这是埋头苦学了一天的笑声,是欢乐的见证。

  同学们挽着手在晚霞中谈笑风生,一阵阵凉爽的'风吹来,是多么惬意!还有教师,当你遇到困难时,教师会帮忙你,当你有心里话无处可说时,教师会静下来听你诉说。这样的教师和同学,难道你不喜欢吗?

  我还有一个梦想,就是成为一名优秀的作家,为孩子们写更多趣味的书,用这些书去教育、感染他们,教他们如何做人,如何做一个优秀的人,教他们什么是孝顺;什么是善恶美丑等。所以我要努力学习,发奋图强。

  谁说学校生活枯燥无味?谁说学校生活是人生地狱?不,看我的学校:处处都是欢笑。所以学校生活是多么完美。

  生活随笔 篇4

  一晃两三年,匆匆又夏天。

  捱过难熬的冬季,度过柳暗花明的三春,我们迎来了烈日炎炎的夏天。夏天是一个充满青春与活力的代名词,也是分别和成长的代名词。对于即将毕业的少年而言,今年夏天有他们人生中特别值得回忆的往事;对于早已工作的我,不觉间已变成了故事中的大人。似水流年,今年夏天的风景与往年没有不同,但那个当年在毕业录上写下江湖再见、一生珍重的小女孩却时过境迁,成为实验室里记录工作的职场人员。因为相信岁月向来慷慨温柔,擅长把一切坏情绪带走,纵然日复一日的工作让人枯燥的忘记了美好,然则我不会由于枯燥而抱怨,平凡也需要认真度过每一天;因为向往,夏天发生任何让我生气的事情都可以被原谅,每天开在阳光下的路边花、傍晚散步吹来梅子味的.晚风、偶然抬头看见的两三颗啤酒味的星。这些在我眼中都是最好的缓冲剂。

  已经成家的我,今年夏天很少吃到妈妈切的西瓜上透出的葱姜味道,因为阳光透过窗户照在了正在切西瓜的先生背上,一切刚刚好。村上春树说:“喜欢夏天的光照、风的气息、蝉的鸣叫,喜欢这些,喜欢的不得了。”夏日里,我尤喜欢晚饭后闲下来的惬意时光,和最爱的人去散步。风很柔,花甲之年的老人彼此挽着并肩走出巷子;楼下的公园传来小朋友们的欢声笑语;晚夏的凉风吹走了炽热的焦虑,温馨给橙色的黄昏增添了了几分绚丽。

  夏天的风来的匆匆,去的平静。当深夜来临,月色朦胧,树叶停止了摩挲亲昵,水泥路面的余温渐渐褪去,一切渐渐归于沉寂,美妙的夜晚开始了孕育明日的奇迹……

  想把关于夏日的句子写的长一点,想把关于美好的日子过得慢一点,千言万语,只化作一句:“愿夏日安好,往后尽是鲜花烂漫。”

  生活随笔 篇5

  回想起这一个寒假的事,它们给我带来了无限的欢乐,使我在想起这些美好的回忆时总会忍俊不禁。

  假期时因为走访亲戚的原因,我在乡下住了几天。时间短暂,却依旧过得很开心。在乡下的几天里,听不见汽车聒躁的喇叭声,只有悦耳的鸟鸣声在我耳边回荡;看不见那一片片的“钢铁森林,”有的只有结着松果的松树,刚劲提拔的竹子,以及叶绿茂盛的樟树,菜园子里有自家种的蔬菜,绿油油的,令人垂涎欲滴。

  坐在那一条清清的河边,入眼的是一片清澈的水,那一片水仿佛害羞似的流得很慢,从山的另一边流过,从我眼前悄悄闪过,不留一点痕迹。一不小心将一块石头打落在水中,水,便像受惊的少女一样,不知所措,在石头掉落的那一刻,那水似乎在惊叫,在惊讶的是谁打扰了它的休息,待它又安静了,当它听不见吵闹时,我听见了它的歌声,声音小,却听得十分清晰,我想若是它是人的话,会不会唱得更好呢?

  哦,是风,风像一个调皮的`孩子,吹醒了正在花中睡觉的蝴蝶,吹动了那一树的花,吹动了在那竹林之间安静的那一汪反射着阳关的潭水,它从睡梦中清醒,在风的吹动下,它身上的一层层的衣纹在摆动,被风吹拂着,并不显得繁复,而随着风泛起一层层的涟漪;如同莲花的开放一样。几只鸭子在欢叫中下水,在绿色的阴影中,它们在玩闹,在互相嬉戏,激起了无限的水花。

  在乡下的生活虽然很短暂,几乎就像是一眨眼的瞬间,但是却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那一幅幅的美景,我多想用画笔将它们描绘下来,在这里的美景,让我流连忘返,在这里,在假期中,在城市中,在这一方宁静的水土中,我浮躁的心在这里感到了宁静。

  生活随笔 篇6

  我的学校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它给我带来欢乐;它使我有了自信心,它使我结识了许许多多的朋友。

  友谊是生命的灵魂,心灵的灯塔,我的学校生活是甜蜜的。因为我的生活中有一张张熟悉的面孔;一个个甜甜的微笑;一句句暖暖的祝福与问候。在我们成功的日子里,我们欢呼着,一起分享每一份成功的果实;一起用欢乐的`音符奏响心灵的乐章。我们同风同雨同悲同乐。每当听到小鸟的欢歌,树叶的沙沙声时,我的心越来越充实。踏着脚下的小草漫步,我的烦恼随着漫步消失在花丛里,一切都是那样自然,一切都是那样舒服。

  记得我跟我的好朋友是这样认识的:有一天,我刚把数学作业订正好,去给教师改的时候,突然,一个人就冲了过来,把我撞到在一边的墙角上。我立刻一转身也把他推了出去,他立刻破口大骂起来。随着他的一声声骂声,最终把我激怒了,我们俩就在走廊里吵了起来,之后他害了我数学作业无法及时订正完成,被数学教师留了下来。我订正好数学作业,查了一下他的姓名,原先他叫张桢烽,我发誓我必须报复他的。第二天,那个叫张桢烽的家伙的两颗橡皮被偷了,正好我有跟他一模一样的橡皮,张桢烽就怀疑到我的头上了,因为,我们之前有过过节。之后我们又因为两颗橡皮而大闹了一场,并且加深了我对他的仇恨。下课后我和同学们在玩追追跑跑,在玩的过程中我由于跑得太快,滑了一下,摔破了皮肉。张桢烽看见了,二话不说,立刻拿了一张餐巾纸冲了过来,他把我扶到教室里,同时他用清水在帮忙我清洗伤口。我一瞬间感觉到,张桢烽是一个好朋友,一个乐于助人,讲义气的好朋友。从此我和张桢烽就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北海小学真是一个好地方,它不但不字我欢乐,还给了我一个朋友。

  生活随笔 篇7

  那年柳絮纷飞时,我们还在操场上奔跑,转眼间,我们各奔东西,为着未来奔走。如今又到柳絮扬花时,你我相见,再不复当初的欢声笑语。世界上最远的距离大概就是这一肩之隔的长度了……

  似乎人长大后就不会交朋友了,哪怕把我们拴在一间屋子里,始终话不投机半句多,道不同不相为谋,居同舍,生不同趣,仿佛是天下最难的处境。

  因此我喜欢一个人独处,不必看别人眼色,不必顾别人之心情,一个人的时候我更加像我自己,如此甚好。

  漂洋过海,那是风的情谊,我抓不住风,自然不会收获那样浪漫的爱情。我曾幻想着童话般矢志不渝的爱情,现在发现人不断在变,曾经以为永恒的爱情也随着风吹散了。寻梦,撑一支长篙,向人群更深处漫溯,本是为着觅得一知心人,却不想人群中影子越发的孤单,漫长的等待中我看到了形形色色的.嘴脸,善变、虚伪,难得一张纯洁无暇的脸庞。

  夏天的脚步近了,这里弥漫着一股香风,风太盛,让人难以接受,在这样一个充满着脂粉气的环境里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来对了地方。我离她们的世界越来越远,因为自卑,有一丝难过,又因为不屑于那样的生活,有一丝庆幸。

  儿时,喜欢就是喜欢,很单纯,很美好。儿时,朋友就是朋友,因为心相近,情相亲,志相投。有时想想,真真羡慕孩童的直言坦率,无半点心机。也许在某个角落里有我们的知音,只是我们还没有寻到。

  最遥远的距离,不在于相隔千里,不在于天各一方,而在于,两个相靠的人,心却不在一处,两个人背对,在一个房间,孤独涌现……

  生活随笔 篇8

  以下是我在散步时所看到的,这些生活片段或许可以让我们想起一些事……

  这是一个小广场,四周被高楼围着,广场中有几件运动器材和一套石桌,晚饭后总有两三个人会到这来锻炼。一切都很宁静。

  这时,一对母子也来了。值得一提的是,他们是猫,一大一小,全身雪白但又带有几分土色,大的带着小的悄声无息地来到这个广场上,转悠几圈后,在一个有太阳斑驳的空地上停了下来,大的横躺着,小的则偎依在大的怀中——没错,她在喂奶。

  猫母亲或许是太累了吧,躺在地上闭着眼睛,但人世的险恶却逼迫她的耳朵不时地左右摆动。小猫呢,或许太饿了吧,谁又知道她们这几天是怎么过来的。只有被人遗弃的'宠物才会自己出来觅食,也只有被人遗弃的宠物才有独自在钢筋混领土丛林中生存下来的智慧和勇气……

  每当有人从她们身旁经过时,猫母亲就会发出警告:“喵……喵……”声音很低,很疲劳的样子,却依旧没有失去猫叫的柔和。当然,其中也有警示的成分。一位大学生经过发现了她们,故意吓唬了一下,母子们便被迫躲进了草丛中,一切归于平静后才出来……

  黑夜正在悄然临近……

  又过了不久,一辆出租车在一旁戛然而止,车上立马下来一个30来岁的女人。一下车,立马拿起手机:“喂?!爸!你们在哪?!我已经到了,怎么没看见你们?!”高跟鞋所发出了的“哒!哒!哒!”的声音似乎不怎么把那无力的祈求看在眼里。最后,那个女人带着一家扬长而去,一家人团聚了,可还有一家“人”没有团圆啊……就连“人”在哪也不知道……

  当时间平息一切后,正在小憩的猫妈妈突然睁开眼惊恐地望着四周,又做噩梦了吧,上帝在休息时也不忘折磨这对母子。为了生存,一切都为了生存,今天结束了,明天呢?

  生活随笔 篇9

  说到拥挤,大家自然而然想到这样一种场面:街上人挤人,人挨人,脚跟碰着眼尖,远远望去,黑压压一大片,全是脑袋!让人汗颜。

  老师总是象我们妈妈一样唠叨:大家出教室时不要挤,如果过于拥挤话会出人命。象湖南一所中学,由于过于拥挤闹出了人命……我总是将这些话当作耳旁风。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哼!我不可能遇到这种事!”但是世事难料,老天偏偏让我目睹了这“惊心动魄”场面。

  我满吞吞在去考场路上,看到前面人头攒动,我不禁揩了一把汗:这堵人墙我该如何穿越?看来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挤!我拼命往人缝里钻。突然,我觉得后面似乎有人推了我一把,我重心不稳,哒哒哒三步往前飞跨,众人见我如此拼命,齐刷刷给我让开一条“黄金道”等我站稳后,发现我最后挤进来了,不禁窃喜:老天待我不薄。我正欲抬脚时,才发现一个重大问题:那就是我脚迈不开步了1可怜我就象大海上无桨小舟,随波漂流,旁边人左挤右挤,我就左倒右倒。这姿势有点象大猩猩荡秋千“人生这条船,我是主人,凭什么我不能自己掌控?”想到这儿,我不甘叫道;“为什么呀?”苍天无言,只有我那撕心裂肺叫喊。周围人听到我叫喊声,都诧异回过头,当看到某人脸因愤怒而扭曲时候,不禁害怕往旁边挪挪。于是中间出现了一条手臂宽“路”。我狂喜!连忙施展独门绝技――凌波微步飞也似逃离个“人间地狱”。

  事后,我只要一想到这件事就心有余悸,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大家必须要挤呢?有秩序上下楼为什么不好呢?

  生活随笔 篇10

  有一种东西在心底蕴藏了很久,但是却又说不清楚究竟是一种怎样的东西,不知道是季节的缘故,还是自己的缘故?习惯了一个人的安静,也慢慢的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每每看着远远近近的山,却又分不清那究竟是不是山?依旧喜欢山顶吹过的微风,想象着被吹跑的烦恼与浮躁,还有一身的疲倦。仰望着天空,看见天空里洁白的就像是羊毛的白云,仿佛置身于童话中一般的感觉……

  终于学会了安静,学会了在喧嚣的生活中自我解脱,闭着眼睛,牵着白云在蔚蓝的天空里放羊。天,依旧是那样的蓝,蓝的.竟是那样的彻底,那样的令我陶醉!

  上面,除了是天依旧还是天,下面,却是如此厚重的土地!宁静的空间里,终于只是剩下了我一个人。忽然间觉得,原来安静竟是如此美妙的一种境界!没有人可以知道我在想什么,也没有人知道在我脑海的天空里究竟有多少只羊!呵呵,终于不再为李家的猫咬了王家的狗而争论了,一阵惬意的凉风轻轻的从脸上吹过,想起来许多很美妙的瞬间!回忆,竟是除了安静以外的又一件令人心旷神怡的事情。

  没有必要再为是夏天还是秋天而担心了,其实夏天和秋天只不过是宝贝换了件衣服,仅此而已!真的是学乖了,不再会为一颗糖或者一个小小的气球而伤心半天了。终于可以安静的躺在大山的怀抱里,乖乖的入睡,样子依旧是那样的可爱,就像N年前躺在外婆怀里那样……

  其实,生活对待每个人都是一样的,就像这里的山一样。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喜欢这里的山,想来想去,觉得这里的山仿佛就是为我而堆砌的,而我,也仿佛正是为这些山而生的。在山宁静的怀抱里,随意的放纵,自由的奔跑,这一切竟是如此的令我神魂颠倒啊!

  无心,心中装的却是山。无心无世界!

  无心,一世界……

  生活随笔 篇11

  今天我很高兴,与他们在一起我很幸福,他们是那么的阳光有活力,他们的这种阳光一直感染着我,所以我很幸福。虽然他们有时很闹,但是我不会生气,因为他们是我的朋友,我知道他们是让我能高兴起来。所以我很感激他们。

  朋友之间不需要什么华丽的语言来形容,当我们无助时,朋友会在你的身边;当我们为了一点点小的成就而骄傲的时候,是朋友告诉我们要学会谦虚的;当我们找到自己的幸福时,朋友也会默默祝福我们的;当我们……是朋友,朋友一直在我们身边。我们不是一个人,我们有亲人,也有朋友,在家我没靠父母,在外我们要靠朋友哦!从我上学时我就有许多的朋友,而现在我已经步入社会了,但是我的朋友没有少,反而多了起来。现在我的朋友几乎都不在我是身边,也不经常的联系了,但是我与朋友之间那份真情永远都在,永远都不会暗淡。

  曾经也有伤害过我的人,但是我不恨他们,因为是他的伤害让我明白了许多,从此我也长大了许多。当我们没无法在相处时,那不如就分开,不是有一种叫做分手吗?不管这种爱是什么样的含义,不能再相处下去就分开,让彼此都有一个可以呼吸的空间不是很好吗?

  现在在我身边的朋友不是很多,我一直把小三,小朱,张元,威威,露露,当做我最好的朋友。虽然方圆已经不是我的朋友了,是他一直没有勇气与我做朋友,但是我不会与他在有任何瓜葛了,但是在我的'心里他永远是我的朋友,我会把他放在我心里最深处的。我爱的朋友,我就是这样的女孩,不管别人怎么看我,但是我就是这样。我活得不为别的,只要我的朋友过得好就可以了,只要我的家人过得幸福就可以了。我的要求不高吧!

  生活随笔 篇12

  第一次看到屹立在山头的野狼时,我就被它的雄姿与气质所征服。无拘无束,它们的生活令人羡慕;可最能吸引我的,是它们毫无保留的狡黠与眼神中那股绿幽幽的野性。

  它们似乎永远保持着胜利的姿态,向世人展现着刺骨寒冷背后的意气勃发。它们中间存在着“阴险与狡诈”,存在着无情的撕咬与淘汰。正是因为这种略有“变态”的“习俗”,才训练出一支如钢铁般坚实的队伍,使它们的团队成为弱肉强食这一规律中的常胜将军。

  离群的狼大都是被无情淘汰下来的,它们被公认不配生活在这个神圣而强大的种族中。但是它那份孤傲和“野蛮”并没有随之退色,它仍旧依靠着一种“唯我独尊”的'思想生活下去,毫不向命运屈服。它站在山岩上,当毛被冷风吹过的一刹那,从它身上释放出一种蓝色的光辉,那是孤独者深沉的思想,又冰又冷,却充满不可用言语形容的强大魅力,是孤狼的魅力。

  不论如何,孤狼从未对自己的选择后悔,甚至为此而自豪。它通常以“乱世之奸雄”自居,挺起胸膛,过度自信,甚至有些傲慢了;它平生都不会有一丝笑,也不会表露出一点沮丧,即使心如涨起的浪潮,表情也如湖面般平静而自然;它实事求是,不善于伪装,也不会奉承人,即使选择死亡,也不会“为五斗米折腰”;它过度自信,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于是便有了“厮杀”这一说……也许它会一时失利,但它决不气馁,依旧挺起胸膛,向困难再次发出挑战。所以,人们很少看到一匹狼失魂落魄。

  这就是狼的精神,那种野蛮背后人所不及的文明。

  生活随笔 篇13

  看世间百态,体人间细味,无外乎:做人;做事。

  做人:有善,有,恶,有好有坏,善与恶,相辅相成,不能就一事全盘和出;善亦有善,恶亦有恶,人非圣人,不能做到事事为善,亦不能做到事事为恶;善者,自有善始,亦有善终,恶者,有恶始,亦有恶终,善因善始,恶因恶始,一切都有因有果。

  正如我们做人,无外乎知理明信,人字虽简,往往很难做好,所以做一个人很难。

  做事:事有大有小,有轻重缓急,又简单有困难,又可做可不做,有好有坏,有远有近。但,最终都得让我们去选择,是做还是不做,。如果让我们选择,可能考虑是否有利或者有弊。凡此种种,皆是阴阳相对,有正有反。

  做任何事都有两面性,所以做事也很难。

  那怎么办?我们做人做事这么难,又有谁能体会个中滋味。

  也许,当今社会,每个人站在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都会有不同的结果看法,当我们的`一些小人物以小人物的地位去看待那些大人物的时候,会想:他们是如何走到这一地位,底下会众说纷纭。我们没有想到他们也是何等的艰辛,多么的难。

  当小人物与小人物之间对比之时,可能还是不太明显,但当大大人物与大人物之间的对比之时就显得别开生面了。

  ‘我’还想说当大人物看待小人物的时候,更是能体会到其中的难字。怎么说呢,当二者相互对比之时,这个“难”更是展现得淋漓尽致。

  ‘我’想说这个“难”字,是“人”‘又’‘住’进去本来就舒服了,但又多了一个‘一’就显得累赘了,所以这个“难”是真的难。

  生活随笔 篇14

  很小的时候,我们拥有了名字。我们只知道那个方块也明白――那是代表我们一种被迫叫的称谓,谁叫我们尚未觉醒。

  我们不明白它的写法,或许是明白的,但自己写出来总感觉像鬼画符多一点。所以,我们有了一个梦,把名字写好。牵强点说,这是文学,我们喜欢了它。不是偶然,纯粹必然。

  孩提时,当奶奶把我从游戏中拉出来的时候,我眼红的问为什么。奶奶说你不是喜欢上学的吗?我点了点头。奶奶笑了,因为我喜欢上学。

  第二天,还不晓天有多早路有多黑,奶奶辛苦的把我提了起来。我擦着带着眼泪的'睡眼说天还没亮呢。奶奶说要上学了。我说不上了,便又要躺下去一探周公俯。

  很不幸的,那时年幼,奶奶拉着我就像老鹰捉小鸡。只是那个小鸡太不识趣了。捉了几次,逃了几次,但我还是精神了。不能再闯被窝的我只好悻悻的抓起了书包。

  我上学了,我可以做小时候的梦了。

  下午,玩得正兴的我又被告知要上学。我说还要去的吗?由于小鸡过于精力旺盛,所以玩吧,坐着学习太闷了。但奶奶太大力啦,我被提着耳朵送到了学校。

  我明白了,学习是不能玩耍的,我的天性被扼杀了。

  知道上学是不能迟到,逃课,玩耍后,我知道我只能学习了。

  记得我小时候的语文差得我不敢想像,上课的时候便不得不调动了所有的感观,屁也不敢放。怕老师注意到我啦,我可是南郭先生啊。我不敢对文学有太大的抱负,因为我是“文盲”。语文让我最值得骄傲的是,老师从不提问我问题。可我还是不敢放松,因为我有“恐文”症。

  由于小学的努力,虽然是为世所迫,但我的基础知识原来积累得那么好了。这是我唯一不对文学抱有厌恶的事。

  生活随笔 篇15

  步入不惑年岁,心也随之老了起来,时不时便升起几许感伤,尤其在这秋雨绵绵,落叶飘零的日子,总觉得生命也象步入了人生之秋,片片黄叶随着风儿翻转着落下来,几丝凉意,穿透心底。

  坐在窗前瞩目这秋雨,一丝丝的,像是扯不断的一些零星往事,在眼前掠过,让我的心里有一丝微微的怅惘。想这四十多年的秋雨,我一路走来,真的太艰难了,儿时看惯了父辈们在婚姻牢笼里被折磨的扭曲的脸;听惯了他们那在世俗烟云里几欲崩溃的'谩骂和叫喊,少年落寞的我便将生命交给了秋雨,也将心事诉说给了秋雨,但我心里害怕,我怕终究有一天,我会溺死在秋雨里,于是我渴望长大,我比谁都渴望长大,那样我就能够逃离那充斥战争硝烟的村庄,逃离那秋雨,去寻找我心中的丽日蓝天。

  多年后,我终于逃离开了那村庄,但我却没能逃离秋雨,人生何处没有秋雨,他乡之畔依然秋雨不断,只是距离与时空的拉远,记忆却疯长起来,我站在圈外看故乡的风景,人儿依旧,那袅袅的炊烟依旧,甚至还有那谩骂和叫喊依旧,多少年了,他们不都是这样走过来的吗?可这一刻我也看到了他们嘴角憨诚的微笑,我忽然有种失落感,仿佛生命中有一些什么东西正悄然地离我而去,那是母亲伸不起的胳膊,父亲的满头白发,我觉得我离开不久啊,就像在昨天。我忽然明白,多年来我一直想逃离的东西一直都藏在我的内心,它牢牢根植在我的心底,只要活着,这一生我都将无法逃离。

  当岁月的季节流逝而去,我也越来越相信命运的偶然和不可违逆,我相信如果时光倒流,我会珍视。亦如此刻守护我的幸福一样。

  生活随笔 篇16

  无论原本就是呆在家乡的,或是漂泊他乡,流浪无所居所的人们。心中最美的景色,定是家乡的青山绿水,潺潺的流水穿城而过,青色山脉环城覆盖,悠扬的歌声,昼夜飘荡在城郭的上空。

  但这,对于漂泊的那些人们,只能是遐想。

  背井离乡的,大多都是穷苦的农民工吧。他们生活艰苦,在自己的家乡中,实在是无法活下去了,才会离开去别的.地方。毕竟,人们都是有恋乡情结的。不是生活所迫,即使是雷鸣电闪,大雨倾盆一类的自然灾害,也不会让他们离开家乡。

  离开了,那就离开吧。为了活下去,就开始新生活吧。那些皱纹密布的脸庞上,清晰地写着这些话语。朴实忠厚的他们,就在落脚之地,用自己粗糙的双手,筑建新的世界。

  搬砖,砌墙,发传单,拉车……这些可谓是低级的事儿,他们几乎都干过。就算不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家乡苦苦守候着的亲人,儿女。也只有在夜间睡觉之前的片刻时间,望着浩瀚无际的星空,繁星点点。像极了自己家乡的天空——

  可不是嘛。终究是在一片天空之下的啊。

  这样的日复一日,月复一月。汗水的浇灌终是开出了鲜花硕果。他们捧着劳动所获,欣喜之情油然而生。这时,年关将至,也是到了回乡之时。他们却还要争相的抢着去购买车票——去挤春运——只是为了回家呆上几天。他们中,又总会有一部分人,无法实现归乡的梦想。看着别人合家团圆,欢声笑语。在瞧着自己孤苦伶仃,无所依傍,欣喜之情下,苦涩蔓延。

  家乡,永远是人们闻之欢喜,得之兴奋的词语。望着那江春水,抬头仰望湛蓝天空。春天又即将来临。踌躇的心情一消而散,家乡,不管世事变迁,他总会静静呆在那儿。默默注视着,为其奋斗,热爱至深的人们。

  生活随笔 篇17

  上班的途中,经常要路过一花木场,见到刚空运来的玫瑰,便时时花上20元买上几支,后来和老板熟了,经常送上一把情人草、满天星或勿忘我,配上那粉的玫瑰,顿觉心情大好。

  修剪过后,插在门厅或饭桌上,满屋生香。明?陈继儒曾说:瓶中插花,盆中养石,虽是寻常供具,实关幽人性情。若非得趣,个中布置,何能生致?因此喜花之人也应是喜雅之人。

  不知为何,一直来就只喜欢粉色或香槟色的玫瑰,不太喜欢白色或大红的玫瑰,觉得它太过淡雅和艳丽,或许是和性情有关,后来了解到,它们的花语分别为:喜欢你那灿烂的笑容和我只钟情你一个。倒没有因它的花语而钟情于它,只是从见上的那一刻起,就喜欢上了这两个颜色,以后就交换着买,或许是性情如买花,一眼喜欢上的.东西就不会轻易改变。

  插花时也不喜欢用固定的瓶子,茶壶、碗或一些相配的瓶子即可。有时一支,有时三五支,也有时会十一支,有时在星期六日到了另一个大点的批发市场,便买上一包20支,回来随意的插在一个大花瓶里。可能骨子里就不喜欢呆板的东西,因此经常也把家里的家具、沙发来回的倒腾,然后再插上一瓶花。

  玫瑰凋谢了,把配在里面的情人草或满天星或勿忘我拿出来当干花放在洗手间的小花瓶里,倒也别致动人!

  见到很多人家里插了假花,这样虽好打理,却也不喜欢没有生命力的东西,鲜花虽只有两三天的寿命,却拼尽了全力盛开着,觉得人生也应如花,尽全力爱自己爱的人,尽全力做自己想做的事,绽放生命的美丽,不辜负此生!

  生活随笔 篇18

  点点滴滴的两个月过去了,很多事想做却没做成,每天还是一样都是平淡无奇。如果告诉我这就是生活的本来面目。我真的不一定会相信。因为我还迷失在天真的幻想里,就像是水里的鱼儿吐着泡泡,从来不会想到没有水就不能存活。它们永远都毫无感觉的活在水里,游荡着。很平凡的我,很平淡的暑假。也许本来这个暑假就应该是这样,也许因为它是高考后的假期,所以意义不同。仅仅因为自己所以它才不一样。

  "如果世界没有了我,地球还是一样的转,太阳还是一样升起落下。"这句话说得很对。大世界从来不会关注每一个人。能关注自己的,能看到自己的只会是自己。

  有的时候会想一些有的没的,却到最后什么也没有,只是在浪费时间。不要想那些了,想多了真的.会变得抑郁。

  静一点,坐下来,看着太阳的光和热,感受着温暖。如果想睡了便昏昏沉沉的睡去,如果果能够不醒来,便一直沉浮。很慵懒的夏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走过了,是我没留住它的热烈吗?

  时间一天天地过去,假期就要结束。有了一种憧憬,有了一点担心,有了一些舍不得,有了一份假想,有了......我的大学。渐渐的变得忙碌起来,渐渐的在新的环境里生活,渐渐地把一时的新变成了旧。

  黑白色的日历一张张撕下,偶尔两张红色的纸张会不舍得拉扯。很快,一天加一天,一周过去了,一周加一周,一月过去了......生活的每天都像日历上的纸张,除了时间,大都一致,格式,规格......

  大概现在的我只能说:“生活,我还不懂你。”

  生活随笔 篇19

  雨开始蒙蒙的下,我坐在公交车里,雨也有起初的轻轻拍打,变为了猛烈的撞击车窗,看着手中的雨伞,心中的多了一份踏实。

  我坐在靠近车窗的位置,仰头,侧目,发现阴霾还尚未散去,与还在下。我到站了,因为离家还有一段距离,我便打开了伞,慢慢向家走,但刚打开雨伞,便看见一位老妇人在雨中行走,但他却没有带雨伞,豆大的雨滴打在他的肩头打在他的发梢,他走的并不快,他的一缕缕青丝和晶莹的雨融合在一起,肩头,脚边都被雨水所侵占。

  我看到后走了过去,和这位老奶奶说;“奶奶,你是不是没带伞,我这里正好有一把,你要不先拿去用吧!”那位老奶奶说;“如果你把伞给了我,你怎么办啊?”我说;“没事,我家离这里比较近,我马上就到家了。”那位老奶奶年迈的皱纹并拢在了一起,两只眼睛眯成一条缝,开心的笑了,说;“那好吧,谢谢你小伙子,现在的人真好啊!”

  老奶奶将伞收下,虽然没了伞,但我看着老奶奶远去的背影,心中却充满了喜悦。

  没了伞,我便加速向家的方向跑去,但未注意脚下,一块横在路上的石头挡住了我的去路,将我狠狠的摔在了地上,我的手机也应声而出,摔在水里,我十分惋惜的将他那起来,轻轻的将它擦干净。

  回到家后,我跟妈妈说了这件事后,她说;“这是今天你做出的选择,你不应该后悔,你将伞借给那位老奶奶,是尊老爱幼的表现,而且这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你不应该懊悔,正确的选择就算有一些失去,但这样的选择会使你的心智变的成熟,使你的心灵更纯净,让你的内心更加坚强。

  虽然我有所损失,但我并不后悔,因为这是我自己的选择。

  生活随笔 篇20

  随着中国女排队员的华丽一扣,这场里约奥运会上最有悬念的排球比赛终于落下了帷幕。

  全场都寂静了——经过五局艰苦的鏖战,中国女排终于战胜了东道主,卫冕冠军巴西队。寂静的观众席上,偶尔夹杂着些欢呼的身影,就像草丛中的小动物一样。他们都是远道而来的中国人。场地上,女排队员们,教练们相互拥抱,互相庆祝着,互相鼓励着。慢慢地,全场也都变得热闹起来。虽然已是深夜,却没有一丝宁静与困倦的气息。

  很多天过去了,那个瞬间至今我还记忆犹新。中国队员的那个扣球,似乎显得很自信。那一瞬间,那颗球比任何球都有力,它穿透了一切,重重地砸在了对手的场地边,也砸进了每个巴西人的心里。

  中国女排,一个听起来既让人熟悉,又让人畏惧,还让人敬佩的词。她们是一群年轻的姑娘,但她们的路却并不顺畅。从开始的失败,到质疑。在低谷的时候,她们顶住质疑,努力拼搏,再到逆转,最后夺金。正是她们的努力,换来了成功。这就是中华民族精神,这才是中华民族精神!

  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与团结精神,是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都取代不来的。中华民族敢于拼搏,顽强不屈。虽然也有过危难的时刻,但是在关键处,他们总能神奇地峰回路转。

  人生,其实也就是一场和自己比赛的奥运会。胜利的.路需要你的坚强,努力和恒心。你的成功,就好比那一个个的奥运瞬间。你成功了,然而你只是成功过了。成功很短暂,人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今日的失败,就是明日的胜利;今日的成功,就是明日的辉煌

  生活随笔 篇21

  曾以为,时间每过一天,对过去的想念就会变得更淡一些。久而久之,便不会再想起。然而,当唱完一首歌,那过去又跟着旋律完整地回荡在耳边。一幕一幕,清晰地浮现。就好像是,从来没有离开过。可是,又无法再参与。

  黄昏再美,终要黑夜。一如青春,再美好,也只是属于过去。黄昏的地平线,划出一道离别。纵使时光荏苒,也纵使记忆力日渐衰弱,我依然深深记得从那些人口中说出的再见,坚决如铁。而当它被时间磨成绣花针,掉在了地上,我却怎么也找不着。

  年少的'曾经,涉世未深,把一切想得都很美好。如今再回首,看当年

  的以为,竟是那样单纯。所有的以为,跟眼下的发生,根本不一样。当再见说出口,便意味着此生,所有的相见,只能在梦里。当背影,渐行渐远。那片笑声,就再也听不见。那些容颜,也慢慢变得模糊。若有一天想起,也多半是,曾在一个教室上过课,曾在一个公司共过事,或者,曾在同一片星空下,数着同一颗流星。除此之外,若不看那合照,根本想不起各自的模样。

  总以为,人生何处不相逢。现实却是,后会无期。总以为,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现实却是,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心恋落花。人生短暂,聚散匆匆。今年花胜去年红。可惜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

  有缘相遇,我转身,你也回头。然而,萍水相逢,我们还很陌生。人生,际遇常有,却并非每段都有感动。花开花谢,情浅情深。情浅不过,你站在对面挥手,我只以微笑回应。情深莫过,看见彼此的名字,都觉得温暖。

  生活随笔 篇22

  这学期开学时,朱治蓬是我的同桌。他也是我从幼儿园一直到现在的同学,因为他是个男生,所以我并没有常给他说话。只是觉得他是个普普通通的人,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可是有一件事却让我对他改变了看法,觉得他是那么可爱,那么善良的一个同学。

  有一天,上英语课,我们刚刚学完第6个模块的内容,老师从身后变出几张彩色大卡片对我们说:“同学们,这些卡片上都付有单词和相对应的图片,现在我们就来玩一个游戏,我把这些卡片分给几名同学,让他们站在讲台上带领大家读单词,读完后,再让他们随意发给其他的同学,进行三轮,希望这个游戏能让我们把单词记得更加牢固,更加准确。”

  “Chinese——语文,汉语——Chinese;Maths——数学—Maths;today——今天——today”……第一轮游戏结束了,我觉得上面这几个同学没有我的好朋友,下一轮不会有我的`份的,于是我漫不经心地坐在那等待。正在这时,一张卡片突然“飞”在我的桌上,我想:这是谁给我的呢?哦,原来是朱治蓬给我的。我真想跑过去谢谢他,但现在没时间,我赶紧上讲台去领读了。

  下来后,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朱治蓬是个男生,我们也不是好朋友,现在也不是同桌了,他为什么要给我呢,再说他还有那么多铁哥们儿。但我们是从幼儿园到现在同窗六年的朋友,这毕竟是一份深厚的友谊呀!虽然这件事微不足道,看似很小,也很平淡,让我从中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友谊不在男女之分,友谊也不在长短,它贵在珍惜。这极为珍贵的东西,一旦你没有珍惜,失去它,你会觉得被世界抛弃了,变得孤独无助。

  让我们都来珍惜友谊吧!它会为你的学习生活增加动力,会让你的生活永远充满温馨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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