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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草令随笔散文

时间:2021-04-02 13:56:58 随笔 我要投稿

嘉草令随笔散文

  【白茅的灵性叙事】

嘉草令随笔散文

  《诗经》中的年青男子,用一束白茅包着鹿肉,送给心爱的姑娘,可谓大胆。我胆子小,同桌女孩借我一本参考书,试了好几次也不敢往回要(现在当年的那位女孩已移民澳大利亚,不知在与一只胆小的袋鼠对视时能否想起一样胆小的我)。白茅,这时是爱情的琴弦,弥漫着爱情的多巴胺,绿透了原野。

  我们村的白茅长在老河滩上,春天露出嫩黄的芽尖,叫谷荻。“谷荻谷荻,抽筋剥皮,今年出来,明年还你。”是村人大人小孩都会的民谣,有有恩必报之意。至于怎么报答,我到现在也没看见,怕是每个人的心里都长着一片童年的白茅吧,尖细狭长的叶片,长在水湄,也长在思乡的梦里。

  谷荻叫葇荑的时候,泛黄的古籍册页里伸出一只白皙的手,纤柔的手指,有书中自有颜如玉之意。

  母亲对白茅的记忆,源于白茅的根,茅根,也叫地筋。相比,我更喜欢后一个称呼,大地也有了呼吸,有了血肉,知冷知热,纤细蜿蜒的地筋,在支撑大地的筋骨,也支撑了我的乡村骨肉。母亲说,那时候的日子穷,吃光了田野上的野菜,扒光了村里的树皮,只有老河滩上,浅浅的土层下尚有一些活命的茅根。晒干的茅根,和榆树皮舂捣成粉,和成面状,放在三只脚的鏊子上熥,稍稍缓解饿扁了的肚皮。

  我也曾挖过茅根,拎着一把小铲子,能在老河滩耗上一个中午。挖出的茅根,在小河里洗净,一截一截塞进嘴里,微甜,有草药的气息,也有泥土的气息。在文学表达上,只能作为语言的润色,尚不能构成叙事的主题。

  最为细致的描述,应该在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有时我想,这个身穿藏青色袍子的古人,是不是前世就是一株有灵的草木,六世轮回,被遣送回来,悬壶济世。“白茅短小,三四月开白花成穗,结细实。其根甚长,白软如筋而有节,味甘,俗呼丝茅,可以苫盖,及供祭祀苞苴之用,本经所用茅根是也。其根干之,夜视有光,故腐则变为萤火。”这段叙事又一次将我击倒,若不是仗着尚有一点文字功底,我差点就要匍匐于茅草从里,听任本草的风吹过耳畔,自己也化成老河滩上的一株白茅。

  “俗呼丝茅,可以苫盖。”没错,父亲在时,就曾经用本草中的丝茅做过蓑衣。我曾在《蓑衣:一蓑烟雨渡寒凉》有过这样的描写:从水盆中将一束柔软的茅草抓起,用掌心轻轻一搓,上半部搓成绳子的形状,下半部留住多余的草叶。右手轻绾,打出一个漂亮的结扣。而后再抓起一束茅草,搓出短绳,右手轻绾,打出同样的结扣。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半菱形的扣眼。继续,在半菱形的两个下角各接续上一束茅草,如此往复编织,绳扣相连而成的菱形扣眼就成了细密而结实的衬里;预留的草叶甩在外面,一层又一层像白鹭的翎毛……

  至于胡半仙的“神汤”,据说有降火去燥,生津止渴的功效,皆来自于茅根的药用性理,与胡半仙的扶乩做法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有关《史记·孝武本纪》里的白茅,司马迁说得有些离谱。说天子刻了一枚玉印,派使者手持玉印,身着鸟羽制成的衣服,夜间站在白茅草上,五利将军也穿着鸟羽制成的衣服,站在白茅草上接受玉印,以此表示天子并不把受印者当臣下看待。这时的白茅是一种礼遇的象征,与我们村的白茅无关。

  而今,再也不能听到母亲说起茅根时的唏嘘,父亲用白茅编制的蓑衣,也在风雨飘摇中远去。独留一地白茅,在季风里孤独生长,寂寞老去,完成自己简朴的灵性叙事。

  【奔跑的苍耳】

  我在秋日的田野上放羊,苍耳站在空旷的野地里看云,但不抒怀。抒怀有时是一件相当无用的事情,“诗最是于事无补”,这是苍耳也能读懂的浅显道理。羊低头吃草,也不嫌弃草叶已经枯萎,像我写作时不能停下手中的笔。

  苍耳子,一看就是一个调皮的乡下孩子,但总有很多办法。身上的尖刺就是苍耳的办法,可谓一劳永逸,粘在羊毛上,随便走到某个地方,落地,为泥土掩埋,来年长成一株株葱郁的苍耳。这和我们年少时的促狭大相径庭,采来几枚苍耳子,偷偷放在女同学的头上,被班主任叫去办公室,站了大半晌。

  《诗经》里的苍耳,不得已担当起怀人的重任,“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采呀采呀采卷耳,采来采去怎么就是采不满筐,把一腔怨气都撒在苍耳身上。放下盛放卷耳的竹筐,跑到大路上,还是看不见良人的身影。这是中国文学的传统笔法,把个人的某些情感寄托在一株小小的植物身上,以物起兴,睹物思人。如若生长在田野上的苍耳有灵,一定会在良人归来时站在高岗上,挥舞绿色的衣袖。

  苍耳之所以称为苍耳,《尔雅》中有颇为详细的解释:卷耳,菜名也。幽、冀谓之襢菜,雒下谓之胡枲,江东呼为常枲。叶青白色,似胡荽,白花细茎,可煮为茹,滑而少味。又谓之常思菜,伦人皆食之,又以其叶覆曲作黄衣,其实如鼠耳而苍色,上多刺,好著人衣,今人通谓之苍耳。常思,应该也与《诗经》中采卷耳的女子有关,采罢卷耳归来,稍稍平复下思绪,一看见青花瓷盘里的卷耳菜,思念更是悲从中来。

  记忆中我母亲也曾做过这种菜,凉拌上桌,味道并无奇异之处,只是淡淡的草木香,夹杂一丝黄河故道特有的一种土腥味儿,像大风天吹进嘴里的尘沙,牙碜。

  我对苍耳最深的记忆来源于一起莫名事件,年少时一起放羊的伙伴二黄之死。二黄住姥姥家,也就是我们村的外甥,村子里大人小孩都可以骂奶奶个爪儿。二黄面黄肌瘦,有人说二黄的妗子抠门,不舍得让二黄吃饱。那天我们在空旷的田野上,决意品尝一下苍耳子的味道,略带一丝苦味儿的香,我只是吃了几粒感觉无趣,二黄寻遍了田野,竟然说吃了这辈子最饱的一次。

  是夜,二黄娘从几里外赶到我们村,二黄已经停止了呼吸。后来,我无意翻阅到有关苍耳中毒的资料:苍耳子中毒,严重的可造成死亡。误食苍耳子过量,可引起头晕、呕吐、嗜睡或烦躁不安、瞳孔扩大等症状;严重者肝肾检查有损害,肝大、黄疸、广泛性出血,昏迷、抽搐、心力衰竭、呼吸及循环衰竭而死。

  这是夺命的苍耳,与林洪《山家清供》里的进贤菜有天壤之别。《毛诗卷耳序》载:“《卷耳》后妃之志也,又当辅佐君子,求贤审官,知臣下之勤劳。”后为林洪所引用,将这道苍耳做的菜肴称为“进贤菜”。依我看,有点拉郎配,三句离不开君君臣臣的忠君思想。

  说了这么多,其实我们村的苍耳除了放在女同学头上,母亲凉拌而食,实际上并无多大的用处。但谁也阻止不了苍耳奔跑的脚步,一枚苍耳子附在羊身上,等于有了免费的交通工具,可以游历村里村外的每个角落,听风沐雨。

  ——也是草木生长的最好姿势。

  【蒺藜能解抑郁症】

  蒺藜的古称又叫茨,茨冈人的茨。有关茨冈人一说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叫法,英国叫吉卜赛人,法国叫波西米亚人,西班牙叫弗拉明戈人,到了俄罗斯才称为茨冈人。在南斯拉夫有“没有茨冈人就不能称作城镇”之说。

  借用那句话,蒺藜也可以说成“没有蒺藜的土地就不能称之为土地。”我们村的田野上到处可见蒺藜的芳踪。说是芳踪,小时候没少吃过蒺藜的罪,那时喜欢赤脚,一是省鞋子,二是赤脚走在田野上的感觉更轻松,像是肋间生出了一对翅膀,像飞。飞着飞着还是被蒺藜扎在脚掌上,疼,汗珠子直往下淌。不过蒺藜比较好说话,扎进去拔出来,绝对不留残余势力。不像仙人掌,纤细的毛刺看着拔出来了,还有一段永远留在了肉里,刺随肉长。

  《尔雅》说蒺藜喜欢长在沙土地,刚好我们村的南岗子坐落在黄河故道上,更适合草木里的吉卜赛人繁衍生息。入夜,或许你会看见匍匐在地的蒺藜们直起腰身,身穿波西米亚风情长裙,拍着手鼓,翩翩起舞。四周是流淌的月光,飘渺的虫声。

  我仔细端详过成熟之后的蒺藜子,有规则的雪花形状,只是少了一个角。每个角分为上下左右四个尖刺,像拐子流星锤,甩起来呼呼作响,保护着尚在孕育的蒺藜孩子。

  《晋书》曾记载这样一段故事,魏青龙二年,诸葛亮率兵十余万出斜谷,西上五丈原,与魏军对垒。双方对垒百余日后,诸葛亮病死,蜀诸将烧营逃走,百姓奔走相告,司马懿出兵追击。出发前想到关中多蒺藜,能伤人、马之足,立即使士兵二千人穿软材做成的平底木屐在前面走,蒺藜果实粘在木屐上被带走,然后大队步兵、骑兵一齐顺利前进,追到赤岸,从百姓口中证实诸葛亮确实死了。这时蜀军已撤退。

  这是学过《孙子兵法》的蒺藜,比我们村的蒺藜高明。我们村的蒺藜善文,也更体察民情。

  叶开士在《临证指南医案》中有过详细说明:“用以开郁,凡肋上、乳间横闷滞气,痛胀难忍者,炒(蒺藜)香入气药服之,极效。余屡服之,兼以治人,皆愈。”可见蒺藜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民间验方,可治抑郁症。

  当下的生活节奏,对大多数人来说慢下来几无可能,房子车子票子催马加鞭,也不能看见一丝光明。有关传统美德的丧失,有关道德仁心的考量,有关声色犬马的惴惴洪流,已然到了某个重要的隘口。是什么让我们积郁于胸,又是什么让我们失去了故乡的所在,成为无家可归的孩子?

  叶开士又说:“盖其气香,可以通郁;而体有横刺生,故能横行排荡”。看样子,唯有我们村的蒺藜,这个在黄河故道上流浪的吉卜赛人能治愈我们的现代病。

  只不过前提是,需要赤脚在我们村的南岗子走一遍,才能足见其诚心。

  【古意丝瓜】

  我家种丝瓜,母亲沿着土墙春天点了几粒种子,夏天就长出几根长长的丝瓜藤。丝瓜开黄花,金黄色的花朵点缀在一丛青碧中,画龙点睛出一座田园之家简朴的欢乐。丝瓜有须,类似年画中的龙须,这些纤细灵巧的须子等同于丝瓜的触角,哪里光滑,哪里有落脚的地方,丝瓜通过这些青绿的触角便能探知一二。

  我家种的丝瓜,一是食用,以点缀清贫的时光。一场大雨之后,榆木门板上生出好些木耳,一簇簇,像是平白无故伸出的小耳朵,听风,听雨,听母亲的脚步声来往于田野与家园之间。后园里的.芫荽,一种奇异的香来自民间,漂浮在丝瓜木耳羹的湖面上,一如几径清雅的莲。《随园食单补正》中也有丝瓜羹,说的是杭州的夏日,以丝瓜、鞭笋、带壳的虾子做汤,虽色泽鲜明,但不如我家的丝瓜羹有味,有泥土味,田园的味道,和母亲的味道。

  再一种可炒食,北河滩上有鸡腿菇,朝日未开之前最好,鲜嫩,洁白,一株株单腿翘脚,有碧草白鹭的风范。鸡腿菇入水焯,断其生涩,葱段少许,爆锅,鲜香溢出土墙外,丝瓜切片,薄而脆,断生即可入盘。如此,青有青的透彻,白有白的质地,香有香的纯正,一盘丝瓜小炒,拂却心头燥热。

  除却食用,我家的丝瓜更担负起清洁卫生的重任。经霜的丝瓜业已成熟,外表看上去干瘪,而子实早已饱满。母亲从丝瓜藤蔓上扯下,做炊帚。游走于民间的丝瓜,其实更体恤民间。这时的丝瓜相当于古代微服私访的某位清官(现代少见,多是跟着长枪短炮,到农家田间地头做做样子,报纸、电视上便连篇累牍,大放厥词)。来在民间的丝瓜,凭借一缕炊烟的味道便知村庄的冷暖。

  寡妇李二婶家也种了一架丝瓜,藤蔓长长,爬进同样是孤儿寡夫的青麦叔家。从此,两家就多了一些与丝瓜有关的话题。青麦叔是瓦匠,游走于乡间,青麦叔的儿子长生,常常被李二婶隔着墙头喊过去吃饭,一来二去,扯了丝瓜藤,推了破墙头,干脆过成了一家人。这是与丝瓜有关的乡村爱情,我会另作一章《丝瓜补遗》,以飨读者。秋风已近,枯萎的丝瓜藤此刻再无赘言。

  季羡林家的丝瓜,近乎于神奇,通过对一株丝瓜的描写,上升到思想的高度。“它能让无法承担重量的瓜停止生长;它能给处在有利地形的大瓜找到承担重量的地方,给这样的瓜特殊待遇,让他们疯狂地长;它能让悬垂的瓜平身躺下。《神奇的丝瓜》”依我看,每一株草木都有自己的神奇之处,都有自己的生长法则,泥土,是地母的血肉,露珠,是星光的眼神,无怨无悔,迎向风雨便可像达摩老祖一样参透生命的玄机。

  而我在诗人杜北山的诗里,仿佛看见了我家的那株丝瓜。“寂寥篱户入泉声,不见山容亦自清。数日雨晴秋草长,丝瓜沿上瓦墙生。”平原无山,唯有星罗棋布的村落,我家就坐落在其中,青青的一围篱笆墙,表明我们与世界并无心理上的隔膜,低矮的瓦墙下,秋草还在雨后呐喊着生长,一根长长的丝瓜藤,擎起最后一朵金黄的花朵,吹奏黎明。

  这是古意的丝瓜,一直以来都未忘却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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