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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21 18:44:32 随笔 我要投稿

我喜欢杂文随笔

我喜欢杂文随笔1

  我喜欢雨

我喜欢杂文随笔

  轻盈晶莹

  润泽剔透

  下雨的时候

  可以肆无忌惮

  可以放纵优思

  我喜欢花

  娇柔艳丽

  花期可待

  花开的时候

  可看蜓蝶飞舞

  可以轻嗅花香

  我喜欢水

  柔软万化

  可滴石穿

  浮入水中的`时候

  可以柔和整颗身心

  可以净化所有尘埃

  我喜欢叶

  绿叶青翠

  落叶多姿

  阳光照耀的树底下

  闪动片片银光

  挑起缕缕秋思

  我喜欢风

  徐徐无影无踪

  凉凉无所不在

  起风的时候

  树叶沙沙作响

  拂过寸寸肌肤

  吹散所有愁思

  我喜欢你

  如雨如花

  如水如风

  如落叶飞絮

  如新叶生发

  我想要

  化身为风

  无形无迹

  不被谁所知

  跟在你身旁

  生生世世

我喜欢杂文随笔2

  我喜欢早起,然后不紧不慢的收拾自己,换上干净舒服的衣服,吃早饭,听着喜欢的曲子,一遍又一遍也不觉厌倦。在洒满阳光的路上追逐着自己的影子,心里柔软到甜美。

  我喜欢一个人逛街,最好是那种古巷,有石板路铺就的古巷,两侧是年轮走过留下痕迹的古屋,斑驳的霉菌在墙外泛起古老的花斑,一种别样的情愫流淌在心田。脚步丈量着历史的年轮,手指磨砂着墙外的肌肤,让节奏变得很慢很慢。

  我喜欢在喧嚣的世界里找一个安静的角落,是一家素朴的书店,或是一家干净简约的奶茶店,亦或是一家文艺的杂货店,然后静静的发呆,什么也不去想,就这样在掌间细数时光流淌的颗粒,内心平静到微波不起。

  我喜欢一个人去跑步,换上运动装,带上耳机,放着快节奏的歌,在跑步机上奔跃,喜欢汗水慢慢浮现成水珠 又汇成一条小小的.细流,从我额前划过,顺着脸颊痒痒地留下,滴在衣服上,后背变了颜色的衣服向我炫耀着努力的成果。

  我喜欢去逛菜市场,挑选着生活的色彩,这里的每个人都虔诚地生活着,无论是店家还是买家,醇厚的生活气息弥漫在每个摊位的上空。带着方言色彩的吆喝亲切舒适,内心充盈美好着,便不觉得周围的嘈杂有多刺耳,像是屏蔽了干扰在自己的世界里静谧。

  我喜欢一个人去吃饭,细嚼慢咽,不用为了等谁而假装消磨时间,也不用担心被谁等待而心有紧迫,匆匆吃饭而忽略食物的意义,对自己有足够的耐心和时间,让每份食物与味蕾发生触碰,它们本该美好,也应认真对待。

  我喜欢捕捉黄昏的足迹,标记天空遗留的美,看晚霞染红天幕,慢慢晕染,又悄悄告别着,是梦幻的黄昏,是水墨的黄昏,又是诗意的黄昏。

  我喜欢一个人呆着不被打扰,或是沉迷于一本想看的书,或是专注于一幅幼稚的手绘画,或是静享一首心动的曲子。在快节奏之外活在内心经营的小世界里,寂静欢喜,默然美好。

我喜欢杂文随笔3

  1.

  我从入职第一天就喜欢我们老大了。 没办法,我这种从小缺少父爱的女孩,向来对成熟儒雅的中年男人没有抵抗力。

  公司女孩子很多,老大就像是花团锦簇的一抹绿色,成为大家勾心斗角的目标。女孩子的那些小心思,在老大开会的时候一览无余。唇枪舌剑,明争暗斗,互不相让,老大小心地平衡着这些关系。

  老大年轻的时候在欧洲读过书,他会意大利语,不知道是不是被意大利的海风吹多了,我看着他,就看到浪漫两个字。当然,这份浪漫不会属于我,永远也不会。

  老大不到五十岁,喜欢打网球和高尔夫,身材高大挺拔,我没机会看过他的八块腹肌,但我在想象中看过。或者应该至少有六块吧。

  他穿着各种颜色的衬衫,绿的、粉的、蓝的。我从来不知道这些花枝招展的衬衫在一个中年男人身上竟然那么舒服和谐。

  我甚至不觉得他已到中年,因为周围太多中年油腻男,和我们老大根本不是一个量级。

  2.

  我二十八岁了,七大姑八大婆无比热心地为我一个个介绍对象,好像我不结婚碍着她们什么事了,害得她们吃不香睡不安。我不想被她们说我剩下来是因为太清高,所以她们介绍的我每一个都去看。

  但有了老大做参照物,所有人都相形见绌。

  有些太夸夸奇谈了,我们老大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说话,大部分时候他都在听你说话。

  有些太自恋了,开个小公司仔就觉得自己了不起,我们老大有三间公司,从来都说自己能力一般,还有很多要学习的。

  有些太不修边幅了,才三十岁出头,就放弃自我形象了,隔着衬衫我都可以看到那微微凸起的肚腩,被塞在紧身衬衫里很憋屈的感觉。而我们老大快五十了都没有一点中年发福的迹象。

  而有些则太严肃了,我说个笑话都需要解释笑点在哪里,搞得聊天变得兴致索然。而我每次讲笑话,老大都能准确Get到笑点,还能完美地接下去,引起下一轮爆笑高潮。

  是的,老大在我心目中是最完美的。

  但这个完美的男人不属于我。他有自己的太太,和两个可爱的孩子。

  这些我从入职第一天就打听到了。但这不影响我对老大的好感,和暗恋。

  3.

  但暗恋也是很甜很美的,甚至荡气回肠的。

  我以前是随遇而安得过且过的,业务在公司中等就行了,但入了老大公司,我无比勤奋,如愿以偿成为公司Top销售,只是为了让老大对我刮目相看,开会的时候多点问我的意见。

  我以前是不懂打扮也从来不化妆的,但我后来积极参加服饰搭配课程,参加色彩课程,参加化妆培训,只是为了老大偶尔的眼睛一亮,因为我搭配的衣服太出彩了,我的妆容也越来越精致。

  我以前英语是很烂的,但后来下班后即使累死累活的,我都坚持去参加英语培训,只是为了偶尔有老外客户的时候,我脱口而出的流利英语,让老外在赞叹老大有如此优秀员工的时候,老大显露出来的那份不动声色的自豪。

  我以前是不会打网球的,但后来我请了教练,有空就去练习,即使在骄阳似火的夏天,目的很简单,就是公司偶尔举办活动的时候,我可以和老大对打,让他惊喜:原来你也会打网球,原来我们有同样的兴趣。

  但我对老大没有太多的非分之想,除了偶尔做梦之外。在梦里他温柔地牵过我的手,深情地吻过我的唇,在梦里我第一次有那种心悸的感觉。但梦境是不受我控制的,所以不作数。

  在老大公司的那段时间,是我个人提升最快的一段时间。我实现了一份完美蜕变,从一个不会打扮的追求平庸的小女孩,蜕变成一个懂时尚、懂搭配、业务能力强、英语流利还打得一手好网球的熟女。

  这份改变令周围的.人对我刮目相看。这一切都是因为我暗恋着老大。 为了博取他的一个笑容,一句赞赏,和一瞥欣赏的眼光。那种感觉像极了小时候,我拼命读书年年第一,只是为了让爸爸多看我两眼,记得还有我的存在。

  4.

  老大应该是知道我暗恋他的,因为我看他的眼神和别的同事是不同的。我是专注的,热烈的,甚至是崇拜的。我在想,如果那时候老大,如很多男人那样,利用一个女孩的崇拜。只要他稍微主动一点点,那时候的我,也许会愿意投怀送抱的。

  但他没有。他甚至没有戳穿,哪怕是我离开公司那天。在欢送会上,我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不着边际的话,我亲密地挽着他胳膊拍照片,就像女儿站在爸爸身边。临走他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告诉我他很珍惜我在公司的时间,希望我未来一切都好。

  但我现在多么感激他,没有利用我当时对他的那份暗恋和崇拜。

  他令我变成了一个更好的人,我更喜欢的自己。他令我每次回忆起他,和那段与他有关的暗恋时光的时候,都觉得甜蜜而温暖。

我喜欢杂文随笔4

  黑是扑扇着翅膀拉开夜幕的小精灵,点亮了白昼,探寻着你的足迹,跟你一同把影子变得幽深绵长。

  不是你最不愿意触及到的颜色,比灰少了份温柔,却多了份暖和。

  跟白相依相偎,却又故作不解,白总会容纳黑,黑也总会吞噬白。

  小透明般在画布上普遍的存在在黑里特别显眼,如同一道闪电向你倾诉它的阅历,低低的吼声像一个年迈的小老头。

  黑是昏黄灯光下的影子,吞噬着你不愿暴露在晨暮的.伤口,轻声回应你“晚安。”

  黑是你神奇的思路。

  是让萤火虫在你脚边成为启明星的黑,是让流星划过时得以被注意到的黑。

  是忘川河中家属放置在黑的寄托,那一盏盏小灯源于思念,又逐渐溶入遗忘。

  是冬日烟火消散后少女脸上掩饰的表情。

  是寻宝的少年一脸高兴地奔跑。

  是当我窥探你内心深处的秘密时预感到的黑。

  黑是处于羊群中你那蹩脚的温柔。

  黑是坐在黎明的列车之中温暖的寂寞。

  黑是车窗的剪影,“哐啷哐啷”。

  黑是奢望巨大奇迹拿着宝剑瑟瑟发抖的勇者。

  黑是恶龙的一个亲吻。

  黑是于银屏前的座位上看着“勇者斗恶龙”的你被拖曳的影子。

  黑是坐在你隔壁的爱人遮蔽住你的眼睛小心翼翼递给你品尝的温存。

我喜欢杂文随笔5

  小时候,幻想长大。自己变成公主一样,美丽善良,众人欣羡。有个王子一样的人无私的爱着,不求回报的对自己宠爱,体贴。

  有自己的事业,工作上是女强人,精明干练。生活上不愁吃喝,生活小资。拥有很多朋友,经常吃喝玩乐。

  好像听起来,并没有那么难以实现。我想要的不多,但似乎一切都没有实现。

  现在的我,懒惰,爱挑剔,刻薄,自私,爱发脾气,爱抱怨,朋友很少 。

  现在才终于明白,坚持初心是有多么难,生活能改变一个人的脾气秉性,世界会把你逼成你曾经最讨厌的样子。

  我记得小时候妈妈是个脾气很好,很温柔,热爱生活的人。她教我写字念书,我们一起唱歌,给狗狗剪毛洗澡。后来妈妈变得脾气暴躁刻薄,我一度也很害怕小心。长大后经历了种种后,很多次我认真的想过,妈妈是经历了多少次不为人知的难过和坎坷,被这个世界多少次的苛责,才会不得已变成了她也不想看到的自己。幸好,现在的妈妈幸福知足,满脸的笑容。

  服务行业不好做,但各行各业都不容易。就像《北京女子图鉴》里戚薇说的'那样。拒绝长大,逃避责任是你在放弃你自己。好好工作,这是所有并非天生公主成为公主最快捷也是最靠谱的方式。

  一两分的努力是根本不够的,你只有付出十二分的辛苦才有可能过上想要的人生。这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客户会在你打游戏聊天消磨时间的时候悄无声息的溜走,因为工作会在你忽视的并不重视的所有负能量处理的哪怕再微小的事情上出现你想象不到的各种问题。

  我是个很粗心很懒惰的人,但是工作之后使我明白,细节决定成败。各种问题麻烦告诉我,你不能大意甚至忽视。客户的流失在鞭策我时间就是金钱,所有你消磨的舒服度过的时间都会作用在你的将来。

  一个女人的失败不在于选择了一个不靠谱的男人,也不是生活在穷苦的家庭,而是既改变不了自己的现状,也给不了自己更好的选择。

  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就去改变。无法改变世界,就改变自己的内心和生活。没有谁能决定你自己的未来,没有彻彻底底的雕琢自己,那你就安逸的活在自己的温柔乡里。但大多数的我们都是痛恨这样的自己,却又过着无能为力的人生。

  有个朋友这样问我,我是如何在每天经历了那么多的不如意和困难问题之后还能保持这样微笑和善良?因为她老公在她们房子装修期间忙的不像样子各种问题的时候,脾气火爆,每天生气发火。

  我跟她说,因为我心大,爱忘事。因为有人教过我,睡一觉就把所有事就忘掉了,而且我的脾气和怒火只对自己发泄。我一直都在检讨自己,跟自己对话,什么样子才是我想要的。

  如果说28岁,我活成了自己最不喜欢的样子,那我相信改变后的我或早或晚会过上我想要的生活。

  晨钟暮鼓,听音喝茶,在一个阳光叫醒的清晨,发现爱的人相陪,喜欢的事正在完成,想要的自己在一点点实现。

我喜欢杂文随笔6

  在此之前,从不相信自己在某一天会被一个人的笑容所吸引,他如冬日的暖阳一般温暖;他就像是骑着白马驰骋万里闯入你心底。似乎穷尽脑海中所有词语都无法描述看见他的那一刻,内心的触动。

  记得那是大一的晚上,同是一个部门的我们却因为他是长我两届的师兄,从未见过面。那天我负责联系的'嘉宾,因工作耽误了行程。在场的许多师兄师姐都责备我没有再三和对方确认时间,工作落实不到位……百口难辩的我心里充满了委屈,好几次想为自己辩解,却始终是低下了头默不作声。当我察觉到眼前有个人影的时候,闭上了眼睛等待着新一轮的责备,怎知,“师妹,抬头看看我。”他说,“犯错不要紧,下次要加油!”说完,他就笑着走开了,剩我一个愣在那。

  “他是谁?”

  “为什么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他?”

  “他为什么对我那么好?”

  千百个关于他的问题缠绕在我的脑海里,我渴望着,渴望着再见他一面,渴望他能给我一个微笑。

  终于在一次部门联谊中遇见了他,我远远地看着,悄悄地问同行的伙伴,他是谁。然后,我又小心翼翼地离开了现场,总觉得自己太平凡,太普通了,在我尚未变优秀之前,怎么能让他认识我,记住我呢?就像所有女生一样,希望自己在他面前呈现的每一面都是完美的。

  可是我又按捺不住内心的渴望,想接近他。于是我以师妹身份打着工作的旗号,有事没事地找他聊天,他似乎也看穿了我的心思,却始终把我当作师妹。不失礼貌地保持着彼此间的距离,可我兴许是激动冲昏了头脑,知道一年后我才认清了这个事实。

  在这一年里,默默地喜欢着他,也许是仰慕吧,帮他追求他自己的女生。隔着屏幕,悄悄落泪却没有停止过敲打键盘的手指,把那个女生的信息一点一点地告诉他,这是我和他之间的唯一联系。如果他们恋爱了,他不喜欢她了,我连找他聊天的借口都没有了。我不敢告诉他内心的想法,害怕一不小心就破坏了这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友谊。

  后来他告诉我,他要考研暂时不会考虑爱情问题。我也顺理成章地变成了那个陪着他考研的人。每天把有趣的信息发给他,偶尔也会贪心一把,把自己的心事告诉他,却始终得不到想要的温暖。聊天窗口里满满都是自己发的信息,直到今年我考研,我才知道,别人发的微信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负担。结束一天学习后躺在床上,花时间费心思看微信变得奢侈,但是不会你的微信似乎不太礼貌,该怎么做?

  我以为自己会一直喜欢着他,追着他跑,却没想到,考研结束的那一天,我突然觉得自己不喜欢他了。他是那样的普通,在他身上找不出任何一个能让我崇拜的点,我甚至一点都不了解他,不知道他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是哪里人,几岁了。原来不喜欢一个人不是长时间的积累,而是一瞬间,没有感觉了就是没有感觉了,过往的所有都变得烟消云散,记忆也在片刻便得模糊。

我喜欢杂文随笔7

  生活是一望无际的大海,人便是大海的一叶小舟。大海没有风平浪静的时候,所以,人总是有欢乐也有忧愁。当无名的烦恼袭来,失意与彷徨燃烧着每一根神经。但是,朋友,别忘了守住一颗宁静的心,痛苦将不再有。

  我喜欢淡淡的问候,带着真诚,让你感到喜悦温馨,忘记了许多郁闷。我喜欢淡淡的绿茶,冒着淡淡的雾气,蕴涵了淡淡的哲理,引发你去思索品味。

  我喜欢人与人之间淡淡地相处,不会太累,也没有那么多顾及,淡淡的友情就像淡淡的茶香令人沉醉。我喜欢淡淡的文字,流淌着飘逸和纯真,有如潺潺清泉洗濯着疲惫的心灵;

  我喜欢淡淡的流云,自由飘浮在蔚蓝的晴空,犹如我淡泊平静的人生。我喜欢在淡淡的月光下看淡淡的星星,那么一眨一眨,就像无数调皮的小眼睛。

  我喜欢淡淡的颜色,不要那么绚丽鲜艳,像早春开着的淡粉色的樱桃花清清浅浅。我喜欢淡淡的话语,没有殷勤也没有心机,只那么一句淡淡的祝福就能让人感动无比。

  我喜欢在淡淡的雨中闲步,任微雨润湿衣襟,看青翠的远山蒙上了一层淡淡的氤氲。我喜欢在淡淡的黄昏随意徜徉,看晚霞逝成一抹淡淡的嫣红。嘈杂的世间有多少无奈呀,城市就像一个锁人的樊笼,何不放飞淡淡的心情,走进自然,亲近山水,去感受那种淡淡的意境。

  我喜欢淡淡的风,带着泥土的清香,轻轻拂过脸庞,让我的心感到宁静安详。我喜欢淡淡的雨,悄悄洒落,红了桃花,绿了柳林,一夜之间丰润了纤瘦的.小河荡起了多少甜美的笑窝。

  我喜欢淡淡的生活,静悄悄地走过每一天,不要留下什么印痕,我也不想被众人瞩目,我喜欢站在树下看远方淡淡的风景。

  守住一颗宁静的心,你会由衷地感叹:即使我不够快乐,也不要把眉头深锁,人生本短暂,为什么还要栽培苦涩?

  如果我能一直拥有这种淡淡的心情,当我老去的时候我想就不会再有遗憾和悲辛。

  我发觉我一直都在向往这种淡淡的感觉,脑海里总是流淌着淡淡的思绪。

  只要有一颗淡淡的平常心,就一定会有一个淡淡的却不乏味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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