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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通知

时间:2022-10-12 13:26:50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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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通知范文

  各县(市、试验区)农业局:

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通知范文

  为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大省,根据省农委、州委、州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做好我州2016年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加快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大省建设的关键之年,各县(市、试验区)农业局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作为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下大力抓好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三品一标”认证步伐,争创名特优品牌,提升农产品核心竞争力。

  二、目标任务

  (一)全州新增无公害畜牧水产品产地认定42个(任务分解见附表);

  (二)全州新增无公害畜牧水产品产地认定20个(任务分解见附表);

  (三)认真组织好本辖区内产地(产品)证书的复查换证工作,确保无公害畜牧水产品产地复查换证率95%以上,产品复查换证率90%以上。

  (四)加快晴隆羊、南盘江小黄牛等本地品牌、品种的培育。

  (五)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

  三、证后监管

  各县(市、试验区)农业局要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三品一标”农产品日常监管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试验区)农业局要宣传到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认证主体,鼓励积极申报。

  (二)各县(市、试验区)农业局要明确专人负责无公害畜牧水产品申报工作,于3月28日前将联络员信息报州畜牧水产局品牌建设与市场营销科。

  (三)各县(市、试验区)农业局要建立责任清单和时间进度表、落实责任人、制定奖惩制度,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各县(市、试验区)农业局务必于8月30日前完成无公害畜牧水产品产地认定材料上报工作,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产品认证材料的上报工作。

  联系人:

  邮箱:

  电话:

  **畜牧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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