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毕业论文

保障公民文化权益的有效途径

时间:2022-10-06 18:41:13 文化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保障公民文化权益的有效途径

  一年一度毕业季,几分伤感积分离愁。伤感之余是否还在为毕业论文发愁?好了,话不多说,小编直接为大家送上文化论文一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论文关键词:文化事业;公民权益;政府作用

  论文摘要:公益性文化事业是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但是,当前我国公益文化事业的发展面临很多挑战,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经费仍然是“捉襟见肘”,文化设施和设备仍然很难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文化生活的需求。为此,我们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的文化宣传阵地和休闲娱乐场所,进一步提高城乡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发展水平。

  公益性文化事业是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是推进先进文化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必经之路,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重要职责,是民族文化的重要支撑,是以文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价值体现,是生活质量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因此,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进程中,要把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放到与文化产业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使二者齐头并进,协调发展。

  一、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

  文化权益是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之一,是支撑和满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基本指标。公益性文化事业是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它是由国家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面向社会、面向公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文化事业及其相关载体。它肩负着传播知识、宣传教育、示范指导、向群众提供优质精神文化产品、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的重任。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的文化宣传阵地和休闲娱乐场所,进一步提高城乡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发展水平。

  1.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是增强文化发展活力和竞争力的迫切需要。面对日益开放的国际环境,文化事业已经成为中华文化融人全球文化多元化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通过公共文化服务的制度基础、物质保障、人才队伍、基本载体等方面的建设,必将大力促进文化的科学发展,增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加强,也直接促成了政府资源、经济资源、社会资源、服务资源、管理资源、技术资源、人力资源、观众资源、设备资源等各类文化资源要素的全面整合与有效利用,从而进一步促进文化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是满足广大群众精神需求的内在选择。文化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表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提出,不仅把文化建设纳人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共进的社会进程,也突出显示了文化在和谐社会中培育时代精神、体现人文关怀、实现文化权益、促进文化提高、完善人的全面发展的独特功能。只有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才能在文化发展的机遇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充分发挥文化对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塑造灵魂的社会教化功能,满足人民群众休闲、娱乐、求知、审美、健身、交际等方面需求的服务功能,使优质的公共文化产品成为温馨、亲和的力量,慰藉、鼓舞人的力量,使公益性文化工作成为浸润和滋养美好心灵、熏陶和培养高尚情操的事业。

  3.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破除一切阻碍和影响文化发展的体制弊端,是文化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文化生产管理、服务支配理念和模式发生变化,以目前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和文化队伍网络为基础,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着手构建以实现社会成员最广泛的文化享有为目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已经具备了很好的条件。特别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人,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不仅只是文化事业领域的从业者自己的发展,它已经成为了一个民族提升自己文化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只有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建设一个充满活力、能够自我优化的、适应文化发展规律的、政府、社会和市场力量共同参与的文化体制,才能促进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二、当前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滞后是影响公民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因素

  公益性文化事业虽有较大的发展,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经费仍然“捉襟见肘”,文化设施和设备仍然很难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文化生活的需求。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费投人不足,基层文化活动乏力。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需要有足够的经费支持。但由于受财力的限制,政府对文化事业投人较少,没有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很多文化事业单位只能勉强维持工作运转,而无力拓展业务。当前主要表现为:经济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投人有限;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氛围不够浓,社会力量参与仍然缺位。不少地方的领导干部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认为只要搞好经济就行了,存在着重经济建设,轻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现象。认为经济建设是实的,短期就可以取得效益,能够体现出政绩,而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是虚的,一时不能见效,政绩一时难以体现出来。所以,有的口头上强调要重视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而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上。部分地方的领导干部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重要性缺乏必要的认识,导致部分地方的公益性文化设施简陋,无法起到宣传教化、休闲娱乐的作用。

  2.人才缺乏,文化竞争力不够强。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文化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培养、竞争和使用。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文化人才使用、培养和引进机制,文化经营管理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匾乏,有些门类的专业技术骨干流失较为严重,文化事业发展缺乏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成为制约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瓶颈”之一。加之现有的文化人才队伍年龄老化、知识结构单一,不适应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尤其是在管理人才方面,更是缺乏懂经营、善管理的专门人才。所有这些,都是掣肘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一个很大的因素。

  3.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文化创新乏力。文化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文化管理方法比较单一,过多地依靠行政管理和政策调节,文化市场管理缺乏统一的行政执法力量。当前,有相当一部分文化企事业单位管理仍然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主要依靠行政方式来配置资源,文化资源浪费严重。文化服务不是以满足人民的基本需求为目的,造成公民的文化基本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同时,存在着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管办不分的状况,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没有发展动力。

  4.基础设施和设备比较滞后,文化信息共享资源相对乏力。长期以来,新建的基础设施和新投人的设备比较少。现有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基本上都是使用了多年,已经老化,适应不了发展的需要。由于文化设施较为落后,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不利于培育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文化消费市场,提高文化品位。加之有的地方文化设施还是非常简陋陈旧,仍然停留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水平,远远不能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文化消费观念的形成,制约了市民文化素质的提高,从长远来说也必然会影响一个地区的综合发展。

  5.投融资体系不够完善,需要建立有力的投融资主体及平台。由于文化事业单位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界定不够清晰,该推向市场的没有政策以及体制界定不够明确,造成资金投人上的缺位和越位,从而制约了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社会和民间资本多渠道融资的体制机制还未形成。公益性文化建设资金来源几乎全部依赖政府投人,社会各界参与投资很少,社会办文化、企业办文化的积极性还没有很好地调动起来。文化事业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机制较弱,不具备扩大文化市场所需资本的扩张能力。

  三、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已成为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亮点和重要支撑,成为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必须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按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深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为动力,以文化设施建设为平台,以整合文化资源为手段,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核心,以满足和提升市民群众精神文化发展为目的,通过市场导向、政府规划、部门联动、企业运作、项目带动、社会参与,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不断丰富和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1.坚持先进性与广泛性相结合。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的发展,改造落后文化,抵制腐朽文化。一切思想文化阵地、精神文化产品,都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正确导向,宣传科学真理,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要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面向广大群众,提供更多的文化服务,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满足人们不同层次的、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要。

  2.坚持以人为本与发展为先相结合。必须坚持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始终把文化发展的着力点放在实现和保障市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和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上,并以此作为评价和衡量文化建设工作的根本尺度;把提高市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文化建设和发展的根本目的。

  3.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加强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调节、市场监管、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等方面的职能。改进和完善重大文化活动和项目的组织、承办和评价机制,对政府主办的重大文化项目和活动引人竞争机制,创造条件,吸引社会资金投人,鼓励社会力量办文化,逐步推向市场化运作。

  4.坚持协调发展与重点发展相结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正确处理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关系,提高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统筹考虑文化发展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坚持宏观控制与微观搞活的有机结合,做到既放得开又管得住,确保公益性文化事业健康发展。

  5.坚持文化繁荣与规范管理相结合。要健全文化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加强文化立法,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经济文化政策,鼓励和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营造文化繁荣发展的格局。同时,依法加强文化管理,整顿文化市场秩序,把握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确保文化安全和有序发展。

  6.坚持特色文化与大众文化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市场,研究市民群众的文化需求,着力提高大众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在发展大众文化的同时,有选择、有重点、有步骤地发展富有文化内涵的特色文化,把发展特色文化与发展大众文化有机结合起来,为文化发展开拓更加广阔的空间。

  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的路径选择

  公益性文化事业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把为全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务作为重要目标,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增加投人,增强活力,改善服务。要加强规划,合理充分地利用好现有文化资源,防止重复建设。

  1.加大资金投人力度,提升文化软实力。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基本的文化权益,努力提高全体民众的综合文化素质,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其公益性质决定了其生产目的并不在于追逐利润的最大化,而在于是否较好地实现了其社会服务功能,因此决定了其投人必须由政府来主导完成。无论如何改革,政府都不能在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投人上缺位。基于这样的理由,加大投人,首先要依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力保证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基本运行经费,提高基层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是做好文化工作的基础。其次,要保证把宣传文化事业经费全额用于文化事业的发展上。再次,各级政府要逐步加大财政资金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人力度,其增幅要保证略高于同期财政收人的增长幅度。加大投人绝不能只是挂在嘴边,各地各部门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把它落到实处。

  2.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基础设施是公益性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依托。实践证明,基础设施兴,则文化事业兴。文化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一方面是可以为广大群众开展文化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另一方面是能够让人们生活在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之中,更重要的是能以此帮助人们培养更加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因此,我们要结合实际,规划和建设一批既有民族特色、地域风格,又具有时代特征、为大众认可的文化设施。如科技馆、体育场馆、文化广场、全民健身园地、社区文化活动园、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并真正发挥好它们作为先进文化的传播阵地和发展天地的现实功能。

  3.建立健全文化人才机制,切实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文化工作是一项以人为对象的工作,必须树立人才是文化发展的第一资源的观念。要建立起开放的文化人才培养、引进、选拔和激励机制,培养和引进当前迫切需要的人才,并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要制定发展规划,创造良好条件,大力培养造就成批的优秀文化人才。要把培养、使用文化人才纳人财政预算,在住房、职称、待遇等方面采取优惠政策,使成千上万优秀人才参加到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中来。各级领导要善于发现身边的人才,善于利用好现有人才,对人才不能求全,要多看特长专长,多看优点长处。要采取选送深造、在职轮训、联合办学(班)、以工代训等形式,培养一批在各专业领域能独挡一面的专业人才。

  4.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法制化建设,真正确保文化事业平稳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投人来自社会,并向社会成员无偿地提供平等服务,是现代文明社会中获得基本法律保护的领域。为此,我们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一是要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人与管理,应该及早纳人法制化的轨道,确保社会投人和服务的均衡。二是要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法制化建设,并以法律、法规方式,规范文化事业及其相关领域的所有行为。三是要建立一个覆盖操作、管理、监督的完整系统,切实保障社会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投人获得有效的使用,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实在的文化服务。

  5.抓好基层文化建设,切实保障农民和城市低收人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要加大力度,改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使文化设施、服务网络和文化产品基本满足居民就近便捷享受文化服务的需求。要在农村基本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要采取政府采购、补贴等措施,保障和实现城市低收人居民、残疾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群众的基本文化生活需求。体育场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开放。艺术院团、影剧院定期面向低收人居民的低价演出或放映。

  总之,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公共文化机构的指导、监督,并从资金、设施、场地、机构、人员等方面,保障公共文化设施正常运转和功能的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机构要完善功能定位,明确服务目标、任务和责任,建立考核、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公益性文化事业健康发展。

【保障公民文化权益的有效途径】相关文章:

浅析我国公民文化权利保障论文10-10

公共文化、文化权利、文化权益等概念10-08

论析公民社会、公民文化与善治10-05

试论弱势群体医疗权益法律保障10-08

云南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05-24

辽宁省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05-15

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05-21

简析公民文化与社会和谐论文10-07

浅谈我国公民文化的建构论文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