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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研究

时间:2021-02-14 16:22:53 物业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关于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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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研究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广泛建立,产生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媒体和学者们对于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也越来越多。由于国家和政府对于公平正义的大力倡导,如何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加公平的运用成为研究的重点,涌现出不少从公平角度研究住房公积金改进的文章。

  论文关键字:住房公积金 制度 需求

  一、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现实选择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在住房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建立之初是为了支持当时的房改政策。住房公积金借鉴了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成功经验,和我国的经济适用房制度、廉租房制度一起形成了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在居民实现购房需求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住房是每一个人在这个社会上生活的刚性需求,在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中,属于最基本的第一层需求,即对衣食住行的生理需求,因此政府有义务保障其居民的最基本的住房需求。而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之一,本身就具有保障性及公平性,在通过制度保障居民住房权力的同时,内在的包涵着对于公平的需求。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的是住房实物分配的政策。

  住房由国家和职工所在单位共同投资建造,政府运用行政手段直接将其分配给职工个人,职工的住房完全依赖于单位。然而,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不断发展,仅仅依靠单位的福利分配无法满足不断增加的城市人口的住房需求,住房供不应求的矛盾日益加剧。这就迫切需要改革这种僵化的住房制度。1991年,在时任上海市市长的朱镕基同志的主持下,上海市在我国率先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1994年,国务院发布《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从此我国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并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了消除人们对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疑虑,接着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尤其是《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颁布,使社会各界原来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轻视态度得到改变。各企事业单位把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当作国家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始予以重视,并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事业与房改业务共同发展,原来没有完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城市,在此期间都得到了普遍建立。1996年,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推动了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使我国各省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出现了超常迅猛发展的态势。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住房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政府为了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所实行的带有保障性质的住房政策措施。目前,我国已形成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体系。经济适用住房的适用对象是中低收入家庭,是政府提供的限价、限制建设标准、限制准入人群的住房。城镇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共同向最低收入城镇常住居民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是政府在住房领域上社会保障功能的实现。二者的共同点是保障的都是中低收入的家庭。但在实际执行中,住房的建设缺乏具体标准和责任机制缺位,导致经适房越建越大,开豪车住经适房的新闻频频可见,本应得到保障的中、低收入者望楼兴叹;廉租房房源紧缺,住房困难的家庭只能通过排队等待的方式获得。由于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制度的是政府完全针对低收入群体实行的政策,政策的制定具有局限性,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显得更加的重要。实际上,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很大一部分已经用来作为城镇廉租房建设的补充资金,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对于廉租房建设的支持。除了支持城镇廉租房建设外,2010年,住建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可以利用闲置资金参与经适房和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三、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需求在分析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时离不开经济学、政治学相关研究,从公共行政的角度看,住房公积金制度不仅是一种住房金融制度,也是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所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既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也含有社会伦理学的意义。笔者认为,住房公积金的公平性更多的体现在制度产生时就具有的天然的保障性。这是因为制度建立的初衷就是解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它把保证普通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居民的基本居住需要作为其基本目标。这就需要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保障,使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公平公正的运行,最终达到一个公正合理的结果。

  具体来说,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运用中既要对全社会公民提供一种公平的住房保障机会,又要为全社会成员提供使用过程上的平等,最终实现结果公平的状态,即居者有其屋,人人有房住。然而实际上,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严重偏离了其住房保障的功能,与公平性的本身相悖。不得不承认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直以来坚持的都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因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处理制度运行过程中的经济效益问题与公平问题二者关系时,重点考虑的是经济效益问题,对公平问题只是适当兼顾。因此,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公平程度,让住房公积金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保障性、公平性,是其持续稳定发展的内在要求。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贫富两极分化越来越明显,木桶效应告诉我们,社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其中的每一个环节,特别是最薄弱的那一环。在住房保障方面,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就是住房公积金制度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在严重制约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的同时,也对社会公平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造成了社会一定程度的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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