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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友兰艺术思想

时间:2021-02-08 19:55:30 现当代文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冯友兰艺术思想

  冯友兰艺术思想

冯友兰艺术思想

  [摘要]冯友兰在《贞元六书》中系统论述了其对艺术的独到见解。

  艺术创作须致力于“以技进道”,基于对宇宙、人生和本然艺术的深刻觉解,努力寻找最佳的艺术表示,其最高境界是“技进乎道”;艺术鉴赏须对艺术品多元评判,既要移情入境,又要超然旁观,要根据艺术的本然样子、多数人的观感和时间的标准来对艺术品进行评判;艺术功用要力求“美善相乐”,实现艺术作品调情理,敦教化,引发善的道德行为的社会效果。

  这些艺术观点对今天的艺术生产和艺术发展仍俱启发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冯友兰,艺术思想,艺术创作,艺术鉴赏,艺术功用

  抗战时期,冯友兰在颠沛流离中努力构建着自己的哲学体系。

  这个哲学体系博大精深、包罗万象。

  其思想精髓统汇于其代表作——《贞元六书》之中。

  冯友兰在书中全面论述了其对宇宙人生、世间百态的看法,其中包括对艺术创作、艺术鉴赏、艺术功用的独到见解。

  本文将对他的这些艺术思想进行考察,以期对当今的艺术生产和发展有所助益。

  一、艺术创作:致力于“以技进道”

  (一)艺术创作须基于对宇宙、人生和本然艺术的深刻觉解。

  冯友兰认为人对某类事物有觉解,这类事物便对人有价值,有意义;觉解的程度愈深愈多,它对人的价值便愈大,意义便愈丰富。

  并根据人对宇宙人生觉解的程度不同,将人划分为四重境界: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

  每一重境界都有其独特的内涵。

  艺术创作作为一种创造性的人类活动,它与人的精神境界有着密切关联:精神境界愈提升,其对宇宙人生的觉解便愈全面愈深刻,其对世间事物所属某类某性之特点的体认便愈明晰愈真切,对创造性的艺术创作便愈有利。

  且境界的提升,还有助于创作者突破先天才力的限制,在精神方面臻于自由解放,这对于讲求气宇融和、精神洒落的艺术创作来说大有裨益。

  当然,艺术创作也离不开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的深度广度,常决定着创作主体对宇宙人生和本然艺术的觉解程度。

  因此,艺术创作不能“凭虚别构”,而应立足实践,在实践中观察自然,体验生活,思考人生,把对生命的理解融入到艺术创作中。

  而所谓“本然艺术”,则是指艺术的内在之理。

  冯友兰认为,万物皆有其理,艺术也不例外,其内在之理就是“本然艺术”。

  艺术又分很多别类,每一别类“都有一本然底艺术作品,与之相应”。

  艺术家进行艺术创作都须以这一“本然底艺术作品为其创作的标准”。

  凡艺术作品,“若有合乎其本然样子者,即是好底;其是好之程度,视其与其本然样子相合之程度,愈相合则愈好。”因此进行艺术创作时,创作者须对本然艺术有深刻的体认了解才行,同时要将自己暂时置于旁观者的位置,以虚静之心进行艺术创作,这样可更好地“心赏”事物,构思意象,运用高超技艺将事物的神韵、意境表现出来。

  (二)艺术创作要“抗志希古”,努力寻找“最好表示”。

  一个民族的艺术,始终处于生长发展之中,有生长发展,便会有更新变化。

  时间是最好的选家,“经过它的法眼以后,未经它淘汰底,都是好底作品。

  ”后人进行艺术创作自须大力借鉴前人优秀成果,努力融合前人创作经验。

  所以冯友兰提出艺术创作要“抗志希古”,“以经过时间选择底作品为法”,继往开来,推陈出新。

  对待民族的传统文艺,既不能抱残守缺,泥古不化,又不能妄自菲薄,空言创新,而要把它当成“活底东西,养育培植,叫它生长发展。

  ”冯之所以有如此观点,是因为他对民国时期文艺创作欧化的倾向非常不满。

  他认为文艺创作可以现代化,但不可欧化。

  欧化尽失民族特色,且不易为民众所了解,很是可鄙。

  艺术家们要在保持民族文化特色的基础上进行艺术创新,使民族文艺得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焕生机。

  此外,艺术创作还须努力寻找“最好底(艺术)表示”。

  他认为“人在某种情形下所有底某种情感,在某种文艺中用某种方式,只有一个最好底表示。

  ”这个最好的艺术表示能最佳地揭示事物所属某类某性的特点,亦能最传神地表达艺术的气韵和神魄。

  因此,艺术创作要在对宇宙人生和本然艺术深刻觉解的基础上,对传统文艺进行“创造性转化”,并努力寻找那个最佳的艺术表示。

  (三)艺术创作的最高境界是“技进乎道”。

  在中国哲学和艺术领域,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技道之辨”。

  冯友兰认为,“技进乎道”是艺术创作的最高境界。

  其中,“道”既是宇宙论中的最高理念,又是人生观中的理想境界;而“技”则是形上之“道”的具象体现,又是进于理想境界的有效途径。

  冯认为,道可思不可感,而世间实物却可感可觉。

  进乎道的艺术就是借助高超技艺,以艺术表示的形式,将创作主体对事物赏玩的经验展示出来,使受众在欣赏玩味时能有所觉解,从中悟道。

  进乎道的艺术应如庖丁解牛般心手相应,指与物化,达到以道驭技、以技致道、技中见道、技道相融的理想境界。

  且事物是极其复杂的。

  每一事物其所属之类、所有之性,不知凡几,所以表示一事物个体特点的艺术只是末技,不能进于道,而表示一事物所属某类某性之特点的艺术,才是进于道的艺术。

  因为后者能用可觉的事物将那不可觉的“道”表示出来。

  文学讲求“言外之意”,音乐追寻“弦外之音”,绘画构建“画外之境”,说的正是这个意思。

  “技进乎道”体现出来的是一位艺术家的“最高艺术精神”。

  艺术创作既要将艺术经验化作创作实践,又要深化对宇宙人生的认识,提升精神境界。

  二、艺术鉴赏:坚持多元评判

  (一)艺术鉴赏要“移情入境”,也要“超然旁观”。

  冯友兰认为,艺术鉴赏首先须对艺术品做一番“理智底了解”,“同情底了解”。

  所谓“理智底了解”,就是对艺术的内容、形式、风格、特点等艺术生产的要件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以此作为评判艺术品的根据。

  如果缺乏这种了解,便不能很好进行艺术感知和艺术想象,也无法成功地对艺术品作出回应。

  而所谓“同情底了解”,则是因为艺术品通常是艺术家在一时一地特殊情境中有所感而作的成果,如不对其所处之环境,所受之背景有完全的明了,则不易进行评鉴。

  因此,艺术鉴赏必须设身处地,了解艺术品的创作情境。

  这种“同情底了解”,其实是孟子“知人论世”说的进一步引申和发展。

  冯友兰据此提出了艺术鉴赏的.具体路径:要“目观”,也要“心赏”;要“移情入境”,也要“超然旁观”。

  所谓“目观”,就是以感官观物,所谓“心赏”就是对艺术品进行赏玩。

  冯在这里特意指出,艺术鉴赏不同于纯理智的哲学思考,因其带有情感,所以不能“心观”,只能“心赏”。

  而“移情人境”是指好的艺术品通常会引起欣赏者一种情感经验,此情感经验与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的情感经验相通或相合,是引起双方情感共鸣、思想共振的原因所在,所以艺术鉴赏要通过移情进入到艺术作品情境中,用心赏玩其中的意境和神韵,达到物我两忘、主客合一的完美境界。

  譬如欣赏绘画要能产生一种人在画中游,情随景迁的感觉。

  “移情入境”注重发挥鉴赏主体的感性直觉,“以意逆志”,将主体情感经验投射到审美客体中,消除主客体之间的距离感,从而“悟”入境界,产生审美感知和审美体验。

  而所谓“超然旁观”则是指在艺术鉴赏“移情人境”的同时,亦能对艺术品保持一种超然的态度,将自己置于旁观者的位置,对艺术品的意蕴、创作者的经验等进行深层次的思考与品味,从而深化对宇宙人生的认识,实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巨大飞跃。

  冯友兰的艺术鉴赏观就是建立在其对宇宙人生和本然艺术的深刻觉解基础之上,体现的是其对艺术心理的深刻洞见。

  (二)艺术鉴赏要根据艺术的本然样子、多数人的观感和时间的标准来对艺术品进行评判。

  在冯友兰看来,评判艺术作品的标准既客观,又主观,两者不相矛盾,因为“有许多理,其中本涵有可能底主观的成分。”具体言之,其评判艺术作品的标准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合乎艺术本然样子”的标准。

  好的艺术作品能“使人感觉一种境,而起与之相应之一种情,并能使人仿佛见此境之所以为此境者,此艺术即是有合乎其本然样子者。”凡合乎艺术本然样子的艺术作品,便是好的艺术作品;相合程度愈高,则艺术作品愈好。

  好的作品能以人类共通的情感经验打动人心,产生一种相应的情境,引起情感上的波澜。

  这种艺术感染力往往亘古弥新,具有穿越时空、永恒的生命力。

  二是多数人的标准、一般人的标准。

  凡艺术作品能感动一般平民大众,使其内心有所觉解,进而产生一种善的道德行为的,便是好的艺术作品,反之亦然。

  但是现实生活中常存在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一件艺术作品因受时地所限,狃于所习,而不能很好地为多数民众所感知,所了解,即所谓“阳春白雪,曲高和寡”者是也。

  那么对于此种艺术作品,又该如何评判呢?冯友兰对此提出了第三条标准:时间。

  他认为,可将这些一时有争议的艺术作品留待后世去评判。

  当然这后世公论,自然仍是一般人、多数人的看法。

  若这些作品在后世仍不能感动一般大众,永远和寡,则这些作品便不是好的作品,而只是创作家或宣传家的空谈妄想而已。

  可见,冯友兰在评判艺术作品时,非常注重对其所处时空环境的具体考察,这合乎其对艺术品抱持“同情底了解”的一贯态度。

  三、艺术功用:力求“美善相乐”

  (一)艺术可以调情理、敦教化。

  中国传统艺术思想认为,艺术创作要“发乎情,止乎礼”,讲究温柔敦厚的中和之美,注重艺术的社会功用。

  具体来说,艺术之于人的力量是感动。

  所谓感动,是指美好的艺术能以情感人,在潜移默化中驱人为善而不自觉。

  “使人有知识靠教,使人有道德靠化。”任何一种艺术都有教育的功用,都可作为教育的工具。

  就个人而言,艺术可以调情理,悦身心。

  好的艺术作品往往陶冶性情,美化心灵,形塑思想,造就健全人格。

  孔子曾言,“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王羲之亦说美好事物能“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

  所以说,好的艺术作品能给人以一种美的体验,使人在颐养身心、汲取知识的同时有所觉解,有所感悟。

  而就国家社会而言,艺术的教化功用则更大。

  它可以厚人伦,敦教化,易风俗,对个体、对群体皆大有助益,值得每一个社会成员去用心体验,倍加珍惜。

  (二)美的艺术作品可以引发善的道德行为,实现“美善相乐”的社会效果。

  冯友兰认为,艺术作品是美的,道德行为是善的,两者之间存在着密切关联,美的艺术作品往往引起善的道德行为。

  这是因为:首先,美的艺术作品通常深具民族特色,广受民众欢迎。

  “一个民族,只有对于它自己‘底’文学艺术才能充分地欣赏,只有从它自己‘底’文学艺术里,才能充分地得到愉快。”因此只有深具民族特色的艺术作品,才能历久弥新,才能感动民众,才能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其次,美的艺术作品往往反映社风国风,体现时代精神。

  冯友兰认为,“某一社会于某一时有某一种社风,某一国于某一时有某一种国风。”其所以强调“某一时”者,是因为社风国风常更新变化,时代精神亦随时转移。

  艺术生产只有不断地与时俱进,才能尽善尽美。

  “一时代的大作家,即是能将一时代的平民文艺作得最好者,惟因其如此,所以他的作品,才是活底,才是中国底。”美的艺术作品应该“广接地气”,反映社会现实,体现时代精神,满足民众需要。

  第三,美的艺术作品能够适宜社会生活。

  美的艺术作品“能使人觉有一种境而引起一种善底情”。

  这种善情适宜于社会生活,并能激发民众将情感所得物化为道德实践。

  总之,美的艺术作品可以打动人心,引起人们精神上的共鸣,思想上的共振,使人在潜移默化中迁善而不自觉,将内在的精神体验化作外在的道德实践,进而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冯友兰把这种“用美底艺术作品,以引起道德底行为”的社会效应称之为“美善相乐”。

  这种“美善相乐”的艺术观点体现了中国传统艺术注重和谐,讲求美善统一的辩证思维,反映了冯友兰对中国传统艺术精神的深刻理解。

  冯友兰的艺术观点对今天的艺术生产和艺术发展仍大有启发和借鉴。

  当前,我国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大艺术工作者身处其间,自应加强修养,提升境界,在立足社会实践基础上,大力推进艺术创新,制作出更多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的艺术精品,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質文化需要,努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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