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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学重写普罗米修斯神话的价值(2)

时间:2020-12-09 13:41:09 现当代文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现代文学重写普罗米修斯神话的价值

  聂绀弩的《第一把火》依然采用神、魔二元对立的结构,以神界的普罗米修斯的眼睛为视角,描写了魔界、神界和人类的斗争生存状况。

  普罗米修斯虽身材矮小,但是却有无穷的斗争勇气和斗争智慧。

  在神界与魔界的斗争中,普罗米修斯因瘦弱多病,不能上战场杀敌,然而在战争中他却是个很好的军师,在宙斯等众神因失败而垂头丧气之时,他总能用“雄辩的唇舌抚慰他们,激励他们,煽起他们心底的复仇的火焰”①。

  但是,神的生活腐朽堕落,神殿里充斥着无数妖娆女神的肉体和殷红的酒浆,终日觥筹交错,歌舞升平,最后连老宙斯都喊着“按捺不住了”。

  每当这时候,普罗米修斯就成了一个“孤独的战士”。

  每年愚蠢的人类在年祭之时都要给宙斯奉献365对满三岁的男女孩童,作为他的肴馔。

  神们荒淫放荡的生活代替了先烈神用鲜血换来的胜利,神又变成了魔。

  面对象征着胜利和权力燃烧着的`火炬,普罗米修斯渴望着再有一场战争割除附着在权力躯体上的腐烂毒疮。

  在不愿与众神同流合污的难耐寂寞中,他来到了神、人交界的界山上,不经意间看到了下界愚昧沉睡着的肉体。

  他庆幸自己不是人类中的一员,他痛恨人类为什么那么温顺。

  于是,他回到神殿,看到那些荒淫无耻的神们都已经泥醉在地上,便毫无阻拦地点燃了火把投向了人类。

  这篇小说的副标题为“写希腊神话中的一个故事为鲁迅先生五年祭作”。

  显然“,矮小而佝偻”“、秃着头,两鬓以下纷披着花白的须发”②了的老人,已经脱离了神谱中高大美貌的普罗米修斯形象,更具有鲁迅的外在形象特点,而且“孤独的战士”也是鲁迅特有的精神气质。

  聂绀弩在评价鲁迅的思想时不止一次地说过,“鲁迅先生的根本思想就是人的觉醒”,“只有在鲁迅先生的思想中,‘人’才显著,自觉,贯串组成为有机的整体”。

  ③因此,小说《第一把火》特别强调了一说到战争就兴奋的普罗米修斯,以致宙斯怀疑地质问他,是不是想在战争中得到些什么?鲁迅看重战争的净化和洗礼作用,其思想的根本在于人的觉醒,所以,对于盗火,有一段普罗米修斯与妻子阿霞的对话颇引人瞩目:你是知道宙士的,如果他知道偷火给人类的是你,他会把世界上最狠最毒的刑罚加到你头上,永远,永远……只要人类能够起来!他,所有的神,他们会把最狠最毒的咒骂加到你头上,说你是叛徒,是奸细,是……只要人类能够起来!而且人类也会咒骂你的,你的火会烧死他们的人,烧掉他们的东西的。

  烧不死的人类会生出更多的人,造出更多的东西,终于会聪明勇敢起来。

  而且他们会杀掉你的,如果他们会斩尽杀绝所有的神;因为你自己也正是神中间的一个。

  ……如果那样,如果一定会那样,也无法可想。

  我一点也不会后悔。

  ……④“只要人类能够起来”,普罗米修斯与鲁迅两个坚定信念的执行者,因为对自由与正义的追索而重叠在一起。

  普罗米修斯怀着“只要人类能够起来”的执着,不管是神的刑罚还是人类的加害他都不会停止自己的行为,一如那孤独前行的战士一样,高扬抗争与进取的精神。

  小说第一节为《寂寞》,普罗米修斯的寂寞源于他对神的解放的信仰,但是神界与魔界的斗争取得胜利后,曾经的欣悦渐渐黯淡,神把所有的枷锁、压榨都施加到了人类身上,使他不得不怀疑这个信仰,于是他把最终解放的希望放在了人类一边。

  不管神的惩罚多么严酷亦或是不被人理解的苦楚,普罗米修斯都要把火送到人类的身边,进行孤独绝望的反抗。

  小说中普罗米修斯在界山上看到无数“被饥饿、寒冷、操劳、疾病鞭打得遍体鳞伤的肉体,在愚昧里诞生,在愚昧里成长,也要在愚昧里死去的肉体”⑤,更坚定了唤醒昏睡中的“肉体”的决心。

  鲁迅也曾自比为普罗米修斯“,人往往以神话中的Proemetheus比革命者,以为窃火给人,虽遭天帝之虐待不悔,其博大坚忍正相同。

  但我从别国里窃得火来,本意却在煮自己的肉的,以为倘能味道较好,庶几在咬嚼者那一面也得到较多的好处,我也不枉费了身躯……看客所见的结果仍是火和光”⑥。

  1933年,他在杂文《火》中清晰地记述了中国历史只记载那些放火的恶棍,就连民间供奉的火神菩萨也是因为它会放火引发火灾,而真正给人类带来光明的燧人氏却没人供奉。

  普罗米修斯愤然前往而无所求的精神品质成为一个隐喻和象征,已经不言而喻地被中国作家和读者所接受,周楞枷的《盗火者》也是这样一篇小说。

  这篇小说以年轻的革命者弹奏的歌曲“我爱那柏洛美修士(Prometheus)/他有一颗热爱全人类的心/他从天上盗火来给人间/他自己却甘愿领受宙斯(Zeus)的苦刑”①作为全篇的中心,年轻的革命者普罗米修斯以作为行动的精神指针,并且劝说住在对面窗口的女孩子在民族国家危亡的时刻,应该献出自己的一份光和热,如果他牺牲了,希望少女能够继续他的事业。

  在年轻人被特务抓走后,女孩明白了革命“正如古代火把竞走一样,我们手中持着火炬,沿着道路奔向前去,不久就要有人从后面来,追上我们。

  我们所有的技巧便在怎样的将那光明固定的火炬递在他的手内,我们自己就隐没到黑暗里去”②,革命就是火把的传递,直到自己的同胞都站在光明里。

  两篇小说都以普罗米修斯作为思想启蒙的象征意象,鲁迅和年轻的革命者都以一己的行动冲破了历史的束缚,挣脱了外在和内心的纠缠,奋然前行。

  三、太阳、火与英雄:人类文化心理的共通性

  普罗米修斯在被中国作家接受、重写的过程中,潜藏着人类认识自然的类化心理过程。

  人们为了区别不同的自然物,根据事物的某种自然属性进行分类,“类概念的发生,是人们对浑浑噩噩状态的突破,是人们进入理性思维的标志,是人类开始进入逻辑思维的第一个里程碑”③。

  而人类对自然的认识首先源自对太阳的认识,太阳每天东升西落、早出晚归,是人类最初产生东西南北和早中晚的空间、时间观念意识的自然标尺。

  原始人的神话思维认为,太阳是时空的创造者和管理者,于是太阳神自然就是宇宙诸神之主。

  因此,世界各地的文明中都有不同形式的太阳崇拜。

  在类化象征心理的暗示下,人类逐渐将身边的氏族长、英雄等形象与太阳相比拟。

  人类认识自然的早期阶段,感知映像内化为人的心理表现,人类经过类化的方法对自然万物予以归类。

  人类在发现火、使用火的过程中,发现了它与太阳有相似特性,它可以照亮黑暗,可以温暖身体,可以烘烤食物,可以驱走猛兽。

  在类化思维的驱动下,火就具有了与太阳相同的价值。

  恩斯特卡西尔也说到,在几乎所有氏族和宗教的创世传说中,创世的过程与光明的破晓融为一体。

  太阳、光、火具有人类文化发展的最深层动力。

  与太阳照亮黑暗具有相同性质的“火”、“光”,在原始人看来具有与太阳同样的特点:创造性、超越性和神圣性,他们超越了自身的物理性质,具有了无穷大的象征意义。

  乌斯约在《神名论》中写到:“对光的崇拜编织成整个人类的存在。

  它的基本特征对所有印欧语系民族的成员来说是共同的。

  当然,这些特征得到进一步的扩展;既便是今天,我们常常无意地受它的支配。

  白昼之光使我们从未死亡的睡眠状态醒悟到:‘看见了光’,‘去把握住阳光’,‘要处在阳光下’,这就是意味者要活着;‘看见了光’,意味着诞生,‘离开光’意味着要死亡……早在荷马史诗时代,光就代表拯救……欧里庇得斯把白昼之光称作‘纯洁’。

  无云的蓝天,光明无遮无掩,她是纯洁之神圣原型,并成了构想众神之乡和天国之族的根据……这种直觉被直接转化成真理和正义的至高无上的道德观念。

  ”④太阳、火、光具有光明、拯救之意,是人类集体无意识的对光明追求的显现,也是原始思维类化、象征意义的反映。

  弗莱曾说过,原型是一种可以交流的象征,它可以毫无障碍地跨越人类各种语言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