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

时间:2022-10-05 21:39:3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1)

就业协议书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经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教育部统一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办理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的依据。

  为维护学院声誉和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维护协议书的严肃性,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工作,规范我院毕业生择业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中所提及的就业协议书均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第二条 就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书。 第二章 协议书的制作和发放

  第三条 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有唯一编号。 第四条 就业协议书的发放范围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专科毕业生。

  第五条 就业协议书的发放部门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协议书须加盖“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印章方为有效。

  第六条 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一律以原件为准,复印无效。

  第七条 协议书一经发放务必妥善保管,谨防丢失。协议书原则上不予补办,如因特殊情况遗失者,补办协议书的程序如下:

  1、如学生本人丢失的,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领取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附件1),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后,上报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在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告挂失,公示期三个月;公示期满学生到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2、如用人单位丢失的,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以上材料均需为原件,复印及传真件无效),领取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后,上报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在新的就业协议书上填写用人单位名称后,发放给学生。

  3、对于协议书丢失补办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遗失补发”字样;因个人原因造成协议书丢失而违约或被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等其他相关后果的,丢失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章 协议书的签订

  第八条 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须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础上,慎重抉择。

  第九条 毕业生应如实填写协议书中的相关内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前,应详细阅读协议书上所列条款,如与用人单位有其它约定,应当符合就业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标注在协议书“备注”栏内,其内容视为协议书的一部分。违背就业政策或要求学院在规定以外履行某些义务的,学院一律不予承认。

  第十条 每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任何形式就业协议书的,学生个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签约后毕业生应及时无误地将就业协议书送达用人单位。不送达用人单位,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重新选择用人单位的,一律按违约处理;就业协议书未及时无误地送达用人单位,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

  第十二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在一周内将协议书(一份)上交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手续和规定的予以办理,并列入学院毕业生就业计划。

  第十三条 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有效,超过择业期作废,择业期为两年。

  第十四条 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使用协议书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

  第四章 就业协议书各协议方义务

  第十五条 就业协议一经签订,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六条 学院监督毕业生履行就业协议,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用人单位按协议接收毕业生,并履行协议所签订的其他内容;毕业生应按协议规定就业,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 第五章 违约协议的处理

  第十七条 各学生管理部门在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中,要对毕业生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对毕业生违约问题进行核查、教育和引导,降低就业违约率。违约率作为学院年度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十八条 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毕业生因特殊原因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解约手续。 第十九条 要求解约的毕业生,首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解约审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单位签署解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接收单位签署接收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所在学生管理分部初审,向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审批,学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续齐备”的原则进行审批,同时将相关纪录存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

  对于以下情况原则上将不予审批:

  1、学生要求与来我院参加校园招聘会的用人单位解约;

  2、学生要求与作为我院教学实践基地的用人单位解约;

  3、无新签约单位或升学单位的学生要求解约;

  4、学生第二次申请办理解约手续。

  第二十条 未通过学院审批,学生擅自与原签约单位解约,不履行协议的,应当自行承担违约责任,学院将其《报到证》等相关就业材料发往原用人单位。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违约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解约补发”字样。

  第二十二条 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如有以下行为,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不再为其发放就业协议书,亦不再负责推荐其就业:

  1、求职过程中恶意竞争,对学院声誉和其他同学求职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2、与用人单位签约过程中,故意错误填写个人信息或不签字,并以此为理由要求解约的;

  3、假称协议书丢失、损毁或其他理由试图骗领新协议书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说明(2)

  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订的协议。协议书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在学生毕业离校后,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递学生档案。如果毕业生未签就业协议书,学校将把其关系和档案转寄到原籍。

  每位毕业生各拥有唯一编号协议书(一式三份),实行编号管理。

  二、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就业关系的正式凭证,也是毕业生毕业后到人事、教育等部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必备材料之一,因此,毕业生必须妥善保管。

  三、就业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订立的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实质上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求职的最终过程就是为了签上一份合约,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签约一定要慎重,同时协议书的填写更加不可忽视。除认真阅读协议书上的填写要求之外,现做如下具体说明。

  1、要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做到字迹端正,不得涂改。

  2、封面:等用人单位确定后可由毕业生填写,用人单位要写全称,学校名称填“浙江树人大学”。 3、正表:

  第一栏“毕业生情况及意见”由毕业生如实填写。其中:“培养方式”一栏填为“统招全日制”。“健康状况”一栏填“健康”或“良好”。“学制”一栏填“四年”或“三年”。“应聘意见”一栏,表示自己愿意去该单位就业,格式可以是“愿意到贵单位就业”,并签上姓名和日期。

  第二栏上半栏由用人单位填写,注意各栏要填完整,以便联系。其中:“组织机构代码”一栏,一定要填写。“单位名称”、“单位隶属”、“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都必须逐个填写清楚。

  “档案转寄详细地址”一般是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或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地址或名称。“用人单位意见”栏应签“同意录用”等字样并盖上公章,注意公章应与用人单位名称一致。“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或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需由毕业生前去办理或由用人单位代办。

  第三栏由系和填写。前两栏手续办好后,毕业生先到所在系就业辅导员处签字并盖公章,最后到学院招生与就业部盖章。

  4、备注栏:如果已与用人单位就见习期时间、工资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达成共识的也可在此栏注明。以后如果毕业生违约,需在此栏由用人单位写明同意违约并盖上与前面用人单位意见栏里一致的公章,以便办理违约、改派、报到、落户等相关手续。

  5、协议书填写、签章一般依表格顺序自上而下进行。如果没有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不能算正式签约。

  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一份,办完全部手续后,我校就业中心留下一份,用人单位一份由毕业生负责寄(交)回。

  6、提请毕业生注意:

  ①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主体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等部门和学校,学校起见证、监督以及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的作用。毕业生一经与用人单位签下就业协议书,哪怕不办后面的手续以后要毁约,仍需用人单位书面同意,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要反悔,毕业生的相关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因此,希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后,要尽早完成其他手续,并将其中一份协议书交给用人单位。②参加升学考试的毕业生同用人单位签约时需要事先告知自己考研的情况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用(3)

  1.《就业协议书》的作用有哪些?

  《就业协议书》是国家就业主管部门把毕业生列入就业派遣计划的基本依据。学校依据《就业协议书》编制就业方案,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办理《就业报到证》。 * 请大家明确一点:办理了《就业协议书》就是说该公司或人事局决定接收你的档案,准备正式留用你了。有人接收你的档案就说明你从这一刻起可以开始算工龄了。所以请大家一定注意,这个东西是不能跟人家乱签的!!

  2.《就业协议书》的签订顺序是什么?

  (1)毕业生如实填写“毕业生情况及意见”一栏所有内容; 培养方式:全部都选并轨

  (2)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

  (3)毕业生所在系部签署意见、盖章(空出来不用写);

  (4)就业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盖章(空出来不用写)。

  % “毕业生情况及意见”一栏和“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务必详细填写,不能缺项。

  3.《就业协议书》的盖章有哪些要求? 咱们发了三份《就业协议书》,三份务必填写、盖章一致。

  (1)被国有企业录用,比如以“中”、“煤”、“石油”等字开头的公司,这个很好区别,只要在“用人单位意见”盖上该单位的公章即可,“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不用盖章。国有企业通常是有档案管理权的;

  (2)被其他非国有企业录用(绝大多数同学都是这种情况,这种公司因为没有档案管理权,所以要在该公司所在地的人才交流市场进行档案托管),这个又分两种情况:

  ① 就业单位在你本人生源地的,比如说如果你的生源地是三门峡,就业单位也在三门峡,那么只要在“用人单位意见”处盖上公司公章即可,依此类推;

  ② 就业单位不在你本人生源地的,那么,这就需要除了在“用人单位意见”处盖上公司公章,还要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处盖上该公司所在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的章。比如你的生源地是三门峡,就业单位在郑州,那么你需要在“用人单位意见”盖上三门峡这个公司的公章,“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章需要你自己到郑州人才交流中心盖章,依此类推。这里面呢,又分两种情况:

  A. 该公司在该市/县人才交流市场有公司统一的档案号的:

  公司会给你一个该公司在人才交流市场的档案号,让你将来把档案统一放进这个公司在人才交流市场的档案中集中管理,通常这种公司每年会帮你交代理档案的费用。

  B. 该公司在该市/县人才交流市场没有公司统一的档案号的:

  这种公司通常是一些小型私企,它只用你这个人,但是不给你管理档案。遇到这种情况,强烈建议大家自己交这部分每年的档案管理费用(60元/年)。因为这样你就可以算开始工作了,有工龄了。将来的五险一金都可以从这个时候开始交的,对你们将来是相当有益的!

【就业协议书】相关文章:

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协议书11-27

就业的协议书12-07

就业协议书06-19

学校就业协议书01-07

对于就业协议书02-17

就业协议书实用02-15

就业协议书范本04-24

包就业协议书01-27

就业协议书模板01-16

暂缓就业协议书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