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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协议书

时间:2022-10-01 09:24:3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工程项目协议书范本

  项目经理承包工程管理合同【一】

工程项目协议书范本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项目经理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甲方对业主的承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进度、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目标管理的实现,现将 工程委托乙方承包管理和实施。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全称):

  1.2 工程地点:

  1.3 建筑面积:

  1.4 结构形式:

  二、 承包经营的价格

  承包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最终结算总价工程量以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单价一次性定价,具体承包费用详见清单明细附表。

  三、承包方式

  3.1 元为项目承包管理保证金,元,质量保证金 元,安全保证金 元,文明施工保证金 元,抵押承包,承担风险。保证金待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工程进度款按合同规定收回后无息退还,其中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金必须经质安监督责任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

  3.2 成本单列、独立核算、费用承包。

  3.3工程中标合同价(数量)、加工程变更调整决算价(数量)为工程管理及实施费用承包价的计算基数。

  四、承包范围

  4.1 以工程招标文件的工程范围及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及设计 1

  变更文件等全部项目为工程承包管理和实施。

  4.2 工程合同规定所需的所有钢构件(配件)及辅助材料、板材及配件的运输及安装。

  4.3 外协分包工程的管理。

  4.4 其他

  五、工程质量

  5.1 工程质量等级确保

  5.2 无重大质量事故和质量返工及材料浪费现象。

  5.3 经甲方考核各分项质量评定在以上,其中主体工程必须达到 分,围护工程必须达到 分。

  六、施工日期

  6.1 为 日历天,其中基础部分工期 天,钢结构(包括 等工期为 日历天,围护工程(包括 等)安装工期为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业主签署的开工报告为准。

  6.2 工程施工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滞后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措施,并重新提供计划报甲方审批后执行。但无论计划调整如何,必须以保证竣工日期为原则。

  6.3 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七、安全生产

  乙方必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7.1 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须达到 安全文明标化(合格)工地。

  7.2 月工伤频率控制在2‰以下,杜绝死亡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

  7.3 经甲方考核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达到 分以上。

  7.4 在施工过程中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工作失职等原因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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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文明施工实施细则》要求,创建文明安全工地。

  8.1 无严重扰民。

  8.2 经甲方考核评分在

  九、机械动力、材料供应

  9.1 主要工程材料由甲方按工程材料预算数量并经乙方审核确认后采购供应,材料价格结算按中标材料价格(或厂家材料招标价)及工程量办理。

  9.2 费用范围内。

  9.3 要使用甲方动力机械、电动工具、周转材料等,乙方必须向甲方各有关部门签订相应的租赁合同,并承担租赁费用。

  十、承包费用的组成

  10.1 .工程管理费

  10.1.1 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及奖金。 10.1.2 办公费及差旅交通费、项目部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费。

  10.1.3 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费,竣工验收资料费。

  10.1.4 通讯费、交际费及其他费用。

  10.1.5 在当地有关部门应交的治安费、外来人员劳动就业费及办理暂住证等费用。 10.1.6 外协分包单位的管理费。

  10.2 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

  10.2.1 根据甲方《现场文明施工实施细则》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施工现场标牌费、施工现场整洁费、施工现场保安费、施工现场环境污染措施费。

  10.2.2临时设施费,包括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仓库、办公室、加工棚、生活用房、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费。

  10.3 运输费

  10.3.1 钢构件及辅助材料、板材及配件从甲方生产车间至施工现场的运输费用 10.3.2 机械及工器具的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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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3 临时设施的运输费用

  10.4 安装费用

  10.4.1 钢构件及板材、辅助材料、配件的安装人工费用。

  10.4.2 辅助材料费:包括自攻螺钉、铝铆钉、防水胶、安装用的电焊条、氧气、乙炔等费用。

  10.4.3 安装机械费及工器具的购置费、检测费、维修费。

  10.4.4 安装队下属员工人身意外保险费及必要的安全设施费。

  10.4.5 安装队员工的服装费。

  10.4.6 技术资料购置费。

  10.4.7 安装队员工的住宿费及生活必需品购置费。

  10.4.8 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检查检验费。

  10.4.9 按工程总价上缴的1‰个人所得税。

  10.4.10 生活及施工所发生的水电费用。

  十一、甲方承担部分费用

  11.1 办理施工许可证上缴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建管费、保险费等费用。

  11.2 当地规定应缴的税金。

  11.3 高强度螺栓及抗滑移系数的测试费。

  11.4 特殊情况下的材料费:属甲方内部原因无法及时运到工地现场且现场急需的材料,经请示甲方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后可在现场购买,此费用经审核后按甲方规定报销。

  11.5 其他

  十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

  12.1 工程承包费用的支付:

  12.1.1 安装队伍进场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管理总承包费用的30%。

  12.1.2主体工程中间验收合格,并经各方签字确认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管理总承包费的30%。

  12.1.3 工程完工并经甲方初验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管理承包费的20%。 4

  12.1.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按合同规定收回全部工程款后25个工作日内,到甲方结算处结算,在结算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管理总承包费的10%

  12.1.5 剩余10%待工程保修期满,保修金全部收回后七天内一次性支付。

  12.2 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的支付

  12.2.1临时设施搭建后,配置好文明施工设施,经甲方质安监督责任人验收合格及签字同意后,支付文明施工和临时设施总承包费用的 50% 。

  12.2.2 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拆除临时设施,并经甲方质安监督责任人检查及签字同意后,支付文明施工和临时设施总承包费用的 30% 。

  12.2.3 待工程款除保修金外全部收回,并经甲方质安监督责任人签字同意后到甲方结算处进行结算,在结算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的20% 文明施工和临时设施承包费。

  12.3 运输承包费的支付

  12.3.1 所有钢构件及辅助材料全部进场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运输合同总价30%的运输费。 12.3.2 板材及配件等全部进场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运输合同总价30%的运输费。

  12.3.3 工程完工并经初验合格后,支付运输合同总价30%的运输费。

  12.3.4 余下的10%运输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项目承包经营费用结算后一次性付清。 12.3.5 每次支付运输费时,乙方凭运输发票申请付款,经甲方各级领导申批后直接付给运输商。

  12.4 安装费的支付

  12.4.1 钢构件安装完毕、中间结构验收合格,并经相应单位签字确认后,按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款全部回收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到钢构件部分安装费总额的60%安装费。

  12.4.2工程全部完工,并经业主、监理、设计初验合格后,按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款全部回收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安装费总额的70%安装费。

  12.4.3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已按合同规定全部回收,项目承包经营费结算后,支付安装费总额的25%安装费。

  12.4.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保修金已收回,一次性支付剩余的5%安装费。如出现质量问题,扣除相关的维修人工及材料费后,一次性付清余下的安装费。

  12.4.5 每次支付安装费时,乙方凭工资清单申请付款,经甲方各级领导申批后,由甲 5

  方财务部统一打入职工个人帐户。

  12.5 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承担部分费用的支付:

  根据实际情况,凭发票经甲方各级领导签字同意后予以报销或直接汇给供应商。 12.6 外购零星材料费用: 十三、工程承包管理费的结算办法

  13.1 结算以工程承包决算价和数量为依据。

  13.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业主、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签字确认,备案资料已办理完毕,施工技术资料已送甲方技术科审定,工程决算已经业主签字确认。甲方结算科负责与乙方结算工程承包经营费。

  13.3 由甲方提供的辅助材料费按甲方预算价在工程结算时扣除。

  13.4 结算时,有正式票据凭证的凭正式票据凭证冲账;票据凭证不足部分以工资清单形式冲帐(按工程总价上缴1‰个人所得税)。

  13.5 工程承包管理费用结算在乙方按合同要求收回全部工程款(保修金除外)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四、奖惩办法

  14.1 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等级被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评定为评定为 的,每平方米奖励 元;评定为 的,每平方米罚 元,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14.2 施工工期提前,经业主单位签证后,每提前一天奖励元,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处以 元的罚款,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14.3 元的罚款,创建县级以上安全文明工地奖 元。

  14.4 乙方在施工前未编制切合实际的施工组织设计的,每次将处以10000.00元罚款;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未按公司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的,每次罚款3000.00—5000.00元。

  14.5 乙方在开工前未向现场监理报验施工组织设计的,每次将处以1000.00元的罚款;乙方在构件及材料、辅助材料进场后和分项工程完工后未及时向现场监理报验的,每次将处以2000.00—300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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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6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能做好各单位来往文件收发登记工作的,每次将处以1000.00—2000.00元罚款,由此而造成公司实质性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14.7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未能提供一套完整的影像资料,按工程大小及重要性,将处以2000.00—10000.00元的罚款。

  14.8 工程竣工后,经甲方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进度、文明施工、工程款回收等五个方面考核,安装费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考核规定执行。

  14.9 工程量变更部分造价,由乙方负责经业主签证确认后,高于甲方预算报价的,且增加部分工程款已收回,经甲方结算处根据变更工程按公司投标报价计算成本后所产生利润的50%予以奖励,如低于甲方预算报价或中标价的,则乙方必须承担损失部分造价的50%。

  14.10 工程量变更而未予签证工程变更联系单,而擅自予以施工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14.11 工程款回收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收回,乙方须按有关规定承担误期回收工程款5‰利息。

  14.12 乙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严格把关而降低施工成本所产生的利润,将按 %给予奖励。

  14.13 工程因未能收回进度款,或工程施工现场条件限制,或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而使工程被迫停工,由此引起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如索赔不成,则乙方必须承担损失部分造价的25%。

  十五、双方职责

  15.1 甲方职责

  15.1.1 甲方项目管理部委派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工作。

  15.1.2 依照ISO9000合同评审程序,组织甲方公司内各相关部门进行合同评审,并协助乙方排出工程的总进度计划表。当甲方公司内各相关部门不能按照总体进度计划完成任务时,应及时负责与业主联系,负责同业主协商签证工期顺延联系单。

  15.1.3 参与工程的予埋螺杆验收、主钢结构验收、竣工初验和竣工验收,经常派员到 7

  施工现场协调和指导工作,必须参加工程图纸会审、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15.1.4 协助乙方办理开工前的各种资料,确保工程顺利开工。

  15.1.5 协助乙方因工程量变更而引起的造价变动的签证工作。

  15.1.6 负责收取工程预付款30%,有责任协助乙方收取工程尾款。

  15.1.7 协助乙方解决施工中所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

  15.1.8 负责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和工程总、分包方的结算,做好工程款项等往来的登记工作。

  15.1.9 对乙方承包经营中的施工质量、工作标准、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济分配等进行协调、监督、检查,对违反项目管理制度的,甲方可行使经济处罚、赔偿和辞退的权利。

  15.1.10 向乙方提供甲方对施工管理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等配套文件及资料。 15.1.11 严格履行承包管理合同,兑现承包奖罚,有权监督乙方对工程承包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在发现乙方承包管理费使用不合理时,保留向安装队长、分包方、材料供应商和运输商等直接支付费用的权力。

  15.1.12 按照工程的总施工进度计划表和乙方的供货计划表的要求,及时安排图纸的设计与深化,下达各种构配件及板材的加工生产指令。

  15.1.13 由于甲方供货滞后,构件及辅助材料、板材、配件出现制作错误,而导致乙方实质性损失的,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对损失予以确认,并协调赔偿处理工作。

  15.1.14 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交底,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

  15.1.15 编制好工程决算书,协助乙方参加工程决算的审核工作。

  15.1.16 当工程进度严重滞后,且乙方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抢赶工期,则甲方有权撤换项目经理。

  15.2 乙方职责

  15.2.1 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乙方必须配备以下工程管理人员,并按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落实相关任务与责任。

  工程施工项目合伙承包协议书【二】

  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守

  信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决定合伙承包 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

  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的项目对外以 公司名义出现。

  住址

  乙方:姓名 性别__,身份证号码:

  住址____

  丙方:姓名__ ,性别__,身份证号码:

  工程施工项目合伙承包协议书

  第一条、一合伙宗旨

  齐心协力,同舟共济;为了集体利益,舍小我,不计个人得失;发扬艰苦创业精神,共谋发展。

  第二条、经营范围

  一、项目名称: 。

  二、承包范围:

  三、工程地点: 。

  四、工程造价:暂定 万元人民币,最后以审定价为准。

  五、合伙期限: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 1

  止。

  六、出资约定:

  1、双方确认,同意在工程开工之前由 万元(? .00)元,作为工程前期运作费用等。

  2、后续用款及业主工程款不及时到位,需垫资时应由方各出 共同承担。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参与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协调各单位检查验收工作,编写工程技术资料;协调与工程建设单位的关系。负责工程款的结算、支付管理工作。

  2、甲方负责项目的工程管理、人员调度材料采购机械管理、设备维护及当地社会关系的协调,

  3、双方以包工包料形式共同承包本工程,在扣除各种成本(含工程中介费、建筑公司挂靠费、税金、施工队组劳务费、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和各类保险、材料费、施工机械租赁费、施工机具购置费、施工水电费、办公用房租赁费、临时设施费、安全维护设施费、预结算费用、招待费等及经双方认可的用于本工程的各项开支)后,所获利润甲乙丙方各占;反之,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如承包本工程出现亏损或施工中出现的有关处罚,由甲乙丙各方按各自所获利润分配比例分别承担。

  4、双方确定,采用项目部承包的形式组织施工,丙乙方原则上不参与项目部的日常管理运作,但有权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项目经理人选由双方共同出具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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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甲方及项目部有权择优选用施工队组,确定各种单价。购买工程用大宗材料和机械工具、租赁施工机械时,项目部报认可报于主管领导后方能执行。 如在项目部职权责任范围内,双方不得干涉,否则按违约责任规定执行。

  6、双方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本工程设立专用账户,建筑公司拨付工程款进入该专用账户,甲方为合伙期间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合伙项目的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均需经甲方同意方可支出与进帐; 杜绝不必要开支,减少成本支出。

  7、材料采购及其他各项开支均应开具正规发票,部分无法开具发票的费用支出,须经主管方核实批准后才可从财务报销。所有报销凭证必须经项目部签认主管核实方可报销,施工期间管理人员应注意鉴别搜集各类发票,以供财务管理使用。

  8、双方要发挥各自特长,在工程资金周转、协调各方关系和施工管理方面竭尽所能,要互谅互让,共同面对和克服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确保本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9、甲方有权对相关部门指导工作的正常招待开支予以批准的权力 ,相关费用经核实签字后方可报销。如特殊情况因急事需超额用款时,需报合伙批准后方可支出。工程资金紧张时任何人均不得超额用款。 10、盈余分配, 按本协议比例分配;

  11、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合伙人比例承担。

  第四条、退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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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

  ①、需有正当的足够的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其他合伙人;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⑥、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第五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

  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

  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违反上述规定,一方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责任方(过错方)应双倍赔偿对方的损失。

  2、一方弄虚作假,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时,除双倍赔偿无责任方的损失外,无责任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是否终止与责任方的合作,是否单独承包本工程。如无责任方要求责任方继续履行 4

  本协议时,责任方必须无条件履行。

  3、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给擅自退出本工程的承包,否则应双倍赔偿对方的损失。

  4、双方承诺:施工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能向业主提出单独承包本工程,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双倍偿对方的损失,未违约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与违约方合作,由此造成违约方的损失由违约方自负,如未违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时,违约方不得拒绝,必须无条件履行。 5、甲乙丙各方与业主、甲方,项目部、施工队,材料商等相关部门人员签订的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公司 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八条、本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且利润分配完毕之日后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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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协议书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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