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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7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创新创业政策,为大学生创业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规范就业工作管理,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就此提出如下要求:
一、积极拓宽基层和重点领域就业渠道
1.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各地各高校要落实好毕业生到县以下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鼓励毕业生到城乡社区从事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健康养老等工作,引导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
2.鼓励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各地各高校要办好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活动。
3.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开拓就业岗位。各地各高校要围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主动对接人才需求,向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输送毕业生。
4.持续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各地各高校要主动会同兵役机关,组织开展征兵政策咨询周、宣传月等活动,对高校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等不同群体开展广泛宣传动员。
5.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结合国际组织人才需求,开展培养推送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工作。
二、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
6.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各地各高校要把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和重中之重,在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方法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
7.落实创新创业政策。各地教育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落实工商登记、税费减免、创业贷款等优惠政策,为大学生创业开辟“绿色通道”。各高校要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完善细化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弹性学制管理和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等政策,支持创业学生复学后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8.加大创新创业场地建设和资金投入。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等创新创业平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地支持,孵化一批创新创业项目。
9.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国家、省级、高校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络平台,为大学生提供政策解读、项目对接和培训实训等指导服务。
三、进一步提升就业指导水平和服务能力
10.强化精准服务。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准确掌握毕业生求职意愿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实现人岗精准对接。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针对毕业生不同特点和需求,送岗位、送政策、送指导。
11.加强就业指导能力建设。各地各高校要系统开展就业指导教师培训,着力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职业指导能力。
12.加强对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各地各高校要准确掌握家庭困难、少数民族、身体残疾等毕业生群体的具体情况,开展个性化辅导,组织专场招聘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求职创业补贴等政策,实施精准帮扶。
13.进一步规范就业工作管理。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就业统计工作要求,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及时上报、更新就业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认真落实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不得发布含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严密防范招聘欺诈、求职陷阱等。要确保校园招聘等活动安全、有序,防止挤踏等意外事故发生。
四、推动高校人才培养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14.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完善高校学科专业、层次、类型动态调整机制。主动对接地区、行业、产业需求,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培养更多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15.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各地各高校要动态调整课程设置,强化实践教学,加强实习实训,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6.健全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反馈机制。各地各高校要在每年年底前编制和发布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科学、客观地反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和特点。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17.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高校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切实落实“一把手”工程,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就业创业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
18.加强督查落实。各地各高校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定期督查机制,对就业创业政策和工作落实情况逐条逐项认真检查,以督查促落实,以督查促整改。
19.大力宣传引导。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宣传解读国家和地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帮助毕业生熟悉和用好政策。
毕业生就协议书【2】
用人单位(甲方):用人单位全称
毕 业 生(乙方):张三
毕 业 学校: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福建省教育厅印制
甲方 ( 用 人 单 位 ) |
单位名称 |
务必依照公章抄写、不得简写、错写、漏写、务必书写工整!! |
单位组织 机构代码 |
查询网址:http://www.nacao.or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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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隶属 |
□中央属□省属□设区市属□县(市、区)属□县以下(含乡镇、村、居委会等) |
联 系 人 |
人事部负责人或经办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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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尽量详细 |
联系电话 |
人事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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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按照实际情况勾选) |
□机关及参公单位□科研设计单位□高等教育单位□中初教育单位 □医疗卫生单位 □其它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三资企业 □其它企业□部队□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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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行业 产业(按照实际情况勾选) |
□第一产业 |
□农、林、牧、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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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产业 |
□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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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产业
|
□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军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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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接收单位 |
具有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填写或人才市场填写 |
接收人姓名 |
务必填写 |
||||||||||||||
档案接收地址 |
具有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填写或人才市场填写 |
接收人电话 |
务必填写 |
||||||||||||||
乙方 ( 毕 业 生 ) |
姓名 |
工整(楷体) |
性别 |
�6�7 |
出生年月 |
19xx年x月 |
毕业时间 |
2017年6月 |
|||||||||
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
如“龙岩永定” |
民族 |
�6�7 |
政治面貌 |
群众/团员/预备党员/党员 |
联系电话 |
务必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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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不加0 |
学制 |
2年/4年 |
学历层次 |
本科 |
||||||||||||
专业 |
写全称、不得简写!要和毕业证上一致! |
培养方式 |
√非定向□定向□委培□自筹 |
||||||||||||||
家庭地址 |
�6�7 |
电子邮箱 |
�6�7 | ||||||||||||||
工作职位 类别(按照实际情况勾选) |
□公务员□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林牧渔业技术人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济业务人员□法律专业人员□教学人员 □文学艺术工作人员□体育工作人员□新闻出版和文化工作人员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商业和服务业人员 □生产和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军人□其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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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系)联系人 |
欧老师 |
联系电话 |
0591-83796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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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意见: 用人单位公章、人事章或合同章 签章 年月 日 |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人才市场盖章 签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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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院(系)意见: 拿回学院盖系章!
签章 年月日 |
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意见: 拿回学院就业中心盖章!
签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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