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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置换协议

时间:2022-10-06 02:14:36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农村宅基地置换协议

  在农村,宅基地问题在农民心里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农村宅基地置换的协议书范文,欢迎借阅。

农村宅基地置换协议

  农村宅基地置换协议书一

  我是xxx村民xxxx与村民xxxx,经自然村同意,双方家庭协商。

  达成土地使用互换协议。

  内容如下:

  1,本人经营的土地面积xxxxx;四至界线∶东与xxxxx相邻;南与xxxx相邻;西与xxxx相邻;北与xxxx相邻。

  2,xxxx经营的土地面积xxxxx;四至界线∶东与xxxxx相邻;南与xxxx相邻;西与xxxx相邻;北与xxxx相邻。

  3,交换后各自经营的土地双方无权干涉使用经营情况及用途。

  双方不得反悔。

  协议四份各持一份。

  村委会一份,自然村一份。

  (如果没有承包证的土地协议两份就行,双方各持一份) 双方签字盖私章或按手印。

  自然村盖章村委会盖章。

  日期

  农村宅基地置换协议书二

  甲方: ??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 ??现住址XXX ??联系电话:

  XXXX(甲方妻子)身份证号码XXXXXX ??现住址XXX ??联系电话:

  乙方: ??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 ??现住址XXX ??联系电话:

  XXXX(乙方妻子)身份证号码XXXXXX ??现住址XX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将各自的宅基地及地上物交换,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宅基地位置为XXXXXXXX,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XXX平方米,四至是东XXX,西XXX,南XXX,北XXX。

  甲方宅基地上有正房X间、厢房X间(写清详细情况),有树XXX棵(有其他物的都写明物品名称和数量、状况)。

  二、乙方宅基地位置为XXXXXXXX,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XXX平方米,四至是东XXX,西XXX,南XXX,北XXX。

  乙方宅基地上有正房X间、厢房X间(写清详细情况),有树XXX棵(有其他物的都写明物品名称和数量、状况)。

  三、甲方、乙方对各自的房屋状态陈述和承诺如下:

  1、保证对该宅基地有处分权:没有其他共有权人;

  2、该房屋的抵押状况为:无抵押。

  3、该房屋的使用状况为:无使用权人。

  4、房屋没有其他任何纠纷。

  四、甲方双方自愿将各自宅基地房有房子附属物相互转让,相互不补偿(如果有补偿,写清谁补偿谁、补偿款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等)。

  五、甲乙双方约定,于本协议生效后20日内相互交换占有,协议生效后30日内相互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时间如不合适,可以双方协商确定)。

  六、如果中途一方反悔,不协助另一方办理过户手续的,应承担违约赔偿金XXX万元。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 ??年月日

  甲妻:签名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乙妻:签名 ??年月日

  农村宅基地置换协议书三

  甲方:户主姓名某某,男,身份证号:000000;

  户主妻子姓名某某,女,身份证号:000000

  (注:按协议或是合同规则,男女平等,列举清楚防止一方抵赖从而让签订协议无效,对该土地使用权属也有份额的子女也应列上,别怕毛烦就避免大毛烦)。

  乙方:同上格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土地使用权互换协议:

  一、原属甲方承包使用在(某地名)的土地,总面积XXX平方米(权属界限:东、南、西、北面各接抵某某家土地,东西长X米、南北宽X米)。

  (注:地形不规则的,能写明东北至西南对角斜长X米、东南至西北对角斜长X米)

  二、原属乙方承包使用在(某地名)的土地,写法同上。

  三、现甲、乙双方自愿互换,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互换生效;一方如有反悔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XXXX元,并承担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某某某、某XX、XXX(加手印)

  二O一一年XX月XX日

  乙方:某某某、某XX、XXX(加手印)

  二O一一年XX月XX日

  见证人:某某某、某XX、XXX(加手印)

  二O一一年XX月XX日(注:见证人最好为相邻地块的地主,量地时也一并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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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换地协议与其它协议都无具体格式要求,但是又有别于其它协议。

  按现行法律相关规定,土地(含耕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当事人享有承包经营权和管理使用权;把耕地变更为住宅建筑用地的,需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手续。

  2、参考最新“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4、一并提交注明事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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