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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文学当中模糊语言翻译

时间:2020-12-01 15:37:42 英美文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英美文学当中模糊语言翻译

  本文重点分析研究了《名利场》中模糊语言的翻译,欢迎各位英美文学专业的同学借鉴哦!

英美文学当中模糊语言翻译

  摘要:模糊语言作为一种弹性语言,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和概括性,在英语、汉语中被广泛使用,并在人们的交际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文学作品中,运用模糊语言可以增强作品的表现力,使作品更加生动形象。在文学作品中,对模糊语言进行恰当的翻译直接影响到译文的效果。杨必先生曾在翻译萨克雷的著作《名利场》中,对原文中的模糊语言进行了大胆灵活的处理,体现出了丰富的语言魅力。

  关键词:英美文学模糊语言翻译 《名利场》

  文学是一种语言艺术,而文学翻译则是对语言艺术的二次创造。在自然语言中存在一种模糊性的特征,这种模糊性可以分为客观事物本身的模糊性(如颜色词的模糊性可以体现客观世界中颜色是一个连续体),以及人类对客观事物认识上的模糊性(如称谓中的模糊词“叔叔”可以是父亲的弟弟也可以是父亲的哥哥)。模糊语言在文学以及人类的交际中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在文学作品中合理地运用模糊语言,可以使语言变得生动形象,但是,如何将作品中的模糊语言恰到好处地翻译到目的语中,是影响译文最终质量和效果的重要标准。我国著名翻译学家杨必先生翻译的《名利场》是我国文学翻译领域中的代表作品,他通过灵活地处理模糊语言,其中具体包括对模糊修辞、模糊蕴含以及模糊词语的处理,使语言幽默风趣,行文自然流畅。

  一 模糊语言辨析

  要想研究模糊语言的翻译,必须先深入了解模糊语言的范围,不是一切不精准的词句都可以纳入模糊语言中的,比如一些关于研究模糊语言的作品中,竟然将一些未说完的话以及双关语等纳入模糊语言的范围中。另外,需注意的是,语言的模糊性和概括性、歧义性有着本质的区别,三者之间不能相提并论,将语言的概括性和歧义性理解为语言模糊性的表现是不正确的。我们通常将范围界限不明确的词语称为模糊词语,以“mountain”和“hill”为例,由于不清楚“hill”大到什么程度才能用“mountain”表示,因此,两个词之间的界限很难明确。语言的歧义性具体是指一个语句中含有两个不同的意思,可以做出两种解释。以“John drove to the bank”为例,这句话中的“bank”可以解释成河岸,同样可以理解成银行。我们通常将上义词和下义词之间的关系看作是语言的概括性,以上义词“bird”为例,我们可以将卵生的、且全身长毛还会飞的动物称之为“bird”,这其中也包括下义词“eagle”“owl”等。由此可见,“mountain”和“hill”属于模糊词,但是“bank”和“bird”却不属于模糊词。在著名作品《模糊语言》中,J・查奈尔将模糊语言分为三大类:模糊蕴含、模糊词语以及模糊附加词。所谓的.模糊蕴含是指一个看上去很清楚的句子却蕴含着模糊的意思,例如:“Sam is six feet tall”,如果这里的“sam”是准确的六英尺高,那这个句子所表达的意思就很明显,但如果这里的“sam”指的是六英尺一寸,那这个句子就是用清楚表达一种模糊的概念。模糊词语具体是指一些总是模糊的词语,如“a plenty of”、“heaps of”。所谓的模糊附加词具体是指在意义本来清楚的词语上,通过附加一些词或短语,使原本清楚的表达变得模糊,如“about”、“around”。

  二 模糊语言翻译辨析

  不同的文学作品体现出了不同的民族文化,如何将文学作品恰到好处地翻译到目的语中一直是翻译学家们的共同目标。《名利场》作为英国文学作品中的代表作品,让我们看到了处于19世纪的英国,整个社会都被金钱、物质和欲望所充斥着,作者的笔锋胜过哈代的锋利,却一点看不出类似于马克・吐温的尖刻,作者用一种风趣幽默的语言体现出了讽刺的意味。《名利场》的翻译版本有很多,但杨必先生的翻译版本一直是公认的最优秀的译作。译文自然流畅,生动传神,将原文作者强弱适宜的笔调在译文中体现得淋漓尽致。由于模糊性是语言的本质特性,因此,《名利场》中大量运用了模糊语言,模糊语言的使用让这个作品更具语言魅力和感染力,而杨必先生将这些模糊语言处理得非常合适。下面,笔者将深入研究模糊蕴含、模糊修辞以及模糊词语的翻译。

  1 模糊蕴含的翻译

  一个看起来再清楚不过的语句却蕴含模糊的语义,我们将这一情况称为语义模糊,也就是语句的含义由清楚转变为模糊。在这种情况下,数词的模糊用法最为常见,例如“千里江陵一日还”以及“三人行,必有我师”中的“千”和“三”都属于数词的模糊用法,也就是用清楚来表示模糊的概念。模糊蕴含的具体体现为没有明确的含义,却具有丰富的内涵,可以使文学作品更具感染力,但对模糊蕴含的翻译具有很大的难度,需要译者具备较高的翻译水平。

  例1:Lady Dobbin was at Highbury last night with three of them。Such figures!my dears。

  译文:都宾爵士夫人昨晚带她的三个女儿来海贝莱,哎,她们的腰身简直太难看了!

  原文中的“Such figures”如果按表面意思可以翻译为“这样的身材”,而仅凭“这样的身材”几个字很难让人理解到底是纤瘦还是臃肿,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这是一个感叹句,先不论是哪种身材,这句话都体现出了说话人强烈的喜爱或厌恶。如果按照表面意思翻译,就会使译文变得难以理解。但译者通过正确了解原文后将“Such figures”翻译为“腰身太难看了”,准确地表达出了原文的内涵,使译文变得清楚易懂。

  通过举例可以告诉人们,在进行模糊蕴含的翻译时,译者必须先深入了解原文中模糊词语所蕴含的不同的语义,然后在译文中找到同样蕴含丰富的模糊语言,如果不能找到相近的模糊语言,就必须结合上下文,清楚正确地表达出原文中的语义。

  2 模糊修辞的翻译

  修辞在文学作品中很常见,而在修辞中模糊理论被广泛的运用。修辞手法的辞格较多,例如我们常见的委婉、比喻、夸张以及借代等,这些都是以事物界限被模糊为基础而建立的。在文学翻译过程中,将这些辞格恰当地翻译到目的语中显得极其重要。   例2:…that the Servants’HaⅡwas almost as charmed with her as the Drawing Room。

  译文:因此,不仅上房的主人喜欢她,就连下房的佣人也喜欢她。

  在原句中的“the Drawing Room”和“the Servants’HaⅡ”都属于借代辞格,代指了“masters”和“servants”,这是模糊了人和活动场所的界限。而在中文中也可以看到这种用法,例如用“长房”和“二房”来代指封建家族中长子一房和二子一房。在此例句中,如果按照表面意思翻译为“起居室”和“佣人的房间”,会使读者无法理解真正含义,但是译者通过巧妙地运用汉语中“上房”(主人的房间)和“下房”(佣人的房间),在体现本体(主人和佣人)的同时,保存了原有借代辞格,让译文的语义变得清晰易懂。

  再看下例:

  例3:That evening,when Amelia came tripping in to the drawing―room in a white muslin frock,prepared for conquest at Vauxhall,singing like a lark,and as fresh as a rose…

  译文:那天傍晚,爱米丽亚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要去游乐场颠倒众生。她穿着白色长裙,好比娇艳动人的玫瑰花,歌声像百灵鸟一样,蹦蹦跳跳地走进客厅……

  原文中,作者运用了两个明喻,一是将爱米丽亚比作玫瑰花,娇艳动人;二是将歌声比作百灵鸟的叫声,委婉动听。这种翻译手法通过模糊喻体和本体之间的界限,让作品变得更加形象生动。而中文中这样的表现手法也比较常见,因此,译者将其巧妙的翻译为:好比一朵娇艳的玫瑰花,百灵鸟叫似的歌声……,完整地保留了两个比喻。

  通过举例充分说明了,在翻译模糊修辞的过程中,应该对原文和译文中同一修辞手法进行仔细比较,如果两种语言中都存在同样的用法,就可以直接按照原文进行翻译。如果在两种语言中同样的修辞手法存在不同的用法,译文就必须进行灵活的改变,从而使译文变得流畅、易懂。

  3 模糊词语的翻译

  一些词语本身所表达的意义就带有一定的模糊性,比如时间词中的“早上”和“晚上”,“早上”应该是几点到几点,而“晚上”又应该是几点到几点,还有“温水”和“热水”,到底多少度到多少度之间才能算“温水”,而多少度又能算得上是“热水”呢,这些词都存在模糊的概念。对模糊词语的处理很关键。如:

  例4:“0 Joseph,we know that story,”said Amelia,laughing:“Never mind about telling that;but persuade Mamma to write to Sir Something Crawley for leave of absence for poor dear Rebecca:here she comes,her eyes red with weeping.”

  译文:爱米丽亚笑着说:“乔瑟夫,不要再讲这个我们早就听过很多遍的故事了,还是求妈妈给克劳莱爵士说说情,让他多宽容利蓓几天时间吧。她来了,看她的眼睛都哭红了。”

  原文中的“something”是模糊词语,代指一切不明确的事物,而在这里代指克莱劳爵士的名字。由于利蓓是暂住在赛特笠的家中,她最后会去克劳莱爵士家当家教,因此,在赛特笠看来,利蓓去哪里当家教跟自己没有太大的关系,自己没有办法记住全名,也没有必要记住全名。如果赛特笠说出了全名,就违背格莱斯会话原则中的数量原则,从而造成原文的信息量太多,因此,原文中用“something”来代替克莱劳爵士的全名。试看下例:

  例5:At six weeks old,he had received from John Sedley a present of a silver cup;at six months old,a coral with gold whistle and bells;from his youth up―wards he was“tipped”regularly by the old gentleman at Christmas:and on going back to school…

  译文:当他长到一个半月的时候,约翰・赛特笠送了他一只银杯子,他长到六个月的时候,约翰・赛特笠又送给他一件用珊瑚做的装饰品,上面还挂有金铃铛和金哨子。在这之后每到圣诞节或是回学校的时候,约翰・赛特笠都会给他零花钱。

  这段话中的“youth”属于模糊词语,一般是指“the period be―tween being a child and being fully grown”,可以理解为“青少年时期和青年时期”。但是少年和青年之间存在模糊的界限,也就是客观上的模糊性在语言中的反映。此处的“youth”有着很大的跨度,由于原文中先只是提到“six months old”和“six weeks old”,然后突然变成“youth”,因此,此处的“youth”应该包括童年和少年时期。针对这么大的跨度,无法在中文中找到与其相对应的词,而译者通过将这个模糊语言省略掉,并结合上下文,翻译成“回学校的时候”,让读者能清楚地读懂具体是哪个时期,从而避免了误解的产生。

  由此可见,译者在翻译时,必须恰当地处理模糊词语。一些看似简单的词语要想准确地翻译出来,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因此,译者必须深入细致地了解原文中模糊词语和译文中对应的模糊词语之间存在的差异,才能使译文达到理想的效果。对模糊词语的翻译方法主要有将模糊明朗化、以模糊译模糊以及省略模糊词语。

  三 结语

  综上所述,模糊语言作为文学作品中常见的语言艺术,在文学作品中的作用至关重要,通过恰当地运用模糊语言可以增强作品的表现力,使作品更加生动形象。虽然模糊语言会给翻译带来一定的难度,但是译者只要结合上下文,深入地了解模糊语言真正蕴含的意义,就能在目的语中找到对等的译文。

  参考文献:

  [1] 伍铁平:《模糊语言学》,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2] 伍谦光:《语义学导论》,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3] 连淑能:《英汉对比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4] 萨克雷,杨必译:《名利场》,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年版。

  [5] 羽宓庆:《新编汉英对比与翻译》,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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