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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人员职业暴露与防护

时间:2020-12-08 15:04:28 医学检验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医学检验人员职业暴露与防护

  实验室的工作应按照相关的操作规范以及安全防护措施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感染性疾病知识的培训,如乙型肝炎、艾滋病、梅毒以及丙型肝炎等,提高其自身的防御水平以及对相关疾病知识的掌握程度,在出现问题时不过度惊恐,但也不可轻视,以最大限度地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

医学检验人员职业暴露与防护

  医学检验人员职业暴露与防护

  【摘要】

  检验人员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无形中也增加了由血液暴露引起的血源性疾病感染的机会。

  这就要求检验人员在从事检测活动中,应将所有患者均作为血源性病原体感染者对待,严格执行标准操作以及加强自身防护措施,以最大限度地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

  【关键词】

  医学检验人员;职业暴露;防护

  职业暴露是指因职业关系暴露在某种危险因素中,有感染或引发某种疾病潜在危险的情况。

  由于检验工作的特殊性,每天要处理许多不同种类的标本(如血液、体液、分泌物等),这些未知标本中不乏具有传染性的高危标本,无形中也增加了由血液暴露引起的血源性疾病感染的机会。

  据统计,2012-2014年笔者所在医院上报职业暴露医务工作者共82例,男40例,女42例,年龄19~56岁,平均32.6岁,护士45例,医生25例,检验员12例。

  针刺暴露占65.9%(54/82),其次为破损皮肤、黏膜接触血液、体液,占19.5%(16/82),刀伤占8.5%(7/82),咬伤占6.1%(5/82)。

  1职业暴露感染疾病的危险性

  检验科常见的血传播病原体为HBV、HCV、HIV、TP等。

  每次暴露后感染的概率:HIV经破损皮肤为0.3%,经黏膜为0.09%,HCV经破损皮肤为1.8%,HBV经破损皮肤HBeAg+为37%~62%,HbeAg-为23%~37%;被污染的HBV利器刺伤受感染率达18%,针刺伤时,

  只需0.4μl携带乙肝病毒的血液足以使受伤者感染乙肝(HBV);被HIV污染的利器刺伤或接触污染的血液而感染HIV的概率为0.4%;丙型肝炎是输血后引起的一种常见的肝炎,若被带有丙型肝炎病毒污染的利器刺伤,受伤者有3%~10%的概率感染丙型肝炎[1]。

  2职业暴露感染疾病的主要途径

  健康的医务人员因职业暴露患传染病,80%~90%是由针刺伤所致,其次通过破损的皮肤、黏膜感染以及吸入气溶胶等。

  据报道在美国的医院注射器刺伤医务人员的事件每年高达80万例以上[2]。

  检验科每天要静脉抽取或末梢采集血液标本,在工作中不注意被针头刺伤或其他锐器损伤,导致皮肤破损,破损的皮肤长时间和携带病毒的全血、血清、血浆接触[3];约有20多种病原体可通过针刺伤进行传播,其中最易导致严重后果的为乙型肝炎病毒和艾滋病毒[4]。

  3预防感染的具体措施

  3.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检验科室的布局,废弃物的消毒处理程序及负责人,个人防护用品的准备和健康监护等,保障检验人员的职业环境安全,出现暴露事故时要立即项单位负责人和当地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并做好记录以便及时评估[5]。

  3.2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平时要加强职业防护教育,强化自我防护意识,增强职业暴露防护的自律性,工作中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是减少职业暴露的主要途径。

  3.3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原则,加强自我防护

  3.3.1手卫生洗手是预防职业暴露最简便的方法。

  每次接触患者后、接触患者的排泄物(尿、粪等)、分泌物(伤口和皮肤感染处)及污染的物品后均要洗手,即使当时带着手套,亦应在流水下或肥皂流水冲洗。

  3.3.2个人防护设备(1)手套:当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或其他被污染的物品时均应戴手套。

  (2)口罩或防护眼镜:主要防止可能溅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感染检验人员的眼、口、鼻黏膜等。

  (3)穿隔离衣和围裙:接触HIV感染者和AIDS患者时,检验人员的衣服有可能被他们的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应穿隔离衣或围裙。

  另外加强免疫接种,定期体检。

  3.3.3正确使用和处理注射器及其他锐器物品不用的针头或锐器放入专盛锐器的容器;永不重复使用注射器、锐器、针头;绝不可以将使用过的针头再次套上针头套[6]。

  3.3.4环境消毒如发现血液和体液溅出到物体的表面或地面时,要按下列程序及时清除:(1)戴手套;(2)用一次性纸巾或吸水性能好的物品清除血液和体液;(3)用次氯酸钠(1:10稀释,即有效氯约5000mg/L)消毒污染的表面后用清水洗净。

  4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4.1暴露后的局部处理

  4.1.1小损伤包括皮肤的破损、刺伤或锐器损伤等均可能与传染性物质接触,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受伤部位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4.1.2皮肤污染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并用适当的消毒剂(如70%乙醇)浸泡。

  4.1.3眼睛溅入液体必须迅速用生理盐水连续冲洗至少10min。

  4.1.4衣物污染尽快脱掉衣物并立即将其浸入消毒剂浸泡消毒。

  4.2登记和报告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医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暴露发生的危险程度进行评估,报告预防科并对暴露者及患者进行相关的.血清学检查、随访及监控。

  根据暴露病毒的种类和病毒载量,对暴露人员实行预防用药方案。

  4.3暴露后的预防性用药

  4.3.1HBV暴露后的预防详见表1。

  4.3.2HIV暴露后的预防详见表2。

  4.3.3梅毒暴露后的预防苯唑青霉素240U/次,分两侧臀部肌肉注射,每周1次,共2~3次。

  HCV暴露目前无推荐PEP方案,暴露者应进行适当的咨询、检测及随访。

  4.4心理疏导由于发生职业暴露后,会给工作人员带来巨大的心理负担和精神创伤。

  而对患者感染状况的不确定也会加剧医务人员的心理压力[7]。

  管理者要做好心理疏导,让受伤者正确面对和积极配合暴露后的预防,尽量减少职业感染的发生。

  同时根据接触疾病的性质,定期检查及随访[8]。

  综上所述,检验人员由于与患者的标本如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直接接触,如果自我防护意识差,防护不当,血源性传染因子(如乙肝病毒、丙肝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梅毒螺旋体等)就可能通过损伤创口而对检验工作人员造成感染。

  实验室的工作应按照相关的操作规范以及安全防护措施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感染性疾病知识的培训,如乙型肝炎、艾滋病、梅毒以及丙型肝炎等,提高其自身的防御水平以及对相关疾病知识的掌握程度,在出现问题时不过度惊恐,但也不可轻视,以最大限度地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陈江南,张晓灵.检验科职业暴露分析[J].中国保健营养,2012,7(12):2336-2337.

  [2]邢颜超,高海莲,程维兴,等.医务人员职业损伤的研究分析[J].解放军预防医学杂志,2002,20(1):27-30.

  [3]丁原芳.血站检验人员的防护措施探讨[J].中国医药指南,2012,10(35):366-367.

  [4]刘云红.医务人员医疗锐器伤状况调查[J].中国消毒学杂志,2012,29(12):1143-1144.

  [5]杨永刚,陈松,童波.检验人员发生显性职业暴露的调查及对策[J].浙江检验医学,2012,10(2):48.

  [6]张美丽.护士针刺伤的危害及其危险因素分析[J].基础医学论坛,2012,16(15):2029-2030.

  [7]张丽华.手术室护士的职业危险因素及防护[J].中外健康文摘,2013,10(14):356-357.

  [8]董建文.医院检验人员的职业暴露和预防[J].实验与检验医学,2010,28(2):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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