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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农村建设中农民心理契约的重构

时间:2022-10-08 15:26:48 政治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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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农村建设中农民心理契约的重构

  导读:而农民占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所以对农民“心”的管理是一个很有研究意义的课题。 心理契约是组织行为学的一个概念,它反映员工和组织之间在雇佣关系中彼此应付出什么,同时又应得到什么的一种主观的、内隐的心理约定,[1]蕴含着双方彼此之间对于相互责任和义务的期望和认知。

和谐农村建设中农民心理契约的重构

  关键词:农民,心理契约,措施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先后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号召,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部署。从制度建设的高度来规范各层面的关系固然重要。但是要实现党中央提出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社会之要义还需要重视对“人心”的管理。而农民占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所以对农民“心”的管理是一个很有研究意义的课题。

  一、心理契约理论

  心理契约是组织行为学的一个概念,它反映员工和组织之间在雇佣关系中彼此应付出什么,同时又应得到什么的一种主观的、内隐的心理约定,[1]蕴含着双方彼此之间对于相互责任和义务的期望和认知。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心理契约是个人有所奉献和组织有所获取之间,以及组织对个人期望有所提供的一种隐性协议,它是联系员工与组织之间的心理纽带也是影响员工行为和态度的重要因素。正如著名的组织心理学家 Schein(1980) 指出 “虽然它并没有写明,心理契约却是组织行为的强有力的决定因素。”心理契约的内容包括组织与成员对彼此责任的全部期望。

  心理契约具有主观性和动态性。期望本身是一种心理活动,带有很强的主观性,这使得心理契约也具有主观性的特征。其次,由于组织期望与成员期望的交互作用,心理契约在大多数情况下处于变动状态。论文发表。

  二、农民和基层政府的心理契约

  心理契约不仅存在于组织与雇员之间,在公民和国家之间同样存在着心理契约。虽然建立法制国家是大势所趋,但要用起正式契约作用的法律和制度来界定国家和公民之间所有方面的关系,在成本和可行性上都是不可能的,必然在二者之间还存在心理契约。考虑到基层政府常常是作为国家的代理人的身份面对基层民众行使职能,农民是当今倍受关注的群体,这里主要讨论农民相对于基层政府的心理契约。农民的心理契约深刻的影响着其对基层政府及工作人员的态度,对政府动员的合作程度甚至影响到民族凝聚力。我们认为心理契约理论应用于和谐农村的建设中,有利于增强村落凝聚力,改善基层干群关系。

  农民原有的心理契约关系出现失衡。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特别是改革之初,农民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农村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喜人景象,但是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社会发展,导致了基层政府和农民之间原有的心理契约关系出现失衡。这主要表现在:① 基层干部公仆形象受损。民间历来有当官要为民作主的说法,但近年来干群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农民对基层干部的动机产生了怀疑,乡村干部与农民之间的距离开始拉远了,农民不愿搭理乡村干部,甚至有困难时,除非不得已也不去找干部;而干部不愿深入农户家中与农民谈心,了解他们的疾苦,为他们的生产、生活乃至家庭出谋划策。有的基层干部弄虚作假,大搞“形象工程”,急功近利,竭泽而渔,损害群众利益;有的基层干部工作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甚至还有些干部遇事放弃原则,保黑护假,鱼肉百姓,失去群众的信任。不正之风的蔓延和现象的久治不愈,极大地损害了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应有形象,②基层干部公正诚信的形象丧失,农民公正感扭曲。执法犯法,侵犯个人权益的现象屡见不鲜,国家政策是一视同仁的,但在农村常出现特殊群体,干部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追究,对有些农民却是罚个倾家当产。有些民政部对特殊群体的救济政策不落实到最需要的群体上。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等重要指标和统计上玩数字游戏,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导致“官出数字、数字出官”这一丑恶现象层出不穷。

  三、农民心理契约违背与重构模型。

  心理契约违背是指个体在感觉到组织未能充分履行其承诺和责任这一认知基础上所产生的情绪体验,包括失望,愤怒,不公正感,被欺骗感,等等。我们参考赵琛徽的公务员心理违背形成过程模型出发,构建了如图的农民心理契约违背与重够模型。

  农民心理契约违背与重构模型

  从该模型我们可以发现:农民情绪和行为的变化取决于两个关键环节,一是政府是否履行承诺,二是政府行为发生变化时农民是否将其归因于客观需要。这就要求基层政府既要关注政府行为本身也要重视宣传沟通。

  四、抓住机遇重构农民心理契约

  1抓住机遇,落实中央惠农政策,转变政府形象。2003年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免除农业税,免除农村九年义务教育费用,今年还要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医疗改革已经展开。积极宣传和落实好这些政策将极大地改变基层政府只向农民收钱,不为农民服务的形象。

  2从严治政,建设诚信政府。首当其冲就是从公务员队伍抓起。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是政府形象的代表,公众通常是通过公务员的诚信来评价政府诚信的。因此,我们应该把诚实守信作为公务员最基本的要求,建设遵纪守法、廉洁勤政、明礼守信、服务热情的公务员队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升公务员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信用行政的意识和水平。对于政府组织及其行政人员的失信行为,要强化惩戒力度,追偿其责任,该受纪律和行政处分的或是要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的,应依法惩处,决不姑息。论文发表。其次要加大制度建设力度。第一,建立健全公务员的信用记录、警示、公示制度,对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建立信用档案,定期进行评估和检讨,并通过一定的形式公布信用信息。第二,完善政府诚信评估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化,行政行为透明化,是现代民主政府取信于民的重要途径,也是政府信用的基石。政府诚信评估制度建设要求政府在信用信息征集、信用信息管理、信用信息审查申请、信用评级和信用信息发布等方面要以制度的形式在实体和程序安排上予以公开,使之透明化,并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3转变工作作风,建立服务型基层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转变观念,摆正位置,界定职能。基层政府应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实现从“官僚观念”到“责任观念”、从“管制行政”到“服务行政”观念的转变,牢固树立公民利益至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明确政府的职责和权力就是要承担社会公共责任,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社会提供全面、公正、优质的服务。坚决摒弃“官本位”思想,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实事,增强农民归属感,信任感。

  4发展集体经济,为民办实事,取得农民的信任。办实事最终都要落实到农民的利益上去,真正实现干部为农民谋福利,唯有这样,农民才能视干部为“自己人”。而要农村干部为农民办事,关键在于要有经济实力。因此,发展经济、特别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才是治本之策。在新时期,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挖掘自身优势和潜力,千方百计壮大集体经济。在目前情况下,特别要调整产业结构,增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的后劲。进而为服务村民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

  [参考文献 ]

  [1]赵琛徽.失衡与重构变革环境下公务员的心理契约及管理方略,中国行政管理 2005(2)

  [2]许敏.改善农村干群关系构建和谐社会新农村,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6 (5)

  [3]姜小平. 成都市的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中国行政管理 2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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