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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职称论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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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职称论文范文(2)

  研究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机制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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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平的含义

  世界银行年度出版的《2006年世界发展报告:公平与发展》指出,公平性——其基本定义是人人机会均等。在该报告中,“公平”的定义可看成两项基本原则:一是“机会公平”,即一个人一生中的成就应主要取决于其本人的才能和努力,且这种才能与努力是可控的,不被种族、性别、社会及家庭背景、或出生地等不可控的因素所限制;二是“避免剥夺享受成果的权利”,尤其是享受健康、教育、消费水平的权利。对于公平的含义的讨论,学术界可谓是百花齐放,国际上有几个主要流派,包括罗尔斯的社会正义理论、功利主义、自由意志论、集体主义。

  (一)罗尔斯的社会正义理论

  关于公平问题的研究,罗尔斯的“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被认为是最有影响力,同时也是20世纪最重要的正义理论(阿玛蒂亚·森,2006)。罗尔斯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研究公平,他认为:公正有两层目的,在道德层次上因为公正本身的特性,它是人们所渴望的;更为重要的是,只要制度被认识到是公正的,它们就会继续存在下去。

  罗尔斯关于公平有两个原则,一是自由原则,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来享受最广泛的基本自由,并与其他人所享受的类似的自由保持一致。二是是差别原则。社会和经济的各种不平等要为社会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们提供最大可能的利益,同时确保公平的机会平等。在罗尔斯理论下,所有的社会基本物品——自由和机会、财富和收入,都应该被平等的分配,除非对这些物品中的一些或全部进行的不平等分配会使最少受益者获益。

  (二)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的目的是对“物品”进行分配,以便使社会成员的总效用达到最大化。总福利最大化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物品必须被有效地生产和分配;分配按照公正的原则。但只要实现总效用最大化,那么即便穷人生活得极其困难,功利主义也会允许这种不公正存在。个人效用总量的最大化绝对与这一总量在各人之间的分配无关。

  (三)自由意志论

  诺齐克等自由主义学者认为,社会制度的首要问题不是罗尔斯所谓社会权利的正义分配问题,而应该是个人权利的自由保障问题。他们认为只要个人对其持有是有权利的,那么这种权利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他人或团体都不能以任何理由侵犯个人的权利,即使这种侵犯是为了较大的社会利益”。在当代社会中,由于对个人权利的侵害主要是由国家以平等的名义来实施的。可以说,诺齐克的正义观是一种维护社会现存财产占有制和分配制度的公平观。

  (四)集体主义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公平是人类社会的崇高境界,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首要价值所在。“真正的自由和真正的平等只有在共产主义制度下才能实现;而这样的制度是正义所要求的。”恩格斯指出:“一切人,作为人来说,都有某些共同点,在这些共同点所及的范围内,他们是平等的,这样的观念自然是非常古老的。但是现代的平等要求与此完全不同;这种平等要求更应当是从人的这种共同特性中,引申出这样的要求: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

  二、卫生领域中的公平性界定

  世界卫生组织专家认为卫生保健公平具体应划分为3个方面:

  1.卫生筹资领域的公平:体现为可支付能力原则(指社会成员按支付能力支付卫生费用:有同等支付能力的人应当有同等的支付,支付能力不同的人在筹资领域中的支付也应当有所不同,支付能力高的人应当多支付)。

  2.卫生服务利用领域的公平:体现为按需分配原则(相同的卫生服务需要应该获得同样的卫生服务,不同的卫生服务需要应该获得不同的卫生服务)。

  3.健康状况公平:不同社会人群的健康水平相等或相似,健康状况分布均衡。这一划定目前已基本得到国内外学者的认可。国内一些学者认为卫生资源(包括大型设备)分布公平也应当纳入卫生公平的评价体系中。

  三、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筹资机制的公平性分析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起在全国逐步开展试点工作,至2008年建立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新农合计划显示了政府要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保障农民健康、提高农民抵御疾病风险能力以及减少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的决心。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下面将从公平的角度对新农合的筹资机制进行深入探讨。

  1.筹资制度的公平性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明确了政府、集体和个人三方筹资的制度,规定了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出资责任,这种责任共担,标志着政府与农民关系的一个新模式和城市支援农村的新阶段。然而,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我国没有足够财力实行由政府预算拨款的医疗保险制度。并且商业医疗保险由于其盈利性和竞争性的性质,而不能提高医疗保障的公平和效率,更不能解决贫困农民的医疗保障,西方国家所实行的医疗保险更不能全盘照搬。广大农民的医疗保障只能通过政府资助、集体扶持和农民互助共济的新农合来解决。目前,新农合筹资还不能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民收入水平和医疗费用水平的变化,各方筹资还没有一个相对公平合理的标准,各方筹资相对负担轻重不一。乡村集体经济一般都比较薄弱,难以形成稳定的筹资渠道。多数实施新农合的县(市、区)主要是政府和农民双方筹资。

  2.农民个人缴费政策的公平性

  《关于建立和完善新型合作以来制度的意见》中规定,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应低于10元,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相应提高缴费标准。按照需方收入进行筹资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通用法则。自2003年试点到2007年底,五年来从政策上对“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应低于10元”的定额标准未作调整。尽管实际操作中一些比较发达县的农民年缴费高于10元。2012年,农民个人缴费原则上提高到每人每年60元。这种个人缴费政策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不同地区农民家庭收入差距很大,同样的筹资数额,对经济发达地区和富裕家庭来讲,可能微不足道,而对经济落后地区和贫困家庭来讲,可能还难以承受,这必然导致农民参合机会不公平;二是农民收入在增加,医疗费用在上涨,个人定额缴费标准不变或低于农民收入和医疗费用增长速度,就会带来筹资水平及相应补偿保障水平的下降;三是不符合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筹资原则,不能反映地区经济和家庭收入的差距,不利于形成稳定筹资机制;四是不利于提高农民的.健康保险意识和责任感。总体上,目前各地需方个人缴费数额仅占人均纯收入的0.1一0.3%,从个人缴费数量上看,个人缴费数额仅占总筹资额的1/5,既不能体现农民自身的责任义务,也降低了抵御疾病经济风险的能力。

  按照公平分配理论和量能负担原则,这种筹资方法显然缺失公平性。

  3.集体扶持政策的公平性。

  《意见》规定,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本地新农合给予适当扶持。扶持新农合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类型、出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但集体出资部分不得向农民摊派。

  目前,乡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还难以对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出统一的、量化的硬性规定。但从公平的角度,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一定比例,如提取l%的税前利润扶持新农合,按照农民家庭贫富程度实施分类分层补助。

  4.政府资助政策的公平性。

  《意见》规定,地方财政每年对需方资助不低于人均10元,具体补助标准和分级负担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地方各级财政可适当增加投入;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需方按人均10元安排补助资金;地方财政支持资金,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参合实际人数,划拨到新农合基金专用账户;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新农合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根据各地区参合实际人数和资金到位等情况核定,向省级财政划拨。从2008年开始,中央和地方财政对需方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8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对东部地区的补助标准同步提高;地方财政补助标准也相应提高,确有困难的地区可分两年到位。2012年起,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其中对于新增40元部分,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补助80%,对中部地区补助60%,对东部地区按一定比例补助。步步高论文发表网专注于为广大职称评定客户、护理医学论文快速写作客户,提供优良的临床医学范文格式下载,药学职称论文代写资源,欢迎各位老师参考指导。

  四、改进建议

  从筹资机制方面可以看出,新农合的确有着一些不公平问题,对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针对三方筹资机制::继续坚持政府、集体和个人共同筹资的途径,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如通过福利彩票、慈善捐助等方式筹集资金。应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根据各方出资能力,合理地规定政府、集体和家庭三方的筹资总额和结构。1.在筹资总额上,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实现从以收定支向以支定收的转变,建立起与社会经济发展、农民收入水平和医疗费用正常增长相适应的筹资机制。2.在筹资结构上,参考《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的缴费办法。如果以政府资助代替职工用人单位缴费,新农合筹资主要的两方—政府和农民,以3:l比例筹资可认为是比较公平合理的,也便于将来城市和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并轨。各地区筹资可以在财政责任、统筹级别、筹资标准和方式等方面保留合理的差异性。

  (二)针对农民个人缴费问题: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定并一直实行的“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应低于10元”的最低定额标准过于笼统,没有实现农民个人缴费标准随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民家庭收入增加而相应提高,降低了保障水平。应朝着按照家庭收入一定费率缴纳新农合资金的方向努力,着眼于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变农民个人定额缴费的做法,由粗到细,由地区到家庭,逐步化小需方按照纯收入l-3%缴费的单位,即根据农民人均纯收入,最终实现每村分数类标准缴费。同时,要建立一个随农民收入增长而缴费比例和数额也随之增长的机制。即使短期内仍实行需方定额缴费的做法,也应在政府增加资助数额的同时,同比增加农民缴费标准,以保证筹资和相应保障水平的稳定增长,树立农民对自身健康和医疗互助的责任意识。

  (三)针对政府资助政策:各级政府对农民的资助标准过于笼统。应专项开展政府资助资金公平性研究,明确各级财政对需方资助总额、结构和占筹资总额比例、占各级财政支出比例,以及随经济社会发展相应增加投入的比例。政府应从完善制度层面上遏制贫富“马太效应”背后新农合制度中政府资助需方的“马太效应”,增加普惠性,使财政资金有效缓解地区之间和家庭之间的贫富差距,最大限度地体现公平。

  参考文献:

  [1][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2]成昌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需方公平性研究.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3]顾海,陶丽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机制中效率与公平问题的探讨[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6(12),708-710

  [4]涂饶萍,吴小南.公平视角下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衔接的必要性.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8(11),730-732

  浅谈医院药剂科的管理时间

  药剂管理是医院内部管理的重要环节,对医院的医疗质量、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药剂科管理应以质量和安全为标准,软硬件为依托,使药剂科的工作走向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从而提高医院药学工作服务水平,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是所有医院药剂工作者关心的事。

  1 加强药剂科人员的管理

  1.1 制定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行性的规章制度 医院药剂管理部门必须在一套全面覆盖各项具体工作的制度规范下,才能保证责任落实到个人,才能更好地开展具体工作。管理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其原则是依法,以制度管人、管事,使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药品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具体的各级各类人员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如医院药剂科工作制度,药品质量检查报告制度,药品调配制度,药品盘点工作制度,毒、麻及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药品验收出入库制度,药品保管养护制度等,以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使各项工作的开展做到有章可循。与此同时还应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方案及奖惩措施,使每一个岗位的每一项工作都能责任落实到人,以确保各项制度具有较高的执行程度和实现程度,使患者得到安全、有效、及时的高水平药学服务[1]。此外,一定要确保所建立的制度具体、细致、可行,坚决杜绝流于形式的空谈。

  1.2 药剂科人员的合理配置 药剂科是重要的医技科室,包括中药房、西药房、药剂室等重要部分,每一部分配置合理工作人数,防止工作量与工作人员数量不匹配现象。合理配置药剂人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

  1.3 提高药剂科人员的工作质量

  1.3.1 注重职业道德 由于药剂工作有其独特的自身工作特点,因此要求每位药师首先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和社会价值观,只有在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的指导下,才能更好地救死扶伤为患者服务。药剂工作应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服务,真正以患者为中心,让患者充分感受到人文关怀和亲情服务。解除病痛和保障患者身心健康为已任。使其享受高质量的药学服务。提倡“微笑服务”,加强医患沟通,工作中耐心细致,善于换位思考。为每一位病患营造和谐的就医氛围。

  1.3.2 提高科室凝聚力 定期对药剂人员进行爱岗敬业的培训,以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使员工个人的荣誉与医院、科室的发展紧密联系,重点培养一种浓厚的学习氛围。同事间团结协作,互相鼓励,以提高科室凝聚力[2]。

  1.3.3 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每位药剂人员要积极通过继续教育、函授、自考、执业药师考试等方式来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满足医院药学发展的需要。医院药剂科也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推动和鼓励中青年药学人员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4 积极引进药学人才 目前的药学人员中,高学历人才缺乏,药剂科应该从高校中积极引进人才。

  2 加强药品的管理 药品管理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单位、包装、生产厂家、生产批号、进价、零售价、购药渠道、数量、金额、有效期等信息的处理和掌握。购药计划、采购药品、出库、入库、盘点、库存管理的金额核算等工作量都相当大。应用传统的管理方式,尽管花费了很大的人力物力,工作效率及质量也只能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之内,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需要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计算机作为现代化的管理工具,具有信息容量大、速度快、准确、及时、清晰、易储存等特点,特别是计算机的网络化管理,实现了药剂科各部门之间的互动管理、资源共享和动态跟踪,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2.1 药品采购管理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药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用药安全。因此,加强药品管理首先要做好严把进货关。药品采购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药品统一招标采购制度,坚持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采购优质优价药品。保管员上报的药品采购计划需经药剂科及院主管部门审批合格后,方可采购。严格控制药品购入的品种和数量,坚持按需采购,在保证临床用药的前提下避免积压浪费。对于新增药品应填写申请表,经药事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购入。

  2.2 药品出入库管理

  2.2.1 药品分类分区管理 在库药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分区指将库房划分为合格区、不合格区和待验区。按药品的功效将其分为若干类分别摆放于药架上,并在每一类的药架上标示该类药品的指示牌或标签。并且将近效期药品摆放在外层。做到先入先出、近期先出。

  2.2.2 药品出入库管理 药品出入库时均应对名称、规格、数量、批准文号、批号、效期、产地等内容逐项进行详细核对并签字以示负责。最大程度地把好药品质量关。

  2.3 药品贮存管理

  2.3.1 药品货位提示 由于药品入库时已经对药品的库位进行了明确标示,所以可使药品的摆放位置一目了然,便于更加方便、快捷地查找、摆放、提取药品。

  2.3.2 对贮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药品的贮存、养护 药品贮存条件一目了然,可以更好地加强对贮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如需要存放于冷处、阴凉处、凉暗处的药品,需避光、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的药品等,可根据贮存条件进行适当存放。

  2.4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 麻醉及精神药品的管理一向是医院药剂科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在日常工作中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和错误,应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实行“五专”管理,即: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专用处方、专用账册、专册登记。双人双锁,存放于防盗保险柜中,并有报警系统和摄像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监控。由专人对每一支、每一片药物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做到处方、账册、登记、医嘱、护士执行记录、病案全部相符。

  2.5 库存管理 保管员必须是具有药学专业知识、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制度的人,药品入库验收时首先应做到查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商标、批准文号、批号效期、厂家等,之后依据药品编号规则输入药品编号登记入库[3]。在录入批发价和零售价后自动生成总金额的同时,输入有效期及库存上下限等,自动监控药品的效期及限量等。

  3 健全管理制度,实行计算机管理 为适应医疗制度改革。新时期的药剂科管理必须从严,以国家颁布的《药品管理法》作为药房管理的依据,以规范化管理为目标,健全规章制度、设立岗位责任制度、专业管理制度、考评制度,提高全体药学人员的服务意识、工作责任感和劳动自觉性,使每个患者均感到满意,从而吸引患者前来就诊,提高医院的竞争力[4]。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药剂科也要应用计算机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管理,促进医院药房现代化管理水平的提高,只有通过规范化的管理,才能推动医院药房更快更好地发展,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中增加医院经济效益。

  4 结论 药剂科直接影响医院的经济效益,药剂科要与市场发生着买与卖的关系.药剂科从市场购进各种药品,然后通过药房窗口卖出给患者,药剂科既要确保药品的疗效,保证质量,还要考虑药品利润,进行成本核算,以求给医院带来经济利益[5]。因此,医院与医药并存,互相依赖、互相促进,不断提高,二者不可偏废。药剂科工作的好与坏,直接或间接衡量药剂科的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同时也影响医院的声誉和信誉。医院的工作要想真正地被人们所接受和重视,更进一步取得好的声誉和信誉,就必须做好全方位的调剂工作,所以加强药剂科的管理工作是在医院工作中非常重要的[6]。

  参考文献

  [1] 王钢柱,李青素.如何提高医院药剂科的管理水平[j].科室管理,2006,28(3):146-147.

  [2] 卢楠.浅析医院药剂科管理[j].中国医药学现在远程教育,2010,1(8):156-157.

  [3] 李明,郑志宏.医院信息系统中的药房管理[j].中国临床医药研究杂志,2004,12(9):106-107.

  [4] 胡柳,周咏.病房药品管理中的隐患及对策[j].中华现代护理学杂志,2005,2(22):78-79.

  [5] 高毅荣,武伟.药剂科管理在医院发展中的意义[j].经营管理,2009,29(6):119-120.

  [6] 赵亚兰.药剂科在医院工作中的重要性分析[j].医院管理,2010,34(48):10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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