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毕业论文

职称评审论文发表要求

时间:2020-12-03 15:01:50 职称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职称评审论文发表要求

  很多初次发表论文的作者都会又很多疑问,论文的字数,价格,期刊的选择, 中高级职称评定对论文发表的要求等等问题,现就各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定对论文发表要求整理如下,

职称评审论文发表要求

  一、出版专业

  1、 副编审

  著作、论文(必须符合下列第 1 条和 2 、 3 两条之一)

  1 .送审在核心期刊或国家级出版物上发表独著的出版专业论文 1 篇(不少于 3000 字),并经专家鉴定合格。

  2 .独立撰写出版的出版专业或本学科学术著作 1 部( 10 万字以上),或独立撰写出版相关专业的学术著作、译著或作品集 2 部(每部 10 万字以上)。

  3.本人独著并在核心期刊或国家级出版物上发表出版专业学术论文 3 篇以上(每篇不少于 2500 字,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6 篇以上(每篇不少于 3000 字)。

  2、编审

  论文、著作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本人独著并在核心期刊或国家级出版物上发表出版专业或本学科学术论文 5 篇以上(每篇不少于 3000 字),或在省级报刊发表学术论文 10 篇以上(每篇不少于 4000 字),其中至少有 2 篇独著出版专业的学术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或国家级出版物上,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合格。

  2 .独立撰写出版专业或本学科学术著作 1 部( 10 万字以上),或独立撰写出版相关专业学术著作、译著或作品集 2 部(每部 15 万字)以上。

  二、律师系列 1、 三级律师

  论文与论 ( 译 ) 著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在有国内统一刊号( CN )或国际统一刊号( ISSN )的报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1 篇以上 ( 每篇字数在 2000 字以上 ); 或在省级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学术论文 2 篇以上 ( 每篇字数在 3500 字以上 ) 。

  (2) 正式出版有统一书号( ISBN )的本专业学术论 ( 译 ) 著或法学教材 1 部以上 ( 本人撰写 1 万字以上 ) 2、二级律师

  论文与论 ( 译 ) 著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在有国内统一刊号( CN )或国际统一刊号( ISSN )的报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2 篇以上 ( 每篇字数在 2000 字以上 ); 或在国家级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学术论文 2 篇以上 ( 每篇字数在 3500 字以上 ) 。

  (2) 正式出版有统一书号( ISBN )的本专业学术论 ( 译 ) 著或法学教材 1 部以上 ( 本人撰写 2 万字以上 ) 。

  3、一级律师

  论文与论 ( 译 ) 著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在有国内统一刊号( CN )或国际统一刊号( ISSN )的报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3 篇以上 ( 每篇字数在 2000 字以上 ) 。

  (2) 正式出版有统一书号( ISBN )的本专业学术论 ( 译 ) 著或法学教材 2 部以上 ( 本人撰写 5 万字以上 ) 。

  三、通信工程专业

  论文与论(译)著,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1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本人撰写2万字)。

  2、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

  或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发表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2篇;

  或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发表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1篇,并在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3篇;

  或在业内认可的国际科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

  或在业内认可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

  本条中发表或宣读的论文均要求独著或第一作者,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宣读论文须提供2名同行专家鉴定意见。

  3、论文被SCI、EI、ISTP收录1篇且被较多引用(独著或合著第一作者,每篇收录字数不少于1000字)。

  4、主持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2部,公开出版发行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每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四、环境保护工程 1、 中级职称

  论文、论(译)著,符合下列条件中1条以上: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或译著(本人翻译2万字以上)。

  (2)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

  (3)参与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本人撰写1万字,公开出版发行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4)论文被SCI、EI、ISTP收录1篇(限第一、二作者,每篇收录字数不少于1000字)。

  2、 高级职称

  论文、论(译)著,符合下列条件中1条以上:

  (1)正式出版1部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译著(本人翻译5万字以上)。

  (2)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

  (3)作为主编或副主编,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4)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论文被SCI、EI、ISTP收录1篇以上且被较多引用(每篇收录字数不少于1000字)。

  五、广电工程专业

  论文与论著,符合下列条件一条: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1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本人撰写2万字)。

  (2)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独著或第一作者,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3)主编本专业教材或各类技术手册,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公开出并已被推广应用。

  六、交通工程专业 1、 中级工程师

  论文与论(译)著,符合下列条件中1条: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译)著,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2)在公开发行的科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为第一作者。

  (3)独立或主持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公开发行并已被推广应用。

  2、 高级工程师 论文与论(译)著,符合下列条件中的1条以上: (1)正式出版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技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出版相关专业有价值的论(译)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2)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科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3)主编本专业教材或各类技术手册,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并已被推广应用。

  (4)正式出版省级以上地方行业技术标准1项以上;或本专业国家级工法1项以上,或省级工法2项以上,并公开发表、推广应用。

  七、高级会计师 论文论著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3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下同)。

  2、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1篇,并公开出版有较高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3万字。

  3、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2篇,并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会计或相关论文2篇。

  八、高级审计师 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其审计及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经两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家鉴定为有较高学术价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 ISBN )的审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 5 万字以上;

  或编写一部已正式出版的审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独立撰写 8 万字以上.对未注明作者所撰写章节的著作或教材,须由主编或出版社出具作者写作分工的证明。

  2 .在有国内统一刊号( CN )的核心类报纸、期刊上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 ISSN )的国外报纸、期刊上发表 2 篇以上(每篇不少于 2000 字,下同)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3 .在有国内统一刊号( CN )的非核心类报纸、期刊上发表 3 篇以上或在省一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有内部刊号的报纸、期刊上发表 4 篇以上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第十七条 审计署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审计师评审委员会的

  评审结果,需经同级的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并颁发审计的审计操作规程、审计工作制度或审计发展规划,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三)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其审计及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经两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家鉴定为有较高学术价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 ISBN )的审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 5 万字以上;或编写一部已正式出版的审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独立撰写 8 万字以上对未注明作者所撰写章节的著作或教材,须由主编或出版社出具作者写作分工的证明。

  2 .在有国内统一刊号( CN )的核心类报纸,期刊上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 ISSN )的国外报纸、期刊上发表 2 篇以上(每篇不少于 2000 字,下同)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3 .在有国内统一刊号( CN )的非核心类报纸、期刊上发表 3 篇以上或在省一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有内部刊号的报纸、期刊上发表 4 篇以上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九、卫生技术专业

  1、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 具备下列3条中的1条。

  (1)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且中华医学会主办的中华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2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2)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3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在省辖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在县(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含省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的论文)。

  (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

  ①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4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2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在省辖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在县(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其中2篇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

  ②获本专业省辖市(厅)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7名)。

  2、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具备下列3条中的1条: (1)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且中华医学会主办的中华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2)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6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4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在省辖市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6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①条为必备条件)。

  ①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3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